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做朋友

臻,至也,也有圆满之意,若要合一字,该字、名相辅相成为佳。

季姝细细想了半天,才惊觉,自己大概是被这夜色忽悠得晕头转向了。

自古赠字,多是长辈对晚辈,上对下,夫对妻,傅臻却请她赠一字。

“哪有我给你取字的道理?”

季姝一本正经地说,却暗自庆幸暗涌的夜色能将面上羞赧的浅红略略掩去。

可见傅臻熟视无睹般,依旧面色坦荡,神情自若,她一双眸子便挪不开了,将自己的羞暴露得淋漓尽致。

他弯嘴轻笑,道:“什么道理都抵不过我心甘情愿。”

这人是学会了清音楼内姑娘们看家的本事,然后专往她身上使?可他又图谋什么?

还是说,只要一名男子长成了,也便无师自通了油嘴滑舌的本领?

可字是要跟一个人一辈子的,季姝明白自己是绞尽脑汁也晃荡不出半两墨水,若是私下唤唤,倒也是无所谓,只她怕傅臻被他人耻笑。

还是异想天开了些,季姝正要将此事糊弄过去,却听傅臻又出声。

“小姝,若是有朝一日,我做错了什么,你别怪我。”

这次,他的声音沉闷了许多,湿湿的,像是委屈,也像是撒娇,像只湿漉漉的狗撞到了她的怀中。

但神奇的,就在此瞬,季姝没有再次为美色所惑,反而恢复清醒。

她是个捕快,探案查凶的捕快,凡事之间,讲究一个因果和证据。

傅臻对她的心意来的莫名其妙,但若是在一开始,他便有愧于她,那这些手段、心思,就有迹可循。

即使是恶犬在流浪许久后被收留,也会学会收起尖牙利齿,用毛茸茸的皮和水汪汪的眼哄骗主人,求一处无风无雨的地久居。

而傅臻瞒了她的事……

季姝问:“这次,你该没有事继续瞒着我了吧?”

其实也不算瞒,只是她没问,傅臻也没提起过。

傅臻抿唇。

季姝了然,道:“算了,不怪你。”

寻常人终生难见天颜,可京城来的一道道指令,例如增税减免、招兵服役,却能改变彻底改变一人、一家的命运。

所以,大多数人,哪敢起这份心思呢?天地之间,如程胜吴广敢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者到底是少数,因此二人才能以布衣之身名留史册。

她只可惜,八年前的傅家小公子到底是被磨去了锐气。

季姝又想,若傅家未败,当初不知天高地厚,只知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小傅臻,敢说帝王不公吗?随后,她微微自嘲一笑,这是她庸人自扰了。

若私铸案未起,傅家仍是是有先祖钦定的“助国大功”的“富半城”,他自然该感念皇恩浩荡,又有何可怨怪?

傅臻自然不知她所想,欲言又止,他深深看了眼季姝,却又挪开了眼,眼眶处的红,不知是疲倦,还是忍耐,最后,他沉沉地唤出一声“小姝”,似叹似念。

他藏了太多事,如果什么都不说,那还能心安理得,可一旦吐露了一些,主动撕开一个口子,剩下的思绪便能满心翻腾,扰得他一时不静。

“嗯?”

傅臻又想笑时,季姝却忽而拉住了他的胳膊。

傅臻脚下一个踉跄,往前跌跌撞撞摇了几步,余光中是季姝紧紧皱起的眉头和愤而怒睁的眸。

与此同时,一个瓦罐擦过他的肩,径直砸到了身前的墙上。

空气中,有酒味迅速漫开。

远处被惊扰的大黄狗狂吠不止。

季姝对他低喊一声“走”,一手将他护在身后,另一手高挥,雪霜剑的剑光便已闪过。

站在二人面前的男人身量不高,体型偏瘦,满面麻子,左手拎着一把近乎他半人高的大刀,另一手则空空荡荡。

是李太守的人,季姝沉心静气,一路上,她早做好了准备,到目前为止,只碰到一个人,这都算是意外之喜了。

“好,我去……等你。”傅臻低声道。

季姝点头。

见傅臻已经跑出一段距离,她微微屈膝,将重心往下压,全神贯注地盯着眼前的敌人。

“欸?那小白脸这就跑了?真不是男人啊。”

季姝不理。

男人见她戒备模样,反扯出了一个狞笑,摇摆着身子,乱挥着刀向前,“季树?是你吧?算了,杀错就杀错了,只怪你惹到了不该惹的人。”

季树?名字都没叫准。

这人话很多,他还在说:“我可不杀小孩和女人,可谁叫,你的命是大人说要的呢?”

季姝微哂,此人果然只是虾兵蟹将,若是专门驯养的死士,定然不会如此多嘴,一句“大人”足以暴露许多信息。

但她不敢掉以轻心。

握着雪霜剑剑柄的手心已经出了薄薄一层汗,她换了握剑的姿势,改为反手。

人近了。

大刀向她劈来。

季姝侧身,腰往后一弯,人竟如对折起来一般精准无误地躲过了刀刃,再起身时,一双眸子燃着势在必得的光。

“日.你.奶奶。”男人骂了出声,可接着,他不敢出声,却也不敢闭嘴,就长着一口烂牙,呜呜地叫。

因为季姝的雪霜剑已经抵住了他的脖子。

“我问你,你答,若敢废话,我不介意送你下地狱,毕竟,你不是独一无二的。”季姝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位浪客,即使威胁,她也轻声细语、不紧不慢,就是这种姿态反倒给了这人极大的压迫感。

见他浑身颤抖,头点得像击鼓,季姝便知,这人的口并不严实。

也是,给钱就能养的流民、浪人,哪来的忠心。

“你们共有几人?”她问。

那人答道:“我……我只知道一百三十九人。”

季姝思索,一百三十九人与她预期的人数,相去不大,让人卖命需要不少银子,光靠李家的资产自然是承担不起这庞大的开销,可当金矿从他手中溜过一圈,留下的金渣子,也够李府富贵百年。

富贵险中求,假若没这破天富贵,李太守又何须冒着全族安危做这遭子事。

季姝又问:“你们各自是如何联系的?”

不问是否有联系,而直接问如何联系。

那人舌头像是打结,一时吞吞吐吐说不出话。

季姝也不急,只手腕微动,将剑刃侧了几分。

脖颈上见了红,又有了痛,那人总算捋直了舌头,大喊道:“是……”

有尖物破风而来,季姝一时脑中空白一片,竟硬生生地举起了地上的男人,挡住了飞来的物件。

胳膊顿时酸麻,见那男人口吐鲜血,季姝不敢松开手,只将人抵在身前做盾。

“麻子你真是好福气,还能让这美人主动献上怀抱。”

一声轻佻的男声响起,季姝透过这已经没了呼吸的尸体,看见了出现在巷口的另一人。

这人十三四岁模样,一袭红衣,黑发披肩,耳上有一排金灿灿的坠子,衬得眉眼唇妖艳且华美,笑容天真又无邪。

成熟和稚气奇异地出现在同一张面孔上,呈现出一股极为古怪却充满诱惑的魅力。

季姝一眼便瞧见了他藏在手中的暗器,虽远远一眼,看不出是何物,但见被唤为麻子的男子七窍流污血,便知那物定然淬了毒。

好狠的手段。

“有福气吗?不见得,认识您这样一位友人,即使天大的福气,也无福消受。”季姝高声道。

“友人?我可不与丑人为伍,但见你身手矫健,样貌也算可爱,我倒是愿意和你做朋友。”

言语之间是一派任性和率直,他一步一步往前走开,似乎浑然不怕她的剑。

季姝沉了心。

他个子也不高,身子偏细长,真是一位不大的少年吗?

“做朋友?”

“是啊,做朋友。”

“我可不与陌生人做朋友。”

“你叫季姝,我是阿弥,我们知道彼此名字了,就不算陌生人,这样能做朋友了吗?”

使暗器之人一般无孔不入,自一开始探出头看了一眼后,季姝便将自己全身接着麻子的尸体掩得严严实实。

她细细听着微不可闻的脚步声,在黑血将落到衣上时,用力将沉重的尸体往前一推。

尸体的脑袋恰好落到阿弥的脚前,他没有继续前进,而是一脸好奇地蹲下身,用两根手指捏住了麻子杂草般的一缕头发,直接将他的脑袋拉了起来。

他细细端详了半天,脸上嫌恶的表情如化作实物一般露了出来,喃喃自语地说了两个字:“真丑。”

随后,阿弥站起身,像是眼不见心不烦,抬起脚重重踩上了麻子的脑袋,还碾了碾,洁白脚腕上的金铃随之晃荡,发出清脆悦耳的铃声。

是个小疯子。

季姝提着心,吊着胆,将整个匿在巷子交错口的另一面墙后,她四处环绕,打算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那小疯子又开口了。

季姝明明没去瞧他,却直觉,他的视线投向了此处。

阿弥的嗓子也像是个孩子,是不分男女的动听,他道:“你不愿意和我做朋友,你也不愿意和我做朋友。”

一个“也”字生生按住了季姝的脚。

他还在继续:“就像那位白衣美人一样。”

“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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