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谋公主
第一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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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美的嗓音,温柔的笑容,不动声色地冷酷,优雅地残忍。
他们这样形容我的妹妹。我呢,则是被人称为“没脾气的女人”。
宫廷内外,人们都私底下议论,那个既无主见又无手段的老好人,到底是怎么统治帝国,君临天下的呢?
君临天下么,我拨弄着架上的虎皮鹦鹉,打了个哈欠。我问身边的侍女为什么今天的战报还没送来。
“邻国的几位王子好象在商量召开舞会的事,战报的事因此押后了。”侍女毕恭毕敬禀报到,她说话的时候字字落地,如履薄冰。
我的妹妹可以叫出身边每一个服侍她的女佣的名字,而我至今提到她们时只能喊她们“侍女”或“女佣”,又或者是“女仆”,反正都一样,显示出我多么不尊重下人。我一直以为既然都让她们服侍了,尊重和不尊重又有什么区别。我这样喊她们只不过把她们的实质给喊了出来罢了。
妹妹听我如是分析完以后,曾对我惊呼,“姐姐,你饶了你自己吧!如果你想记她们名字你就记,如果你不想就当没这回事。如果你把宫里大大小小的事都这样分析一遍,姐姐,你就该疯了。”
“呵~”我又打了个呵欠,半张着的嘴顺便把要说的话一起漏出来,“等战报来了就送到我桌上,我来归类。”
——对,我就是这样一个没志气的公主,我把每日的战报按地域归类,而从来不考虑整体战略布局或下一步作战部署,我闲着没事对着皇宫里的琐碎事物想法颇多,而我聪明的妹妹早就看出这是我快要得精神病的前兆。
君临天下么,我拨弄着架上的虎皮鹦鹉,我手下的劲重了一点,鹦鹉叫了起来。她该晓得我为什么养她的,她琥珀色的眼睛提溜直转,她该看穿我在想些什么。
我在想,舞会要来了。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这样的描写显得粗俗,把诺大一个皇家舞会降格成了下三流的地下酒吧般的粗俗不堪。
对了,灯是泛着银光的柔和,酒是烁着葡萄色的暗红,音乐是f小调的轻快明丽波尔卡。
利兹王朝的宴会大厅,明明是格调高雅得令人窒息。可是我和虎皮鹦鹉的眸子里都只看见上面那八个字。
贵族们都在拈着细腰的高脚杯低低说话么,不,他们分明是在你来我往的**,那暧昧都充斥到了空气里。
宴会大厅的空气是粘稠的,湿漉漉的泛着暗昧。
我也暗昧地站在D国公爵身旁,半侧的身子一半倚在桌上同他搭话。
“你看,伯爵夫人脖子上挂的是……猫头鹰是不是?真够不吉利的。”我迷着眼去看那恐怖的吊坠,它的两点碧绿也正凝视着我。
“那哪里是眼睛,简直是鬼火。”我加了一句。
可惜大概我的调侃太过于恶狠狠,公爵没有接话而只是微微恩了一声。
他恩了一声,说,“听说贵国的战事都归你管?”
这话题跳跃得好快,我悚然一惊。
“恩恩,是啊……”我把视线从鬼火拉到手中的血玛利上面来,它红得妖娆生媚万千姿色。
别的女人是怎么和男人**的?至少她们**的时候不会和男人讨论战事吧。
我也知道大家说的都是没紧要的事,我也试着从无关紧要的小吊坠说起了呀。可是——
“晚霜公主真是好手段,现下同时与三国有军事冲突却仍能控制得游刃有余,真是让我见识了大国风度了。”他颇富磁性的嗓音与我说的却是这个。
他微微举高酒杯,那意思估计是向我致敬。
我也笑着举起杯子作为回应,笑得很尴尬。
那些都被压得起了褶皱的战报五颜六色地躺在抽屉里,上好的羊皮质地被将军们粗糙的手磨得伤痕遍布,在我的蹂躏下更是让它们看上去肮脏得可疑。他说的“好手段”是指这个么?
又或者他说的是我抽签的本事?
我曾经很认真的找了三张纸片,一笔一笔在上面写了那三个敌国的名字,红的莲姬白的瑰提黑的昭泽。
我把这些红的黑的揉成一团,闭上眼睛抽签。
抽中哪条就让哪个穿哪个颜色制服的将军去平定我一笔一划写的那两个字。
前一个时辰发生的是大殿上妹妹与几位智囊的争执不休,直到我说,“抽签吧。”
事实证明我选的这三个人恰是选得分毫不差。
后来大臣们曾怎样喋喋不休向我陈诉三位将军的优劣、三个国家的背景,他们盛赞我选人选得多么扬长避短,各尽其长。我猜他们这样耐心地向我摆事实、讲道理大概是因为他们在努力说服自己他们的现任领导人还不算太废物。我好歹是长公主,这个国家终究是我说了算。只不过通常我说了算的都是他们已经安排好的决策。类似于这样抽签的事则是屈指可数。
所以事实是皆大欢喜。
他眯起眼打量我,我也回眸打量他。他棱角分明,眉眼细长,左边眼角处有道月牙形浅浅疤痕。
但这疤痕并不妨碍他的俊朗。
他终于把目光从我脸上挪开,然后不自然地轻声咳嗽了一下。
我这才意识到我们这样彼此毫无遮拦的互相凝视是多么不合礼仪。那么,他也是觉得尴尬了?
气氛暧昧得正好,我听见他开口了。
这次终于说了些比较象样的话。
他问我,“不知晚霜公主是否来过曼思庄园?”
曼思庄园是D国私家最大最奢华的园子。
如果把皇家的御花园摆一边的话,曼思的奢华不只可以压过它自己国内的那些私人园林,连邻近几个接壤国的园子也比它不过。利兹的御花园也在那些比不过之列。
“没有呢,听说那里是出名的……漂亮啊……”我硬把“奢华”两个音节压下去,换成了一个比较褒义的词。
“漂亮倒是其次,这几日那里发生了有趣的事情。不知晚霜公主可有兴致与我一起去那里看看?”
他低声说着,眉眼中尽是玩味的神色。
我迟疑了下,答应了他。
在交际场合,我大多是借口抱病不出席,或者出席了也是尽可能降低存在感。反正大家都是政治上的老狐狸,全都
晓得讨好我妹妹才是正经事,她才是大权在握,而我只是挂着个长公主的名头。会有陌生男子来搭讪,甚至邀约,
于我而言简直是可以记载到史书里的奇迹。
至少到二十岁为止,我活在自己臆想的世界之中,于现实世界是一片空白。
我借故要离开。我口中咿呀含糊的大概说的是“我去拿点东西吃”或“我累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什么也不想知道,只想稀里糊涂地带过然后走开。他却拉住我的手。
他竟拉住我的手。
很多天以后我还是难以置信当时那一幕。于我,这真可以用“一幕”来形容。
他修长白皙的手指拉住了我不握杯子的那只右手,微微地有些用力。
我不及感受他手的温度,就听他说,“公主,陪我跳完这支舞再走。”
我说好呀。我当然说好。
他拖着我的手步入舞池。
那支华尔兹节奏很强,一声重两声轻的节奏强得都盖住了音乐。
我不知道是否该与公爵说这个。我想我还是不要开口比较好。
我怕我的奇异想法会破坏气氛。我怕公爵会突然厌恶地甩开我的手离去。
我怕在没有得到前就失去。
我怕。
如果我此生都脱不出那原有的梦魇,公爵与我的这支舞蹈将是唯一的一支。
所以呢?
所以,我生平第一次低了头,眉眼中没了骄傲没了格格不入的出世眼神。看,要学低头不是很难的事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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