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见生死

白衣?美人?

阿弥走来的方向,也是傅臻离开的方向。

不会如此巧合的,巷子交错复杂,每隔数十步,便会出现一处岔口,哪有这么巧合的事。季姝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可一颗不安的心却未能被说服,反而跳得愈发急促。

她盯着墙角处排排行过的蚂蚁,听到他的笑声随风而来。

笑声带着天真的残忍,和着金铃声阵阵响起,都清脆,都明媚,混在一处,像是试探。

他又道:“那当真是个美人,像丑麻子这样人,死了也便死了,而美貌,却是世上最稀缺的珍宝,大多数都是独一无二,我阿弥最见不得美人薄命,人死了,就青白着一张脸,让人直犯恶心。”

阿弥将麻子的手踢到一旁,慢悠悠地往前走,他讨厌瞧活人的丑态,也讨厌瞧死人惨白的脸。

可相比后者,他还是更讨厌前者,因为他可以不见死人,却不能不见活人,而活人常常丑而不自知。

他继续道:“就像这麻子,本来就难看,现在整个人都发烂了,不就更丑了吗?”

不过,也不一定,阿弥忽而想起,他很、非常、极致地讨厌瞧见死人,层层叠叠的尸体是一座肉山,上头有十几条胳膊和十几条大腿,还有苍蝇在上头盘旋,蛆虫在其中蠕动。

他讨厌那种感觉,明明想要找到几张熟悉的面孔,却只瞧见了糊了满脸的腐肉。

他也讨厌那个味道,酸的,臭的,湿湿黏黏的。

阿弥仍在往前走,他讨厌这段回忆,所以,他也讨厌让他想起这段回忆的人。

季姝侧身躲在墙后,方才一瞥,雪霜剑剑锋上的豁口映入了她眼底,不知是何时产生的,但就是存在。

傅臻如何了?

君子六艺,幼时的他在学堂中也习骑马射箭,后来便跟着季安学最基础的防身术。

可如今,看他单薄一条,倒像是手无缚鸡之力。

季姝眸子一沉,两方交手之际,一念之差便能决定胜负,她不该在此时想东想西。又换了反手握住剑。

正所谓打蛇打七寸,每当她下定决定取人性命时,便会换成这个姿势,一击毙命的同时,也是殊死一搏,不再给自己二次机会。

她声音很沉,像是含了一口水,问:“是李太守派你来的吗?”

听到这个问题,阿弥歪着脑袋,想了片刻,才想起那张板正的面孔和眼角处的细纹,说:“李太守……啊……我记得他,你想知道什么呢?我最讨厌旁人旁敲侧击了,我喜欢,有话直说。”

“好啊,那我问,你要如何,才能安静一些?”

一个挑衅的问。

阿弥只察觉有一阵风迎面而来,眼前亮光一闪让人看不真切,他下意识抬起头,视线对上了直劈而下的雪霜剑。

原来,竟不知在何时,季姝便攀到了矮墙一边,见他走来,用力一翻,将整个人扭了起来,甩剑而下。

像夏日暴雨噼啪落下,挡无可挡,俩人双双倒地。

季姝冷眼盯着阿弥,膝盖正严严实实压着他的身躯,雪霜剑抵着脖颈,身下的他娇无力,如一朵被雨水打败的花。

他果然无力抵抗。

阿弥同傅臻一样,俩人都不像是久经训练的模样。

季姝赌对了,但不同先前面对麻子时的运筹帷幄,此刻的她许久未能抛出第一个问。

阿弥却兴奋地笑了,笑得花枝乱颤,两眼弯弯,似乎根本不在意自己的性命被人拿捏在手心,他柔声问:“季捕快,你想问什么呢?是那个白衣美人吗?还是那个老头?”

这人像极了山间的精怪,诱来往行人,专吸人魂魄。

季姝定眼瞧了半天,手腕一动,她也笑,只声音有点冷:“不。”

她的确有不少问题。

不过当下来看,祸害还是尽早解决为好。”

她杀意早起,眼前的少年却像是后知后觉,才问:“你要杀我呀?为什么呢?总不会是为了麻子抱不平,那就是旁的原因了。”

季姝敛了笑,一双极大的圆眼像是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雪,她没有答话,而是将雪霜剑剑刃对准了脖颈上白净的皮肤。

“你真要杀我嘛?这个豁口可磨人的很,我怕疼呢。”

少年小小的喉结正随着他的话语而上下微动。

黑发、红衣,夜色中的小巷,少年坦然地接受着即将面临的死亡。

季姝犹豫了片刻,她在犹豫,自己为何会犹豫。

她不弑杀,但也不畏惧死亡。

在这个并不恰当的时刻,季姝想起了第一个死在自己手中的人,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子。

不该胡思乱想。

可那年轻女子为什么被她杀了呢?

就如同现在,她为什么要杀阿弥呢?

她不做无意义的杀戮,但她要杀了阿弥。

蓄力,砍下,刀刃破开了皮,季姝感到了古怪,再看,身下的人却换了一张面庞,同样漂亮得无可挑剔,这张脸很熟悉。

季姝恍然大悟,这人是傅臻。

她要杀傅臻吗?

她怎么可能会杀傅臻?

太奇怪了,季姝眨了眨眼,四周的墙上有青苔,小巷尽头有人家。

这时,一阵眩晕快速袭来,季姝勉强稳住身子,用尽全身力气将刀刃往下压,可手腕却软软地使不上力。

她闭上眼,再睁眼,还是一条平平无奇的小巷,原本该在身下的阿弥却出现在了眼前,四周有白茫茫的浓雾弥漫,而她正跪在青石瓦上,浑身湿漉,仿佛刚刚历经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

阿弥用手指转着发梢,见她清醒,水色的眸子有惊讶和笑意。

脖子上有丝丝的痛,季姝放下了横在颈前的雪霜剑,再一看,果然是完好无损的一把剑。

“你不是李太守的人。”季姝忍着晕眩感,撑着身子,肯定地道。

以香致幻。

并且,季姝承认,在最初时她丝毫未察觉异样,就差一点,要挥刀自刎了。

这样的手段不该存在渝州这样的一座小城中。

而且,在阿弥的话语中,毫无对李太守敬意。

阿弥没答。

季姝又道:“你是金源坊的人还是清音楼的人?”

这句话出口,他才微微变了脸色,显现出几分与手段相当的沉稳心性来。

“我问了一个傻问题,这两者,好像并没有多大区别。”季姝站起身,收起雪霜剑,耸了耸肩,像是随口一句话,完全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漆黑夜里,阿弥忽而一声笑,有几分渗人。

“季姝,我记住你名字啦。”他仰头一笑,郑重地像是一个垂髫小儿,“我的香对同一个人只能用一次,这次,你活下来了,我便杀不了你了。”

没有人会反复走进同一个陷阱,阿弥的本事若只有一个致幻香,那季姝在他面前便是高枕无忧,可是……惨死的麻子还躺在地上的,他不是死于致幻香中的。

这次,他不能杀了季姝,那么下次呢?

“我等你下次,因为,下次再见,我会杀了你。”季姝很冷静,被人威胁不算什么,她早就知道,只要继续调查私铸案,早晚会有人盯上她。

季姝这条命,从八年前开始,就一条道走入了林中,此后生死,都无人知晓。

阿弥的眼生得很漂亮,不是标准的眼型,略深略长,但很透亮,像琉璃珠子。

这双琉璃珠子晃了晃,晃出嘲意,他伸出一根手指,然后当着季姝的面晃了晃,道:“你该今日就杀了我,但你偏偏不忍心,太善良了,也太可怜了。”

这道声音在季姝耳边晃荡了许久,直到眼前的人消失了,烟雾散尽了,她摸着墙往前路继续走时,她还在想。

季姝太善良了,也太可怜了。

真的是这样吗?

她杀得第一个人,也是唯一一个人,是一位年轻的妇人。

那年她八岁,什么都还未发生,她还是天真到有几分傻气的小季姝。

而那位年轻妇人是来求医的。

一场洪水滚过了田间的烂泥,携着无数碎石,冲走了她的家乡,也让她本来健康的身子泡出了病。

这样的人其实有很多,那年的渝州太守还专门为他们设立了一处棚子,用来隔离治疗,而季安就被派去管理他们。

季姝因此认识了她,知道她曾经是一名大家闺秀,有和蔼的父母和早已定下婚约的竹马,她读过书,不是《女戒》之类的规训读物,而是正儿八经的四书五经。

小季姝很羡慕她,羡慕她的学识,羡慕她的谈吐,却也可怜她,可怜她的遭遇,可怜她的如今。

那名女子察觉到小季姝的羡慕和可怜,然后请求她,杀了她。

疾病缠身,亲人离世,孤苦无依,既然重症之下,迟早会有死的那一日,那么她想提早离开这个世界。

小季姝被这个请求吓跑了,过了三日,才灰溜溜跑回来。

这次,她带上了很重剂量的安眠药,只要喝下,就能于睡梦中安详地离开这个世界。

她想,她太痛苦了,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一死百了。

第二日,小季姝再借着给父亲送饭菜的名头跑到那处隔离的院子时,果然没有再看到这个面上溃烂的女子。

小季姝不知道自己是对还是错,或许说,她模糊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

直到那一日,父亲欢欣雀跃地回到家中,告诉她,那因污水侵入伤口而引发的炎症有法子可以解决了,只需要一剂草药便能治愈,真是谢天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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