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01

“小陆,我先走了,记得关门啊。”

“好的,丽姐。”

高跟鞋的踩踏声逐渐远去,走道里的声控灯在电梯关门后熄灭。

硕大的写字楼估计只有我这一台电脑亮着。

面前的时钟不断闪烁着2:36的字样,我的眼皮开始打架,却碍于眼前的工作,只得抬起手使劲擦了擦眯得只剩一条缝的眼。

这个月的最后一天,明天就发工资了,我心里默念。

重新坐直身体,开始继续写方案。

手机突然震动,屏幕亮起,背景的两个人肩靠肩,紧紧牵着手,甜蜜地笑着。

而提示音是我求曲昼录的音频。

“你老公电话来了,很重要哟——不接就罚今晚买草莓蛋糕给你老公——”

心里似裹着蜜,手指将跳动的电话键滑向接听。

“怎么啦,老婆?”

“......”

过了许久,那边没有回答,只是背景音有些嘈杂,好像还有轻微的有规律的鸣笛声,但是太小,我没听清。

我轻轻皱了皱眉,心里崩起一根弦,又向另一头问道:“老婆?怎么不说话?”

对面沉默了许久,背景音越来越清晰。

等终于分辨出背景音的鸣笛声是什么,对面才有点沉重的开口:“先生,您的爱人在成俞街出了车祸,麻烦您现在来派出所一趟。”

身体僵住,理智有点崩裂,脑海中不断回荡着“车祸”两个字,只觉得凉意充斥着全身。但几乎是下一秒,我就从桌上抓起车钥匙,朝着楼下狂奔。

我没选择坐电梯,一是不想等,二是我没时间耗。

空旷的楼道里,是不停响起的急促脚步声。

插了很多次,钥匙都没能成功进入孔里,我想如果最后没有成功启动,我可能会选择把车砸了。

方向盘上包裹的皮革被我扣得稀巴烂,油门加到底,但我还是觉得车太慢了,巴不得能起飞。

在去派出所的最后一个十字路口,红灯不适时地亮起。

45秒对我来说简直是煎熬,警察叔叔,我真得闯红灯了。

路过成俞路时,那里已经被路障封了起来。

从另一边绕道,一辆白色小轿车被吊车掉在半空中,车身完全变形,正准备运走。

人头攒动,我却没敢再看。

意外触到方向盘上的鸣笛,声音在黑暗的长空中嘶叫。

不知怎地,眼前开始模糊,眩晕,恶心。

我憋住了想呕吐的**,主要是不想洗车。

车子长驰在公路上,一路到了派出所。

等出了派出所,已经临近三点半。

夜晚的凉风扑在脸上,明明只是轻轻一阵,却也生疼。

那辆货车司机在车祸中当场身亡,对方的家人一直在道歉,我却一点儿也没听进去,只盼着这些破事快点结束。

曲昼的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开车去了曲昼被送去治疗的医院,等跑到ICU门口,ICU的灯却是灭着的,只有简池坐在外面的长椅上。

心里没底,我上前问他:“曲昼呢?”

简池的衣服全是血,灰尘粘在上面,又黑又脏。

他的呼吸都在抖,声音是止不住的颤,说出来的话刺骨又悲凉:“曲昼他......他,没抢救过来。”

后来见到曲昼时,上面盖上了可怜的白布,拨开后,那张记忆中原本精致漂亮的脸,变得苍白,没有生气。

不知道是第几天,曲昼的葬礼结束了。

那天葬礼上,耳边是无尽的哭声,但我却没哭,一点鼻酸的感受都没有,反而沉重的氛围压得我有点儿难受,我从礼堂里走出来,点了根烟。

曲昼如果还在的话,他不会喜欢这样的葬礼的。

我和他都不喜欢太沉痛的葬礼,觉得太压抑。

和他讨论这个问题时,我清楚地记得,他躺在我怀里,睫毛忽闪忽闪的,特别好看。

跟那个什么来着一样,哦对,bjd娃娃一样。

曲昼眼睛亮晶晶的,跟我说:“我要是先死了,你不要在葬礼上难过,可以放一点我喜欢听的歌好吗?”

“应该不会成功,你死了我估计会殉情,可能会是别人给我们办葬礼了。”

是的,我真想过殉情,有天晚上都快翻过大桥的栏杆了。

但如果我死了,我的骨灰有人拿回家,那曲昼的骨灰谁拿回家啊。

交给别人吗?我不想。

回忆完,我把烟按在墙上熄灭,又走进了礼堂。

骨灰最后被我抱回了家里。

我把骨灰轻轻放在了桌上,放在一个小盒子旁。

那是个墨西哥晶洞,是曲昼买的。

那段时间网上推销得很热情,于是曲昼买了个烟灰色的,头顶的灯光被映在盒子上,发出黯淡的光芒。

我把它拿起,打开盒子后,里面是两枚男士戒指。

在曲昼出车祸后几个小时,工资按时到账。

我离开医院去了一趟戒指店。

其实之前和曲昼已经去过一次,戒指是他挑的,没有夸张的点缀,是很简单的款式。

我还要求店员在外侧刻对方的缩写。

当时只付了定金,本来还打算这个月工资到账就把钱凑齐了去付款,过几天就求婚的。

结果人算不如天算。

原定的求婚的日子刚好是曲昼葬礼这天。

本来应该是结婚纪念日的,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就变成曲昼的忌日了。

把戒指盒重新放下,压在一旁的死亡通知书上

我连澡都没洗,就直接躺在沙发上睡了。

我睡了很久,第二天一看已经是中午11点。

组长第四次打来电话的时候,我还在镜子前不慌不忙地洗漱。

接听电话,对面是组长烦死人的催命:“陆白铄,不干了写辞职信,几点了自己看看,项目到了最后你消失了几天,你一个人要造成所有人的损失吗,再不来——”

我毫不犹豫挂断,心里挺对不起其他同事的,但还是果断在网上复制了一份辞职信。

老板的私人微信早就不知道沉在哪,我打开冷清的公司大群,直接把那份辞职信粘贴发了出去,连内容都没重审,接着退了群。

公司大群炸没炸我是不知道,反正下午去公司收拾东西的时候同事是炸了。

同事A:“我草,陆白铄,牛逼啊,你那辞职信连公司名都没改的,组长看到的时候都快冒烟了。”

同事B:“他那脸,别提有多臭了,感觉都快把办公室掀了。不过你为啥突然辞职啊?”

同事C:“听说这次项目如果成功了,你就可以升职了啊?”

我边听边把桌上两个人的合照装进纸箱里,要说我为什么辞职嘛——

可能是疯了吧,没疯也离疯不远了。

开车回家的路上,路过了一家蛋糕店,习惯性停下来,进了店。

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个草莓蛋糕。

我不喜欢吃甜的东西,但是曲昼特喜欢,越甜越喜欢。

虽然每次都提醒他不能多吃,但谁能受得了一个漂亮得要死的娃娃撒娇。

我也不知道买给谁吃,但到家的时候,似乎是忘了曲昼已经死了,我像以前那么唤了一句:“谁把草莓蛋糕偷偷放家门口了,不知道是哪个小朋友的啊?”

换作是以前,下一秒,曲昼必会小跑出房间,到我面前高高举起手,甜甜地对我笑:“是我的!”

但今天屋子里格外安静,只有我逐渐急促的呼吸。

没人来迎接,我低头,曲昼的拖鞋静静躺在那,孤零零的。

我把草莓蛋糕放在了玄关的小木桩上,又把纸箱放在一旁,走两步瘫倒在沙发上。

对啊,小昼啊,以后再也没有人迎接我了。

再次提醒,是主攻视角!!!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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