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俞东林跑了以后才想起落了一件事,他想和陈绪说明天见,但是第二天没有补上。因为陈绪在那天晚上拿完工钱就走了。

俞群明从来不喝酒,但办完那女人的葬礼后,他把自己关在家里喝了两斤烧酒。那晚药店二楼的灯亮了一整夜,第二天他早早叫醒了俞东林,让他去自家一块旱地上种射干,种完半小袋再回来。

他拿了一壶水和两张白面饼出发了,他专门经过张维生家的那块地,却不见一个人影。他一个人干完活已经是太阳高照了,回到家时只想就地睡一觉,但俞群明却不让。

他的脸色不正常,惨白得像是被勾了魂,坐在椅子上,“你兜里装的什么?”

“没什么。”

“掏出来。”

俞东林犹豫了一下,把匕首拿了出来。

“这是什么东西?你要捅死我?”

俞东林不知道他爹为什么要这么说,他只是喜欢这匕首,不得已的时候保护自己,他不会做坏事,再说他爹怎么能这样想他呢?

“我没有。”

“不服气是不是?”很明显他又动怒了。

俞东林就知道,他一定是把气撒到他身上了,他爹不会在喝酒后打他,很多男人都会耍酒疯,俞群明就不会,要打就打了,没有理由。

匕首被收走了,他不能说什么。

但是生平第一次,他做出了反击。

深夜时他下楼,看到挂钟上是三点,那戒尺就放在柜台下的抽屉里,他尽量不发出声响,把戒尺拿到后院,用斧子劈成了两截。他被罚跪了三个钟头,下楼时腿都打颤。做完这一切,他就在二楼的小窗前坐到天明。

天际泛着鱼肚白,晨曦落到屋瓦上,橘黄色的阳光洒落这片大地。

他特意问过了张维生家,他们说那个帮工的人走了,当天夜里就离开了,至于名字,也没有留下,他们叫他高个。

卖豆腐的黄二癞子说霍乱越来越厉害,如果能逃就赶紧跑得远远的,还说,还说县城是个好地方,卖什么的都有,十八条街,楼很高,高得能遮住太阳。俞东林想了一路,他已经是个大人了,但他每天只围着药店转,他也想去城里看一眼。

于是他劈了戒尺,拿回了匕首,偷了钱,一个人上路了。

-

俞东林出了最远的一次门,他有时靠双腿走,有时搭牛车走一段路,还被人用摩托车载了一程,走了四天,终于到了。

和他想象得不一样,小贩都在街边支着小摊,耳边都是吆喝叫卖声,行人却不多,街道很宽,商铺一个挨着一个,高楼倒是有,可是它们就像麻将一样挨在一起,多是三五层。建筑们从外面看都有些破旧。

“城里闹霍乱吗?”

卖热腾包子的小贩随口说:“闹啊,只不过还不怎么严重,要不是为了生计,谁会这种时候还出来啊。”

俞群明这些年攒了不少钱,都放在他的床底的一个箱子里,他走时把箱子里的钱倒了一半,所以现在身家很富,他警惕着小偷,也不敢大手大脚,逛了一天才吃了两个包子,和店家要了一壶白开水。

眨眼间天已经快黑了,他还没有找到落脚的地方,县城说小也不小,至少他转了这么久还没有碰上陈绪。他累了,只好蹲在马路牙子上歇会儿,黄二癞子说过,要想在县城里立足,得先找个活计,节省开销要住地下室,其实地下室也不错的,就是冬天潮湿点儿,他说这话时目光带着微微的闪烁,似乎在回忆一段岁月。

其实晚上也不是很冷,他想就这么将就一晚上,睡在一个挡风的角落里,明天再做打算。可是他又犯了难,他还不知道他的名字,要怎么找到他呢?

“喂,小子!你坐这儿干嘛?碍着我们生意了。”三个年轻男人朝他围过来,为首的人说。

俞东林看了一眼身后,自己离店门还很远,这些人就是来找事的。他站起身,“那我走吧。”

“欸?慢着,你坐这儿半天了,难道不得给哥几个一点儿花的吗?”

这就是强词夺理了。

“我没钱。”

“狗哥,你看他……”一个男人说。

被叫做狗哥的人摆摆手,“把你包给我看看。”

俞东林立即攥紧了包,左手向后探匕首,但是又怕像上次一样还没用就被抢走了,又犹豫不已。

“我是真的没钱,我刚来这里,各位大哥放过我吧。”

黄二癞子没说过这里的人们都这么流氓啊,他心想,琢磨要怎么跑。

狗哥身后的两个男人眼神会意,要上前钳住他的胳膊,直接来抢的,俞东林朝一个男人□□踢了一脚,当即抽出匕首挥舞,眼神凶狠。

趁着两个人闪躲的功夫,迅速后退了两步,他紧张地吞了吞口水。

“嘶?”狗哥突然一愣,叫了一声:“你哪儿来的这把匕首?”

“这不是陈哥的吗?怎么在这小子手里?”

“还真是,这年头除了他谁还用匕首……”

一人接着一句,瞪大眼睛看看匕首又看看俞东林。

还是狗哥发话:“你认识陈绪?”

俞东林眨了眨眼,迟疑地点头,又听狗哥说:“他怎么把这把刀给你了?你说你今天刚来?来找他的?”

“他在哪儿?”

“你是他什么人呐?弟弟?没听说他有个弟弟啊。”狗哥疑惑。

“是弟弟。”他撒谎。

“那收起来吧,一家人啊,不过他不在这儿,我们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他说等霍乱结束了,就回来。”

俞东林收了刀,但脚步还是不动:“你们是他的朋友吗?”

“对啊,好兄弟,看到这条街了没?都是我们的,什么台球厅,出租房啊都是兄弟们的。”

“你放心,既然你是陈哥的弟弟,那我们不能不管,我给你安排个住处,哦,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家啊?”

“不回了,没家了。”他偷了那么多东西,要是被他爹抓住,他一定会被打死,何况他爹也不会再认他了。

狗哥走过去一把搂住他的肩膀,“没事,以后啊,这儿就是你的家。”

身后有个男人说:“这怎么还突然认个亲呢?嗳呦。”

俞东林跟着他们走,他也不怕他们,只要能有个住处,狼窝狗窝也能钻,再加上他们好像真的认识陈高个,不然也不会仅凭一把刀就认出来。

“你叫什么?”

"俞……陈东林。"

狗哥边走边说,声调很低:“小子啊,以后在这儿不要随便拿出这把刀了,太多人认识它了,毕竟陈哥就是用这把匕首捅了一个人。”

-

俞东林很快就在县城里住了下来,一个月过去了,霍乱还是不见消失,三个月过去了,他在同济药堂里找到了份差事,每个月赚120块钱,吃住都在泉头街,他后来才知道狗哥他们的那条街叫这个名字。

狗哥有一个大哥大,花了他很多钱买的,可以和很远的人通话。他倒是想听陈绪说话,可是狗哥说联系不到他,除非他主动打来。可惜两个月以来,他一次也没打过。

俞东林现在变成陈东林了,好在大家都习惯了叫他林子,所以也没差。

最初的十多天里,他每天晚上躺在床上都觉得他爹会找到他,把他拖回去打折腿,让他再回到孔桥镇,但俞群明一直没出现,他也就渐渐放下了担心。偶尔他会想起陈绪,会想起那个不算吻的触碰。

霍乱一直不停,陈绪有可能这辈子也不会再回来了。

狗哥说陈绪捅了人,那个人没死,但也和死了差不多了,他们老大赔了很多钱,但是老大不怨陈绪,因为陈绪受老大垂青。

俞东林知道了陈绪和狗哥他们都是混混,需要的时候就得冲在前头,流血受伤是常有的事,他们收保护费,只要交了钱,就是他们罩的人。他一直觉得这群人不好惹,可是进去容易出去难,而且他住在这里,还不用出钱,这一拖再拖,就彻底走不了啦。

他在这几个月里跟着狗哥学会了喝酒,但是学不会抽烟,他们抽有点贵的牌子,说不呛人,但他吸一口还是觉得喉咙难受。

“来走一个!”

“必须的必须的!快点!”

众人起哄,俞东林的杯子里满上端起就喝,他喝了酒,脸就变白了,他好像喝不醉似的。狗哥今年二十五了,换过好几个女朋友,现在倒在他怀里的是阿绿。阿绿经常是短头发,笑起来有酒窝,狗哥对她很好,两个人经常秀恩爱。

两个人醉醺醺的,互相抱住亲在了一起,大家都哄笑起来了。

俞东林看着看着,就想起陈绪了,他本来是要找他的,可是来这么久了,他还是见不上他。

而且他们都不是朋友,但是现在他竟然顶着陈绪的姓氏,要是他知道了,那他会生气,后果不堪设想。

他太笨了,他应该赶快离开这里。

这是他思绪涣散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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