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迪被马晖带上一辆车,行驶了约两个小时,三四辆车停在远郊处的一幢独栋白色大别墅外面。
刀疤男人吆喝一声,手下人将刚刚在火车上打晕的男人用绳子捆紧,毫不客气地打晕,锁在别墅内一个密室里。
马晖带着简迪穿过前院,来到大厅。
这群劫匪男人们脸上和身上大都挂有伤痕,个个长得五大三粗,行为粗蛮,一进门三两下就将干净的地板踩得脏兮兮。
嗓门贼大,说话动不动带个“逼”字,唾沫横飞。
他们如饿疯的狼,翻箱倒柜一通下来,厨房变得十分凌乱,他们拿起冰箱里的冷菜直接摁在嘴里,嚼的嘎嘣脆。
刀疤男作为这群人的首领,没有像他们这般粗俗,只是静静地闷脸起酒。
马晖从冰箱里找出能吃的东西,放在微波炉加热,递给简迪。
简迪茫然地接过来,又放在桌子上。
刀疤男深深望了一眼简迪,眼神流转。
马晖朝刀疤男使了一个眼色。
两个人随后一起来到僻静的后院说私话。
刀疤男急不可耐地问:“你说的从前遇见的小男孩就是他?他真的姓简名迪?”
马晖神情认真:“枭哥,我都跟你多少年了,我有必要对你说谎吗?简迪太好认了,他现在的模样就是小时候的扩大版,眉目清秀,温柔可爱!”
眼前的男人名叫简枭,他追问:“他之前和你说过从前的事情没,他会记得世界上还有个亲人吗?”
马晖摇头:“枭哥,这一点他从来没和我说过。不过你不是说小时候给弟弟简迪脖子上挂了一块玉佩吗,我模糊地记得他小时候脖子上好像有,就是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戴着。”
“去看一下!”简枭迫不及待地又折返回来。
马晖不慌不忙靠近简迪,笑问他:“简迪,我记得你小时候脖子上应该戴着一块玉佩吧?”
简迪轻轻点头:“嗯。”
简枭的眼里闪着震惊的光。
“那现在还戴着吗?”马晖问,他居然有些紧张。
“戴着啊。”简迪拉开羽绒服拉链,从白色毛绒衫内里,拿出一块浅绿色内芯,白纹玉佩。
玉佩小而润泽,戴的年岁久了,边缘被磨得很光滑。
简枭眼里放光,急问他:“这块玉佩是谁送给你的?”
简迪迷茫:“我也记不清楚了,但是我想应该是重要的人吧,或者是爸爸妈妈。”
“你什么时候在福利院生活的,你还记得吗?”简枭忙问。
“很小的时候,具体哪岁,我也不知道,这些都无所谓了。”简迪声音暗了下去。
马晖瞧了一眼简枭,又看向简迪,他激动地张嘴,想要告诉简迪一个好消息,却被简枭直接打断,拉着他到后院去。
“枭哥,他真的是你念念不忘的弟弟啊!!!你终于找到他了!”马晖激动地说,“真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他,当年我们分开的时候,他还那么小,却那么勇敢。”
马晖陷入往事的回忆。
简枭冷静地皱起眉头,决定道:“我不与他相认。”
马晖疑惑不解:“啊?!?枭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简枭叹一声气,手拍打到他肩上,颇为沉重地说:“我既然找到了他,在我心里,他已经是我的弟弟。我干的都是刀尖舔血的事,我不想把他搅和进来。”
那年马晖带着简迪一起从福利院逃出来后,半途,他们分道扬镳,一个向西跑,一个像东跑。
马晖来到外市,他凭借灵活的头脑和孔武有力的蛮劲,投靠到当地的黑/道。
数十年走南闯北、凛寒酷热的岁月生涯,使这个男孩变得愈发坚忍,沉稳,成熟,成为简枭最得力的副手。
他们这一条道上的兄弟数量精简优良,从原来的打家劫舍的民间小团体,变成接黑/活的专业队伍。
只要有金主出钱,他们会精准地找到目标人物,是生是死由买家说的算。
这样一笔活的酬劳非常丰厚,可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偶尔也会重操旧业,简枭知道手下人难以改变市井流氓的习气,他下了两条死令,一是不准抢超过一万块的钱,二是不能伤害普通人,违者立即枪毙。
总体来说,接黑/活收益高,风险也大,他们每次都在铤而走险,无论是买家,同行,还是仇敌,一个不小心,都有可能被暗害,生死大都只在一念之间。
马晖理解简枭的话中含义,他深思许久,同意道:“好,枭哥你决定的事,准没错。”
“呵,天天拍我的马屁。”简枭不屑。
“拍你马屁才有肉吃,我又不傻。”马晖豪气笑,“谁叫你是我们的头儿,老板,帮主呢。”
简枭和马晖两个人来到简迪身旁,露出温和的笑。
马晖问:“简迪,这么多年,你过的好吗,跟我们说说吧。”
简迪说:“还好,我遇到了好心人收养我。”
“简迪,你是不是不舒服,怎么脸这么红?”简枭看着自己的亲弟弟脸色不好,神情萎靡不振,不禁担心。
“嗯~我有点冷。”简迪的声音更加微弱。
“马晖,快找个暖和的房间!”简枭命令。
马晖将简迪引到一楼的西边房间,并让手下这群五大三粗的汉子们离远一点,别发出吵闹声。
简枭搞了一个热水袋子,烫的很,塞在简迪的被子里。
“谢谢,我睡一会儿就好了,头有点疼。”简迪说。
“好,你休息,晚饭好了我再叫你。”简枭温和地帮他拢紧被子。
晚饭由马晖做,伙食比往日更加丰富,整整齐齐摆了一大桌子,这样的大餐只有逢年过节或者做成了一个大单才有的。
平常这群爷们儿不是随便对付两口就是下馆子。
马晖叫简迪起床,简枭将羽绒扶递给他,简迪穿在身上暖烘烘的。
他惊奇地看向简枭。
“怕你冷,刚刚用火热了一下,里面又贴了两个暖贴。”简枭说,他故意不接简迪的目光,毕竟他常年硬汉,这样的小柔情,使他一时之间略觉尴尬。
“谢谢你。”简迪礼貌地道谢。
长条形餐桌摆满了形色各异的菜,色香味俱全,香味四溢,已经有猴急的人耐不住香味的吸引,拿手钳起菜,大口往嘴里送。
简枭立马呵止,让马晖赶紧挑几道好菜放在简迪面前,免得被这群猴急的玩意儿糟蹋。
“来,多吃点羊肉,这个吃了身体就热了。”简枭热情地往简迪碗里夹菜。
马晖高兴说:“简迪,为我们能重新遇到,干一杯!”
简迪举起刚刚简枭递给他的热橙汁,敬马晖,小口浅酌。
马晖想听听简迪这些年的生活细节,一直问东问西。
慢慢的,他发现简迪有些心不在焉,问东说西。
胃口也不怎么好,碗里的菜几乎没动。
这是怎么了?他心里暗暗地产生疑惑。
简枭被手下兄弟扯到一边大喝特喝起来,喝酒如喝白开水,一碗接一碗,一个小时后,这群人面色燥红,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睡沙发上,或者趴在餐桌上打起呼噜。
马晖无奈,他将门窗关好,将客厅里的供热器温度调更高,随后清洗饭碗,收拾厨房。
整理完后,他悄悄来到简迪房间,挨着他坐,问:“简迪,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难过的事了,来,跟我说说,也许我能帮到你。”
外面的黑色天空下起了小雪。
简迪黑色眼珠,像落满的雪花,晶莹含泪。
他低声说:“马晖,我想回去。”
“回去?”马晖想起之前简迪在火车上就哭诉道“要回去”。
“我想回北都市,去见一个人。”简迪望着他,“你能帮我吗?”
“你想见谁啊?”突然,门被打开,原来是简枭。
简迪身体被狂暴的开门声吓一跳,看到简枭露出惶恐的表情。
马晖注意到他的神色,温和地安慰他:“没关系,简迪,他是个很好的人,你不要被他的刀疤吓着了。”
简枭习惯了粗暴开门,他挠脑袋,表示歉意:“不好意思,下次我会注意的。你刚刚说你要去北都市找谁?”
简迪沉默片刻,说:“我想见傅朝。”
马晖一头雾水,他看向简枭,他认为他的这个老板兼铁哥们见多识广,说不定会认识。
果然,简枭问:“你说的是浪腾的老总,那个年轻的总裁???姓傅名朝的?”
“嗯。”简迪听到这个名字,心抖个不停。
还是无法舍弃他。
简枭问:“你见他干吗?”
简迪站起,面色冷淡:“我不想说理由,就算你们不帮我,我自己也会去。”
见简迪有些生气,马晖拦住他:“简迪,别冲动,外面风雪这么急,等明天,我们一起去,可以吗?”
第二天,风雪减小。
简枭一大早接了一个电话,开着车,带上几个兄弟,将昨天在火车上抓到的目标人物交给买家。
处理完事情,他回来之后,快下午一点,他急匆匆吃了个饭,带上简迪、马晖,开车直奔北都市。
马晖问简枭:“你知道傅朝在哪里吗?”
简枭轻轻一笑:“我这边刚好认识几个人,我让他们帮我找一下。”
简迪却说:“去北都市的宁安街。”
马晖惊奇:“简迪,他难道在那儿?”
简迪摇头:“我也不十分确定,但感觉他应该在那里。”
“小傻瓜。”简枭看简迪一副执拗但眼睛又那么明亮清纯的模样,无意间唤起他久违的亲情感,忍不住大手摸向他的脑袋。
简迪没有过多在意,眼睛只直盯着灯火辉煌的宁安街道。
他离那个人越来越近。
心跳得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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