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关于1985年

1985年,我国与玻利维亚建交,这一年刚好30岁的史蒂芬·乔布斯正式从苹果公司离职,也是这一年,娇俏的蓉儿翁美玲选择用一种决绝的方式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这一年,在有着五千年悠久的中国历史中,显得那么渺小又微不足道,即便它每一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新鲜事。但它还是很快就被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成为记忆中的黑白照片。

不过,1985年对于我来说,绝对是特殊又刻骨铭心的。

因为,我出生在这一年。

我选择在1985年10月10日降生在哈尔滨某个医疗设施远不及当下的产房,听说我出生的时候,原本晴朗明媚的秋日突然变得狂风大作,电闪雷鸣,明明是中午最好的时间点,天色却阴得像是《西游记》里白骨精出场的画面。

上产台之前我妈一口气吃了一大瓶山楂罐头,还在为老花家传宗接代生儿子做着最后的努力。结果当负责接生的护士把“恭喜你,是个漂亮的小公主”这一天大喜讯告诉她时,我妈顾不及满头的汗珠,猛然撑起了身子,在足足愣了几秒钟之后,哇地吐了起来,随后脖子一歪,就这么筋疲力尽地倒在了产台上。

倒是我的亲爹,在产房外激动地撒了一把猫尿。

都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这得是多大的福气啊?轮回转世,还能和上辈子的小情人再续前缘。

这里不得不表扬一下俺家老爹,在八几年国家还主抓优生优育,晚婚晚育的政策时,他没有因为我不是个带把的怨天尤人躲在角落种蘑菇,反而像是捡到了什么宝贝似的,在医院长长的走廊里逢人就说,“我老婆生了,是个女儿,是个女儿。”大概最后真的难以自已,蹲在角落里咬着嘴唇哭了,嘴里还在喃喃自语着,“我当……爸爸了……我当……爸爸了……”

多年之后,我用自己勤耕不缀的努力,用行动向老爸证明了我其实是他夏天的羽绒服,冬天的电风扇……

老爸大概怎么也不会料想到多年之后他整日扯着嗓子,扬言要把我就地正法,为民除害。

当时年纪轻轻的老爸是电业所一个小小职员,负责接线改造,顺带收电费。我妈是纺织二厂的会计,兼任电话接线员(当时纺织厂里只有两部电话,一部在厂长的房间,另一部就在会计部,别的员工家里有什么事儿,都会打到这里来,由我妈负责帮忙叫人。我妈干这个绝对比本职工作更称职,毕竟她常年修炼‘狮吼功’,功力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我就是此项神功的最大受害者!)

我们住在动力区的某个家属区。

房子是爷爷留下的,后来爸爸结婚,爷爷跟奶奶就搬去了乡下。

我老爸这个人虽然满身缺点,但在很早之前,我还是有那么一星半点佩服的,就比如说他能把一个巴掌大的空间改造出两间卧室和一个只放一张桌子就满了的书房,还不知从哪个收废品的老头那里弄来一屋子的书。尽管他自己就翻过几本小人书,但因为有了这一优势,所以我和别人介绍自己时,总是十分不懂谦虚美地坚称自己出自书香门第。

我们住在香夏路248号,与250号就隔了一条街。后来当我逐渐长大,慢慢理解250这一组看似简单实则是蕴含了世间万物所有奥妙的数字后,我真心实意的感谢老天,没把我这个可爱的小天使投放到那条街上去。

小时候填报资料,每次提到香夏路,总能收获一箩筐的同情目光。

“呀!花小绯,你家住乡下呀?乡下的路好走吗?”

明明挺文艺清新的名字,被谐音这么一闹,顿时生出无限的乡土气息。

小时候香夏路对于我来说,是一条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永远也走不完的旅程,而248号虽然只是其中的一条极不起眼的胡同,但却是我的全部。是我童年的回忆,包含了所有的美好。

以至于后来我长大了,去了更远的远方,见识了更博大的世界,欣赏了更多的美景,却只有在想到那条每年夏天雨季时泥泞得出不了家门的胡同时,才会露出真心实意的笑容。1997年随着香港回归,那条胡同被拆除了,原位置上盖了楼房,我们家也托关系找人换上了小小的一间。老爸老妈乐得要杀猪酬神,我却在用红油漆写着大大‘拆’字样的墙壁前,发了一个下午的呆。

也要和这里说再见了。

脏兮兮的砖墙上还有我们用粉笔写着歪歪斜斜的字,那株为了纪念我们上学时种下的扶桑树已经长得又高又大,树荫下似乎还能看到我们幼小的身影在这里追逐打闹。

我们在这里咿咿呀呀的降生,在这里跌跌撞撞的学会走路,在这里没心没肺的成长,又在这里背道而驰的分开……

人生,还真是一场奇怪又复杂的旅程。你永远猜不到终点的景色,只能这么一直充满希望的走下去。

这条又窄又脏的胡同总共住了9家人,熟悉程度用我妈的话来说,谁家有几双筷子她都心知肚明。

住这里的孩子童年是绝对不会寂寞的,就是有时候会为了几件事情犯愁。其中当先的就是抢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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