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公孙侨喜欢子西。
——不然呢?你看他天天跟条狗似的跟在子西屁股后面。
——就他也配喜欢子西?
——就算他喜欢子西,子西也不会喜欢他!
——你们别想了,子西将来娶的肯定是王姬。
从小到大宗族兄弟之中几乎所有人都在私下里讨论过这些事。为此前任司空——姬侨的父亲,也跟自己儿子谈过不下三次,让他离公孙夏远一点。
“你懂不懂什么叫礼义廉耻?什么叫天法人伦?那是虽不是你一母同胞的兄长,也是你堂兄,你喜欢他做什么?禽兽不如!”
“他长得好看又是我的堂兄我为什么不能喜欢他?我还喜欢司马大人,我也喜欢您,难道都是禽兽不如?”姬侨反问。
“你这孩子,我说的和你说的是一件事吗?你少揣着明白装糊涂,待你日后撞得头破血流,你就会知道你今日该听一点话了。”
不知为何,那段时间他与父亲之间的谈话从来都是好话说不到第三句,也不知道是他叛逆,还是父亲老了。
“你想听实话吗?”姬侨看着对自己发问的金阳。
金阳觉得有趣:“这还分实不实话?”
姬侨十分平静地回答道:“现在不论谁问我这个问题,我的回答都只会有一个,我当然喜欢他,我喜欢他喜欢的要命。但如果你想听实话,那么后面还有半句,我喜欢他并不是你所认为的那种喜欢他。”
“不是我理解的喜欢?不是你半夜敲他的门要跟他一起睡?”
“那是因为我们俩从小一起睡到大的,我不也和你一起睡吗?一起睡并不代表喜欢。”姬侨张嘴就顶了回去。
金阳又说:“我不过是和你挤挤而已,况且看见他房里有人以后,你知不知道你是什么脸色?”
“我什么脸色?”
金阳丢了个还没烧的炭块儿给他,指着道:“就这个脸色。”
面如黑炭。
“那个人迟早会害死他。”姬侨说罢顿了顿,又补充道,“还说别人,我自己不也一样,迟早会害死他。”
使团到达宋国国都商丘的当天夜里,姬侨就抱着枕头敲了公孙夏的房门。
“子西,我要跟你睡。”他用手肘夹着枕头就往公孙夏房里冲。
结果自然是被公孙夏拦了出来,对他好言道:“阿侨,现在这天已经热了,你还是自己睡吧。”
姬侨不依不饶堵在门口:“我一个人睡不着。”
公孙夏面露难色,连金阳都看懂他不方便了,姬侨还是跟上了劲儿一样非要往里面进。
“回去!”
只听见公孙夏突然喝了他一声,将姬侨直接喝愣在了当场。
但姬侨还是没有后退,他只是略微停顿了一下,便马上又对公孙夏央求道:“阿夏,我喜欢你,我想跟你一起睡。”
这回,轮到公孙夏迟疑了,他盯着公孙侨满脸都是不解,他甚至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才会从姬侨的嘴里说出了那样的一句话。
然而正在他对自己的耳朵陷入了巨大的怀疑之时,对方又开出了更加让他难以抗拒的条件。
“只要你跟我睡,你想怎样都可以,我绝不食言,好不好?”
听到这话的公孙夏觉得自己已经懵了,像喝醉了酒一般,他的脚下是飘的,手是软的。眼前的人竟然在求他,用他最想要的东西求他,与他交换。他的心跳从来没有如此紊乱过,但他是公孙夏,是非成败他都已经仔仔细细计算过千遍万遍,他最该走的路上天只给了他那么一条。最终理智还是胜过了本能,他骂了对方一句“胡言乱语”,而后转身进了房间,将门从里面栓上了。
姬侨没有再闹下去,只是坐在公孙夏房门口的石阶上直坐到后半夜才回了自己的房间,神色淡然的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金阳自然知道,那天晚上姬侨片刻都没有睡着,一直叹气叹到了天亮。
虽然只有一瞬,但金阳看得十分清楚,公孙夏幔帐里的人,是良霄。
“你难道不是本身就知道他房中有人才去敲门的?而且你明明都已经快要到新郑了,看见使团后,你没有选择进城反而尾随使团入宋,如此折腾怎么可能不是为了他?”
“你如何知道我快要到新郑了?”姬侨反问。
他回程时走的是条极偏僻的山路,还是年少时他的另一位兄长公孙虿亲自带他走过他才知晓的,使团一行也是他在离国都还有十几里的地方遇到的,金阳无论如何都不该知道他的目的地是新郑。
“我自然知道。”
毕竟新郑那个地方他曾经住了不算短的一段时间,即使沧海桑田,时移世易,有些事他也一直牢牢记在脑海里。
金阳转而道:“其实我也不能十分确定你是不是喜欢他,不过我知道,他很喜欢你。”
姬侨托着脸,用火钳拨了拨炭火,道:“就是因为他喜欢我啊……我若是也喜欢他那才是真的要他的命。现在他知道我不喜欢他,好歹还能为了公孙黑狠下心算计我,可要是我喜欢他了,他只会夹在我和公孙黑之间进退两难,把自己逼死。而且……哪有一个人同时喜欢两个人的……”
姬侨说着停下了,他停了很久,才蹦出一句:“嗯……说到底,喜欢我不仅于他无益,还几乎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害他性命,我倒是希望他不要喜欢我。”
“他成为现在的样子并不是你的过错。”金阳宽慰他道。
“有些事,他不做,就是我和虿哥做,我们三个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没有一个人能从那把剑下全身而退,不是他就是我们。”
或许是房中太过气闷,姬侨说着站起身来,径直走去了门外。
雪还在纷纷扬扬下着。看着头顶铅灰色的天空,姬侨倍感压抑。
“他受的这个罪终归是替我,替虿哥。唉……人活这一遭实在是够辛苦了,为什么要受这么多的罪呢?”
“所以……因为你觉得他是代你受罪,所以即使你知道他所做的事、让你看到的事都是算计你的,都是为了让你替公孙黑留在这儿,你也无所谓?”
姬侨的视线由远方收回落在金阳身上,道:“这世上本就是大家互相算计,我既知道他本意不是为了害我性命,那自然也没什么好纠结在意的。毕竟……”
金阳问:“毕竟什么?”
“毕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而且我也没什么资格去可怜他。”
他和公孙黑才是亲兄弟,他又怎么能不为公孙黑打算呢?而且复仇的主意是自己和公孙夏出的,让一个不想干的公孙黑来替他们俩领了罪过,终究是不太合适。
所以,本来就是该自己来做这个质子的。
姬侨低下头,忽然想起了公孙夏红着眼眶的样子。
这世上有能抵抗得了公孙夏眼泪的人八成还没生出来,所以自己当然也不能例外。
那一张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脸,美眸含情,红着鼻尖,红着眼眶,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是倔强而隐忍的,也是柔软而脆弱的。
他穿的衣衫单薄且宽大,姬侨站在他身旁总能看到他两片纤弱的蝴蝶骨将外衣勾勒出一个让人忍不住想要抚上去的弧度。他的衣服太薄了,薄到即使是在盛夏也会让人忍不住怕他冷,薄到甚至能隐约看到他胸口那道四年前落下的长疤。
姬侨知道,这些东西都不是为自己准备的,公孙夏把自己弄成如此秀色可餐的样子,是为了良霄。他从小到大都很聪明,在他知道已经无法依靠自身的力量庇护宗族之后,他很快就学会了替补的方法。
他是公孙夏,利用别人的凌虐心理达到自己的目的,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而对于自己,公孙夏从头到尾说的最多的只有:阿侨,三年不见你怎么瘦成这个样子了?
公孙夏没提过质子的事,也没真正掉过一滴泪,连跟他在一起时的表情也大多是淡然的,毫无情绪波动的,仿佛他过的并没有什么不好。可越是如此,姬侨就越是觉得亏欠,如果不是自己,那公孙夏也不用送他真正的弟弟到宋国作质子,更何况公孙黑也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年纪。姬侨异常清楚地知道,自从公孙夏的父亲——前任当国被杀,公孙夏就愈发惯着自己这个胞弟,守着他跟守着自己的命根子一样。
“我替他留下。”
姬侨也觉得自己的这句话根本就没过过脑子,但是他说都说出来了,也不好意思再吞回去。
良霄倒是一副巴不得他这么做的轻松表情:“还你替他?本来就该你去!我要是当国大人就直接把你劈成两半,一半送去晋国赔罪,一半送来宋国换那三个老混蛋。”
郑国国力远不如晋,多年来公族内斗不止,国君,执政卿,司马,没有一个人愿意为着叛党再掀波澜。
姬侨追杀侯晋做得张扬,即使是傻子也知道,他下一步定会入宋刺杀剩余的三人。为了避免姬侨继续追杀剩余入宋的叛党,引发两国大战,如今已经成为当国的姬侨的叔父——公子嘉,直接派出使团带上了贡品和质子,打算将逃入宋国的三个叛党换回去,以免再生波澜。
姬侨并不位列六卿,其实换人本也拿不出什么说法,但是姬侨好歹是国氏一族的家主,将国氏的家主留在手里,怎么看都还是要比把已经衰落到不得不依附良氏的驷氏的一个普通子弟留在手里划算得多。
宋公觉得这生意还算有赚头,便应允了使团更换质子的提议。
异国他乡为质子自然不是什么美差。
小国本就势弱,若是再碰到些个不讲理法之人,受人欺侮大都是质子生活中的家常便饭,若是时局不稳,两国开战,杀质子祭旗也并不少见。
更何况郑国国内有好几个巴不得姬侨趁早原地升天的人,如此一来,姬侨的境地更是艰难。
姬侨看看漫天风雪,又看看站在自己身边的金阳,突然有一瞬间觉得侥幸。他想,幸亏留下的是自己,自己好歹有金阳做个伴,若是公孙黑来,不说被欺负被暗杀,就是被那些宋人冷落也都能无聊到把人憋死。
“你看着我干什么?”金阳一回过头就看见姬侨盯着自己出神,“你不会又憋着什么坏呢吧?!”
姬侨笑道:“都半年了也没个搭理我的人,那倒不如自己找点乐子。”
“你是个质子,你找什么乐子?”
“就因为我是个质子,所以才应该找点乐子。”姬侨纠正道。
姬侨说到做到,完全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流落异乡的可怜人,在安静地做了半年质子后,他开始在商丘上蹿下跳,把自己忙得不亦乐乎。
姬侨的住所离商丘城内的市集并不远。宋都商丘位于雎水北岸,比新郑稍大,城中有市集,坐落于外城东南角。宋国市集百工居肆名声在外,商贾汇聚,繁荣异常,就连时下最为强盛的晋楚两国也比之不及。
姬侨既然有此种便利自然是一天到晚地天天出门闲逛,尽管有守卫看着,也不妨碍姬侨在集市的工坊里一呆就是一整天。不过工坊里的那些事情对于他来说就和他之前第一次体验种地一样新奇,他们这些公室子弟从来不知道也不曾想过自己往日里的吃穿用度究竟是怎么来的,看到宋都的这番景象,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大开眼界了。
可市集再繁荣也终归有个大小,商铺总会被逛完,偏姬侨是个闲不住的人勤快人,眼见无事可做,他便挨个去敲宋都每一个卿大夫的家门。
碍于姬侨身份特殊,这些卿大夫即使心烦的要命,也还不敢对他做些什么,只能将其拒之门外了事。
到头来,宋都的卿大夫们愿意让姬侨进门的只有一个人,此人自然也就被姬侨给予了异常高的评价——人还不错。
后来宋国的上卿们嫌姬侨这个质子实在是太烦了,上书宋公后,一道召令下来,他就再也出不得门了,平日里只能坐在大门口喂一条尾巴秃了毛的小黄狗,或是跟着陶匠家的儿子一起捏泥巴。
再后来宋人连泥巴也不让他捏了,因为他把金阳捏的陶狗送去烧,直接毁了制陶作坊一整窑的陶器,又被人告了上去。
“你说这狗有什么特别的?”姬侨拿着金阳的陶狗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什么与众不同,不过就是生动些,结实些,“怎么就让那些陶器都碎掉了?”
金阳则问他:“你老老实实呆着喂狗不行吗?”
姬侨敲了敲手里的饭盆:“狗不是没来么!要不你出去找找?”
事实证明,人在屋子里憋的太久很可能会憋出毛病。
当金阳拎着夜不归宿的看门狗回来的时候,姬侨已经躺在院子里的地上七窍流血,面色发黑,浑身僵硬了。金阳向他的方向走了两步又退回来,看着自己手里拎着的秃着尾巴的小黄狗,说:“要不你救他一下?好歹他也喂了你半年不是?”
那狗汪汪叫了两声,突然发力从他手中挣脱,夹着尾巴,头也不回,一溜烟儿,跑了。
金阳看着躺在地上已经有进气没出气的姬侨,问:“现在你还觉得你做的这些事值得吗?”
郑人向宋国交换叛党出自《左传》襄公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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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常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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