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暴风雪夜,我被挤进了沙丁鱼罐头。
按理说,我不大有资格振振有词地如此评价,但车腔内的空气实在拥挤,而我又无论如何都不中意窒息这一种死法,所以哪怕他们是热心肠的同胞,我也好心当作驴肝肺了。
“你的民宿在哪儿?我们直接给你送到门口!”
一时间毛细血管紧张地收缩了一下,幸好车窗外的漫天大雪非常适合撒谎。我不答反问:“你们呢?你们的民宿在哪儿?”
“很近,六百米就到了。先把你安置好,我们才放心。”
“我的远,偏僻,不过民宿主人会来接我,你们放我在那边的路牌就好,实在是感谢。”
“真的?外面可冷,民宿主人来了吗?”
“来了,那辆深绿色吉普车就是。”
我透过窗向那边挥手,并对热心同胞们再次补充道:“真的太谢谢你们了,祝你们玩得开心。”
“你也是!”
我站在蓝色路牌下,目送好心人的车子驶入黑夜,而那辆深绿色吉普车驾驶位的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一张对我来说语言不通的脸,我扯了扯嘴角,展现在国际上绝对称得上友善的微笑,颔首道:“Sorry.”
当初我只是做了一个“北上”的决定,不曾想野心大到径直飞来了挪威,哪根指头是始作俑者在手机软件里定的机票我根本没印象,只记得安眠药药效发作前有一股欲.仙欲死的困意涌上心头。
总而言之,此时此刻我孤苦伶仃地站在这片岛上纯粹是自作自受。
如果将其视为一场梦游的话兴许多少能获取一些慰藉。梦境是没有计划的,所以不存在什么民宿,不存在精心策划的落脚点。为了避免向好心的同胞们展开一系列无趣尴尬且说来话长的解说,我撒谎了。
我拽着行李箱沿着道路流浪,脚上那双花了我七十块人民币的便宜货雪地靴早早湿透。卖火柴的小女孩好歹有盒火柴吧,我箱里有七包康师傅泡面,其实啃啃周围随便哪家红漆木房的房檐也是一样的。
定势思维一直让我以为现在是夜晚,直到我把两百克雪地靴走成两吨,路过好几家灯火通明的房子,才堪堪意识到此时的罗弗敦还未入夜。
我用力吸了吸鼻子,鼻腔涌上一股呛水般的酸涩感。
不管怎样,我还想再往前走走,也许走到半途,我和我的“巨额遗产”被雪掩埋,被流浪狗流浪猫当成冬日的午餐享用掉,也许我没入海洋,尸骨成为整个亚特兰蒂斯最碌碌无为的存在。不管怎样,走到哪儿都无所谓,反正我打死也不会回头。
朦胧之中,我好像真的把这趟先斩后奏的意外当成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心想找到现实世界没有的东西。挪威好美,雪是蓝色的,打在脸上轻飘飘地吸走人的魂魄。风也呼啸也肃静,给我披上了壮士一去不复返的巾帼。走着走着,我逐渐变得热情高涨,仿佛划破时空终于找到了能够让我大显身手的剧本。我一厢情愿地称之为宿命,罗弗敦埋在我身上的大雪给予了我前所未有的配得感。
我感到体内的血液正在沸腾,浑身发热,以至于我的眼神也异常好使。临近海域的山脚下有一座被吞进黑暗里的木屋,它分明死气沉沉,却在伪装成正常人,我的意思是,正常屋子,一层红色外漆根本掩盖不住它的孤僻。我对此心有灵犀。
为什么不开灯?这个纬度的太阳本就偏心,你还不对自己好一点,到哪儿说理去?
我迈着积雪一步一步走过去,心里不止地说教。方向感这个东西已经不知道被我落在了哪个角落,它被歪理占据,使我像一具失去指挥棒的木偶人。
咚,咚,咚。
我敲响了木门。
Excuse me. Can I stay here for one night?
Excuse me… Can I stay here …for one night?
等待回应的同时,我在心里默默排练自己一字一句翻译出来的英文,不能叫人看了笑话,误会我们中国人不走国际化。我的脑子里有一团火,淬炼钢铁,一锤一声。
咚,咚,咚。
没人。难怪没开灯。这世上就他妈不存在需要我操心的事。
大雪好像弱了些,就在我纠结继续往前走还是给自己埋雪地里冷冻保鲜的时候,门竟然开了。
亲爱的,我没开玩笑,一堵胸肌撞进了我的眼前。
失语的毛病在这一瞬间发作。我努力挣扎着张开嘴巴,却发现早已感应不到这个器官的存在。冰箱冷冻仓里死不瞑目的鲫鱼也是这种感受吗?定格的那一秒想的是氧气,还是冤情。
大脑断崖式关闸,我两眼一翻,笔直地栽到地上。我想,如果我往后倒兴许能瞥见那人的样貌,可惜我重心向前,最多最多,只能闻到他身上的烟酒味。
……
我百分百确认,《卖火柴的小女孩》是一部写实文学。安徒生善用想象去诉说悲剧式幸福,尽管那并不圆满。小女孩在微弱的火柴光下看见走马灯,预示着生命的凋零,第二天早晨人们怜悯的眼泪,代表社会虽迟但到的善意。可是,我们从头想一想,就算小女孩卖出了火柴又如何呢?那些钱足够吗?她做的努力有用吗?当她选择走进雪夜的那一刻,不就已经下了死亡的决心吗?
在倒下之前我突然找到了我执念来到世界最北尽头的原因。活到现在,落在我身上的雪几乎没有。我出生在中国南部,受教育于风雨无阻的学校,刮台风时我想过天要塌了都不曾怀疑要下雪。有好几个冬天冷得可怕,南方许多的地方都下了雪,我的家乡总是不下,可当我去到另一个城市时,雪偏偏来了。反反复复几次轮回,我和雪永远擦肩而过。
我抓不住的东西有很多,例如抽奖从未中奖,连“再来一瓶”都只是听闻,但只有没看过雪这一件最令我不甘心。一怒之下我在降雪率百分百的季节来到了降雪率百分百的地方,埋也得埋进雪里,请别再说这个可怜虫什么也抓不住了。
走马灯替我破了一桩心事,与此同时我逐渐恢复知觉,感受到我的棺材竟是如此柔软且冰凉,并伴随一丝黑咖啡的味道……
咖啡?哪儿来的咖啡?
我支起眼皮,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白漆天花板。众所周知,无论天堂还是地狱都不会有白漆天花板,所以我还活着。
喉咙像堵了火球似的发不出声音,四肢犹如泡在冰窟里无法动弹。有没有一种可能,地狱真的存在白漆天花板呢,现在的状况没差了。
我那姑且暖和一些的嗅觉试图寻找黑咖啡的源头,然而气味越来越浓,自己找上门来。我昏迷前闻到的烟酒味不是错觉,确有其人,但他煮咖啡的行为可以和我那经常宿醉的继母第二天醒来装模做样地泡养生枸杞茶有的一拼,欲盖弥彰,不对,牛头不对马嘴,不对,怎么说来着。
我没能好好思考,因为这时一片阴影落在我的面庞上,我也终于看清他的模样——
一只沾染了北极狼血统的成年缅因猫。
从好久以前开始,我的眼睛就进化出了照妖镜的功能,看人不是人,有时是马,我便切记拍马屁不能拍到马腿上,有时是牛,我便切记小心对牛弹琴浪费口舌,有时是猪,我便切记此人除了过年非必要不合作。
看惯了牲畜,难得遇见这么漂亮的动物。我一动不动地盯着他。
他的毛发是暗白色,包括眉毛和胡渣,如同暴风雪莅临旱天牧场,庄重华贵与粗鲁不羁竟有条不紊地杂糅在一起。他的头发剃得很短,鬓角看上去刚修理过一番,没有划伤的痕迹。我猜测,人在洗心革面的第一天都会拥有超乎寻常的心灵手巧。只不过他的眼神依旧肃穆昏沉,带有一点轻蔑,不像个真心悔过的人。
见我没什么反应,一味痴傻地看着他,他带着浓烈的酒味俯下身子,将脸靠近我。他有一双深蓝色的眼珠,藏在皱起的眉头下,结构分明的眼窝中。我敢打赌昨晚若不是我昏倒在他家门口,这家伙能把自己全部的血管都灌满烈酒。由于鼻子嗅到刺激性气味,我无意识蹙眉,轻微扭动僵硬的背脊。
“********?”
他开口说了一句话,我不知道什么意思,只能通过语调依稀判断出是个问句。于是我歪了歪头,神态懵懂。
他探究地看了我一会儿,顺势在我所躺的沙发上坐下,他的臀部几乎严丝合缝地贴着我的腰,像两块拼图,盖在我身上的毛毯被他一屁股钉住了。
我该庆幸我长得足够东方,他很快明白只有通过英语或者肢体语言才能向我传达信息。他指了指我,又指了指门口,然后把手里那杯黑咖啡递到我的面前。
“You just, passed out, there. So I held you in. Are you okay?”他说。
我没接过咖啡,依然沉默地端凝着。英语我听懂了,但我不会回答,我的语言系统是个二极管,只进不出。老实讲,我并非故意和他像拳击擂台赛的对手那样相互对视,只是这会儿我的脑袋瓜非常愚钝,做什么都慢半拍。他的蓝色眼睛过分剔透,我看得着迷。
忽然一双手挡住了我的视线,他竟毫不客气地捏住了我的脸。强烈的冷热温差让我不禁颤抖了一下,他像掰弄变形金刚那样对我左看右看,观察我除了体温异常以外身上还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机关。
他边看边自顾自地解说,经二极管翻译后的大致意思是:你发烧了,就是它让你变成了傻子。你真幸运,碰上我还记得药在哪的时候。待着,保持清醒,如果你死在这里挪威的警察不会让我好过。
天老爷,我对他的误会大了。他绝非那类装模作样金盆洗手的伪善者,捡到我是他快活日子里的小插曲,清洗皮肤表面烟酒残留的痕迹仅仅出于一丝良心。要不是我听懂了他的嘟囔,就其任意掰弄脸蛋这一举动来看,我极有可能在物理意义上成为他刀俎下的鱼肉。
客厅与厨房隔着一个静静的拐角,我朝那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掀开毛毯,发现身上被雪标记过的衣物全都被脱下,只剩一件毛衣和……玫红色秋裤。我以为我心如死水了,但一想到他给我脱衣服时看到这条秋裤时退避三舍的样子,还是忍不住羞恼了一下。
我的行李被原封不动地安置在茶几旁,上面是湿掉的衣服。很明显他看不上我的家当,更别说从中搜刮出我的个人信息。我的手机还在羽绒服外套的口袋里,仅剩百分之十的电量,掉电速度提升得飞快,光是我解锁的功夫,它就从“10%”变成了“8%”。既然我来这什么准备也没做,手机自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既连不上网,也通不了电话。不过我也不需要那些功能,我只是在它苟延残喘的时候,拍下了窗外的雪景。
我赤脚绕过茶几,移步至厨房,没发出一点儿声响,他没发现我。他在翻箱倒柜地寻找药盒,并不如本人所说的那样记性好,翻出的都是些未拆封的意大利面和下酒用的膨化食品。但他怕我死在这里是真的,打开又关上柜门时飘出几句不耐烦的声音就是最好的证明。
地上很凉快,我盘腿坐了下来,同一时间他也蹲下来从下层的柜子找起。我盯了他好一会儿,那宽厚的背肌舒展又缩紧,合理怀疑他曾经在拳击擂台上有一席相当可歌可泣的地位。
出于礼仪之邦的教养,我该上前跟他用英语说句“Thank you”之类,但随之而来的顾虑是,如果他因此误认为我是个英语交流高手就不妙了,毕竟我的口语词汇量和月球上的氧气一样少的令人窒息。
捉弄记忆的药盒终究是被他找到了,代价是地面变得非常凌乱,而他收拾的方式,就是粗鲁地把所有东西抱到桌面,拆东墙补西墙。他转过身,发现靠在拐角的我,面露一丝不理解。
“Why are you here?” 他说着,大步走过来,手指间还夹着药盒,轻轻松松地抬起我。我的嘎吱窝卡在他两只手上,活脱像个被撑衣杆顶上去的湿衣服。
我没有惊呼,只呆呆地看着他,安静得异常,像刚出生时气道堵塞的婴儿,被他匪夷所思地颠了两下。我又坐回了沙发,他再次警告我不要乱动。随后他递来一杯冷水和两颗胶囊,示意我喝下去。
发高烧是疾病界的公交车,大部分疾病都经过它。我盯着他手中的退烧药发愣。我吃得药不少。可是药时常背叛我。
发愣,持续地发愣。
突兀间,他发出一声叹气。我眼睁睁看着他将两颗胶囊全都抛进自己嘴里,就水咽下。
“......”
我傻了。他为什么自己吞了。
他拎起我的手,大拇指戳进药板挤出胶囊,抬了抬我的手背。
“Now you can trust that it's safe.”
现在你可以相信了,它是安全的。
好了,第一章看完了,排雷也该上场了:
1.关于视角,由于是第一人称,所以文字里必不可少地带有主观情绪,再加上女主的的确确是个脑回路新奇特爱天马行空的另类人格(脑子真有病),所以大家别完全代入(我怕误人子弟/流汗)
2.还是关于视角,上卷第一人称,下卷第三人称,番外有第一人称返场
3.关于主角,男女主均非处,再次强调,均非处!年龄差七八岁吧,女主二十几男主三十几。女非处需要补充的是,她男朋友女朋友都谈过(这姐老猛了bushi)介意女主双x情史的自行避雷!
4.作者文化水平一般,废话多且矫揉造作,如果有令人费解的地方,那不重要,可以口口掉。
5.故事情节均虚构,没有一点真,小说是小说,别当真,美好生活人人有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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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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