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了一辆车,将傅朝带到附近最近的〖天泽大酒店〗。
他订了一个最好最贵的房间,搀扶昏迷不醒的傅朝,将他轻手轻脚地放在豪华金色大床上。
傅朝的外套全部被雨水打湿,他小心翼翼地为其脱下。
他赫然看到傅朝的手臂上布满细密的划痕,他凑近看,很像刀割的痕迹。
难道是自己割的?简迪内心惊骇,他揣测依照傅朝的地位,没人敢对他刀刃相向。
那为什么要割伤自己?
难道是因为那个人?
简迪将傅朝打湿的衣服换下来后,又用毛巾沾湿热水,给他轻轻擦脸,擦手。
傅朝内里穿了一件加绒的黑衬衫,质地柔软,轻和保暖。
简迪手颤颤抖抖,解开纽扣,确认里面没打湿后,惊颤地收回。
他的小脸,涨得通红。
心扑扑地跳个不停。
他有些私心,今天他就想这样单独和他在一起。
哪怕静静地看着他,也很幸福。
所以当他第一时间发现迷醉的傅朝,并没有打电话通知给林易。
今晚,傅朝是他的。
简迪来客厅烧水时,傅朝淋湿的外套被他搭在沙发上,口袋里有个显示器,红色光一直闪。
简迪知道这是林易给傅朝安上的定位追踪器,方便林易随时随地能捕获傅朝的位置。
简迪深看一眼追踪器,拿起自己的手机给林易打了一个电话。
「喂,我是简迪,傅总现在在我这儿。」简迪直接说,他第一次说话这么干脆果断。
因为今晚除非是死神来,不然别人休想将傅朝带走。
他暗暗下了这个决心。
「嗯,好,你看好他也是一样的。」林易说。
简迪听完他的话,如释重负。
天泽酒店不远处,一辆黑色迈巴赫停立,林易坐在里面,他朝酒店房间远远望了一眼,随后开车离开。
简迪烧好热水,放在床头柜。
他打开房间里的暖气,片刻后,屋里暖烘温热。
简迪静静坐在一旁欣赏傅朝的睡颜。
真好。好想和他一直这样单独相处啊。
他自上而下打量傅朝,目光落到他的左手,无名指戴的蓝白戒指散发极淡的蓝光。
他托起傅朝的左手,彼此双手碰触的刹那,简迪悸动地心头一震。
他忍不住喊道“傅总”,声音清脆甘甜,像柔软的蚌壳含了一颗晶莹润泽的珍珠。
他好奇地轻轻摘掉傅朝手上的戒指,戒指轻薄,圆润,纯白中却又散发幽幽蓝光。
他举起戒指,细看,里面有一个字,是“楚”。
楚?
白楚之?
简迪蓦然想到这个名字。
他失望地将戒指重新戴回傅朝的手上。
白楚之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值得他这么呕心沥血,念念不忘?
简迪心生疑惑,他想到之前许决和他说的,自己是被傅朝当作白楚之的替代品,也就是自己的外貌和白楚之相似?
他朝傅朝深望了一眼,这一瞬间,他真想变成真正的白楚之。
他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摸他的脸。
纤长的睫毛碰到他的眉,他俯下身,鼻息在傅朝嘴唇上游动。
“哥。”傅朝扣住他的身体,呢喃地喊。
傅朝手摸简迪的脸,笑意温柔,桃花眼散落烂漫星光。
简迪从没见过这副模样的他,实在太动人,让他一下子沉陷进去。
“哥,你是不是想要了?”傅朝反手将他扣在身下,嘴唇与他相接。
简迪鹿眼清澈,悲喜交加。
傅朝的吻技,犹如千锤百炼的惊赞,想必,吻了那个人无数遍,才会如此熟稔吧。
简迪心中要把他推开,可身体却丝毫不能动弹,只任凭傅朝对他掠夺。
是把自己当成那个人了吧。他悲哀地想。
傅朝的手摸到他裤子下,简迪吓得牙齿紧缩,抿紧嘴唇,脸张皇失措地埋在他胸口,哭喊着:“傅总,不要!”
“傅总?”傅朝被这一句奇怪的呼叫惊醒,细一看,身下人居然是简迪,他手拍发疼的脑袋,起身,将简迪放开。
眼看傅朝要走,简迪从床上爬起,从背后抱住他,眼里流出滚烫的热泪:“傅总,你留下,我走,我会走的,求求你了,答应我这一次。”
傅朝无奈地叹口气,轻抚他哭得抖动的肩:“简迪,我之前喝了好多酒,迷迷糊糊的,是你发现我,把我带到酒店来的?”
“嗯。”简迪乖声应答。
“简迪,我问你,你喜欢我什么?”傅朝认真地看着他。
“我喜欢你的一切。”简迪泪眼汪汪,手像小孩般,不断擦拭眼角里流出来的泪。
“你不应该喜欢我,我当初也不该把你当作我哥的替身,他已经死了快两年了,我真的是太想他了,而你真的和他很像,这一点,我对不起你,让你对我产生不应该的感情。”
傅朝语气平静。
“不,傅总,没关系,我觉得能像他,是我的运气,因为这样,我才认识了你。”简迪哭着摇头垂泪,“傅总,我会离开,我不会打扰你的。”
傅朝拿纸巾给他擦泪,缓缓地将他搂在怀里:“傻孩子,换个人去喜欢吧,我不值得,你不要再为我流泪了,我这一生只爱我哥,哪怕他已经不在。你明白吗?”
简迪失去理智地环抱傅朝的身体,脸埋在他胸口,哭得热泪盈眶。
真的想一直这样抱着他。
傅朝缓缓拉开他的手,摸他的脑袋:“简迪,放下吧,长痛不如短痛,你就当我死了,别再想着我。”
简迪踮起脚尖,在他的肩膀留下一个清晰的牙印:“傅总,我走了,你保重。”
简迪在凌晨的风雨中迷途,瘦削的身影没入无边的夜色。
第二天,林易来酒店接傅朝。
傅朝枯坐在床上,一宿未眠。
林易单膝跪在他身旁,在他病态的手腕间输入一剂镇定剂。
他将白色药片放在他手心,端来一杯热水,伺候他服用下去。
“傅总,是回家还是?”林易请示。
“我就在这儿呆一会儿,下午再来接我。”傅朝虚弱地躺下。
“是。”
一辆最为原始的绿皮火车奔驰过原野,一个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孩,耳朵上塞着耳机,无神地靠在窗边。
火车上人来人往,吵闹不堪,座位非常拥挤,都是南来北往要回家过年的务工人员。
简迪坐在最里间的位置,耳机音量开得特别大,完全沉入在自己的世界。
车上来了一群威猛高大的男人,为首的一个男人长得特别凶悍,额间有三道浓烈的刀疤,他左右打量车厢里的人一番,对旁边的一个穿红色棉袄男人耳语。
红色棉袄男人走到车厢卫生间旁,眼神专注,待里面的人出来后,干净利落地将其打晕。
车厢里的乘客见此一幕,害怕高叫、惊叫,迅速引来乘列员。
秩序渐而混乱。
刀疤男人不耐烦地拿出手枪,朝车厢顶开了一枪,恶吼道:“他妈的,谁再吵,老子就崩了谁!”
这样胆战心惊的一震慑,车厢顿时如死般静寂。
刀疤男的手下人叫嚷道:“识相点的,快点把身上的钱拿出来,别等我们拿刀子逼你们!”
车厢里的人大都是平民小百姓,他们面面相觑一阵后,抱着“破财消灾”的念头,把自己的钱乖乖地交出来。
好在这群劫匪没有细究钱多少,有钱拿出来就行。
“喂,你的钱呢!?!”劫匪中的一员粗暴地向靠在里间的简迪吼道。
简迪看都没看他,突然啪的一声,扑在桌子上哭了出来。
昨天晚上,他离开天泽后,神智混乱,脑海中只有两个字:离开。
于是他随便找了一辆火车,不问旅程,不问终点,不问归处。
他被情感和理智双重折磨。
理智让他离开傅朝。
然而情感,又让他至少一万零一次想起傅朝。
刚刚他后悔了,他不想离开。
没关系,傅朝把他当作白楚之,那他就是白楚之就好了,只能能再看看他,心也就满足了。
他站起,要下车,想回到北都市。
劫匪以为他要逃跑,抓住他的手腕,准备暴打他。
红色棉袄男人见状,赶紧阻止:“住手,别乱搞,我们人已经抓到了,钱也拿到了,别再惹出幺蛾子!”
简迪挣扎间,黑色口罩掉在地上,露出他的脸。
红色棉袄男人惊奇地仔细看他,最后惊呼道:“简迪?!你是简迪?!”
简迪茫然。
红色棉袄男人取下他耳朵上的耳塞,惊喜道:“简迪,我是马晖啊,你还记不记得我?”
眼前的红色棉袄男人,长得高而壮实,体格和小时候福利院所见的那个勇敢男孩一模一样,脸是宽而平阔的,彰显坚实可靠的品格。
简迪点头:“我记得你,马晖。”
“好!那太好了!”马晖高兴道。
刀疤男人刻意打量简迪,朝马晖露出犹疑神色。
马晖认为现在时间紧促,场地不好,应该找个舒畅的地方坐下来聊。
于是他给刀疤男使了一个眼色。
刀疤男示意手下的兄弟将刚刚捉到的人和抢来的钱,整理好,赶紧撤回去。
“简迪,你跟我们来。”马晖憨厚地朝他笑,让他跟上。
一行人从如蜗牛般速度行驶的老旧绿皮火车上跳下来。
不远处有接应的人,刀疤男带领他们往前冲去,马晖在后护着简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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