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曾有桩密辛,待考举子围堵府衙,泼墨扔砚,把时任知府当场砸的头破血流。
其中一位,便是沈父的学生。
这也是她来鄞州的目的。
沈家灭门当夜,父亲收到一封来自鄞州的书信,独身反锁于书房,久坐窗前沉思不语。隔着朦胧窗棂,沈怀珠看到他似是下定什么决心,起身走到书案后,提笔挥毫,封好后,秘密遣人送了出去。
她偷看过,信上唯有四个字,老师救我。
有记忆起,父亲便是陵县的县令,许多年仍是小小的芝麻官,所以他座下的学生并不多,只有两个。
居于鄞州的,则只有一位名唤宋世文的儒生。
沈怀珠直觉,宋世文以及他那封求救信,是沈家灭门的关键。
然而千里迢迢来到鄞州,她百般打听,都没有关于宋世文的消息。直至她遇见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妪,听到宋世文这个名字,忽然激动起来,咿咿呀呀跟她比划些什么,又把她带到香云楼,指着楼外悬着的芙蓉花牌,示意沈怀珠去寻她。
几经波折,她探得宋世文曾是芙蓉的入幕之宾。
然而当她提起宋世文的名字,芙蓉却恍若不识,始终不肯透露半个字。
若非相识,又如何会突然患上离魂症,随即殒命?
“去去去,赶紧起开,别挡爷的道。”
她怔忡出神,全然没注意到身后来人,被猛的推了个趔趄。
两名皂吏急慌慌地抬着蒙白布的担架,骂骂咧咧的往青华山的方向小跑过去。
白布下,露出一角松绿披帛。
擦身而过的瞬间,沈怀珠清楚地看到,一枚白玉锁从白布里掉出来。
多年前,母亲还在世的中秋,全家还算是和气团圆,能坐在一起赏月,吃月团。适逢父亲座下的学生登门拜访,其中一个,腰间佩着一枚白玉锁,小小的,精巧可人,这人便是宋世文。
趁人不备,她迅速捡起白玉锁,目送皂吏身影远去。
作大理寺少卿打扮的陆清执前脚刚踩进馆驿的大门,不知从何处抽出一把折扇,抬手挡住身后紫衣侍者的去路。
“做什么?”
裴容青站定,嫌弃地拍开陆清执拦路的折扇,抬脚往书房的方向去。陆清执阴魂不散,快走几步跟了上来。
“相识多年,我还是头一次见你对犯人手下留情,才上拶子,就迫不及待撤下来,还放人离开。怎么,心动了?”
陆清执贼兮兮的凑上来,仿佛惊见千年铁树开花般,恨不得当场编一出缠绵悱恻的戏文。
“……”
裴容青不止一次觉得,这人留在他这小庙里做主簿简直屈才,若去戏班子写戏文,恐怕不用半年就能赚的盆满钵满,成为炙名扬天下的说书先生。
“话说回来,沈姑娘容貌的确出众,性子也冷清,和你正是绝配。只是人家要是知道,拶子是你命人用的,非但不会喜欢你,搞不好还会恨的咬牙切齿。本是檀郎谢女一双佳人,现在却只能做对怨偶,可惜,可惜啊!”
裴容青站定。
“她出身眉山,别告诉我,你没看出来。”
听到“眉山”二字,陆清执玩世不恭的笑脸顿住片刻,道:“据我所知,眉山的探子多为男子,寻遍整座山恐怕都找不出几个女子来。况且,我仔细瞧过,她不会武功。”
女子,不会武功,眉山。
仿佛想到什么,陆清执的脸色微变,“你是说——?”
裴容青意味深长的一眼,点头。
深夜,月笼明。
鲜无人烟的青华山传出窸窣的脚步声,轻轻浅浅,踩在未化去的残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动静。
“阿姐,我们当真要去吗?”
阿云背着个半人高的竹篓,跟在女子身后,顺着布满荆棘的小径,步履不停,往林子深处走去。她惊恐地张望着不见前路的密林,犹豫再三,还是壮着胆子问出口。
专心赶路的青衣女子骤然停住脚步,回身取过阿云肩上的背篓。
察觉到女孩恐惧的情绪,沈怀珠睫毛轻颤,声音尽量轻缓,道:“你原路返回,到入口处找个地方等我。”
此行本不欲带阿云,又担心她孤身留在观音庙里会有危险,才无奈将她一并带来。眼下要去的地方,阿云会更害怕,不如留在这里。此处在她眼皮子底下,还算是安全。
阿云环顾四周,黑漆漆一片,时不时还有不知名动物的嚎叫声。
“不,我不怕,阿姐。”
她不由打了个哆嗦,决定还是跟着阿姐比较好。
望着女子清瘦的背影,阿云有些出神。
单论相貌,阿姐实在是一等一的美人。肤若凝脂,皓齿朱唇,一头浓密乌发简单扎成麻花辫,随意垂在肩侧,素簪点缀,清丽出尘,比她见过的花魁娘子还要出众几分。可她却没有半分少女会有的明媚鲜妍。
冷清寡言,淡淡疏离,一点也不像正值豆蔻年华的女子。
蓦地,静谧林间响起计微不可察的脚步声,瞬息千里,在林中疾速穿梭。
沈怀珠一把扯回愣神的阿云,紧紧贴在一棵枯树后,食指放在唇边,示意女孩别发出声响。
“处理干净了么?”
一道略带沙哑的声音低低响起,虽刻意压低声线,但沈怀珠依然听出来,这是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
这是一片乱葬岗。
荒坟断背,凄凉悚然。
阿云一动不动,紧紧捂着嘴巴,不敢发出半点动静,只有眼睛不停转动,不安地观察着四周,又落回沈怀珠身上。
发号施令的中年男人则止步林间,只留下模糊的身影。
大约半柱香的时辰,以中年男人为首的黑衣人匆匆离开。
沈怀珠始终藏在原处,屏声静气,又过了约莫半柱香的功夫,她确认那些人不会再返回,才渐渐走出阴影,立在月光下,瞧着狼藉不堪的乱葬岗。
她取过阿云肩上的背篓,低声叮嘱道:“待在此处等着。”
说罢,她毫不犹豫地踩进尸骨堆里,蹲下身子,查探着蛛丝马迹。
松绿色的软烟罗只剩半截,扔在草席外头。躺在席子里的美貌女子,血肉模糊,面目难辨,遭到开膛破肚后,唯有肩头的芙蓉花刺青还能表明她的身份。
仔细翻找过,毫无所获。
沈怀珠不得不承认,黑衣人做的实在干净,半点线索都没留。
究竟是为什么?
能唤的上内官的人,显而易见,只有皇宫大内里的太监。即便是和举子闹事有关,也犯不着让宫里的太监带着金羽卫,千里迢迢跑到陵县灭门一个小小知县。位高权重的人,想要悄无声息的弄死九品芝麻官,和碾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分别,何须师出无名,兴师动众。
除非,灭门沈家只是个引子,用来抛砖引玉,勾出真正想要的东西。
再看尸骨未寒的女子,生前折磨过还不算,死了连全尸都保不全。
需要做到这种地步,绝不会是简简单单的被害。芙蓉到底知道些什么?
她捡起染血的半截披帛。
忽的,冷风卷起,吹的人骨寒。
一只冰凉的手蓦地攫住她的脚腕,惊的她打个激灵,沈怀珠迅速从袖中抽出一枚银针,狠狠刺过去!举手投足尽显狠辣杀意。
脚下传来微弱的呼痛声,握住她脚腕的手顷刻卸力。
“救……救我。”
男子奄奄一息,半阖着双眼,仿佛用尽最后一丝气力,才将这几个字送出口。
沈怀珠瞥了一眼他身上被血浸透的囚衣,血腥味太浓郁,闻着实在有些反胃。她收回目光,面无表情地跨过男子,往乱葬岗深处摸索去。
“阿姐,阿姐,这有个人还活着——”
立在远处树下等待的阿云,不知何时跑过来,指着地上有声无气的血衣男子。
沈怀珠垂眼,扫了男子一眼,又看向阿云,道:“你想救他?”
阿云犹豫片刻,还是点点头,一双乌瞳亮亮的,直勾勾望着她。
“自己想法子。”
她不是热心肠的活菩萨,没有普度众生的佛光。退一万步说,她方才没有直接刺死这人,已是我佛慈悲,做好事不留名。
确认再无线索,沈怀珠揉了揉酸痛的肩颈,转身喊阿云回家,不曾想回过头,先瞧见的竟是那个进气还没出气多的男人,正用尽全身气力,将一枚珠花握在手心,尖锐处抵在阿云的颈间。
“阿姐,他说,我们不救他的话,他就杀了我。”
到底年纪小,又不曾说过假话,骗人时总是有些底气不足,一眼就辨的出心虚。
握着珠花的男子体力不支,双手微颤,还是阿云悄悄伸手托着他的小臂,作出被挟持的假象。
“……”
沈怀珠眉头微蹙,竟有种似曾相识的微妙感觉,然而搜寻记忆,又是一片空白。
揉了揉太阳穴,沈怀珠装作没看到两个人蹩脚的演技,拎起竹篓作势要走,“好,放人吧。”
下一秒,落来一声闷响,浑身是血的男子轰然倒地,失去意识。
乱葬岗上头是荆棘遍布的半山腰,几乎无路。稍缓的斜坡正中屹立着一块巨石,月光照过,投下黑乎乎的阴影。
此刻,有两个人正躲在阴影里,不约而同地无奈扶额。
“陆主簿,你老实说,前些日子路过那间破庙,你是不是进去偷偷供奉香火,给公子下降头了?”
压低嗓音说话的是个紫袍少年,腰佩短刀,高高的马尾随他的动作小幅度晃动,俨然是个年纪尚轻的侍卫。他盯着山脚乱葬岗里,连刀都拿不动的囚衣青年,瞠目结舌。
跟在自家公子身边多年,他头一次觉得公子如此陌生。
回想昨夜,府衙大牢里,公子面无表情把浸过盐水的匕首刺进那龟公的肩头,引起凄厉惨叫都无动于衷,转头竟躺在乱葬岗,成为个连刀都拿不动的濒死狱囚,简直比白日见鬼还惊悚。
陆清执掩袖,轻咳一声,他缓缓摇着手中折扇,故作神秘,道:“不可说,不可说啊。”
少年嗤之以鼻,目光落在扇面勾勒的几支鹅黄色蜡梅上,皱了皱眉,真诚发问:“这扇子是不是救过你的命?这等冷风呼啸的冬日,你都不肯离手,莫不是哪个姑娘送的?”
他不懂画,看不出画技好坏,却看得见正中间的几朵花苞尽是墨团,明显是有人故意破坏,画上去的。这么显眼的污渍,即便是出自天下最好的画师,也是要折价的,断然不可能金贵到时刻不离手的地步。
再看这位弱不禁风的主簿大人,身子骨弱,却不妨碍他风流多情,处处都有相熟的姑娘。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除了他早就心有所属外,扶影想不到第二个理由。
陆清执一眼看出这少年内心的想法,折扇一收,嗤笑道,“肤浅。”
“切,你才肤浅——”
扶影轻哼一声,转过头来,立马开口反驳,话说到一半,却戛然而止。他僵硬地转过身去,看向乱葬岗的方向。
“你想的这法子,值二十大板。”
扶影拍了拍陆清执的肩膀,颇为同情地说道。
这番话说的陆清执一头雾水,他顺着扶影的目光看过去,只见苍茫天地间,凄凉的乱葬岗里,一大一小两个姑娘,正一人拎着一只脚,倒拖着个男子在慢慢往山下挪。
“……”
“待公子回来,少说也要罚你四十大板,不,八十大板。”
扶影话里话外,幸灾乐祸的意图很是明显。
公子素爱洁净,听着陆清执的馊主意,换上刚从死囚犯身上扒下来的血衣,躺在乱葬岗也就罢了,如今更是同猎来的牲畜无甚区别,任由两个姑娘在地上拖行,且不说污渍粘身,堂堂朝臣这般折损颜面,任是脾气再好的人,恐怕都要怒上一怒,何况是性情大变的公子。
为接近这位沈姑娘,此举可谓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
扶影话里话外,幸灾乐祸的很是明显,然而笑过后,又是深深的同情。
他真诚道:“我这儿有几瓶公子给的金创药,待会拿给你。”
天边皎月蒙尘,云来云散。
鄞州城郊,早已废弃的观音庙响声窸窣,亮起烛光。
“阿姐,他好像又晕过去了!”
昏暗烛光里,沈怀珠正拿着巾帕沾水,擦去双手的灰尘血渍,焦急的声音落来她耳畔。
阿云背篓也顾不得摘,趴在稻草堆里,颤颤巍巍试探男子的鼻息,似是探到还有生气,浅浅松了口气,回身便喊她,一双眼睛巴巴望着她,竟落下几串眼泪,“救救这个哥哥吧,阿姐。”
沈怀珠不明白,平日里乖巧如鹌鹑的阿云,缘何对这人这般执着热心,不管不顾非要救他性命。她停下擦拭的动作,目光落向血污满身的男子,沉吟片刻,她还是走过去,伸手切他的脉象。
肌肤相触的刹那,她敏锐地察觉到男子极其压抑的抗拒。
昏死的人,何来知觉。
她倒是想瞧瞧,这人假装昏死,刻意接近,究竟有何目的。
想到接下来要做什么,她无声莞尔。
不动声色收回手,向一旁候着的女孩吩咐道:“去将白日里采的药草取来,捣碎煎热,喂给这位公子。”
得了令,阿云飞奔而去,眨眼便捣出一碗浓浓药汁,锅上急火微微一滚,涩苦的中药味瞬间弥漫开来,熏的阿云直捏着鼻子干呕。
碗里的是黄连。
“阿姐,喂不进去,他牙齿咬的太紧了。”
大半汤药淋漓洒在男子衣襟,眼看碗里只剩下几口药渣,阿云苦恼,隐隐又带着哭腔。
“我来喂。”
几番折腾,碗中滚烫的药汁热气消散大半,令人作呕的酸涩味道也淡了许多。沈怀珠晃了晃余下不多的药汁,沉淀的药渣漂浮起来,呈现出更难下咽的色泽。
“良药苦口,公子不吃,病如何能好呢?”
沈怀珠将药碗抵在男子唇齿间,趁他分神之际,右手捏出一枚银针,以极快的速度朝他头顶的百会穴刺过去!
电光石火间,一只力气极大的手紧紧扼住她的手腕,将直逼他发根的银针翻手夺走,捏在指间。
沈怀珠毫不意外,飞快掠过捏在她腕骨上的手指,她虽不习武,却也在极短的时间察觉到对方指节间,贴着她肌肤的粗糙薄茧,生在这样的位置,非习武之人莫属。再瞧这人的模样,眉目疏淡,姿容如玉,苍白的脸血色寥寥,全然没有半分粗武,倒更像是个澜袍加身的读书人。
只那一双眼睛,乍一看似含笑意,实则冷若寒星,染着不近人的寒气。
几乎是在男子握住她手腕的同时,沈怀珠手腕轻抖,果断将碗底残渣泼了对方一脸,男子闭眼躲避的刹那,她迅速扔下药碗,反手以匕首抵上对方的脖颈,眸中迸出刺骨杀意。
“说,谁指使你来的?”
沈怀珠冷冷开口。
男子仿若未觉横亘在命脉的冷刃,垂首掸开浸在他衣襟的药残渣,定定地望着眼前素衫乌发,目光凌厉的女子,倏尔弯起唇角,语气缱绻,道:“夫人,我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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