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

就在小黑以为自己又得耗费八斤口水时,菲菲却抬翅用力抹了一把脸,眸色坚定地盯着小黑,“咕咕——咕咕!”

“你不信?我——也不信啊!衣身是什么人?那丫头,鬼精鬼精的,最擅扮猪吃老虎!她会被吃掉?打死我也不信!”小黑也不信那小白狗的话——打衣身失踪至今,它未曾感受到忠心咒的任何影响——它方才偷偷试着骂了句“衣身你个死丫头”,立马就不由自主地咬了舌头。

这不正说明,衣身还活着吗?

滋滋滋,舌头好痛——小黑一边痛得倒吸气一边腹诽衣身是个小心眼儿!

于是,继续发动广大禽兽寻找衣身。

小黑和菲菲各有分工。小黑负责带领兽类,四处打探衣身的消息。不独衣身,就连小宫和水晶宫的有关消息,都不放过。而菲菲则与海鸟们在海面搜寻。

湄港三面环海,每天都无数的船舶往来。碧海蓝天,鸥翔鱼跃,是每个进出湄港的人都能欣赏到的美景。然,忽地从某一日起,那些有如精灵的雪白海鸥变得凶恶起来,瞪着黑亮的小豆儿眼,恶狠狠地盯着来来往往的每艘船,甚至每个人。也不知什么东西触动到它们,那些鸟儿就会忽地冲下来,在甲板上、船舱里飞来飞去,如海盗劫掠般,惊扰得众人无不狼哭鬼嚎,闻鸟色变。

当唐知道的船驶入湄港海域时,菲菲正在一群海鸥中逐浪而翔。

雪白的鸥群中,那个灰黑杂毛的身影是如此鲜明,鲜明地以至于唐知道一眼就认出来了——咦?这不就是那只让自己魂牵梦绕的灵鸟儿吗?

唐知道,字不问,二十二岁,“妖兵唐氏”出身,行七。

妖兵唐氏,是个已有百多年历史的老牌世家。起初,唐氏不过是江湖上一个以锻造兵器立身的小家族。经过数百年的大浪淘沙,昔日多少赫赫门派烟消云散,唐氏却在数遭江湖大清洗中存身立命下来,且,发展得越来越壮大。而今的唐氏一族,非但以铸兵之术睥睨江湖,更是培养出不少杰出的子弟门人。甚至,其与修真诸派亦有交好。而究其原因,就在于其“妖兵”招牌。

“妖兵”二字,听上去鬼气森森,不大顺耳,实则却暗示着唐氏出品的兵器有鬼神莫测之威力。只不过,兵者,大不祥也。擅兵者,如妖附体。甭管世人如何评价唐氏,唐家人对“妖兵”二字却无芥蒂。甚至,唐家人认为,这是一种世人不敢明言却又不得不膜拜的表达方式。

瞅瞅,唐家人就是这么傲娇!

当然,于任何一个家族,尤其是这等老牌家族,正应了一句老话——“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唐家的子弟,分为好几个圈子。一类,是精英,学霸型,干啥啥都行。另一类,则是纨绔,学渣性,干啥啥不行。而更多的子弟,则是介于这两者之间——呃,也就是半吊子。

各个圈子有各个圈子的玩法儿,多数情况下,彼此之间并无交集。而身为唐氏族长的嫡子,唐知道左脚踩着学霸圈的边边,右脚抵着学渣圈的沿沿,哪个圈子都混不进去。偏生,人家还傲气得很,看不上半吊子圈,深觉着与他们混在一处太掉份儿。

唐知道乃唐族长年近四旬时方得的幼子。

于这个小儿子,唐族长原本寄予了不小的期望——单看给幼子起的名字就晓得啦!他重金延请名师,甚至亲自撸起袖子上阵过。然,无不铩羽而归。

相较于两个光彩夺目的兄长,唐知道显得逊色许多——他不够聪明,不够吃苦,不够霸气,甚至,即便是做个纨绔,都不够努力。于是,待唐知道年近弱冠时,他爹终于认清了现实——罢罢罢,就这样吧!虽比上不足,可比下有余!为此,他为幼子赐字“不问”——爱咋咋滴吧!

唐氏家族中,唐七少是不大合群的另类。他虽做啥都是半吊子,可有一样却比旁人厉害——投胎技术高,是口含金匙出生的嫡子。故而,他有充足的底气另辟蹊径——我不稀得你们!我自己玩儿!

弱冠之前,他偷跑离家,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弱冠之后,他不偷跑了,理直气壮地提出要闯江湖长见识。

他娘当即吓得飙出三斤眼泪,他爹却在思虑几日后点头应了——纵为世家子弟,可前面不还冠着“江湖”二字吗?总要在江湖上闯荡一番滴!

唐知道武艺不算高超,自保还不成问题。退一万步说,即便遇上顶尖高手,他打不过还可以拿唐家的银子砸,砸不赢还可以亮出“妖兵唐氏”的招牌。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番套路,相当管用!

唐七少行走天下,游走四方,见人之所未所见,识人之所未所识。他浪荡不羁,任性又多金。无论是看在银子的份儿上,还是“妖兵唐氏”招牌的份儿上,少有人不卖他脸面。然,这手段,却在衣身面前失了效用!

甚至,衣身都没给他亮出“妖兵唐氏”招牌的机会!

老实说,第一眼看看那鸟儿时,唐知道只觉着有几分趣味——夜猫子常见,可这般有灵性的夜猫子,却是头一回见。于是,他一开口便是“你这鸟儿卖吗?我出高价!”

可惜,人家没理搭他,还险些被闻风而来的店家教训一遭。

第二次,是在鬼市。

相逢不如偶遇,唐知道不死心,再度开口。偏生一个不留神,臭丫头趁机溜走。那丫头溜得忒快,自此不见踪影。唐知道只得将这口气憋在心里,发誓若给他再见着,定饶不了她!

恼羞成怒的唐知道,这辈子还没这么丢份儿过!

从未遭遇如此败绩的唐知道,不知怎地,自此便在心里挂念上了这事儿。越得不到的,越念念不忘。渐渐地,在唐知道心里,那个其貌不扬的小夜猫子,竟一日比一日变得光耀动人起来。不知不觉间,他也换了称呼,不再一口一个“小夜猫子”,而是“灵鸟儿”了!

然而,天大地大,四海茫茫。自鬼市一别,他竟再也觅不到那灵鸟儿的踪迹!为此,唐知道心中满是惆怅,好生地不快活!

——直至,当他某日游海散心时,意外地在一群博浪飞翔的海鸟中,发现了那个令他梦牵魂绕的小小身影。

唐知道下令水手立时加速追去。可芳踪如风,很快便失去了踪影。心有不甘的唐知道连着数日守在海上。终于,六日后,他堵到了灵鸟儿。

他看菲菲笑逐颜开,菲菲报以破口大骂。海鸥们惊慌失措,护卫的护卫,报讯的报讯——哎呦喂,可了不得啦!猫妖大人可亲口发过话——若它的干妹子掉一根毛,就让湄港的野鸟家雀统统变成光屁股!

于是,就在唐知道对着菲菲露出垂涎欲滴的邪恶笑容时,一只黑猫挂在大海鸥的爪子下,自天边飞快而来,转瞬便到了眼前。黑猫一松爪子,自大海鸥身下跃至唐知道面前,正正好挡住了菲菲。

黑猫面带微笑,气定神闲地捋了捋被海风吹得乱如蓬草的毛发,深深瞅了唐知道一眼,慢吞吞道:“小子,可愿与吾合作?”

自此,唐知道便一头栽进小黑的坑里,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如果说,起初对菲菲的贪念,不过是出于有钱公子哥儿的猎奇心态。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对菲菲的日益了解,那原本不过一时的贪念,却逐渐变成了欲罢不能。

他从未见过,如菲菲这般有灵性的鸟儿!

找不到臭丫头时,菲菲会哭泣。小小的身体止不住地颤抖,晶莹的泪珠一滴一滴自眼眶中涌出,很快就打湿了胸前凌乱的羽毛。它就像个无助绝望的孩子,看得唐知道好生心疼。

当找到臭丫头时,菲菲会欢喜地叫啸着在海面上打滚儿,笑声刺耳难听,却满溢着说不尽的欣喜若狂,载歌载舞。

当臭丫头昏迷不醒时,菲菲会难过地将毛茸茸的小脑袋紧紧贴在她颊边,呜咽着,抽泣着,仿佛要以自己微薄的温暖唤醒她。

唐知道嫉妒的眼睛都快烧红了,恨不能抓住衣身的双肩,用力摇晃着将她晃醒,然后大喝道:“你何德何能?能得菲菲如此真心?”

小黑“嗖”地窜上他的肩膀,凉凉道:“不是我不帮你——喏,你也看到了,要想打动菲菲,不容易啊!”

唐知道咬牙切齿,“我晓得!不过,我绝不会放弃!”说这话时,唐知道满心满眼都是羡慕,及,深深地嫉妒!

一个月零九天了——天晓得在这段日子里,唐知道不知多少次强摁下抢了菲菲一跑了之的念头——一个半死不活的臭丫头,一个妖里妖气的黑猫,能奈我何?

然,到底,他未曾付诸行动。

倒不是说唐知道的道德有多高尚——其实,往往身份越高的人,道德的底线越低。无论是有钱还是有势,他们所拥有的,远胜寻常百姓。这使得他们只要从中拿出很小比例的一部分,就付得起行恶的代价。而草民呢?所拥有的本就不多,因生恶而付出的代价就会占据很大的比例,甚至全部——只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一无所有的赤贫者。

正因为如此,在唐知道眼中,世上的一切都可以待价而沽。

而真正的原因,是他十分清楚,即便他强掳了菲菲而去,以菲菲的性子,只怕更糟!往好里想,可能是菲菲逃之夭夭,辛辛苦苦白忙活一场。往坏里想——呃,算了,不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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