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Chapter 22

从南到北,距离横跨近半个中国,一千公里外的首都。

李知鹤升入了初二,还是在六班,同桌还是朱宣文。但前排变了人,任翰林因为经常上课转身和斜后桌说话,被换了位置。和李知鹤这一排,隔了三列的距离。

换做平时,任翰林肯定会大闹一场,但现在他已经顾不上这个了。

任翰林失恋了。

全校男生的梦中情人,齐灵儿一直心有所属,大家都知道这个,所以只敢远远观望,不奢望能够得到灵儿妹妹的青睐。只有一个人除外。

李知鹤把热腾腾的豆浆放在任翰林面前,这厮也无动于衷,一脸哀莫大于心死地埋头在臂弯里。鸡窝头也跟着消沉了,不复平日的嚣张,软塌塌地垂在脖子上。

李知鹤忽然发现,任翰林的头发,还挺长的。

刘旭经过,阴阳怪气地嘲笑:“翰林啊,你其实长的不赖,要是把这鸡窝头理一理,齐灵儿说不定会对你温柔点儿。”

说起任翰林同学的鸡窝头,那可是他的“一生之痛”。任翰林从小头发天然卷,发质又粗又硬,小时候就经常以此为秘密武器,和哪位小朋友打架了,就拿这一头粗硬的头发,去扎对面小朋友的脸。一扎一个准,一扎出一个泪包。

任翰林把拳头握的咯吱响,恨不得一拳打在刘旭那张得意的脸上,在上面留下他任大爷的“威武”。刘旭见好就收,蹿的比谁都快。留下任翰林对着空气悲愤,随即拦住准备回位置的李知鹤,悲愤地问:“你平时,都去哪理发?”

李知鹤正在琢磨先背英语文章还是先背语文文章,冷不丁被问去哪里理发,一脸呆滞地“啊?”了一声。

任翰林烦躁地扒拉了下头发,问:“你的头发,拉直了吧,我问你,哪里做的?”

李知鹤为了缩短洗一次头发的时间,前不久刚剪了短发。

“没有拉直,小区门口的理发店剪的。”李知鹤老实说。

任翰林闻言,脸部扭曲:“小区门口那个大爷开的,客人全部是大爷大妈,只有两间厕所那么大的理发店?”

李知鹤想了想,点了点头,任翰林的描述,很贴合事实,完全正确。

任翰林:“……”这孩子是不是缺根筋啊?

次日,理完发的任翰林一踏进教室,初二六班沸腾了。

周围是一片此起彼伏的“我靠”“666啊”“好像有点酷”,李知鹤听到她的同桌也说了句“我靠”,于是李知鹤就好奇抬了头。

一个光溜溜的脑袋引入她的眼帘。

浓密粗黑的眉毛,小麦色皮肤,炯炯有神的黑眼睛,有些厚的嘴唇。此刻这人正咧嘴对她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问:

“怎么样?”

李知鹤点点头,严肃地说:“不错。”

周围的同学,绝倒。

也只有李知鹤会这么说了!

任翰林凑近,说悄悄话:“五块钱,大爷给剪的。”

他任翰林从出生到现在,就没有剪过这么便宜的头发!

李知鹤说:“贵了。我的,三块。”

任翰林拽了一把她的头发:“你真的没拉直吗?你不会骗小爷吧?”

朱宣文轻轻“咳”了一声,用眼提醒任翰林,说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

然而在任翰林眼中,除了齐灵儿,其他女生都一个样。像李知鹤这种的,在他眼中,基本和男生没什么区别。

“真的,没拉直。”

六班的任翰林剪了个光头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全年级。这个年纪的男生都爱帅,女生都爱美,任翰林这种失恋了就不顾形象直接剪光头的,大家都没见过。

“恭喜你,出名了。”纪铭汉擦了把脸上的汗,冲篮球场看台上努努嘴,对任翰林说,“我打赌,那些女生,是来看你的。”

换做平时,来篮球场的女生,大致分为三类:来看厉以年的,来看朱宣文的,来看纪铭汉的。

任翰林控球,做了个假动作,刚准备上不上蓝,被纪铭汉这句话分了心,一不留神,球被纪铭汉抢走了。

“靠!纪铭汉你卑鄙小人啊!”任翰林仰头长啸,把看台上的女生都吓了一跳。

纪铭汉奸笑:“说好了,输的人请赢的人一人一个游戏光碟。”

说到这个,任翰林就斗志昂扬,光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小爷怕你?呵,来,开门,放年哥!”

厉以年:“……”

厉以年从篮筐下抢过球,胯下运球,被对手逼到三分线外,直接在三分线投篮。

咣当!

球擦着篮筐,稳稳落了下去。

看台上女生的尖叫声,顿时排山倒海,像是要掀翻屋顶。

纪铭汉用护腕擦了擦脸上的汗,扭头,对队友朱宣文说:“快想想办法,他俩一组,没人干的过他们。再这样下去,真的要输了。”

朱宣文笑的梨涡若隐若现:“看我的。”

说着无声无息摸到任翰林身后,悠悠地说:“啊,同桌也来了。”

任翰林迅捷无比地从对手手下抢过篮球,闻言抽空莫名看了朱宣文一眼,用眼神问:你同桌来了?关我屁事?

朱宣文微笑,跑回纪铭汉边上,用嘴型说:“看到了吧?”

纪铭汉对他竖起大拇指,用嘴型说:“牛。”

他没听到朱宣文说什么,却亲眼到了,任翰林身后本来想跑上来抢球的厉以年,在朱宣文说完后,动作忽然顿了顿,球才被任翰林抢走了。而任翰林前面就是他们队的铁塔,最擅长截断任翰林的球。

厉以年带球过人的水平简直强的离谱,而任翰林的短板,恰恰就是,带球过人。

朱宣文这份眼力,这一招,可以说是一箭双雕。他实在是不得不服。

已经是四月末了,四月快接近尾巴,这一日又格外的热。厉以年打球出了一身的汗,汗水沿着脸滴进脖子里,痒的他有些难受。他收拾好背包,没有接任何女生给他送的水,独自背着运动包往校门口走。

自从除夕那次割腕之后,房若初的状态就一直不太好。最近一段时间又因为严重的情绪低落住了院。厉以年每天一放学,第一件事就是去医院。这日也不例外,他背着包刚走到校门口,就见到了往公交车走的李知鹤。

短发女生背对着她,背影纤瘦,背着一个比她的后背还要宽大的浅灰色双肩包,短发发尾有些翘起,从头到尾都灰扑扑的,毫不起眼。

他们这些大院长大的孩子,上下车都有保姆司机接送。但李知鹤上学有车接送,但放学都是自己坐公交回去的。

房若初住院后,李知鹤也会每天去医院,但每次都是等他外公离开后,才出现。她估计也感受到了这个老人对自己的不喜欢,总是努力避免在不喜欢她的人面前,降低存在感。

厉以年坐进车里,对走司机面前,说:“前面公交站停一下,再捎个人儿。”

既然都是去医院,顺道载她一程,也无所谓。

司机点头说好,不问是谁,也不问原因。

可就在这时,电话响起。厉以年接了电话,几秒后,脸色瞬间惨白,手机跌落,沿着座位滑进缝隙。他却顾不得上去捡,整个人、声音都在发抖:“去医院!快!”

司机被他的样子吓了一大跳,知道出了事,也不多话,直接一脚油门,飞速上了路。

经过公交站时,车子没有丝毫减速,也没有停留。

车里车外,两人交错而过。

车里,厉以年脸色惨白,双眼失焦,失魂落魄。

车外,李知鹤低着头,盯着脚边的砖石发愣,眼神藏着隐忧,神情模糊。

漫天的杨絮迎着最后一丝夕阳落了下来,血色铺满大地。

暮春时节,万物生长。

房若初却在这么美好的季节,选择吞下一整瓶安眠药,于睡梦中静静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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