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嘉峪关

商队在小镇歇了一天,补充了水和干粮,便继续向西。沈念祖一行四人跟在队伍最后面,与骑毛驴的赵知远并排走着。赵知远的话很少,大部分时间都低着头,盯着驴尾巴尖上那撮晃来晃去的毛发呆。偶尔抬起头,目光落在远处灰黄色的地平线上,像是在找什么东西,又像是什么都没在看。

沈念祖试着和他聊过几次,每次都以沉默告终。他不怪赵知远。一个从北京出发时带着十二卷书、走到这里只剩一卷的人,心里的窟窿不是几句话能填上的。

倒是顾青和赵知远年纪相仿,慢慢熟络起来。顾青是个话多的,赵知远不接话他也能自言自语说上半天,说累了就哼几句不知名的小调,调子歪歪扭扭的,赵知远听着听着忽然笑了一声。

“你笑什么?”顾青问。

“你唱的是《茉莉花》。”赵知远说,“但调子全错了。”

顾青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笑得骆驼都回头看了他一眼。

沈念祖走在最后面,听着前面两人的说笑声,心里觉得踏实了一些。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见笑声了。在这条路上,笑声比水还珍贵。

商队走了大约十天,前方出现了一道横亘在天地之间的灰线。

起初沈念祖以为那是云,或者海市蜃楼。但那条线越来越粗,越来越清晰,渐渐显露出城楼的轮廓——方方正正的,敦实厚重,像一头趴伏在戈壁滩上的巨兽。

“嘉峪关。”顾元亨的声音很轻,但沈念祖听出了那三个字里沉甸甸的分量。

嘉峪关。万里长城的西端。大明朝的西大门。

商队在关城外停下,领头人招呼伙计们卸货、清点、准备入关。沈念祖站在原地,仰头望着那座巨大的城楼。城墙是黄土夯筑的,足有四五丈高,在夕阳的照射下泛着一种深沉的金色,像是被几百年的风沙打磨出了包浆。城楼上有箭窗、垛口、瞭望台,虽然已经多年没有修缮,但骨架还在,气魄还在。

就像大明朝。

骨架子还在,但魂已经散了。

入关的手续比沈念祖想象的繁琐。清兵在关城门口设了卡子,过往的行人商旅都要查验身份、登记姓名、说明去向。商队的领头人和守军熟络,塞了几钱银子,便带着人和货物进了关。沈念祖他们四个没有身份文牒,自然不敢跟着商队从正门进。

“得翻墙。”顾青说。他已经绕着关城南侧转了一圈,找了一处防守最薄弱的缺口。

“墙有多高?”沈念祖问。

“一丈多。我能翻过去,然后把你们拉上去。”

一丈多。沈念祖看了看自己的腿。旧伤已经好了大半,但翻一丈多高的墙,他心里没底。

“试试吧。”他说。

夜幕降临之后,四个人摸到了关城南侧的城墙根下。顾青第一个翻上去,动作利落得像只猫。他骑在墙头上,把一根绳子放下来——绳子是他从商队里偷偷顺来的,粗细刚好够手攥住。

顾元亨第二个上。他年纪大了,手脚不利索,爬了两次都滑了下来。第三次的时候,沈念祖在下面托着他的脚,顾青在上面拽着他的手,两个人合力把他弄了上去。

然后是赵知远。他比顾元亨强一些,但也没强多少,爬到一半的时候绳子松了,整个人往下滑。沈念祖一把抓住他的腰带,把他顶住了。

“抓牢。”沈念祖的声音压得很低,但牙齿咬得很紧。

赵知远的手背青筋暴起,终于爬了上去。

最后是沈念祖。

他攥住绳子,脚蹬着城墙的裂缝,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到一半的时候,右腿的旧伤忽然一阵剧痛,像有人拿锥子扎进了骨头里。他的手一软,整个人往下坠了一截,下巴磕在城墙上,牙齿磕破了嘴唇,血的味道立刻在嘴里弥漫开来。

“抓住!”顾青在上面喊,声音压得低但焦急。

沈念祖咬着牙,把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在手上,一寸一寸地往上挪。包袱在腰间晃来晃去,像一只受惊的兔子在拼命挣扎。他用左手按住包袱,右手继续往上攀。

他终于够到了顾青伸下来的手。

两个人同时发力,沈念祖翻上了墙头。

他趴在墙头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嘴唇上的血顺着下巴滴在城墙上,瞬间□□燥的黄土吸干了。

“走。”顾青拉了他一把。

四个人翻过城墙,落在嘉峪关内的巷道里,像四只掉进陷阱的耗子,蜷缩在黑暗中,听着自己的心跳。

没有人追来。

他们穿街过巷,找到了一间废弃的土地庙——出北京两年多,沈念祖发现一个规律: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多荒凉的地方,总有一间破庙可以藏身。土地爷大概是这世上最尽职的神仙,连自己的庙都守不住,却还被人供着。

庙不大,三间土房,已经塌了一间半。剩下那一间半里,有一间屋顶还算完整,能挡风。四个人挤在里面,把包袱解下来当枕头,躺了一地。

沈念祖没有睡。他躺在冰凉的地上,眼睛盯着屋顶的椽子,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想着一个问题:出了嘉峪关,往西走,还能走多远?

他不知道答案。但他知道,明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他还会继续走。

因为停下来,他就对不起怀里那些书,对不起他爹,对不起孙肇兴。

也对不起自己。

出了嘉峪关,天地忽然变了一个样子。

不是说戈壁变成了绿洲——恰恰相反,关外的戈壁比关内更荒凉,更辽阔,更让人觉得自己渺小得像一粒沙。但沈念祖觉得,关外的天似乎更高了,云更淡了,风更野了,连空气里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不是花香,不是草香,是一种干燥的、旷远的、带着沙土气息的味道。

这是西域的味道。

商队从嘉峪关出来之后,往西南方向走了,要去青海。沈念祖他们没有跟着商队走——他们的方向是正西,顾元亨说,正西走大约一个月,能到哈密,那是西域的门户。

“从哈密再往西,就是吐鲁番、库车、喀什。”顾元亨用手指在沙地上画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过了喀什,翻过葱岭,就能进到波斯人的地界。”

沈念祖盯着那条线看了很久。线很长,从沙地的左边一直画到右边,他的手跟不上线的长度。

“葱岭是什么?”他问。

“山。”顾元亨说,“很高很高的山。山顶上终年积雪,翻过去要半个月。”

沈念祖没有再问。他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把包袱重新扎紧。

“走吧。”

戈壁滩上的路,比之前更难走了。

水越来越少,绿洲越来越稀,有时候走上七八天才能遇到一洼水。沈念祖已经学会了在戈壁滩上找水——看鸟。鸟飞的方向,往往就是水草丰茂的地方。鸟落在哪里,哪里就有水。这个法子是顾元亨教他的,顾元亨说这是从《山海经》里看来的。

“《山海经》里还有这东西?”沈念祖有些不信。

“什么书里都有。”顾元亨说,“只要你读得够细。”

沈念祖想,他大概这辈子都读不到那么细了。他连字都认不全,能囫囵吞枣地把那十九卷半的残书啃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但他在学。每天晚上,当四个人在某个避风的山坳里或坍了一半的烽火台下歇脚的时候,他就会把那些残书取出来,借着月光或篝火的光,一字一字地看。不认识的字就问他顾叔,顾叔也不认识的就先跳过去,等以后再问。

他学得很慢,但很扎实。像一株在戈壁滩上扎根的骆驼刺,一寸一寸地往地下钻,不着急,不退让。

赵知远也开始看书了。

起初沈念祖以为赵知远只是翻翻而已——他那卷书已经残破得不成样子,封面没了,扉页没了,前面十几页缺了一大角,中间还有几页被什么东西糊住了,硬邦邦的,翻不开。但赵知远翻得很仔细,一页一页地,像是在数自己还剩多少家当。

“你看的是什么?”沈念祖问他。

赵知远抬起头,把书卷的残页翻到某一处,举到火光下。

沈念祖凑过去看。是一幅图。图上有山川河流,有城池关隘,有道路桥梁,密密麻麻的线条和标注,像一张被折叠了无数次的、皱巴巴的地图。

“《坤舆万国全图》。”赵知远说,“利玛窦画的。”

沈念祖听过利玛窦的名字。西洋传教士,万历年间来的中国,带来了很多西洋的新奇玩意儿,包括一张很大的世界地图。

“你这卷是地图?”

“不全是。”赵知远说,“前面是地图,后面是一些……一些我还没看懂的东西。”

“你看不懂?”

赵知远苦笑了一下:“我今年十九,在北京的时候只顾着读八股、考功名,《永乐大典》里的东西,我十成里看不懂七成。”

沈念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把自己那十九卷半的残书搬过来,摊开在赵知远面前。

“一起看。”他说,“你看得懂的地方教我,我看得懂的地方教你。”

赵知远看着那一堆残破的书卷,愣了半晌,眼眶忽然红了。他飞快地低下头,用袖子擦了擦眼睛,闷闷地应了一声:“好。”

从那天晚上开始,四个人在戈壁滩上开了一个小小的学堂。老师是顾元亨——翰林院的编修,肚子里装着半座书库。学生是沈念祖、顾青和赵知远,三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蹲在戈壁滩的星空下,像三棵刚发芽的幼苗,拼了命地往土里扎根。

顾元亨教他们认字,教他们读书,教他们算术,教他们看星图。

“看见那七颗星没有?”顾元亨指着夜空,手指在星河间划出一个勺子的形状,“北斗七星。那两颗连成一条线,往北延伸五倍的距离,就是北极星。北极星的位置,就是正北。”

顾青跟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眯着眼睛数了一遍又一遍。

“学会了这个,夜里就不会迷路。”顾元亨说,“无论走到哪里,抬头看见北极星,就知道哪里是北。”

沈念祖仰起头,望着满天星斗。那些星子在夜空中一闪一闪的,像是在对他眨眼。他想,一千年前那个去西天取经的和尚,是不是也在这片星空下,仰着头,看着同样的北斗七星,辨认同样的方向?

应该是吧。

星星没有变,路没有变,走在这条路上的人也没有变。

变的只是时代。

又走了大约半个月,他们遇到了一场沙尘暴。

那天的天本来很好,晴空万里,一丝云都没有。沈念祖还在庆幸今天能多赶些路,忽然听见顾青在后面喊了一声:“你们看西边!”

他转过头,看见西边的天变成了一种他从未见过的颜色——不是灰,不是黄,是一种浑浊的、浓稠的、像铜汁一样的东西,从地平线上升起来,越升越高,越胀越大,像一堵无穷高的墙,正朝他们碾压过来。

“沙尘暴!”顾元亨的脸色白得像纸,“快找地方躲!”

戈壁滩上一片空旷,连棵像样的树都没有,更别说山洞了。沈念祖四处张望,看见左前方有一片低矮的土丘,土丘下面有一道裂缝,裂缝大约有两尺宽,勉强能容一个人侧身挤进去。

“那边!”他指着那道裂缝,拔腿就跑。

四个人疯了一样地往那道裂缝跑。风已经先一步到了,裹着沙子打在背上,像有人拿鞭子在抽。沈念祖的步子越来越重,沙子打在腿上、腰上、后脑勺上,疼得他龇牙咧嘴。他一只手按着包袱,一只手拼命往前挥,像是在水里划水。

赵知远跑得最慢。他的毛驴早在几天前就累死了,现在是靠两条腿在走。沈念祖回头看见他落在了后面,步子踉跄,像随时要倒下。

“赵知远!”沈念祖折返回去,一把拽住他的胳膊,拖着往前跑。

那堵铜汁色的墙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天地之间的分界线消失了,太阳消失了,一切都消失了,只剩下漫天的沙子和震耳欲聋的风声。

沈念祖终于摸到了那道裂缝的边缘。他把赵知远先塞了进去,然后是顾青,然后是顾元亨,最后是自己。四个人像四根被塞进笔筒的毛笔,紧紧地挤在一起,连转个身的余地都没有。

沙尘暴来了。

那一刻,沈念祖觉得天塌了。不是形容,是真的觉得天塌了。整个世界变成了一片混沌,沙子在黑暗中飞舞,打在脸上像刀割。风声大得像有千军万马从头顶碾过,他听不见自己的呼吸,听不见自己的心跳,什么都听不见。

他闭上眼睛,把脸埋进包袱里,缩成一团。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时辰,也许是一天,也许是永远。当风声渐渐远去、光线慢慢透进来的时候,沈念祖抬起头,发现自己还活着。

四个人从裂缝里爬出来,浑身是沙,头发里、耳朵里、鼻孔里、嘴里全是沙子。顾青吐了一口唾沫,唾沫是黄的,像泥浆。

“都活着吗?”沈念祖哑着嗓子问。

“在。”顾青说。

“在。”顾元亨的声音很虚弱,但还听得见。

“在。”赵知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闷闷的,像从棺材里发出来的。

沈念祖松了一口气。他低头检查腰间的包袱——包袱还在,死结没有松,但外面裹着的那层布已经被沙子磨破了好几个洞,沙子灌进去了。他把包袱打开,小心翼翼地清理那些沙粒。

十九卷半。都在。

他把书卷一卷一卷地摊开,在夕阳下晾晒。阳光很弱了,但好歹还有光。顾元亨和顾青也把自己的书卷取出来,同样摊开。赵知远犹豫了一下,也把他那卷残书取了出来。

二十卷半。

戈壁滩上,四个人蹲在夕阳里,晾着一地的书。那些纸页在微弱的阳光下泛着淡淡的黄,像秋天的落叶。

沈念祖忽然想起了什么,伸手摸了摸贴身藏着的那封信。信还在,牛皮纸信封比布结实,沙子没有灌进去。他把信取出来看了看,信封上的拉丁文还在,火漆上的徽记还在,收信人的名字还在。

冯·贝格。美因茨。

他还没有忘记那个名字。闭上眼睛,那几根弯弯曲曲的字母线条就会浮现在眼前,像是刻在了他的眼皮上。

过了哈密,水稍微多了一些。

西域的绿洲是一串一串的,像项链上的珠子,被一条看不见的线串在一起,从哈密一直串到喀什。每个绿洲之间隔着几天的路程,刚好够人走到下一个绿洲之前渴死——但又刚好渴不死,只要你走得够快,水带得够多,命够硬。

沈念祖觉得自己越来越硬了。不是心硬,是骨头硬。他的心还是软的——看到路边有死人枯骨的时候会停下来,把它们搬到高处放好;看到赵知远走不动的时候会折返回去扶他;看到顾元亨半夜咳嗽咳得喘不上气的时候会把自己的水递过去——但他的骨头硬了。骨头硬了,才能撑得住那些软的东西。

他们在一个叫“七角井”的小绿洲遇到了另一队往西走的人。

说是“人”,其实就两个。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姓高,叫高敬亭,是个铁匠,从山西来的。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姓陆,叫陆禾,是个织户的女儿,从江南来的。两个人不是一路的,是在路上遇到的,结伴同行。

高敬亭是个闷葫芦,一天说不了十句话,但手艺好。他在山西的时候就是远近闻名的铁匠,打出来的镰刀又快又韧,犁头又沉又稳。他带的书全是《考工志》《天工开物》里关于冶铁、锻造的卷册,一共九卷,保存得还算完好,只有两卷被水泡过,边角发霉了,但字迹还能辨认。

陆禾是个爽利姑娘,说话像炒豆子,噼里啪啦的,不认生,不扭捏,见人就笑。她带的书是《天工开物》里关于纺织的卷册,一共六卷,还有两卷《农政全书》,是她爹让她带的。

“我爹说,江南的织机天下第一。”陆禾一边走一边说,步子轻快得像在跳舞,“西洋人肯定没咱们织得好。咱们带过去,让他们开开眼。”

沈念祖觉得她说的有道理。虽然他不知道西洋人织布织得怎么样,但既然陆禾这么自信,想必江南的织机确实有独到之处。

他们把自己带的书全部摊在七角井的井台上,一本一本地清点。沈念祖的十九卷半,顾元亨的八卷,赵知远的一卷,高敬亭的九卷,陆禾的八卷。

四十五卷半。

沈念祖看着那一小摞书,鼻子又开始发酸了。四十五卷半,听起来不少,但想想《永乐大典》的三万多卷,四十五卷半不过是沧海一粟。可是,这一粟是几个人拿命从北京的废墟里抢出来的,是用几年时间、几千里的路、几万滴汗水和血水护送到这里的。

这一粟,沉甸甸的。

“还有其他人吗?”陆禾问。

“应该还有。”顾元亨说,“往西走的不止我们这些人。也许走在我们前头,也许落在后头,也许……也许永远到不了。”

没有人接话。

戈壁滩上安静了一会儿,风吹过来,带着沙子的腥味。

“继续走吧。”沈念祖说。

从七角井往西,路越来越难走,但他们的人越来越多了。

人多了,路就好走一些。不是因为路变平坦了,而是因为有了伴。高敬亭虽然话少,但他能打铁。在下一个绿洲停下来休整的时候,他用随身带的小铁锤和借来的炉子,给每个人打了一把短刀。刀不大,一尺来长,但钢口好,刀刃锋利,削铁如泥。

“戈壁滩上不安全。”高敬亭把刀递给沈念祖的时候,闷声说了一句,“拿着防身。”

沈念祖接过刀,在手里掂了掂。刀身沉甸甸的,手柄缠着麻绳,握上去很踏实。他把刀别在腰间,刀鞘是高敬亭用骆驼皮缝的,结实耐用。

陆禾不会用刀,高敬亭给她打了一把剪刀。不是普通的剪刀,是大号的,刀刃又长又利,握在手里像一把小铡刀。

“这能防身?”陆禾举着剪刀,有些疑惑。

“既能剪布,也能剪人。”高敬亭面无表情地说。

陆禾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笑得蹲在了地上。

赵知远没有笑。他站在一旁,手里攥着那把短刀,盯着刀刃上自己的倒影发呆。沈念祖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在想什么?”

赵知远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我哥不会用刀。”

沈念祖知道他在说赵知微。

“他会没事的。”沈念祖说。他不知道赵知微会不会没事,但他觉得应该这么说。在这条路上,有时候需要一些连自己都不太相信的话,来撑住快要塌下去的心里。

赵知远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把刀别在腰间,转身去牵骆驼了。

是的,骆驼。他们现在有骆驼了。

在七角井的时候,高敬亭用一把打铁的手艺,从一个路过的商人手里换了两匹骆驼。两匹不多,但足够驮他们的书和水。沈念祖把所有的书卷都装进骆驼背上的褡裢里,用油布裹了一层又一层,扎紧,系牢。书卷放在骆驼背上,比他揣在怀里稳妥多了。万一遇到响马或者溃兵,人可以跑,骆驼可以丢,但书卷不能丢。

他把那封贴身藏着的信也放进了褡裢里,和书卷放在一起。信是牛皮纸的,比纸结实,但他还是用油布包了三层,塞在最里面,夹在两卷《考工志》中间。

这样最稳妥。

他想,等到了莱茵河,等找到了那个叫冯·贝格的人,他会把这封信双手递过去,然后用他那半生不熟的、在这条路上跟顾元亨学的那点洋文,说一声“你好”。

然后,他会把那些书一卷一卷地取出来,铺在那个人的桌子上,告诉他——

这是《天工开物》,这是《考工志》,这是《算法统宗》,这是《物理小识》。

这是大明朝压箱底的本钱。

这是华夏千年文脉的余烬。

请你,帮我们,把这把火,重新点起来。

(第三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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