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七章

第七章:

朱红色的鸟站在笼子里慢条斯理地梳理着自己的羽毛,轻盈、优雅、讲究,时不时转过头,轻蔑地瞄一眼小饕餮,无声地传递出一个信息:死小鬼。

鸟主人路琛明显是一个不问青红皂白、毫无理智的铲屎官,朱红鸟不过一个扑楞翅膀,就把他心疼得直抽抽,从口袋里取出几枚指头大小的白色的小栗子喂给自己的爱鸟,以示安抚补偿。

“店长,你的狗……”路琛也知道自己有点小题大作,可他忍不住啊。这只怪模怪样的狗,被自己的绯绯扇了一翅膀后,不蹦达了,改为趴在笼子前,两只眼睛牢牢地盯着绯绯,眼神中充满了不善。

总有种一不注意,它就会把笼子撕碎,再把绯绯吃掉的不好预感。

殷泽微微一笑:“陆先生稍等片刻,我的店员已经去帮你拿绯绯的口粮。”顺手把小饕餮往后拉了拉,让它离鸟笼远一点。

小饕餮爪子一勾,虫子一样,一寸一寸地又挪回了笼子前。

路琛肉眼可见地紧张起来。

“路先生最近怎么样? ”殷泽将一杯醇香的咖啡轻轻放在路琛的面前。

路琛谢过,喝了一口,微笑:“也就在店里一切照旧。”他放下咖啡,问,“店长,绯绯寄存在店里的口粮还能吃多久?”

殷泽浓郁得化不开的眉目里藏着一点兴味,拿出平板,看了看表格上的存量:“半年。”

路琛微微一呆,他完好的半边脸流露出一点失望、忧愁,另半边脸却没有一点细微的表情。

“只有半年了吗?”

“路先生。”殷泽的语调像拉弦一般,隐隐透着一点诱惑,“本店提供宠物回收服务。”

路琛猛得抬起头,眼神中满满的抗拒与愤怒,半晌之后,又转为颓丧苦涩,最终却又半垂下双睫,缓慢而坚定地说:“我会照顾好绯绯的。”

.

陆琛是娱乐圈近几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型演员,不到三十岁的影帝,俊美绝伦、天赋极高,作风好,名声佳,观众缘强。他本人头脑清醒,眼光好,接拍的戏和电影,不是大爆就是口碑上佳。

更难得是:就算火得如日中天,路琛身上没有一点的浮躁感,待人接物不急不徐、言行举止彬彬有礼,连狗一样的记者都喜欢他。

路琛身上唯一算得上槽点的,就是他对自己养的鸟宠爱到了极点。特地在别墅里开出一间玻璃花房给鸟住,鸟笼更是奢华到了令人发指,有一个鸟笼铂金嵌钻,价值抵得一套房,拎出去惊掉满地下巴。

黑子本来想黑他奢侈,偏偏路琛本人生活简单,座驾、行装都相当低调,精而不奢。通稿发出去没多久,差点被路琛的粉丝喷出翔来。

他们哥哥认认真真拍戏,不拉踩、不炒CP、不乱接广告、连绯闻都没有,这么洁身自好的青年演员,不过对宠物好了一点过分吗?过分吗?摸摸良坐下说,过分吗?

黑子全军败退,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再发通稿怼粉丝:你们夜以继日为偶像拼命打CALL,冲收视、冲票房,哥哥长、哥哥短,哥哥就是小宝贝。可惜你们在你们哥哥的心中一文不值,连只鸟都比不过。

路琛粉丝烦不胜烦,这都哪来得脑残黑子:他们哥哥有爱心,又温柔,还负责任,养了宠物就把宠物当家里人,这不比那些养了之后始乱终弃的好?当他们大脑水肿才会接受这样的挑拨。

黑子这回又是大败而归,然后就把路琛给举报了:私自豢养珍稀鸟类。

主要这只朱红鸟确实太过特别,一看就很稀有、很名贵的模样。

这一举报,真把有关部门给招了来。专家研究半天,得出结论:这是一只颜色异化的文鸟,宠物市场卖的文鸟要么是白的,要么是灰的。路琛这只比较特别,是红的。

路琛的粉丝纷纷欢欣鼓舞,追着把黑子喷得满头包。

其实,他们心里一开始也是忐忑的,偶像养的鸟跟得了大自然恩宠似得,漂亮得不像话,仙气缭绕,怎么看都不像凡品,别真的无意之中养了什么不得了的鸟。

在华国,搁野外碰见鸟,除了鸡鸭鹅,十之**都是上国保名单,抓了养了买了,查出来后只能唱铁窗泪了。

还好还好,只是普通的文鸟,嘿嘿,他们哥哥颜值高,连养的鸟都是美貌值爆表,神仙哥哥养神仙鸟,再来黑子,非得把他们上辈子的烂污汤都给喷出来。

然而,路琛璀璨的星途,全都毁在一场大火中。

当时路琛参加一次公益拍卖会,会场里面起了大火,本来可以安全脱身的路琛,为了将一个小童星带出去,被火烧了半边脸。

虽然通过植皮整容等各种手术,勉强让坏死的半边脸不再狰狞恐怖,但烧毁的面部神经不能修补,只能处于一种僵死变形的状态。

演戏是不能再演了,除非消耗名气去参演不需他贡献演技的电影或剧。

爱惜羽毛,又热爱演戏的路琛无疑是做不到这一点。这小一年,路琛几乎绝迹娱乐圈,围博也不过偶尔更新向粉丝报平安。

托赖他的良好口碑和所谓的神格,还有救人所获得的光环,久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的路琛还保有一切荣光。

粉丝也好、路人也罢,都还在挂念着他,网上到处是他的视频剪辑,碰到尬演的小鲜肉,就拿路琛戏里的片段出来比较,看完比较,大伙更想念路琛了。

但路琛也好,路琛的团队也好,都知道路琛的演艺事业已经完了。

他再回到镁光灯下面干什么?

演戏吗?演不了。

靠颜?

颜也没了。

路琛的团队想来想去,似乎只有退圈对路琛来说是最好的选择,留给公众最美好的一个背影,成为所有粉丝心中的白月光,成为一个令人怀念的传说。

公司方面就不大甘心了,好好一个棵摇钱树,半路就断折了,虽说本也捞回来了,想想还是亏得慌。

这几个月,路琛的团队和公司一直在扯皮,始终没有谈拢最后的决定。

.

柯弋趴在桌子,它还是很喜欢路琛的,就算半边脸毁容了,照样很有魅力,就是眼神不大好,养了一只臭鸟当宠物。

再鄙夷地看眼臭鸟,冲它威吓地龇龇牙,再跳回路琛的怀里,看一眼平板上的表格,倏地就瞪大了眼。

它看到了什么?这只臭鸟的食物价格表。栗灵石,一万钱一克,一斤就要五百万……

真看不出来,自己的备用粮居然是个无良的大奸商,区区小坚果居然卖得这么贵。

柯弋不由嫌弃地看眼朱红鸟:臭鸟,你应该改名叫住拖油瓶,养你这么一只鸟,非得破产不可。再无比同情地看眼路琛:可怜的人类,得有多倒霉才养了这么一个败家的玩意,赶紧扔了吧。

路琛无意抬了下头,接触到柯弋的眼神,疑惑:怎么这只狗的眼神里透着满满的同情?大概是自己出事后,过于敏感的关系。

“路……路先生,店长,这是绯大人的食物和零食。”白白净净自带婴儿肥的小狸力抱着两个盒子过来,结结巴巴地开口打招呼。

殷泽:“辛苦了!”

路琛显然常来店里,认识这只狸力,还关心地问:“阿黎是不是有点不舒服?脸色不是很好。”

“没有没有,我没有不舒服。”他纯是吓的,他觉得这个咖啡桌直径两米内的地方危险指数已经爆表,替路琛把两个木盒装进手提袋里,找个借口,“路……先生坐,我去后面整理仓库。”小饕餮大人看他的眼神尤其吓人,赶紧溜。

路琛出事后就极少出门,这次还是为了爱鸟的口粮才到店里,又坐了坐,喝光了杯中的咖啡,还买了鸡胸肉干喂了喂小饕餮,这才起身告辞。

“路先生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殷泽将人送到门口,温和而有礼。

柯弋注视着一人一鸟的背影,用爪子踩了踩殷泽的脚背:“备用……不是,他身上有不好的味道。”

“哦?”殷泽垂眸看着脚边的小饕餮。

“他的死期快到了。”

凶兽对于厄运的感知无与伦比。

柯弋嘎嘎几声,用爪子掩着嘴怪笑,一点都不避讳自己的对于不幸的幸灾乐祸。它是凶兽嘛,凶兽就爱看不幸的发生。

殷泽若有所思,然后绽开一个捉摸不透的浅笑,像是随口一说:“绯绯是灵鸟一族,是一种会因为伤心过度而心脏破裂的鸟!”

嗝?这么没用的鸟。

觉得整篇文节奏有点过慢,因此,想大修一番,见谅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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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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