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 11 章

高晓燕敲了罗苏一顿,又去尝了牛排,这次没要红酒,一杯西瓜汁。吃的很是开心,她是因为学习,加上一个人不乐意过来,所以这顿午饭满足感很高。

饭后,高晓燕提议往罗苏买的小洋房去坐坐,说说话。这么多天的只是匆匆见面,很多话都没有说,现在是不吐不快,非得寻下午的空闲,好好交交心才是。

“真是不错,这屋被你改成书房兼待客之所。我瞧着都想将我旁边的屋子也改这样,嗯,回去和我哥提提。”原木地板,铺着羊毛地毯,一个小茶几,几个皮质沙发凳,一面墙做成书柜,紧挨着的是半人高的案几,高晓燕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罗苏拿出热水瓶,泡了壶红茶,再从抽屉拿出饼干,端到茶几,给高晓燕一杯,道:“快别费这神,你那卧室外面隔间挺大,认真收拾一下就可以了。”

“也是,那隔间不比你这小,又在我屋里,可更方便些。唔,我回去就和我哥哥说,让他也给我弄成你这样。”高晓燕想了想,同意了罗苏的建议,喝了口红茶,问道:“你这凳子哪买的?瞧着有点沙发的特色,说真的,我也去过不少西式屋子,还没见过哪家有这种呢!”

米白色皮质凳面,七十公分高,简洁无比的三根凳腿,这样搭配起来十分不错的洋气。

“你说这沙发凳啊?是找厂家特别定制的,为此我哥可跑了租借去,找那洋人,好容易才答应做的。”罗苏介绍起来,她是心血来潮,随意的和哥哥说了,没想到哥哥竟然会亲自跑一趟,还真给做了出来。

看着她,罗苏道:“你喜欢的话,我问我哥一下,让他告诉你厂家,你让你家下人跑一趟。”这东西做起来不麻烦,但是却要等,道:“只做几个,厂家是不怎么乐意,你要么多做点,要么塞点钱。”

“好,我喜欢这凳子,你问了你哥就和我说声,我赶紧的去让人找。”高晓燕笑呵呵的,至于数量:“我准备多做些,给家里亲戚送,不说别的,我嫂子和表姐肯定会喜欢。”

又聊了怎么装饰好看,两人就抛开这话题,聊起了各自这段生活。

罗苏无非是体验了老师的生活,说来还算平淡,从学生往老师的过度,凭借她的聪明、刻苦,并没有多么的痛苦。而且杨老师的帮助,加上张校长的关心,更是让她的困难,轻了很多。

但是高晓燕不同,她除了更加卖力的学习,就是见了她定下来的未婚夫,那个她不喜欢的男人。

挺高,长相不错,有着高学历,很好的丈夫人选。不过,这一切的前提,得是他心里没人。可惜,可惜。

男人在一棵银杏树下,面带微笑:“去读大学吧,不急着结婚,我们就先订婚。五年,我相信我们两家只需要五年的联姻关系,就能得到彼此想要的。你可以恋爱,这是你的自由,只要不闹得沸沸扬扬。”

说这话的他,很认真,不是玩笑。

高晓燕回的也直:“不用你说,我也会去念大学,如果如你所说,能够在我们大婚前两家得到彼此想要的最好。”看着男人的眼睛:“我们都享有各自家族的好,希望到了那一步,你别退。因为离婚,我不在乎。”哪怕迫不得已,非得结婚,她不想对方逃,那样对两家打击太大。

她已经做好牺牲的准备,只此一次,过后她会追寻自己想要的。

男人第一次正视,看着面前的青梅,没了记忆里的刁蛮,那么的责任。他点头:“我是一个兵,不会逃。”

“那就再见。”

听了高晓燕平静的讲了这段,罗苏久久没有开口,说实在的,搁她身上,她做不来。但,让她劝,也无处下口。这是时代的局限性,高晓燕的选择,是这个时代价值的体现。

罗苏无法劝说,即使开口,高晓燕也不会听。她能做的,大概就是祈祷,果真如男人所说,在没大婚之前,两家得到彼此想要的。然后,他们两人能够重新选择,避免这个悲剧。

不想气氛变味,高晓燕扯开话题:“暑假这么长时间,你准备干什么?要不要和我出去玩,约了人往旧都去,瞧瞧前燕朝的各色园林,还想淘点东西。”她哥去年去过,在那逛游一圈,淘了不少好东西,都是破了产的大族出来挂卖、或是不正当出来的古玩字画。

对于前都城,罗苏非常向往,那原汁原味、没多大变动的古城,有着亘古魅力,她是怎么也想感受一下,也不枉费这一生。但可惜的是,这次不成,罗苏遗憾的道:“下次吧,我暑假哪儿也去不了,得在家里赶稿呢。不然拖了这么长时间还不动笔,跑旧都玩,编辑非得把我活剥了!”

知道罗苏要在今年毕业考,编辑体谅的没有催稿,现在考试结束,而且学校实习也因为放假告一段落,如果罗苏这时候跑出去玩,不写稿,编辑真的会不高兴。

“去旧都来回没多长时间,你和编辑说一声,回来会带稿给他,一起去玩吧。”反正一路上又不是完全没时间,每天挤出一俩小时容易得很,稿子回来就给,应该可以吧。

罗苏倒是也想这样,但这次不行,她半年没出稿,她又不是文学报,故事报讲究的就是数量,而且她投稿的这家报刊,现在急需稿件,因为有两个长期刊载的写手跳槽,空了不少篇幅,编辑前几天是特意来求过,还提了稿费,她答应下来,是真没办法陪着去了。

“这次不成,要的太急,得在三天内交稿五千,还得持续供应。我是没办法做到边玩边供应这么多文字的。”如果不是上辈子混过网文,罗苏还真不敢答应编辑,哪怕千字稿费达到了三元。

倒吸一口凉气,高晓燕惊道:“天呐,这么多!”给她一个星期,也不过就三千字,这还真不好干。

“哎,我本来还羡慕你窝家里动动笔,不少钱的。现在看你被催稿,心里平衡很多。”高晓燕笑呵呵,一脸得意的道。

罗苏听了也笑,她倒是并不觉得五千字有多大困难,在她看,写故事并不同作家写小说,没多大讲究:“好了,就别替我叫苦了,你好好的去玩。要是有良心,给我带些酱菜,我是好这口的。”百年的老店,总有几分特色,她就爱这。尝过一次,就记得了。

“呵呵,你可真是,不提些文雅物儿,就让我带酱菜,千里迢迢的别人知道了,还不发笑!”高晓燕摇头,对着她道:“除了酱菜,你还喜欢什么,和我说说,带了给你。”

罗苏听了一时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想要的,对于物质,她也没多大追求,重点是没有高科技东西,而对于古物,她并不好这口。想了想,道:“这样吧,你给我带些书吧,老书是爱的。”

“得,我也不问你了,买什么我自己决定,到时候你就惊喜吧。”高晓燕听罗苏让她带书,翻了白眼,她还是自己买吧。

罗苏道:“别给我惊吓就好,就我说的两样,也别多,坐火车一路又得换乘,多了不好带。”

“你别管,吓操什么心。”

临走的时候,高晓燕有些犹豫,她有些拿不定主意,该不该做,最后还是站住,从包里拿出一封信,递给了罗苏:“这是江小子给你的,在我手里有几天了,看你忙也就没急着给。”她是犹豫了好些天,不知道给了,会不会将事情搞砸,毁了罗苏。

不过,还是给了,罗苏的决定,她是相信,会处理好。

接过不算厚,薄薄一点的信,罗苏有些愣怔,一会儿自然的收了起来。“麻烦你了。”

高晓燕:“看过就算了,你明年初大婚,章子宏难得的好男人,别因为一封信,有意外。”

“知道。你还不了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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