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是故意的

隔天醒来,李钍早已经出门,餐桌上摆着早餐,或许是很早就做好了,现在已经冷冰冰的。

温锦拉开座椅,一勺一勺的往嘴里送着米饭。

从温锦遇到李钍时,他就把温锦当成了唯一的亲人,一开始李钍就没见过温锦的家人,就自动把他归为了和自己一样的人,没人疼没人爱的、可以随时抛弃的人。

温锦一直被李钍强迫叫他哥哥,因为李钍认为,心智不成熟,就是个小孩子,即使温锦大上他几百岁。

但温锦现在早就褪去了似少年般的天真与面容,也没有了初来乍到时对新世纪的向往。

因为,人类对所有地球以外的生物,都不会像对待自己一般,去对待被他们挂上外号为“怪物”的外来者,哪怕他们没有对自己产生任何恶意,这种想法似乎刻在了他们的骨子里。

除了李钍。

温锦拿上芒果味的酸奶下了楼,拦住一辆出租车。

“小伙子,去哪?”师傅点开导航,问道。

温锦用吸管戳开酸奶,垂着眼皮:“去‘深海锦鲤’咖啡店。”

师傅乐呵呵的开始导航:“这家咖啡店挺火啊,刚刚有好几个小姑娘去,还说什么有大明星。”

车子在咖啡店门口停下,张道浩站在门前,见温锦到来,拉住他进了店。

此时,店里做了十来人,在正中间的桌子上还留下了一个空位。

张道浩把人推到座位上:“专门为你留的。”

温锦坐立难安,其他客人都在看着中间位置上的人窃窃私语,他依稀听见一个女生吐槽。

“不是说那个位置不能做的吗?怎么他能做?”

张道浩正要走却被温锦拉住衣角。

“搞什么啊?让我坐这干什么?!”温锦压低声音,无能狂怒。

张道浩笑的合不拢嘴,一句话直砸温锦心口:“好好坐着吧,你会什么啊?”

这时,身后几人突然发出尖锐的叫声,异口同声喊着一人的名字:“难韬!”

从化妆间走出一个身材高挑的男人,身着白色正装,脸上洋溢着笑容。

“啊啊啊!男神!”台下几名女生声嘶力竭的尖叫,大有掀翻屋顶的架势。

难韬环视四周,比了一个嘘声的手势,轻声细语:“没告诉其他人吧?”

“包没有告诉的!”

温锦愣住了,不是说好老板用的吗?难韬怎么在?

难韬脱掉正装,只留下一件白色衬衫,接过张道浩递过来的吉他,眼神深邃的看着最中央的人,似大海一般的瞳孔似乎想要溺死温锦。

他的手在吉他上弹了几下,唱起自己作曲的歌《深》。

一曲毕,听众似乎并不满意,想再听一首,可是由不得他们,只好拿上手机悻悻离开。

难韬跳下舞台,轻轻把吉他放在温锦的脚边,从栀子花的盆栽里摘出一只狗尾巴草,他的眼底是一片星辰大海,含着深深笑意。

狗尾巴草在难韬手中,挠了挠还在发呆的温锦鼻尖。

“哥哥,喜欢吗?这首歌,我的所有歌,都是关于哥哥的。”

“不喜欢。”温锦皱眉,排开难韬的手。

一个没拿稳,狗尾巴草掉在地上,迅速枯萎,变回了本来的样子。

难韬并没有在意温锦烦躁的表情,在他心里觉得,温锦只是生气了而已,温锦一定回会再次回到他的身边。

他牵起温锦的手,指尖划过温锦温暖的手掌,来到化妆间。

化妆间空荡荡的,只有一台化妆桌和一架子衣服。

难韬转过身,乘其不备食指勾出温锦脖子上的项链,那条被温锦深深藏在衣中的秘密,那条不见天日的秘密。

项链是一条铁链子,上面的挂饰很单调,两个珍珠和一片鳞片,鳞片被磨得只有指甲大小,在灯光下,项链上的挂饰折射出七彩的光芒,看起来单调,却是最绚丽的色彩,是最重要的首饰。

鳞片是难韬的,是被那群生物学家活生生的扯下来的。

原因只是为了用疼痛刺激出鲛人的泪,传说中,鲛人的泪水是纯洁无瑕的,是单纯的,一滴泪水离开鲛人的脸颊就会立即化为洁白的珍珠,价值连城。

但他们没有得到白珍珠,却误打误撞的知道了鲛人的另一个珍贵之处——赤红的红珍珠。

当伤口出的血液汇聚,血细胞在滴落的一刹那,会迅速凝结形成一颗一颗小巧玲珑的红色珍珠。

那两颗珍珠和一片鱼鳞,是趁着那群人不注意时偷过来的。

其实也不算是偷吧,毕竟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拿自己的东西,又怎么能说是偷呢?

实话实说,难韬是真的没有想到温锦可以保持那么久,甚至还做成了项链。

似乎是确定了温锦也喜欢自己的那些东西,难韬眼睛亮了亮,跑到化妆台前从抽屉里拿出一大一小的两个黑色盒子。

打开了小的盒子,里面是一个首饰,由七颗白色珍珠和三颗红色珍珠穿成的,珍珠很饱满,被一个银色镯子穿了起来。

大的则是整整五十二片鱼鳞,和温锦项链上的一模一样。

“这个,喜欢吗?”难韬傻笑着,像第一次把珍珠和鱼鳞送到温锦手中一样的神情,“在我们那,把自己的鱼鳞和珍珠送给心爱的人,就是一种祝福,希望他那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五十二片鱼鳞,是难韬自己一次一次扯下的,来来回回清洗了许多遍,生怕温锦会嫌弃。

温锦面无表情,向后退了一步,一只手已经搭在了门把上:“不喜欢,你到底要搞什……”

话未说完,难韬就把手里的东西重重的扔了出去,力道十足,在墙上砸出一道凹陷。

温锦不喜欢的,都是不完美的。

“讨厌它,就不要了。”难韬伸手拉住温锦的衣角,笑容从未减淡,轻声问道:“哥哥喜欢什么?我没能给哥哥礼物,想要补回来,哥哥喜欢什么?”

“我不讨厌那些东西,”温锦冷眼看着地上碎掉的盒子,“但是一想到是你的,就无比犯恶心,我讨厌的,是你。”

难韬木然,手一时忘记收回。

自己爱的人讨厌自己。

难韬慌张失措,低下了头。

难道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好吗?

明明之前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明明对方还残留着爱自己的信号,明明对方还没忘记自己,明明可以再次回到身边。

可是,怎么就在这一瞬间,全都变了?

为什么温锦会讨厌自己?明明那群人喜欢到可以去死,为什么偏偏温锦讨厌自己?

温锦没有继续呆下去的想法,离开了房间,只留下难韬一人。

他注视着地上凌乱的东西,突然蹲下身,捡起一片鱼鳞。

刚刚温锦说了,不讨厌这些,可是碎了,怎么送出去呢?

手碰到首饰,突然恍然大悟。

研究人员最喜欢的就是红色珍珠了,一定是珍珠太少了,所以温锦才不愿意收下。

难韬坐在一边,手里的鳞片深深划开手臂,皮开肉绽,血液闪烁着光芒,从伤口了里一涌而出,落在地上的一瞬间成了一颗颗圆润的珍珠。

他从抽屉了翻出纱布随意的缠上几圈,捡起地上的十几颗珍珠,兴冲冲的跑了出去。

温锦坐在椅子上,心里发毛。他不知道难韬是不是疯了,那盒子里的层层叠叠的鳞片不可能是自然脱落的,更像是活生生扯下来的。

他想立刻离开咖啡店,可他现在是在为别人干活,想为所欲为简直就是妄想。

张道浩见温锦面色沉重,刚想搭话,难韬却傻乐着冲到温锦身边跪下。

手里鲜红的珍珠在阳光下格难韬外耀眼。

“哥哥是不是嫌少了?”掂了掂手里的珍珠,笑得天真无邪,“我有很多很多!”

温锦蹙起眉头:“你是听不懂话吗?我说了,只要是你的,我都讨厌。”

张道浩站在前台,拿起抹布擦了擦摆在桌子上的锦鲤,余光瞟见难韬手里的东西,怔了一下,定神发现难韬拿的珍珠。

他刹那间想去什么,扔开抹布,一个健步来到难韬身后,确定了他手里的东西。

温锦想拍开面前的手,但却被人拽了过去。

珍珠顺势滚落在地,与木板相撞,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哎呦我去!我的祖宗啊!”张道浩挽起难韬的袖子,看到了手腕上随意缠上的纱布,“我就知道!你弄成这样,卢姐又怪我!”

纱布被取下,那道又长又深的伤口温锦再熟悉不过,他也有很多,李钍也经常数落自己。

温锦傻了眼,一时忘记说话。

难韬皱眉,甩开了张道浩,用膝盖一点点挪进温锦,脸趴在他的大腿上,死死抱着温锦,语气可怜:“哥哥,哥哥是不是生我气了?我以后改,我全都改,哥哥被讨厌我,我好害怕,我……”

“滚!”温锦一脚踹在难韬的腹部,毫不留情。

他站起身,表情透露出慌张和害怕,跌跌撞撞的跑出了咖啡店,顾不得拿上羽绒服。

寒风刺骨,温锦的耳尖泛红。

他强忍着马上夺眶而出的眼泪,吸了吸鼻子,看见地上的易拉罐,恶狠狠地踢了一脚。

难韬活得比自己好一百上千倍,还装成一副抱屈衔冤的模样。

他一辈子都被这条鱼给毁了。

回到家里时,温锦已经冻僵,打开了地暖和空调,无力地倒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

怎么就迷迷糊糊的来到了这个黑暗如同毒舌般扭曲、狡猾的世界呢?

他是真的恨透这个世界了,为什么地球那么小,兜兜转转又来到了难韬面前。

以前有他对难韬的爱如同潮水般汹涌澎湃,无法抑制。

现在那深入骨髓的爱,化为痛不欲生的恨,让温锦心如刀割,无法自拔。

难韬就是故意的,就是故意当万人之上的歌手,去恶心他,再次回到他的身边继续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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