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二十一章

京城万和县。

柳涟今夜要彻底解决掉鹿潭和这个鬼的事了。

这个鬼不会离她和她家的房子太远。房子被炸烂了,它就只能围着鹿潭四周转了。

柳涟控制住了鹿潭,接下来的事,就是控制住这个鬼了。他要逼这个鬼显形,而后将它送到悬月教堂去。

以鹿潭为引,用法术将她禁锢住以后,柳涟要直接与这个鬼对打将它制服住,来使它完全在自己——更是在鹿潭面前,显出它真正的模样来。

其实还可以有别的办法,但他懒得费别的心思,总之他不会输,不如直接来的快些。

猩红色的血液差一点触及柳涟的衣角,像张开血盆大口伸出舌头的狰狞的地狱巨兽,还流淌着黏腻的涎液。

这是至少要几百年的怨与恨,才能滋养出的恶鬼。

见此情形,柳涟的冰凌迅速回击,然而这并不是一般的鬼魂,只是这样并不足以击退它。

血色以疾速在地面蔓延开来,像是藏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的地毯被人掀开一角,由此而一发不可收拾,直至彻底吞噬发现秘密的人。

但柳涟可不是会被什么鬼魂就桎梏住的人。

近五百年来,他还没有遇到过可以让他落入下风的对手。

污浊而粘腻的血浪一阵阵涌起,浪潮越来越高,柳涟的冰凌也全都被其吸收进去。直到生成铺天盖地的巨浪,直接向着柳涟猛烈的扑来。

此时被柳涟禁锢住的鹿潭已经开始慌乱,她拼命地想要挣脱开而后逃掉,她现在开始怀疑,柳涟到底能不能打得过这个鬼魂。虽然说京城都传这个狐妖很厉害,但是她并不算很信任他。柳涟死不死的她不管,但她不想在柳涟死后被这个鬼报复,她想到那时她就真的完蛋了。

柳涟注意到了鹿潭,但并没理她,也没管她的挣扎,而是面色平静地挥手施法。他微微扬起下巴,似是蔑视着眼前的一切,虽然觉得面前的污血很恶心,但也没有作出额外的表情。

无边的凛凛的风雪被他凭空掀起,冰凌于其中疾速凝结汇集,而后随着柳涟指尖变化的方向,随着寒风的啸声一起,以不可抵挡的程度,一击便彻底击散了柳涟面前的巨浪。

被击散的血浪像颓然的山一般倒下,可是偏偏有那么一滴血,就那么溅在了柳涟的袖口上。

这下他算是被激怒了,因为这个鬼居然脏了他的袖口。柳涟被惹怒到之后微微蹙眉有些嗔怒的样子,并不是很常见。

柳涟很怕脏。他不知道这个鬼是在与他玩闹,还是在挑衅,无论如何,他现在是很不高兴。

柳涟站在半空中,俯视着窸窸窣窣的血就这样流了千里。暗红的血在宝蓝的天色下,天越来越暗,血的颜色也越来越暗。

他没有动,而血上却开出了白梅,同时在青冥色的天色下,飘飘洒洒下起白色的大雪,这是柳涟的反击。

柳涟面色冷冷地看着盛开的白梅,而雪仍旧在越下越大,直到白梅吞噬了地面上的鲜血,直到白梅被大雪覆盖,整片地面都被大雪覆盖,这场大雪覆盖了一切,就像是全世界都因此而变得安静。

这是他近五百年来,第一次使出这一招。他对此很有自信,这个鬼必然被他制服了。

果然,这个鬼显形了。

但此时还只有他看得见,雪地上的金发碧眼的苍白的瘦弱的少年,轻飘飘像一只嫩黄色羽毛的小鸟。

他左右手掌的掌心都带着伤疤,伤疤在另一侧的手背的同样的位置也有,那是贯穿手掌的伤口。

他仰起头望向居高临下的柳涟,脸上带着嘲讽而凄凉的笑。

“你打败我了?”

“所以呢?”

“大盛的狐狸?”

“这个啊?”这个鬼注意到柳涟在盯着他双手上的的伤疤看,十分轻巧的晃了晃右手,用着很轻松的语气说着,“死了就不疼了。”

“你没死过,你不知道。”

“我脚上也有,现在也不耽误我到处飘来飘去。”

柳涟看着他的尖尖的下巴,这是还没发育完全的样子,想来他至多十六岁。然而西洋人似乎又发育的更早些,他若是看着比实际年龄大些也正常。

“十五岁。”这个鬼见柳涟只是看着他并不说话,他自己倒是自嘲地笑着,自顾自说起来,“我是在十五岁生日那天死的。”

“我死在洛戎斯公国。他们用钉子钉穿了我的双手和双脚,他们把我吊在十字架上。”他所说的那个国家都已经灭亡近三百年了,那片土地现在是塞缪尔帝国的洛戎斯城。

柳涟的面色似乎没有什么变化,又似乎因为他的话而变得柔和了一些。

“你叫什么名字?”柳涟问他道。

“菲尼克斯。”这个名字在他的国家,是凤凰的意思。

“你要见见他吗?”柳涟问完了菲尼克斯,转过头去解开了鹿潭的束缚,而后问她道。

鹿潭摇了摇头,她说不要。

柳涟却像是没听见一般,又问了她一遍。

“你要见见他吗?”

鹿潭没回答,他便自己替她做了决定,一挥手让菲尼克斯出现在了她面前。

前有六百余年,后有近四百年,前后共计一千零一十四年,他作为鬼魂在人间,前六百余年被封印,后近四百年四处追寻,如今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

蓝溪之水厌生人,身死千年恨溪水。柳涟想,可是蓝溪不知道他恨她。

他对她的情感,无论是爱还是恨,又或是爱恨交织,她都不知道,因为她不在意。

“——我为什么要和一个鬼魂共度余生?”这一句是她近四百年前对菲尼克斯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为什么要被一个鬼魂纠缠百年?”这一句是她近四百年后对菲尼克斯说的第一句话。

鹿潭面对着菲尼克斯,声嘶力竭的大叫着。事实上的百年尚且如此,倘若这个故事绵延的是千年是万年,她又该有多深的怨恨。

四百年前与四百年后,她的回答是一样的。

……

她的名字叫高泉。

她是康朝唯一的女皇帝,只做了三年皇帝,就死于宫廷内乱。鹿潭便是她的转世。

“只有三年吗……”

菲尼克斯只知道她死的很早,却不知真的就只有三年,他就算是想恨她,都来不及恨她。

他并不爱她,他对她完全没有爱意,他只是不甘心,为何他受到如此悲惨的对待之后,遇见的是她这样的一个人。非要说的话,他恨透了她,因她分明不是他梦想中的恋人,又为何要来到他的面前。

高泉是来自东方的康朝的公主,在战乱中,意外被俘虏到了西方的洛戎斯公国。

洛戎斯公国的皇族把她丢在黑暗狭小的地下室以虐待她,一次偶然的机会,她从一柄落灰的金权杖中,召唤出了一个名叫菲尼克斯的鬼魂。

菲尼克斯原本是一家贵族家的仆从,因为长得好看,而被教皇选中成为祭品。因为金权杖上沾了他惨死时流下的血,死后他的鬼魂就寄宿在其中。

高泉无比愤恨那些西方人,无比愤恨康朝的皇族,也无比恐惧那个鬼魂。但是她想活下去。于是她假装她很可怜她需要他,她每天都向菲尼克斯诉说自己可怜的遭遇,结果菲尼克斯如她所愿,爱上了她。

于是她利用菲尼克斯对她的爱,让他帮助自己逃出去。

菲尼克斯与高泉签订了契约,高泉假意与他相爱,实际上菲尼克斯也知道自己不过是一个鬼,人鬼不能在一起。但如果高泉爱上了他的话,他甘愿做悲情小说的注定牺牲的男主角。

然而高泉并不是真的爱他。回到康朝,通过菲尼克斯的帮助成为了皇帝之后,她便命道士杀了菲尼克斯。

东方的道士没办法真的杀死他,菲尼克斯复活后,却已经得知了她被她的侄子杀死的消息。

——洛戎斯公国古堡的黑暗的地下室里,完全不见光亮的狭小的密闭的空间里,走过漫长而狭窄的旋转的楼梯,高举着此处唯一的火把,高泉只觉得无比的恐惧,更别说她被迫与一个鬼魂为伴。

菲尼克斯并不满意,为何被丢到这里来的是这样的一位公主,这不是他想象中的故事。他以为会是一位温柔善良的可怜的少女,他以为他们会彼此救赎。

可是没办法,他只能选择她这一条路了。

——昭昌殿,青盍殿,馥荔宫,新晖宫,玉华阁。

亭台楼阁,高低错落,鲜嫩的粉色的荷花,琉璃的深青的宫顶,细滑的圆亮的汩汩的流水。

清菡台上,一队队纤细的舞女,铅白的面具、墨黑的长发,妖绿血红的长裙随舞飘荡。

他的鬼魂随她走过康朝的每一间宫殿,他紧紧的纠缠在她的身后,像一个黑色的影子。

“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子兮善窈窕。

“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后来。

“……

“君思我兮然疑作。”

铜青、雌黄、佛赤、真紫,美丽而迷离,像自东方而来的一条细长蜿蜒的青蛇。

眉间一点胭脂雪的梅花花钿,嫩嫩的抹红色的唇,蟾绿的眼影,乌黑的长发用暗金的簪子挽起,略带青涩却又充满皇族的威严,着实迷人。

满镶着绿松石的银手串,蓝莹莹,沉甸甸。

康朝的女帝,以金步摇遮面,并不轻易以真面目示人。

原来神秘的东方,是这个样子。

——她并不是他想象里的单纯的天真的娇柔的小公主,她是无情的帝王家,她是因为被异母的兄长陷害,才沦落到此般境地。

她被他当作筹码扔到这个死地方,想要以她的死为借口攻打洛戎斯,却没想到她活着回来取了他的项上人头。

扭曲的两个人,生生世世扭扯在一起。

带着怨、恨、不甘。

堂堂的高傲的公主,居然在西夷之地遭受这般屈辱。

你若给予我爱,我便会生出爱。你若只有恨,我对你也只有恨。

——使康朝由盛转衰的既不是洛戎斯之役的死伤无数,也不是女帝之乱,而是这一切都发生之前就存在的事。

秦怜君的居所内。

秦怜君沐浴过后,身上带着淡淡的玫瑰的香气,穿着薄薄的银红的衣服,头发则被随意地绾起来。

乌黑的因今日的发型而变的微卷的长发,眼中的淡淡的疲惫的神情,莹白而微微透着粉的皮肤,纤细修长的脖颈,玫瑰粉色的唇,染成丁香色的指甲,露出的纤细的锁骨。她就连疲惫的样子都那么美,随便披着一条白绵羊毛的毯子,也像是穿着白狐裘。

下人用白果、白蜜、白菊花、白梨等等制成美容妙方为她擦脸,又用杏仁、天花粉、红枣、猪胰子等捣烂成泥抹手,而后又为她梳头,又黑又直又长的头发就那样垂顺下来。

那一瓶给秦怜君特调的璃沙玫瑰精油,秦怜君见叶照盯着看,就给她也滴了一点。

叶照伸出胳膊去,一滴金色的晶莹的精油自她的手腕处向下滑去。玫瑰、薰衣草,还有什么的香气。闻的她闻了又闻,闻的飘飘然,闻的飘飘欲仙,醉生梦死。

秦怜君身后的螺钿屏风,一扇粉的画着白月季,一扇黑的画着粉芍药,还有一扇是黄宣纸的画着各色白的粉的紫的花,是插在山水画的瓷瓶里头。

秦怜君喜欢吃糖渍水果,就有许多人给她变着花样的送,糖渍的橘子、杏子、梅子、山楂。可是都摆在那里,秦怜君不敢多吃,她说要是叶照喜欢的话,就都给她吃。

夜里,两个人一同躺在叶照的寝室的床上,秦怜君给叶照讲故事,和她说自己小时候还没被卖到京城的时候的事。

秦怜君哄叶照睡觉,问她看没看过社火,给她讲自己小时候的事。

“我记得那时候关中大旱,家里没粮,我阿爷就打我阿娘,打得好凶。”可是讲着讲着,她就还是绕回她自己的事了。

“后来就把我卖掉了,换了一袋粮食。”

“我刚到瑶花堂的时候发烧说梦话,她们说我说‘我不是你这搭人’。”秦怜君把这个事给叶照讲,然后问她想家不想家。

叶照没说想不想,而是问她现在还想吗,她摇摇头笑着说不想了,说就算现在要回去也不知道要回哪里去,连家在哪里都记不住了。

秦怜君会弹四弦和五弦的琵琶,她还会唱歌,也会跳一些舞,这些她都学过。

“出身可以低微,但是品行不能下贱。不要自己把你自己看轻了。”她是这么和叶照说的,但是她自己又说过要是有得选,谁不想做好人家的女儿。

秦怜君的爹是农夫,娘是从鲁地被卖到陇地,然后做了她父亲的妻子的。

一年陇地大旱,她爹把她卖给了自京城来乡下收孩子的人,那年她五岁。

她至今也只知道,她爹娘若是活下来的话,应该还在陇地,连是哪个县哪个村都不知道。她不可能再找到他们,她也没想过要回去,也没什么怨不怨的,总之都是没可能的事,多想的话只会徒增烦恼。

“我不去怨他,我信他有他的苦衷,饥荒年份不卖了女儿一家子都要饿死,他也是没办法的事。”

反正这一生也见不到了,不如就这样过去了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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