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骆驼之后,路好走了许多。不是路变平了——事实上越往西走,路越难行,戈壁滩上的碎石变成了嶙峋的砾石,砾石变成了高低起伏的山丘,山丘变成了连绵不绝的山脉——但有了骆驼,至少不用人背着几十斤重的书卷一步步往前挪了。
沈念祖把两匹骆驼都编了号。大的那匹叫“大福”,小的那匹叫“小福”。顾青笑他取名太敷衍,他说不敷衍,这是给他爹取的——他爹叫沈存义,“存义”和“福”没什么关系,但他觉得他爹在天上看着,知道他给骆驼取名“福”,应该不会生气。
“你爹在天上,忙着呢。”顾青说,“哪儿有空管你给骆驼取什么名字。”
“那我更得取个他顺耳的名字,万一他有空了,听见了,心里高兴。”
顾青被他说得无言以对,翻了个白眼走了。
大福和小福都是好骆驼。温顺,听话,走起路来稳稳当当,驼铃声叮叮当当,像一首走不完的歌。沈念祖每天早晨给它们喂水的时候,都会拍拍它们的脑袋,说几句话。说的大多是“今天要走远路,你们多吃点”“前面有风沙,你们低着点头”之类的话。骆驼听不懂,但他觉得它们听得懂。人和牲口在一块待久了,就会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默契,不用言语,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对方就明白了。
大福有时候会回头看他,一双大大的、长着长睫毛的眼睛水汪汪的,像是在问:还有多远?
沈念祖也不知道还有多远。他只知道,出了嘉峪关,过了哈密,下一个大地方叫吐鲁番。吐鲁番再往西是库车,库车再往西是喀什,喀什再往西——
“喀什再往西,就是葱岭了。”顾元亨指着那张炭笔画的路线图,指尖落在一片密密麻麻的褶皱上,那些褶皱代表着山,很高的山。
“翻过葱岭,就是大宛。”顾元亨说,“大宛再往西,是波斯。波斯再往西,是大食。大食再往西北,进了欧罗巴的地界。欧罗巴再往西北——”
他抬头看了看沈念祖。
“就是莱茵河了。”
沈念祖在心里默默数了数。过了喀什,还有葱岭、大宛、波斯、大食、欧罗巴,然后才是莱茵河。他没有数出具体还要走多少里,但那个数字一定很大,大到他不愿意去想。
所以他就不想了。
从哈密往西走了大约半个月,他们到了吐鲁番。
吐鲁番是个好地方。四面都是光秃秃的山,山脚下却是一片绿油油的田地。葡萄架子一架挨着一架,藤蔓上挂着一串串青绿色的、尚未成熟的葡萄,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像一串串翡翠珠子。一条清澈的渠水从山上引下来,沿着田埂哗哗地流,水声清脆悦耳,像有人在弹琵琶。
沈念祖蹲在渠边,把手伸进水里,凉丝丝的,舒服得他想哭。他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么清、这么多、这么活的水了。戈壁滩上的水洼大多是咸的,即使不咸也有股怪味,入口像喝药。吐鲁番的水不一样,清甜清甜的,喝一口,整个人从嗓子眼一直舒服到脚底板。
“这里的葡萄熟了以后,可以酿葡萄酒。”顾元亨说,“西域的葡萄酒比中原的烈,但好喝。”
“你喝过?”沈念祖问。
“在翰林院的时候,有个西域来的商人送给孙大人一坛。”顾元亨的嘴角微微上扬,像是在回忆一段很远的、很甜的记忆,“孙大人舍不得喝,藏了大半年,最后还是拿出来请大家喝了。那天晚上,翰林院里一群读书人喝得东倒西歪,有人爬到屋顶上念诗,有人在院子里转圈,转了半夜不肯停下来。”
沈念祖想象着那个画面——一群穿着官服的读书人,在月光下转圈,嘴里念着他听不懂的诗句,脚底下踩着葡萄的香气。那画面太美了,美得像一个不属于他的梦。
那是大明朝还在的时候的梦。
现在大明朝没了,那些读书人不知道散到了哪里。也许有人跟着张同敞去了南洋,也许有人跟着徐正明去了朝鲜,也许有人和沈念祖一样,正在某条路上走着,怀里揣着书,背上背着包袱,脚底磨出了血泡。
吐鲁番往西,绿洲渐渐变得稀疏了。库车是一个小城,比吐鲁番小得多,只有几百户人家,围着几口水井和一片胡杨林。他们在库车歇了两天,补充了水和干粮。高敬亭用一把新打的铁壶从当地人手里换了一小袋葡萄干,分给大家吃。葡萄干又甜又韧,嚼在嘴里像嚼着一团浓缩的阳光。沈念祖舍不得多吃,一天只嚼两颗,嚼很久,嚼到葡萄干变成一丝丝的纤维,才咽下去。
从库车再往西,路两边开始出现山了。不是那种陡峭的、险峻的山,而是一种温柔的、缓缓的、像老人脊背一样弯曲的山。山是灰黄色的,和戈壁滩的颜色差不多,远远望去,山和地连成了一片,分不清哪里是山脚,哪里是地平线。
“快到喀什了。”顾元亨说,声音里有种说不清的紧张。
喀什。
过了喀什,就是葱岭。
葱岭。
沈念祖在心里默念着这两个字,觉得它们像两块石头,沉甸甸地压在他的胸口。他抬起头,望着西边的天空。天很蓝,蓝得透明,没有一丝云。他不知道那片蓝天的后面,藏着什么样的山,什么样的路,什么样的风雪。
但他知道,无论什么样的山,什么样的路,什么样的风雪,他都要翻过去。
因为他们已经走到这里了。
喀什比沈念祖想象的要大。
城不大,但热闹。街道两旁是密密麻麻的店铺,卖布匹的、卖铁器的、卖干果的、卖香料的、卖牲口的,一家挨着一家,吆喝声此起彼伏。街上的人穿着五颜六色的衣裳,有的包头巾,有的戴帽子,有的光着头。他们说的话沈念祖一个字都听不懂,但那些话的调子很好听,像唱歌一样,起起伏伏的,有韵律。
“这里的人说什么话?”沈念祖问顾元亨。
“回回话。”顾元亨说,“和哈密、吐鲁番一样。但在喀什,也有人会说波斯话,因为离波斯近了。”
沈念祖想起了汤若望的那封信。信上写的是拉丁文,不是回回话,也不是波斯话。他到时候要怎么说给那个叫冯·贝格的人听呢?
他把这个疑问说给顾元亨听。顾元亨想了想,说:“到了欧罗巴,你找那些教会里的人。他们会说拉丁文,你拿着信去找他们,他们会帮你。”
“帮我什么?”
“帮你找到冯·贝格。”顾元亨说,“帮你把那些书上的话,翻译成他们能听懂的文字。”
沈念祖点了点头,没有再问。他在心里默默地记下了“教会”这个词,虽然他不知道教会是什么,但他知道,那是他到了欧罗巴之后要去找的地方。
他们在喀什住了三天。高敬亭找到了一个铁匠铺,借用人家的炉子,又打了几把刀和几把剪刀,打算带在路上用。陆禾找到了一个织布的作坊,和作坊里的女工比了比手艺,回来的时候满脸得意。
“她们织的布太粗了。”陆禾说,“经纬不匀,纱线太松,织出来的布像渔网。”
“渔网也能穿?”顾青问。
“你穿渔网试试。”陆禾白了他一眼。
顾青缩了缩脖子,不敢再问了。
沈念祖在这三天里做了一件事:他把所有的书卷重新整理了一遍。十九卷半的残书,加上顾元亨的八卷、赵知远的一卷、高敬亭的九卷、陆禾的八卷,一共四十五卷半。他把这些书卷按照内容分了类——《天工开物》放一起,《考工志》放一起,《算法统宗》放一起,《物理小识》放一起,《农政全书》放一起,《本草纲目》放一起,《海运图志》放一起,还有赵知远的那卷《坤舆万国全图》,单独放。
他把每一类都用布条扎好,布条上写着字——他写的,歪歪扭扭的,但能认出来。然后他把这些布条扎的书卷,一摞一摞地放进大福和小福背上的褡裢里,用油布裹了又裹,绳子系了一道又一道。
陆禾站在旁边看他忙活,忽然说了一句:“你是不是怕这些书丢了?”
沈念祖手上的动作停了停,没有抬头。
“嗯。”
“丢不了。”陆禾的声音很轻,但很坚定,“我们都走到这里了,丢不了。”
沈念祖抬起头,看了她一眼。陆禾的眼睛很亮,不是那种被泪水泡过的亮,是被阳光和风沙磨过的亮,像两颗被擦干净的石头。
他点了点头,低下头继续系绳子。
从喀什往西走了两天,前方出现了白色的山尖。
起初沈念祖以为那是云。白色的、尖尖的、贴在蓝天上,像一幅画。但走了两天,那白色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渐渐显露出山体的轮廓——巍峨的、陡峭的、直插云霄的,山顶上覆盖着终年不化的积雪,在阳光下白得刺眼。
葱岭。
沈念祖站在山脚下,仰头望着那些白色的山尖,脖子仰到发酸,还是看不到山顶。
“这就是葱岭?”他的声音有些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冷。山脚下的风已经比戈壁滩上冷了十倍,像刀子一样往骨头缝里钻。
“这就是葱岭。”顾元亨裹紧了身上的棉袄,声音也在发抖,“一千多年前,那个去西天取经的和尚,就是从这座山上翻过去的。”
沈念祖想起了那八个字——“上无飞鸟,下无走兽,复无水草。”
他把衣领往上拉了拉,遮住半张脸,闷声说了一句:“走吧。”
葱岭的路,比沈念祖想象的难走十倍。
不是陡。陡他能忍。王恭厂的梯子比这陡多了,他每天爬上爬下,从来没怕过。但葱岭的难,不是难在陡,是难在喘不上气。
走几步就要停下来喘气,走几步就要停下来喘气。胸口像被什么东西压住了,肺里像塞了棉花,怎么吸都吸不满。他的嘴唇从干裂变成了发紫,手指尖麻酥酥的,像有无数根针在扎。
“这是‘山晕’。”顾元亨说,他的脸色比沈念祖还难看,嘴唇白得像纸,“山太高了,天太稀了,喘不上气是正常的。”
“天还会稀?”沈念祖觉得这个词很新鲜。
“天不会稀。”顾元亨说,“但人会觉得天稀了。”
沈念祖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但他知道自己的肺确实觉得天稀了。
大福和小福比人强。骆驼走山路稳当,四个蹄子踩在碎石上不滑不溜,喘气也比人匀称。沈念祖有时候觉得自己还不如一头骆驼——大福驮着几十斤重的书卷还能走得四平八稳,他空着手走几步就要喘半天。
顾青走在他前面。年轻人到底是年轻人,虽然也在喘,但步子稳,腰板直,不像要倒的样子。他时不时回头看一眼身后的人,确认大家都还在,然后继续往前走。
赵知远走在最后面。他的脸色白得吓人,白里透青,像一块放久了的豆腐。沈念祖好几次想停下来等他,但他每次回头,赵知远都会摆摆手,示意他继续走,不用等。
陆禾走在中间。她不喘,但她也不说话了。之前她走路的时候嘴不闲着,不是说话就是唱歌,现在安安静静的,只埋头走路。沈念祖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摇摇头,指了指自己的嘴,又指了指上面的天,意思是:省着力气走路,不说话了。
山上的温度比山下低得多。白天还好,虽然冷,但太阳晒着还能撑住。太阳一落山,寒气就像潮水一样涌上来,从脚底板一直冻到天灵盖。沈念祖把所有的衣服都穿上了——一件单衣,一件棉袄,一件从路上捡的不知道谁丢的破羊皮袄,三层叠在一起,还是冷。
冷得睡不着。
晚上,六个人挤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背靠着背,缩成一团。骆驼也缩成了一团,卧在石头旁边,脑袋埋在身体里,呼出的白气在黑暗中像一朵朵小小的云。
沈念祖把包袱打开,把那十九卷半的残书抱在怀里。纸页凉飕飕的,但比风暖和。他把脸埋在书卷上,闻着纸和墨的味道,那味道让他想起北京,想起王恭厂,想起他爹。
他爹活着的时候,身上永远有一股火药味。不是那种刺鼻的、让人想咳嗽的味道,而是一种温热的、带着硫磺气息的味道,像暴风雨来临之前的空气。
沈念祖把脸埋在书卷里,闭上眼睛。
他梦见了火。
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发现自己的眉毛和睫毛上结了一层白霜。
不是因为下雪了。是呼出的水汽在脸上冻住了。
他用手抹了一把脸,白霜化成水珠,滴在手上,凉得他一哆嗦。他站起来,跺了跺脚,脚趾头还在,没有冻掉。他数了数——十个,都在。
“走吧。”他说。
声音被风吹散了,像一片枯叶,在空中翻了几翻,不见了。
葱岭上有雪。不是山顶上那种终年不化的积雪,是路上的雪。不深,刚没过脚踝,但走起来很费劲。每一步都要把脚从雪里拔出来,再踩进去,再拔出来。沈念祖的布鞋早就磨破了,脚趾头露在外面,冻得红通通的,像一排小红萝卜。
高敬亭看了他的脚一眼,闷声说了一句:“到了下个镇子,我给你打副铁鞋。”
沈念祖以为他在开玩笑。后来发现他不是在开玩笑。高敬亭是个正经人,从来不开玩笑。
走了大约七天,他们到了一处山口。
山口很窄,两边是陡峭的岩壁,中间一条勉强能走人的小径。风从山口里灌进来,呜呜的,和黑风口的风差不多,但比黑风口的风冷得多。那风不是凉的,是冰的,像有人拿着一把冰刀,在脸上一下一下地刮。
沈念祖把布条重新蒙在脸上,只露出两只眼睛。他的睫毛上全是霜,看东西模糊糊的,像隔着一层磨砂玻璃。
“小心!”顾青忽然喊了一声。
沈念祖停下脚步,顺着顾青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前面大约二十步远的地方,雪地上有一个隆起的形状。不是石头——石头的形状不是那样的。那个形状有头,有肩,有蜷缩的四肢。
是一个人。
一个已经冻死的人。
沈念祖慢慢走过去,蹲下来。那人蜷缩在雪地里,双手抱在胸前,像是在睡觉。他的脸已经被雪盖住了,看不清面容,但从身形看,是个男的,年纪不大。
他的腰间有一个包袱。
沈念祖的手开始发抖。不是因为冷。他伸出手,轻轻解开那个包袱。
包袱里是一卷一卷的书。有些已经被雪水浸透了,硬邦邦的,像冰块。他一卷一卷地数。三卷,五卷,八卷,十卷。他数到十二卷的时候,手停了。
十二卷。
他从北京出发的时候,他爹带了二十六卷。
这个人出北京的时候,带了十二卷。
沈念祖把那十二卷书从包袱里取出来,一卷一卷地翻看。大部分都被雪水泡坏了,纸页粘在一起,分不开。有些还能辨认——他看见了一行字:“火器者,国之利器也。”那是《天工开物·佳兵》篇里的句子。
他翻到最后一卷的时候,从书卷里滑出了一样东西。
是一封信。
牛皮纸信封,拉丁文,暗红色火漆,火漆上的徽记——和顾元亨手里的一模一样。
汤若望的信。
沈念祖握着那封信,蹲在雪地里,一动不动。
“是谁?”顾元亨走过来了,声音很轻。
沈念祖把那封信递给他。顾元亨接过信,翻到背面,用手指摸了摸火漆上的徽记,沉默了很久。
“我不认识他。”顾元亨终于说,“但他和我们一样。”
沈念祖把那十二卷书一本一本地收好,用油布重新包裹,系在大福的背上。十二卷,加上他们之前的四十五卷半,现在是五十七卷半。
他看着那个蜷缩在雪地里的人,蹲下来,把他的双手从胸前拉开,摆直,把他的腿也拉直。那人已经冻硬了,关节像生锈的铁,掰不动。沈念祖掰了很久,才勉强把他摆成一个稍微舒展的姿势。
然后他站起来,看了看四周。山口的两边都是岩石,没有土,挖不了坑。他把那人抱起来,放在一块大石头后面的背风处,又从旁边搬了几块石头,垒在他周围。
一个简单的石堆。
没有名字,没有碑文,没有任何能说明他是谁的标记。
但沈念祖知道他是谁。他是往西走的人。他是汤若望托付过的人。他是带着《永乐大典》残篇、从北京一路走到这里的、一个和他一样的人。
沈念祖在那堆石头前站了一会儿。风把他的衣角吹起来,猎猎作响。
他想起这个人刚才蜷缩在雪地里的样子——双手抱在胸前,护着那个包袱。到死,他都在护着那些书。
现在那些书在大福的背上,被油布裹得严严实实,一页都不会再坏了。
“走吧。”顾元亨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轻得像叹息。
沈念祖转过身,朝山口走去。
走了几步,他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
风把雪吹起来,落在石堆上,一层一层的,像一个正在慢慢合拢的白色手掌。
他转过头,继续走。
过了山口,路开始往下走了。
下山比上山好走一些,至少喘得上气了。但下山也有下山的难处——路滑。雪被踩实了,变成了一层薄冰,走在上面像踩在抹了油的石板上,一不小心就要摔跤。沈念祖摔了好几次,摔得膝盖青紫,手掌磨破了皮。每次摔下去,他都是先用手撑地,然后爬起来,拍拍身上的雪,继续走。
书在大福和小福背上,稳稳当当的,比他安全得多。
大福走得很稳。这头骆驼似乎天生就适合走山路,四个蹄子踩在冰雪上不打滑,步子不紧不慢,驼铃声叮叮当当的,像是在嘲笑这些两条腿的人为什么连路都走不稳。
沈念祖有时候觉得,大福比他更像一个行者。
下山走了大约五天,雪渐渐少了,路边的石头从白色变成了灰色,灰色变成了黄色。空气变得干燥了,风不再像刀子,而是像一块热毛巾,贴在脸上,温温的。
“快出葱岭了。”顾元亨说,声音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疲惫。
沈念祖站在山坡上,回头看了一眼。
身后是连绵不绝的雪山,白的、灰的、蓝的,层层叠叠,像一幅巨大的水墨画。他从画里走出来,身上带着画里的雪、画里的风、画里那个蜷缩在雪地里的无名者的托付。
他摸了摸大福背上的褡裢。油布包裹的棱角透过布面硌着他的手心,硬邦邦的,像骨头。
五十七卷半。都在。
他拍了拍大福的脖子,大福回过头来,一双大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他,像是在问:还有多远?
“快了。”沈念祖说。
他也不知道快了是多快,但他觉得应该这么说。对骆驼,对人,对自己,都要这么说。说多了,就信了。信了,就能走到。
他转过身,继续往前走。
大福在他身后叮叮当当地响着,驼铃声清脆悦耳,像是在给这条走了几百年的老路伴奏。
沈念祖忽然想起了顾元亨说过的那句话。
“书里写的那些大道理,到了真要用的时候,大多不管用。管用的是另外一些东西——一股气。”
他看了看大福背上那些鼓鼓囊囊的褡裢。
褡裢里不只是纸。褡裢里是一股气。
一股说不清道不明、从骨头缝里钻出来、从心口窝里顶上来、让人在雪山和戈壁上一步都不肯停下来的气。
他低下头,加快了脚步。
(第四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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