第3章 第 3 章

钟楼的冷风持续地朝他们的面颊撞过来,沈初霁背过身来靠在栏杆上,头发吹在侧脸上,挂在唇边也毫不在意。陆定远似乎可以想象,在她苦涩的青春里,或许她也曾很多次靠着她口中那棵孤独的古树,任昆明温暖的微风拂过她的面颊。

他不禁靠近她,为她整理被风吹在脸上的碎发。沈初霁突然感觉到,他真的很奇怪,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他做的最多的事就是静静地看着自己,像她看着在树上睡着的林家航一样。

“为什么一直看我?”

“我在想象,十岁的你,二十岁的你是什么样,五十岁的你,八十岁的你又会是什么样?”

“为什么?”

“十岁的我第一次有了名字,二十岁的我领着数万人把并州城的陆字臂章换成了青天白日徽,要是这些时候的我不在陆家,而是坐在你身边像这样陪着你就好了,五十岁、八十岁的我或许已经成了一个长满杂草的坟头,那些时候你要是能去给我倒一杯酒就好了。” 他谈论生死的时候总是像一个迟暮的老人。

“这是……告白吗?”

“我的意思是叫你不要天天想着死,说不定活着活着,突然有一天觉得有意思了,”陆定远把她搭在肩上的西装扣子扣上,拉着她的手下楼,“毕竟我这个人还挺有趣的。”

陆定远在前,牵着沈初霁的手一级一级地走下楼梯。她俯视着这位温柔而绅士的陆军中将,总觉得他一点都不像一个腥风血雨中冲杀出来的军阀。他身上没有一点的杀伐之气,一身戎装,像是温文尔雅的儒将,若是像现在这样换上西装,青春而干净的少年之气和成熟稳重的老成奇怪又融洽地杂糅在他身上,让人猜不透,看不清。

沈初霁好像总是能在陆定远想见她的时候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今日虽是晴天,但不知为何,他的头又隐隐作痛,偏偏药还没了,只能出门去医院拿药。人还没走出医院,他便抖出一粒药片扔进嘴里,又从怀里掏出酒壶,喝了口酒将药片顺了下去。出了医院大门,还没想好要去哪里,就看见了沈初霁的背影。

陆定远小跑几步,大声叫住了马路对面的沈初霁,沈初霁循声望过来,看见是他,惊喜之余藏着一缕惆怅。正要过马路时,被一辆电车挡住了。等电车走过去,陆定远已经站在了沈初霁对面,他举起左手,用右手食指在左手手掌上敲击着,沈初霁突然警觉起来,看了看周围,但等他用摩斯密码敲完之后,她莞尔一笑,不再过去。

陆定远“说”的是“不要过来,我过去找你”,他知道沈初霁看懂了,急切地穿过马路,将沈初霁拥在怀里,摇着步子离开马路边缘,头靠在她的肩膀上,手一刻都不想松开。沈初霁先是一怔,随后也抱住他,见他不想松手,就拍拍他的肩膀,在他耳边说:“带你去个地方。”

沈初霁拉着陆定远在兆丰公园找了树下一个长椅坐下,陆定远问她:“来这做什么?”

“以前工部局的乐队经常在这演奏,夏天的周六日还有定期的露天音乐会,有时候还有音乐大师来这演奏。可惜那些时候我不在上海,从未见过那样的盛况。”

“这我知道,但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你要是想看音乐会,我们去南京大戏院……”

“等会你就知道了。”沈初霁继续卖着关子,坐在长椅上,想象着曾经这片草地上大小提琴或是钢琴交织而成的乐章。

人们三三两两地散落在长椅上、凉亭里、草地上,纳凉的、拍照的、写生的,好像战争从来都没有来过。陆定远看沈初霁有些羡慕,便问道:“你喜欢这样的生活?”

“我好像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可能天生适合流浪。从天津到长沙,再到昆明,当了战地记者以后,就去了华北,我以为我会拿着相机就这样到处跑,哪里有枪声就跑到哪里,但是没想到,后来竟成了相机里的人,到了重庆,我以为是终点,”沈初霁顿了顿,“结果现在又来了上海。”

“没有回过家吗?”

“哪里还有家,家人早都没了,不然也不至于脑子一热嫁给空军,”说起家人,沈初霁的眼底泛出一缕悲愁,“你呢?战争结束了,陆军都要返回原籍,你既不去南京,也不打算回家吗?”

“我回不去,也不想回去,卢沟桥的炮火,对别人是噩梦,对我却是肩上两颗将星闪烁的金光,一夜之间,我成了最年轻的陆军中将,当年骑着马从并州城出来,那个时候的我,二十三岁,正是最自负的时候。我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就是逃离并州城和我的父亲。”

只要是在军中有些资历的,没有人不知道,从并州城出来的陆军长,年纪小,眼光却毒。卢沟桥上一打起来,他发动兵变,成了一省之督军,抗战声明一出,陆军中将的制服就送到了他府上。有的人讨袁护国北伐一战不落,肩上也未必能有那两颗将星。人人指着报纸上他那张骑着高头大马从并州城出发赶赴第五战区的照片,都会说上一句:“生得早不如生的好,生的好还得像人家这爹死得早。”但只一战,那些嘲笑他是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的老将就闭了嘴。只是年轻的军长只想打仗,不屑于算计。八年,一个军被降格成师,师又打成了旅,直至取消番号。他终究逃不过英雄末路,被委员长一句“安心养伤”送到了上海。

沈初霁以为,每一个军阀就算失去一切,都不会轻易放弃自己当初起家的地方。

“我爸死的时候或许怎么都不会想到,最终继承他兵权的会是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那个儿子,也许,他甚至都不知道我还活着。十岁时家中的长辈派人把我带回家,是看中了我在陆家一无所有,但他们忘了,我妈还在陆家。”

在陆家,陆定远的妈妈不过是妓院里最低贱的妓女,可是没有人知道,在被她抽大烟的父亲卖进妓院之前,她母亲早已告诉了她,这世上最难懂的是人心,但看透了,没有什么是得不到的。当陆家人把她刚被查出来患有哮喘病的儿子抛弃在外面之后,她活着的唯一目标就成了让她的儿子成为陆家乃至整个并州城的独裁者。

历史不是胜利者的历史,也不是男人的历史,而是女人的历史,只是历史偏爱男人们轰轰烈烈的战争,而不喜欢女人细水长流的等待。

“你为什么一定要离开并州城?”

“那个地方太可怕了。我要想在那活下去,就必须学着我爸的样子做一个暴君。他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人,把人的尊严揉碎

了踩在脚下,玩弄人命就是他最大的乐趣。而我妈,别人只看见她整日吃斋念佛,拨弄佛珠,以为她是在敬奉神明,但我知道她是在算计,她的偏执近乎疯狂,很多时候,我觉得我只是她报复陆家的工具。”

长椅旁的柳树垂下枝条,风吹着,拂过陆定远的肩头。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越来越像他,有时候,连我妈都觉得我比我爸,有过之而无不及,并州城的人看见我就觉得害怕,我一边讨厌那样的自己,一边又享受权力,更不可思议的是,当时的我不过才二十岁。”

“变成现在的自己,你一定很辛苦吧。”

“现在回想起来,那个人可以算是我的索尼娅了。”

“哦!那人是谁?”沈初霁好像嗅到了情敌的味道,缠着陆定远刨根问底,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她竟然下意识地对这个素未谋面的“索尼娅”产生了嫉妒。

“这个问题我可以回避吗?”

“不可以。”

“现在的情况说了对我很不利,我不说,在你面前索尼娅不值一提,我的眼里只有你。”沈初霁越靠近他,他就越往长椅另一边挪动,最后竟掉了下去,摔在地上。

“没事吗,没事吧?”沈初霁急忙去扶,陆定远故意撒娇:“有事,疼。”

当他们因为“索尼娅”打闹得正欢时,沈初霁等待已久的小提琴声终于传来了,荡气回肠的《吉普赛之歌》从紧绷的琴弦里飘到两个流浪者耳朵里,像是气球被扎破一般,尘封的记忆和压抑了许久的感情溢满胸腔。

一曲终了,《蓝色多瑙河》的旋律又响了起来。序曲刚刚结束,万里晴空突然下起了暴雨,公园里的人都慌忙找地方躲雨,陆定远拉着沈初霁向一个凉亭跑去,跑到那拉小提琴的男人附近时,沈初霁停了下来,嘈杂的雨声里依稀可以听见优美的琴音,拉小提琴的那人站在雨中好像丝毫感受不到雨滴的存在,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认真演奏着。

被大雨打湿的沈初霁比任何时候都笑得开心。她张开双臂做出一个起步姿势,陆定远便回到她身边,与她一起跳了一曲华尔兹。尽管大雨滂沱,耳畔的琴声时有时无,雨水顺着头发、脸颊、鼻梁落下来,但他们三人好像置身静谧的舞台之上,心有灵犀,配合得堪称完美。

演奏者收起弓弦,琴音似乎还久久地弥漫在雨中。沈初霁和陆定远完美的舞蹈也落幕了,但他们好像意犹未尽,没有酒精的刺激,却比烈酒呼啸穿过喉咙还要兴奋。他们热烈地拥吻在一起,好像此刻已经融为一体。他一只手伸进她的秀发里,另一只手摩挲着她的耳朵。

雨仍旧噼里啪啦下着,顺着屋顶上的砖石流下屋檐,形成一道雨帘。

他们穿过一条又一条弄堂,进去一间半新不旧的公寓,这是陆定远早年间在上海购置的一套公寓,久不住人,仅雇了一个老管家定期来打扫。公寓里还散发着淡淡的霉味,陆定远关上门来不及开窗通风就急切地咬住她的嘴唇,就这样站在门口,吻着,笑着,又将她抱上二楼的卧室。

刚刚在门口,陆定远是如此急切而亢奋,但现在将她放在床上,轻薄的衣衫被雨水浸透,紧紧贴在身上,甚至可以看见衬衫里她白嫩的肌肤。他蹲下身去,半跪在沈初霁面前,仰望她。从她头发上落下来的雨水滴在他的脸上,他缓慢而轻柔地脱去她的鞋子、湿透了的玻璃丝袜和衣裙。

她又一次俯视他。他们三次遇见,两次在冷风里,一次在冷雨里,但他的手,他的西装和拥抱,触碰到她的每一个瞬间,都同样温暖。

紧紧相依的两具身体,雨水渐干,汗水淋漓。

窗外雨声渐息,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微尘、汗味还有温热的呼吸,都混在带着淡淡霉味的空气里。直到第二天新的阳光出现,他们都没有离开过那张柔软又略显狭窄的床。

此后几天,沈初霁和陆定远都住在这间公寓里,除了偶尔出去,添置一些衣物和日常用品,有时带些报纸回来,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床上。

陆定远靠在床背上看报,沈初霁就趴在他身上,每当这时,陆定远就会把报纸折叠,单手拿着,另一只手拨弄沈初霁的头发,甚至勾起一缕长发,缠在手指上把玩。

沈初霁见他只盯着报纸看,故意问:“有什么新鲜事?”陆定远眼睛在报纸上,摇头说:“不知道。”

“不知道?”

“可能是因为你在我身边,我总是忍不住偷偷看你吧。”

沈初霁不喜欢看报纸,床头的书是她放在那随手拿来看的。她喜欢头枕在陆定远肚子上,把书举起来看,举累了便翻过身来,把书放在枕头上,趴在床上看。

“书里写了什么?”

“‘等到富凯鼓起勇气来看她时,她已经把于连的头放在她面前的一张大理石小桌上,正在吻他的前额……’下一段你来念,用你深情的嗓音。”沈初霁坐起来,把书递给陆定远。

“‘玛蒂德把她的情人一直送到他自选的墓地。许多教士送葬,没人知道她一个人坐在蒙了黑纱的马车里,膝盖上放着她难舍难分的人头。’这是恐怖小说吗?喜欢浪漫的人不是都读诗吗?”

“比如?”

“徐志摩?”

“那不够,这才是,她的全名是玛蒂德·玛格丽特,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还没有译本,我的室友是外文系的,她带着我读完了这本书。如果我是玛格丽特,我也会跟她做同样的事。那可是我最爱的人的头颅啊,当然要捧起来,要捧着啊,怎么能懦弱地晕倒呢,胆怯地逃跑更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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