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二桃三士(二)

无论是谁,无论哪个阶层、哪种势力,敢在华夏联邦搞议会政治,就是纸上谈兵,就是天方夜谭,就是自寻死路。

华族自古以来,是只服枪杆子和刀把子的,这是从生下来骨子里就带着的基因底层代码。强权底下出忠臣,暴力底下出孝子,赢家通吃,败者食尘,此乃这片大地上的千古真理。

——西元一九二零年,华夏帝国出版社《元首选集》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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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途志一派的“空降”,高欢最近难得闲了下来。

不说别的,单论“疯狂”这点,途志比他、甚至比任何人都有过之而不及。在基辅罗斯举国抽象的文化背景下,除了脸是华族、其他全被基辅罗斯化的途志,狂热的热爱通过暴力来解决所有问题:

比如,“大清扫”。

途志认为新党还不够“先进”,部分同仁还对联邦复兴党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思想仍不够纯洁。于是他照猫画虎,从基辅罗斯搬来了动辄“清扫”的先进经验,像过筛子一样前前后后、两个来月就搞了三波清扫。

“效果拔群。”晚上睡前,毕君闲谈时说起此事时,高欢带着点儿开玩笑似的语气道:“有效减少了三成冗余成员。”

换言之,三波清扫,死了三分之一的人。新党关键成员拢共也就三四万人,死了一万多,弄死的人比沈夜北全境范围内抓捕的人还多了好几倍。途志在杀人这一方面和所有的华族人一样富有创意和空前绝后的想象力:

比如点天灯,把被“清扫”的人肚子剖开,浇上火油,再一把火点上,于是人体脂肪和火油熊熊燃烧,犹如节日花灯;

再如浸猪笼,把人塞进竹篾编成的笼子里,塞上巨石沉入水中;

抑或剥皮实草,不过更有创意一点——

从人头顶开个小洞,把水银灌进去。水银密度极高,灌进去之后理论上可以把人体组织活生生从人皮里“挤出来”,进而实现活剥皮的效果。途志饶有兴致的试验了几次,发现理论是理论现实是现实,他妈的根本不好用;最后只好全部换成用刀手工剥皮,观感不太好,只能勉强凑合下了。

不过以上这些,都和高欢无关。

因为,高欢逃跑的功夫也堪称一绝——工作都没交接完,他就已经携家带口的溜出了八百里开外。手下人马来不及全带走就只带走十分之一,剩下的全部听天由命。

这做派,颇有当年高祖皇帝刘邦把老爹老婆孩子当菜卖的风范。毕竟手下这一批死绝了还会有下一批。华族什么都缺,就他妈人矿多!

“不对……”

好不容易落下脚来,躺在床上开始怀疑人生的高欢,终于意识到这一整件事的吊诡之处了。一旁的碧君好奇道:“哪里不对?”

“途志那个混账东西,在赣州折腾成那副样子,居然没见联邦下令剿灭。”他两眼望向天花板,喃喃自语:“太不对了。”

碧君不以为意:“有什么不对的,沈夜北都被罢免了。柳总统是什么样的菩萨心肠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可没有四处树敌、大开杀戒的心思呢。”

女人的第六感往往比男人更准,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可高欢并不这么想——他似乎天生就比任何人直觉都要更为灵敏,这等灵敏的直觉帮他躲过了一场又一场劫难,也让他逐渐回过味来……

沈夜北。

高欢把这三个字在心底又念了一遍。

“我挺喜欢他的。”

“什么?”

毕君有些困了。连日的颠沛流离让她来不及思考丈夫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她”?她又是谁,难道高欢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高欢完全沉浸在自己无限的深邃想象之中,以至于完全忽略了枕边人略显怀疑和幽怨的目光。

相比丈夫英俊甚至堪称俊美的相貌,毕君的外表要平凡很多——甚至可以说是,其貌不扬。这件事一直是埋藏在她心底里的一根刺,以至于哪怕二人已经结婚多年、女儿都已五六岁了,却也依旧无法消弭。

“她是谁。”她竭力保持着冷静——属于“大房”的冷静。她知道自从“养女”萧灵犀来到这个家之后,丈夫的心思就多少不在她身上了……那个女孩儿二八芳龄、年轻漂亮不说,心思也很深沉。她真的怕极了。

“他?”

高欢将将从幻想中回过神来,这才反应过来:“沈夜北。”

毕君怔了怔。她仔细回想着新闻里那个男人那张近乎妖艳的脸:“……你喜欢他?”

高欢这才意识到自己这话的不甚妥帖之处。他只好补充了句:“不要多想。”

毕君的脸红了红。她确实想的很多,多到有点疑似过分丰富了。“沈夜北是个很漂亮的……很美的人。欢哥,你……”

“我说了,不要多想。”高欢的声音冷了下来。

毕君只好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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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直觉确实很准,但也并不是所有时候都准。

秦兵也不知道沈夜北之前到底干了些什么。毕竟,他开会的时候并没有带上她,而她又不是懂王,问啥啥都懂。

她只知道,会没开几天就天下大乱了——

先是各地大小军阀们纷纷脑后长了反骨,磨刀霍霍向联邦;随后便是联邦这边通过外媒放出消息,说是军阀先回归中央、下一步再动野军,于是军阀们立刻将仇恨的目光转向野军:

什么情况这是?

秦兵百思不得其解。按理来说,野军和军阀之间属于“井水不犯河水”、“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任意一方都不愿意轻易打破这种均衡态势;如今联邦居然把这两个原本既不对立、也无合作的势力给一块儿得罪了,这不是闲得蛋疼没事找事吗?

——远交近攻。朋友要多多的,敌人要少少的,这才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啊。

她都懂的道理,沈夜北能不懂?联邦中央那些老谋深算的政客们难道也不懂?

“那个……夜北。”终于找着个沈夜北“没那么忙”的好时机,秦兵把一肚子的问号一股脑儿全倒了出来:“你开会开成这个德行,你家柳大总统知道吗?”

她是带着点儿开玩笑似的语气吐槽的。沈夜北当然也听出来了,便也不怎么正经的回了句:“嗯哼。”

“那他怎么说?没气得一拳把你打死?”

“他敢么他。”

秦兵于是“噗嗤”一声:“你最近怎么了?精神状态怎么变得如此良好?”

“近朱者赤罢了。”

沈夜北不在意的挑挑眉,小垃圾喵呜一声从他怀里跳了下去,因为他下一秒就长身而立,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他的目光落在窗外不远处——

两条野狗连在一起正在做生命的大和谐之事,旁边光着屁*股的小孩儿在流着大鼻涕哈哈大笑。衣衫褴褛的平民神色麻木的路过,三五成群,宛如行尸。

这里,可是松江。全联邦最繁华的地方。

然而沈夜北无意伤春悲秋。他说起了另一件似乎与眼下形势没有任何关联的事:

“知道盲鼹鼠么?”

“听说过裸鼹鼠,没听过盲鼹鼠。等等,鼹鼠不都是瞎子么?”秦兵忽然就被调动起了兴趣。“据说和鲨鱼、大象一样,都是不会得癌症的物种?”

沈夜北点点头。一双深邃的绿眼睛掩藏于浓长睫毛下,像是两口幽深的井:“知道盲鼹鼠为什么不会患癌么?”

不是哥们儿?这也太强人所难了吧?

我TM只是个文科生啊!

见她一脸为难,沈夜北微微一笑,也不再卖关子:“因为盲鼹鼠体内有一种物质,能够在细胞癌变前通过使其自相残杀的方式,将其消灭于萌芽之中。”

他说话向来云里雾里,可秦兵居然听懂了,甚至还成功的把这段话和现实连了起来:“你是说,新党目前的内讧……”

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难不成……!

“你没猜错。”沈夜北平静的看着外面交*尾到分不开的两条野狗:“是我。”

秦兵这次沉默良久。半晌她才叹道:“你这,简直多智近妖了。这不科学。”

“你作为另一个世界的人出现在这里,本身也不科学。”

秦兵只能哑口无言。她随即转移话题:“途志可是个彻头彻尾的杀人魔王。他那一方势力如果做大,后续恐怕会更加棘手。”

沈夜北笑了一声,笑得非常轻蔑。

“他?我之所以留他,就是因为他无法做大。”

和高欢比起来,途志真是好对付极了。因为他过于抽象的杀人狂行径,如今的野军所到之处几乎寸草不生、哀鸿遍野,以前高欢凭借均分田地好不容易换来的底层百姓的好感,也在途志无所不用其极的“早该全图图了”的疯狂滥刑滥杀之中消弭殆尽。

如果柳余缺知道途志那一派的空降居然是沈夜北在后操盘,向来爱民如子的他,估计这次真的会和沈夜北拔剑相向了!

——只在赣州西部一带,途志连新党成员带当地百姓就杀了足足十万人。十万人,而且几乎全部都是虐杀!

可就是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简单纯粹的杀人魔王,却居然能把高欢克制的死死的。这是为什么?

比谁更抽象、更县中是吧?炼蛊呢这是?

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途志确实做成了连沈夜北都做不成的“大事”——本就喜欢剑走偏锋的新党,在他的“领导”下已然成了个彻头彻尾的恐怖**阻值,在民间也已臭了大街,短时间内算是元气尽丧、再无翻身余地。

就像癌细胞自己身上又长了癌细胞一样,还没来得及祸害宿主,自己就已然半死不活。

沈夜北这招以毒攻毒……

……实在是,太狠了。

极致的理智,同时也是极致的冷血。

间接放纵献忠屠城——他简直就没把野军基地周围的百姓当人。

“途志原本在基辅罗斯没有什么自己的势力,这次回国能直接把高欢这地头蛇给赶出陕州、赣州等地,想必基辅罗斯从中起了关键作用。”

秦兵并不是柳余缺,她并不想纠结沈夜北冷血到极致的借刀杀人,而只想知道他的下一步打算:“基辅罗斯一直防备着你,这次怎会如此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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