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在我发现我能够凭空变搓出个火球来时我就知道事情不简单。

“烛伦小姐,你在干什么?”

“塔里莎,我说我头发因为我梳的太快导致摩擦生热着火了你信不信......”

“......”

就这样,我变得有点“特殊”,好吧,之前也不算普通。

全家选择了保密。

……

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是魔法。

第一次,我遇到了变种人,在看见到处飘的建筑物和眼睛里能够“簌簌”的发出激光的人时,我坚定的认为我是一个返祖的变种人。

第二次,我看见了一个贱搜搜的戴着黑眼罩的白发带着一群一看就很不好惹的学生时,我想我是不是咒术师血统重现了。

当我又一次看见天上乱飞的碎嘴蜘蛛精和絮絮叨叨的红金机甲时,我又怀疑我是不是被什么变异的核生物给咬了。

但当我看见一个极度招摇的黄毛和他的一群各有特色的能够变出各种奇怪特效毁天灭地的手下时,我又不确定我是不是异能者。

哦,忘了介绍了,我是个寄生在一个差点死去女孩身上的灵魂,或者......别的?

我也不太清楚,反正这丫头天生体弱多病,也不知道哪一次就遭不住了,差点嗝屁了,那时我就出现了。

不同的记忆,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人格,甚至于不同的生命体。

我也不知道我是个什么,反正就这么出现了。

这家......现在也算是我的父母的人,他们对这件事一清二楚,但都当没发现,就当这个女儿本来就是这样。

我的出现,给了女孩一丝新的生机,她不仅活了下来,甚至于身体机能在一天天康复。在我的陪伴下,她的精气神也好了很多。

我发现女孩性格的很温柔,或许是这么多年以来的疾病折磨磨平了她的棱角,她总是对周围的一切怀着好奇与包容。

包括那只叽叽喳喳的还以为自己没有暴露的蜘蛛精。

“简,你说最近怎么突然冒出来这么多猫头鹰?”

“繁殖期了吗?不过类似于雪雕这样的种类在城市里不常见,又不是哈利波特。”

“不应该啊,按理说城市里也没有足够的食物啊......哎!哎!飞过来了!”

我眼睁睁的看着一只看起来就很大聪明的雪雕一头创在了我家玻璃上,然后“嘎”的一下子,不动了,翅膀一抽一抽的,从玻璃上一点点滑下来。

“这是什么?猫头鹰?”

我们家的全能管家塔里莎震惊的跑了出来,满面愁容的看着那只不速之客,手里还拿着扫院子的笤帚。

这算什么?惊喜?

而在看见我后,她却无奈道:

“烛伦小姐,如果你真的很想养一只猫头鹰的话你可以告诉我或者先生和夫人,我知道最近天上飞的猫头鹰很多,但直接拐回来一只是一个非常不好的行为,因为你不知道野生的身上是不是带了细菌什么的,而且......”

“停停停,塔里莎,这个真不是我干的......”

嗨!我才没这么恶劣!

“哦,好吧......但我希望你能先帮我处理一下它,这只猫头鹰飞过来的速度太快了,可能撞死......哦,它醒了。”

看起来并不需要我们管,那只雪雕在我们谈话期间颤颤巍巍的爬了起来,脑袋还一摇一摇的,看起来它眼前有不少星星在转。

“额,你们不管管吗?它看起来状态不是很好诶。”

被晾在一旁的蜘蛛精捡起了自己的存在感,犹豫的给我们提议。

塔里莎微微叹了口气,从房子里搬出了梯子,熟练的爬了上去,熟练的把还在懵逼的鸟从房檐上一把拽了下来,熟练的扫了扫了房檐,熟练的爬了下来,熟练的收好梯子,熟练的给我一个崩脑门......

我:“???”

塔里莎你知道我是爱你的。

塔里莎也猛地反应过来,不走心的道歉:“哦,对不起啊烛伦小姐,平常弹习惯了。”

这时她终于注意到了旁边“哦,彼得先生,要进来吃顿晚饭吗?今晚我们做了点炸酱面。”

简家的炸酱面啊......

彼得.帕克不舍的吞了吞口水,遗憾的回答道:“不好意思,今天姨妈说她要做自己的拿手好菜,我要是不去吃的话她会伤心的。”

这样的回答......

我转头看向旁边的塔里莎,果不其然,她一脸欣慰混杂着羡慕的神情,在小蜘蛛头上大大的挂了几个字:

“邻居家的孩子”

可能是因为被我折腾的够呛,她特别喜欢像这只蜘蛛精这样乖巧听话的类型。

切。

我不就是曾经满屋子搓火球,跑鳄鱼池子里蹦哒,雷阵雨爬到我家三层楼高的老树树顶挑衅,动不动拐回来几只有纹身的大型金渐层,时不时去动物园里和老狼王争首领,有时候还想去试一下眼镜蛇的蛇毒有多厉害吗?

问题大吗?不大啊!

在六岁时就被邻居评为小恶魔现在十一岁的我郁闷的想。

“烛伦小姐,不可以哦~”

然而就在我刚升起一丝丝邪念的时候,塔里莎阴森森的开口向我警告,她太了解我这个小混蛋了,易妒易怒,极度孩子气。

隔壁十几年内就换了好几次邻居的孤寡老房就是最好的证据。

以前好歹还只是在能承受的恶作剧范围之内,现在一但发现让自己不爽的事时,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先偷偷去对方家放个火球烧烧。

但毕竟是自己带大的娃,骂了又不听,打又打不着,一天天上窜下跳的跟个猴子一样。

粗略统计一下,全家管的住烛伦的居然只有简小姐了。

我翻了个白眼,不爽的哦了一声。

顺带还悄悄的盯着蜘蛛精离开的身影。

塔里莎看到我这个反应,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我又要去折腾人了。

......

“烛伦小姐,该睡觉了。”

我穿着睡衣蹦蹦跳跳的,像只活力永远都用不完的袋鼠。

一如既往的,我压根没听塔里莎的话,依旧我行我素。

直到她拿出了一盏燃烧着红光煤油灯。

随着灯芯的燃烧,一种淡淡的味道在空气中慢慢扩散开来,闻起来像是阳光晒过的稻草味。

在闻到味道的那一瞬间,我就突然像是生锈的齿轮,困意骤然浓重,动作逐渐变慢,变僵硬,最后一个踉跄倒了下来。

塔里莎在我头与地板亲密接触之前及时接住了我。

随后她把我抱起来放回了床上,但没有盖被子。

她知道我又会醒来的,但醒来的不是我。

我的卧室在阁楼,并不大,房间也不算乱,但塔里莎还是把房间收拾的一丝不苟,因为她知道这一次醒来的是这个家里真正的大小姐,不能再像是对待孩子一样对待她。

在窗外已是繁星满天时,我从床上爬了起来。

不,或许应该说,爬起来的是简,而不是烛伦。

“塔里莎,辛苦了。”

“还好,不辛苦,份内的事。不过简小姐,我真的建议您该搬到一个宽敞明亮的房间,这里实在是太不合适了。”

塔里莎对于称呼这方面还是分的很清楚的,同一个身体,在白天闹腾活泼的是“烛伦”,而晚上沉稳冷静的是“简”。

塔里莎很久之前就对于这个居住空间意见很大了,她总觉得作为一个大家族的继任者,住一个阁楼实在是不够体面。

但她也没辙,主要是因为掌事的不同意。

“没有必要,这里就可以。而我也很喜欢这里。”简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站了起来。

“您这......也太迁就烛伦小姐了吧。”

“不算迁就。”

“我明白了,那我明天再去订几朵绣球花。小姐,学校的作业我放在书桌上了。”

“很完美,谢谢。现在时间不早了,你也该去睡觉了。剩下的交给我吧。”

“好吧,那简小姐,你也要保证您的睡眠质量,我十二点会过来查看的。”

“好的,谢谢。晚安。”

“晚安。”

塔里莎提着灯下了阁楼,离开前她最后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女孩安静的坐在椅子上,抬笔写着什么。她脸旁的碎发遮住了表情,但从身影上依旧可以感到一股优雅而神秘的气场。

她最开始的名字是“简”,而“烛伦”是她自己起的。

自从“烛伦.简”大病一场后,她就拥有了两个人格,一个幼稚闹腾,一个冷静沉着。

一般情况下两个人格谁掌控身体都可以,但她们分配好了,白天由活泼人格掌控,夜晚由沉稳人格来控制。

塔里莎习惯把白天的小姐成为“烛伦”,而晚上的是“简”。

塔里莎叫简小姐,是承认于她的稳重与优雅,是把她当做一个合格的掌权者来看待的。她有很多秘密,但从没有跟塔里莎说过,也总是保持着一种礼貌而疏远的态度。

而烛伦,她就是个小王八蛋,不服管教,不知礼数,且几乎没有善恶观。她甚至曾从路边的垃圾桶里掏出了一坨不明物体扔到某个不知名敌人嘴里,那次在她浑身散发着难以言喻的味道和穿着五彩斑斓的衣服回来时,塔里莎撕了她的心都有了。

但奇怪的是,即使如此,塔里莎依旧能感到自己对她们的溺爱,没有任何理由。好吧,烛伦某些方面来说还是很不错的,至少知道闹事的时候要保护好自己,而且有时候……还算乖巧。

塔里莎表示她拒绝承认是滤镜的效果。

再加上烛伦其实也没弄出太大的麻烦......吧......金渐层银渐层什么的都在被发现之前送回去了。塔里莎干脆就对于她干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母爱如山......体滑坡,差不多就那个意思。

塔里莎对于这个整体的爱,像是刻在灵魂里的信念,即便她觉醒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能力,又有一只脚上拴着信件的大聪明猫头鹰来找她。

哦,现在这只雪雕在晚上吃饱喝足后非常不符合常理的在塔里莎为它准备的垫子上面睡得毫无形象,甚至在冒鼻涕泡,随着呼噜声一缩一涨的。

该死,家里没有足够的装备来检查这只野生动物身上有没有野外带来的细菌等问题。

带回来的时候确定了它并没有什么外伤和皮肤病,吃东西和排便也没有什么问题,甚至连本身的生物钟都被颠倒了,比起在外面乱跑的流浪汉,这只更有可能是家养的。

它脚上的信塔里莎并没有动,而是一起放到了简小姐的桌子上,相信烛伦小姐肯定早就把这些事情洋洋洒洒的写在对话本里告诉了身体里的另外一个人,她俩一直都是密不可分的。

一个人的没有什么能瞒得过另一方。

事实也是如此。

【我今天看到了三只猫,好肥啊!像装满水的球。还有一只猫头鹰!白的,长的好丑啊,看起来也好蠢啊,它一头撞在了玻璃上,我还以为它撞死了,但塔里莎不让我碰,嫌脏。烦死了!它没死!但是跟人一样,居然还晚上睡觉。还有一封信,我看了,它说我要去什么霍什么沃兹,不想去。我还看见了那只蜘蛛精,他......】

坐在灯光前的女孩将手里的本子一扯,将写满了字的那几页撕了下来,让它们在灯光中燃烧殆尽。

“霍格沃兹?”

她抬眼看了眼夜晚中也依旧灯火辉煌的纽约,拉上了厚重的窗帘,柔和的灯光散到了每个角落,整间屋子都弥漫着一股淡雅而温柔的气息。

窗外,时间依旧在流动。

繁华,混乱,温柔,残忍,不同的音符铸就了这座性格色彩鲜明的城市。英雄与恶魔,信念与贪欲才是这座城市的主基调。

实不相瞒,我很喜欢这里的晴天,不像大都会那样灿烂过头,反倒让人感到烦躁,也不像哥谭那样似乎永远暗无天日,看不到未来。

但我要去找下一只猫头鹰了。

俩都是小混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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