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独念

他打了一辆车,将傅朝带到附近最近的〖天泽大酒店〗。

他订了一个最好最贵的房间,搀扶昏迷不醒的傅朝,将他轻手轻脚地放在豪华金色大床上。

傅朝的外套全部被雨水打湿,他小心翼翼地为其脱下。

他赫然看到傅朝的手臂上布满细密的划痕,他凑近看,很像刀割的痕迹。

难道是自己割的?简迪内心惊骇,他揣测依照傅朝的地位,没人敢对他刀刃相向。

那为什么要割伤自己?

难道是因为那个人?

简迪将傅朝打湿的衣服换下来后,又用毛巾沾湿热水,给他轻轻擦脸,擦手。

傅朝内里穿了一件加绒的黑衬衫,质地柔软,轻和保暖。

简迪手颤颤抖抖,解开纽扣,确认里面没打湿后,惊颤地收回。

他的小脸,涨得通红。

心扑扑地跳个不停。

他有些私心,今天他就想这样单独和他在一起。

哪怕静静地看着他,也很幸福。

所以当他第一时间发现迷醉的傅朝,并没有打电话通知给林易。

今晚,傅朝是他的。

简迪来客厅烧水时,傅朝淋湿的外套被他搭在沙发上,口袋里有个显示器,红色光一直闪。

简迪知道这是林易给傅朝安上的定位追踪器,方便林易随时随地能捕获傅朝的位置。

简迪深看一眼追踪器,拿起自己的手机给林易打了一个电话。

「喂,我是简迪,傅总现在在我这儿。」简迪直接说,他第一次说话这么干脆果断。

因为今晚除非是死神来,不然别人休想将傅朝带走。

他暗暗下了这个决心。

「嗯,好,你看好他也是一样的。」林易说。

简迪听完他的话,如释重负。

天泽酒店不远处,一辆黑色迈巴赫停立,林易坐在里面,他朝酒店房间远远望了一眼,随后开车离开。

简迪烧好热水,放在床头柜。

他打开房间里的暖气,片刻后,屋里暖烘温热。

简迪静静坐在一旁欣赏傅朝的睡颜。

真好。好想和他一直这样单独相处啊。

他自上而下打量傅朝,目光落到他的左手,无名指戴的蓝白戒指散发极淡的蓝光。

他托起傅朝的左手,彼此双手碰触的刹那,简迪悸动地心头一震。

他忍不住喊道“傅总”,声音清脆甘甜,像柔软的蚌壳含了一颗晶莹润泽的珍珠。

他好奇地轻轻摘掉傅朝手上的戒指,戒指轻薄,圆润,纯白中却又散发幽幽蓝光。

他举起戒指,细看,里面有一个字,是“楚”。

楚?

白楚之?

简迪蓦然想到这个名字。

他失望地将戒指重新戴回傅朝的手上。

白楚之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值得他这么呕心沥血,念念不忘?

简迪心生疑惑,他想到之前许决和他说的,自己是被傅朝当作白楚之的替代品,也就是自己的外貌和白楚之相似?

他朝傅朝深望了一眼,这一瞬间,他真想变成真正的白楚之。

他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摸他的脸。

纤长的睫毛碰到他的眉,他俯下身,鼻息在傅朝嘴唇上游动。

“哥。”傅朝扣住他的身体,呢喃地喊。

傅朝手摸简迪的脸,笑意温柔,桃花眼散落烂漫星光。

简迪从没见过这副模样的他,实在太动人,让他一下子沉陷进去。

“哥,你是不是想要了?”傅朝反手将他扣在身下,嘴唇与他相接。

简迪鹿眼清澈,悲喜交加。

傅朝的吻技,犹如千锤百炼的惊赞,想必,吻了那个人无数遍,才会如此熟稔吧。

简迪心中要把他推开,可身体却丝毫不能动弹,只任凭傅朝对他掠夺。

是把自己当成那个人了吧。他悲哀地想。

傅朝的手摸到他裤子下,简迪吓得牙齿紧缩,抿紧嘴唇,脸张皇失措地埋在他胸口,哭喊着:“傅总,不要!”

“傅总?”傅朝被这一句奇怪的呼叫惊醒,细一看,身下人居然是简迪,他手拍发疼的脑袋,起身,将简迪放开。

眼看傅朝要走,简迪从床上爬起,从背后抱住他,眼里流出滚烫的热泪:“傅总,你留下,我走,我会走的,求求你了,答应我这一次。”

傅朝无奈地叹口气,轻抚他哭得抖动的肩:“简迪,我之前喝了好多酒,迷迷糊糊的,是你发现我,把我带到酒店来的?”

“嗯。”简迪乖声应答。

“简迪,我问你,你喜欢我什么?”傅朝认真地看着他。

“我喜欢你的一切。”简迪泪眼汪汪,手像小孩般,不断擦拭眼角里流出来的泪。

“你不应该喜欢我,我当初也不该把你当作我哥的替身,他已经死了快两年了,我真的是太想他了,而你真的和他很像,这一点,我对不起你,让你对我产生不应该的感情。”

傅朝语气平静。

“不,傅总,没关系,我觉得能像他,是我的运气,因为这样,我才认识了你。”简迪哭着摇头垂泪,“傅总,我会离开,我不会打扰你的。”

傅朝拿纸巾给他擦泪,缓缓地将他搂在怀里:“傻孩子,换个人去喜欢吧,我不值得,你不要再为我流泪了,我这一生只爱我哥,哪怕他已经不在。你明白吗?”

简迪失去理智地环抱傅朝的身体,脸埋在他胸口,哭得热泪盈眶。

真的想一直这样抱着他。

傅朝缓缓拉开他的手,摸他的脑袋:“简迪,放下吧,长痛不如短痛,你就当我死了,别再想着我。”

简迪踮起脚尖,在他的肩膀留下一个清晰的牙印:“傅总,我走了,你保重。”

简迪在凌晨的风雨中迷途,瘦削的身影没入无边的夜色。

第二天,林易来酒店接傅朝。

傅朝枯坐在床上,一宿未眠。

林易单膝跪在他身旁,在他病态的手腕间输入一剂镇定剂。

他将白色药片放在他手心,端来一杯热水,伺候他服用下去。

“傅总,是回家还是?”林易请示。

“我就在这儿呆一会儿,下午再来接我。”傅朝虚弱地躺下。

“是。”

一辆最为原始的绿皮火车奔驰过原野,一个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孩,耳朵上塞着耳机,无神地靠在窗边。

火车上人来人往,吵闹不堪,座位非常拥挤,都是南来北往要回家过年的务工人员。

简迪坐在最里间的位置,耳机音量开得特别大,完全沉入在自己的世界。

车上来了一群威猛高大的男人,为首的一个男人长得特别凶悍,额间有三道浓烈的刀疤,他左右打量车厢里的人一番,对旁边的一个穿红色棉袄男人耳语。

红色棉袄男人走到车厢卫生间旁,眼神专注,待里面的人出来后,干净利落地将其打晕。

车厢里的乘客见此一幕,害怕高叫、惊叫,迅速引来乘列员。

秩序渐而混乱。

刀疤男人不耐烦地拿出手枪,朝车厢顶开了一枪,恶吼道:“他妈的,谁再吵,老子就崩了谁!”

这样胆战心惊的一震慑,车厢顿时如死般静寂。

刀疤男的手下人叫嚷道:“识相点的,快点把身上的钱拿出来,别等我们拿刀子逼你们!”

车厢里的人大都是平民小百姓,他们面面相觑一阵后,抱着“破财消灾”的念头,把自己的钱乖乖地交出来。

好在这群劫匪没有细究钱多少,有钱拿出来就行。

“喂,你的钱呢!?!”劫匪中的一员粗暴地向靠在里间的简迪吼道。

简迪看都没看他,突然啪的一声,扑在桌子上哭了出来。

昨天晚上,他离开天泽后,神智混乱,脑海中只有两个字:离开。

于是他随便找了一辆火车,不问旅程,不问终点,不问归处。

他被情感和理智双重折磨。

理智让他离开傅朝。

然而情感,又让他至少一万零一次想起傅朝。

刚刚他后悔了,他不想离开。

没关系,傅朝把他当作白楚之,那他就是白楚之就好了,只能能再看看他,心也就满足了。

他站起,要下车,想回到北都市。

劫匪以为他要逃跑,抓住他的手腕,准备暴打他。

红色棉袄男人见状,赶紧阻止:“住手,别乱搞,我们人已经抓到了,钱也拿到了,别再惹出幺蛾子!”

简迪挣扎间,黑色口罩掉在地上,露出他的脸。

红色棉袄男人惊奇地仔细看他,最后惊呼道:“简迪?!你是简迪?!”

简迪茫然。

红色棉袄男人取下他耳朵上的耳塞,惊喜道:“简迪,我是马晖啊,你还记不记得我?”

眼前的红色棉袄男人,长得高而壮实,体格和小时候福利院所见的那个勇敢男孩一模一样,脸是宽而平阔的,彰显坚实可靠的品格。

简迪点头:“我记得你,马晖。”

“好!那太好了!”马晖高兴道。

刀疤男人刻意打量简迪,朝马晖露出犹疑神色。

马晖认为现在时间紧促,场地不好,应该找个舒畅的地方坐下来聊。

于是他给刀疤男使了一个眼色。

刀疤男示意手下的兄弟将刚刚捉到的人和抢来的钱,整理好,赶紧撤回去。

“简迪,你跟我们来。”马晖憨厚地朝他笑,让他跟上。

一行人从如蜗牛般速度行驶的老旧绿皮火车上跳下来。

不远处有接应的人,刀疤男带领他们往前冲去,马晖在后护着简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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