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第三十六次偷拍她时,意识到自己完蛋了的。
那天她站在地铁站出口,把围巾绕了三圈半,最后半圈总是固执地翘起一个角。我躲在立柱后面调整光圈,突然发现取景框里的她——明明穿着最板正的驼色大衣,却在低头看表的瞬间,无意识用鞋尖碾碎了地上一片枯叶。
咔嚓。
那是我第一次因为按快门而心跳失速。
——
沈知遥身上有种矛盾的美。
她校对稿件时像台精密仪器,可钢笔漏墨染黑指尖后,会盯着那团污渍发呆很久,仿佛在思考宇宙的漏洞。她喝咖啡永远要加两份糖,却在别人问起时谎称喜欢黑咖啡。最可笑的是,她以为自己藏得很好。
可镜头从不说谎。
我拍到她偷偷把便利店的临期饭团塞给流浪猫,拍到她加班后躲在消防通道揉眼睛,拍到她站在画廊那幅《自由落体》前,手指悬在空中,沿着画中下坠的轨迹虚画了三次。
这些碎片拼凑成一个沈知遥自己都不认识的沈知遥——柔软、笨拙、充满未被驯服的渴望。
——
真正让我沦陷的,是那晚的暗房。
红灯下她攥着相亲资料的手指关节发白,睫毛在脸颊投下的阴影像囚笼的栅栏。我故意激怒她,想看看牢笼里的困兽会不会咬人。可她只是颤抖着闭上眼,说"再问一次"。
那一刻我看清了:沈知遥不是不敢逃,她只是需要有人证明,外面的世界值得她摔得头破血流。
所以我给她钥匙,给她期限,给她看我镜头里那个会发光的自己。
——
现在她总抱怨我拍太多她的丑照。
比如她窝在沙发改稿子,头发炸成蒲公英;比如她被柠檬酸到皱鼻子,还要嘴硬说"不酸";比如今早她发现我把五年前那张咖啡馆拍立得裱在了工作室门口,气得用马克笔在我脸上画乌龟。
可这些才是我的珍宝——那个完美主义沈编辑终于敢活得乱七八糟了。
昨晚她睡着后,我偷偷翻开她的校对笔记。在《未选择的光》最后一页,她写道:
"当靛青遇见茜素红,所有的预设参数都会失效。这是光学定律,也是爱情。"
你看,连告白都要找个学术借口。
(番外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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