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分裂

姬侨仰面躺着,灯已熄了,屋子里黑成一片,倒是看不出他此时气色不佳。金阳知道他躺了许久也未曾睡着,并不过问。

可夜比想象中要长很多,长到姬侨实在忍不住,先开了口。

“金阳,你睡了吗?”

“没有。怎么了?”

“我想问……你……为什么没有吃我?”

“我为什么要吃你?”金阳反问。

姬侨睁开眼睛,侧过身,换了个能看到金阳的姿势侧身躺着,说:“据说那个术法能召出可以满足我心愿的凶神,只是,心愿达成后要以性命为祭。已经三次了,你都没有取我性命,为什么?”

金阳盘腿坐在他身边,看着漆黑的房间中那双明亮的眸子:“原来你知道的啊,我还以为你是被谁诓骗,才用那个办法。”

姬侨认真道:“我不是被诓骗的,我只是那时候走投无路了,想着反正也是要死了,不如试试那术法是不是真的有用……既然有用,那你现在要吃我了吗?”

有用的话,或许他可以完成心愿了吧……

“人有什么好吃的……”金阳低头看着他,“况且……那是你真正的心愿吗?就让我吃你。”

姬侨沉默了半晌:“也……不能算不是吧……而且你真的出现了,应该也不能算没达成吧……”

神仙这么好说话的吗?索取献祭也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如果连你自己都还没搞清楚的话,那就先好好活着吧。”金阳看着他无奈道。

“没有关系吗?”姬侨问他。

“什么?”

姬侨解释道:“心愿达成却不索取供奉的话真的没关系吗?”

金阳一愣,不觉中也软了语调,安慰他道:“倒也没什么关系,我是神仙,我说了算。”

看姬侨也不答话,金阳想了想,嘱咐他道:“以后不要再用那个术法了,骗人的,教你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人。”

“嗯。”姬侨轻声应道。

金阳伸出手轻轻拍着姬侨:“快睡吧,你断了条腿明天还要去赴约吗?”

这个约是一个月前定下的,如今发生了这种事,金阳也不知这约会不会作罢。

“当然。”姬侨道,“我想回家了,想回到他们身边去,自然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其实也是我怕了,我觉得一个人确实好辛苦,有人遮风避雨的日子的确幸福。

渐渐的,姬侨的呼吸变得绵长平缓,他砸吧着嘴,喃喃道:“金阳,你的手怎么这么凉啊……”

金阳轻声道:“会暖的。”

翌日一早,姬侨如期赴约。

他敲开的是宋国司城乐喜?府邸的大门。姬侨和金阳跟着带路的侍女穿过前庭,前往正厅与乐喜相见。

“还行。”金阳道,“也还不至于到所有人都不喜欢你。”

他知道姬侨在宋国吃了多少闭门羹,唯一一个愿意让他进门的,也就只有这个乐喜了。

姬侨却并不领情,直言道:“那倒也不能这么说。他能给我开门,只能证明他人不错,除此之外大约更多的是有求于我,远证明不了他不讨厌我的。”

“有求于……你?”金阳完全不信,“就你眼下这光景有什么好值得别人图谋的?”

姬侨撇撇嘴:“见了他不就知道了。而且我还真得告诉你,你别看眼下我这处境爹不疼娘不爱的,可非得是这种身份处境才更容易办成一些事。”

三天后,宋都商丘发生了一件怪事。

一条疯狗冲进了宋国左师向戌的府邸,咬伤向戌后又逃窜上了街。宋人被疯狗所扰,便携了棍棒打狗,谁知狗在众人的追赶下又蹿进了宋国□□臣的家中。

追狗的人群声势浩大,华臣见到拿着棍棒的追狗人,还以为有人因着他之前陷害同宗的华吴侵吞华吴家产的事来找他的麻烦,鞋都没顾上穿,随便打了个包袱就从后院儿翻墙逃跑了。他这一逃可不近,硬生生从宋国逃去了陈国?。

而引发这一切的狗,正是那条姬侨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野狗。

“公孙夏,你这个弟弟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绛色衣袍的青年金带金冠贵气无比,将一卷国书拍在案上,砚台中的墨也被震得溅出几滴,污了公孙夏纯白的衣袖。

公孙夏将手中的笔放下,打开国书一目十行的看完,脸上渐渐浮现出了一层笑意。

“笑!你还笑!这脸都不知道丢到哪去了!”

在良霄的认知中,这世上只怕再也没有一个人能像公孙侨这个麻烦精一样,连养一条野狗都能养到天下大乱。

“你的小叔,我的堂弟公孙侨,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有什么好奇怪的?”公孙夏平静道。

“就他?也配做我的长辈?”金冠青年冷笑了一声,“就这么个荒唐鬼麻烦精,让我郑国公族颜面尽失,想来我当年没召集公族把他扫地出门,实在是太过宽容他了。”

良霄说着垂下眼睑瞥了一眼公孙夏的神情。

他既不是个傻子也不是个瞎子,这么些年,公孙夏对某人安的什么心,根本就挂在脸上。如果不是自己横叉一脚,怕是公孙夏早就得偿所愿了。

想到这儿,良霄心中稍稍宽慰,他就喜欢看公孙夏着急难过丑态百出的样子,公孙夏越难受,他就越高兴。

眼前,公孙夏神色淡然,将国书交还与他,拿起刚刚放下的狼豪,继续批自己的公文。

不知道是不是实在讨厌他,公孙夏不曾看向他,只低着头,声音有些发闷:“伯有,这些事可是你做的?被一条狗吓得抱头鼠窜的又可是你?”

“自然不是。”

“那为何你无法立足?”

不等良霄回答,公孙夏便接着道:“阿侨他自己都不觉得丢脸,你什么时候还关心起他的事来了?”

“鬼才想管他的事,可叹家门不幸,也不知道祖上到底做了什么孽,才会出了这么个东西。”良霄愤愤骂道。

与公孙夏话不投机,良霄将国书收起,他本想再与公孙夏说些什么,忽觉屋内屏风后似有人影闪动,他盯着那扇屏风看了片刻,却听屏风后的人道:“良霄,我与阿夏有话要单独说,你先去吧。”

良霄愣了片刻,颇为不屑地哼了一声,道:“我竟不知司马大人一直在这儿。”

“来得不巧,看你们正说话,怕打扰你们就在这儿坐了会儿。”

他确实不知道公孙虿是何时到的,也不知道公孙虿到底听了多久,听到了什么,他只知道他惹不起公孙虿。这个惹不起不是因为他惹不起公孙虿的家族,而是因为这人见过的太多听过的太多,心思坚定,断不可能为人左右,如今郑国中军兵权尽在他手,他早就为了公孙夏的事恼了自己,万一再发生什么冲突,这人就算突然提刀砍下自己的项上人头也不是不可能。

公孙虿跟公孙夏可不一样,他的心要是软一点,郑国就会万劫不复。

良霄自觉懒得惹他,便难得闭了嘴带着一肚子气出了公孙夏的书房,只是不凑巧,他出门时正跟来送茶的公孙黑撞了个满怀。

与公孙夏不同,公孙黑是个一点亏都吃不了的主,他记着良霄硬要将自己送去宋国为质的仇,趁着两人撞在一起,手一歪,将盘上的两杯热茶全倒在了良霄身上。

“晦气!”

幸而天气寒凉衣物较厚,未曾烫到,良霄也正为了姬侨的事情烦恼,顾不得这些小事,只嘴上骂了几句便离开了。

“阿侨被宋公强行送回来,我看不高兴的可不止伯有一个人吧,司马大人。”

说话间从公孙夏对面的屏风后绕出来一个人,玄色衣衫,发髻也只用同色的发带扎起,未着其他配饰,因为见惯了烈日风沙,皮肤黝黑,唇上还覆着薄须。

“叔父已经被他气晕过好几次了,未必在乎这一次。”男人在公孙夏对面坐定,扭头向着门外看了一眼,话锋一转,“你最近惯黑惯得太厉害了,这孩子一点儿正形都没有,去倒个茶也能跟良霄对着干,你再不管管只怕有一天他能跟良霄在大街上打起来。”

公孙夏不为所动,只接着自己的原意往下说:“司马大人还是去接一下阿侨吧,我真怕他不能囫囵个的回到新郑。”

“你该对他信任些,他不是小孩子了,也不能总活在别人的羽翼下。”

“还不是小孩子?他中了毒,别人救他也就罢了,怎么还要救他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野狗?不救狗他就放狗出去咬人,咬人也就罢了,咬谁不好咬向戌华臣?他这一闹可好,宋国鸡犬不宁,硬是让宋公忍无可忍亲自写了国书要把他送回来,还嘱咐千万不要再送质子过去了。公孙虿,你弟弟可真是好样的!”

公孙夏转头就把良霄送给自己的话转送给了公孙虿。

时任郑国的司马的公孙虿听完不仅不生气,神色中还带了些若有似无的骄傲,道:“你如今骂他骂得凶,等他回来说不定还要亲自下厨给他做两个好菜压惊呢。况且……”

“况且什么?”

“况且你早就猜到实情是什么了,不是吗?”

公孙夏当然知道实情是什么,定是为着华臣残害宗族的事有人求了姬侨,他想了个歪招把不仅把向戌吓得够呛,也让华臣明白已经有人盯上了自己,不得不仓皇出逃,向姬侨求助的人自然是要满足他一个要求的——那便是送他回家。

只是那人是宋公还是其他什么人,他就不得而知了。

“我当然会准备两个好菜为他接风,不只是为了他替你我做了本就该我们做,我们却碍于身份不敢做也不能做的事,更是为了他能活着,能囫囵个儿的回来。”

“你有为他接风的时间不如去好好查查到底是谁要他的命。要不然咱们连突然出现的对手都找不出来,这说出去才让人笑话。”公孙虿道。

公孙夏将下一卷公文摊开:“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马脚,以他的本事抓到藏在暗处的人不过是迟早的事,相比这个我倒是更盼着他有朝一日能爱惜些自己的颜面,不要总是为了别人的事伤了自己。”

“他自有分寸。”公孙虿平静道。

然而公孙夏却突然严肃道:“你既然有意让他上位便该好好同他讲清利弊,别让他总是由着性子来!他做的那些事在以后桩桩件件都有可能成为他的污点,要被人戳着脊梁骨骂!”

“是人就会有污点,就算你没有,有人也会想尽办法让你有。”公孙虿道,“我倒觉得就郑国眼下的光景,我们就算再努力,交到他手里也总是要有很长的难路险路要走,与其无休止的自苦,倒不如让他此时开心些。”

“哐——!”

“对,对不起。”

房间门口,公孙黑已经慌忙去收拾第二次掉落的杯盏。

公孙夏看了一眼蹲在地上的胞弟,哼了一声。

“你还是先学着怎么样泡好一壶茶吧。”

如果不是腿上有伤,姬侨还是很喜欢骑马的。

“我都说了让你坐马车,你说你到底坐在这儿遭这个罪干什么?也不怕变成个跛子。”

姬侨受的伤说轻不算轻,说重也还不至于危及性命,但总归是应该好好休养一阵子的。

“看你年纪也不大啊,怎么嘴跟我阿父一样碎?”姬侨埋怨着道,“你把缰绳拉紧,我等会儿摔下去怎么办!”

姬侨直着一条腿侧身坐在马背上,自己不牵绳,让金阳帮他牵,自己倒靠在金阳怀里看一卷不知从何处捡来的竹简,看上去好像已全然忘记了自己当初是将金阳当作凶神召了出来。

金阳无法,他怕姬侨摔下马再把另一条腿摔断,只得老老实实将马管好,当这个人的肉靠垫。只是别人看不到他,还以为姬侨马术超神,已经能如此御马。

新郑北城门,公孙夏一早就等在了城门前。

看见车队出现在远方,公孙夏本想赶上前去迎一迎,看了看身边不为所动的公孙舍之,还是作罢。

公孙舍之出身罕氏,与姬侨、公孙夏、公孙虿同为堂兄弟,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家族实力使然,位居公孙夏之上。

看着身旁人欲言又止的样子,公孙舍之破天荒换出一副看热闹的嘴脸:“子西,你不天天都盼着那个捣蛋鬼回来,这会儿还端着干什么?”

“您什么时候也学会取笑人了?”公孙夏指了指被公孙舍之抱在怀里的小人儿,“再把小孩子教坏了。”

公孙舍之看着怀里的儿子,得意地说:“我们小虎是天生的好孩子,怎么都教不坏的,跟那个皮猴儿才不一样,对不对?”

“对。”

只见他怀里六七岁的小孩儿将背挺得笔直,端坐在马背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比起歪在马背上的姬侨不知道端方到哪里去了。

“哥哥,你真的不跟我们走吗?”

弹指间,小姑娘已长成了大姑娘,她骑着一匹银鬃马,依旧用灯芯草将长发束在脑后,容姿昳丽,左侧腰间缀着一柄赤红色的陶剑,身披皮甲,英气逼人。

金阳站在地面仰头看着她,似仰望空中明月。尽管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也并不诧异。他对揽月道:“你去吧,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吧。”

“可是哥哥,你跟我们走的话不是更好吗?蚩尤大人和刑天哥哥是神州大地最强的战士,我们会有更广阔的疆域,若是再加上哥哥的力量,那……”

“你不用劝他了,他能临时反悔就说明他已经做好决定了。”

骑着黑熊的中年人闻声而来,他头上戴着顶牛头骨制成的冠,威风凛凛。

“蚩尤大人。”

那人看着金阳,问他:“真想好了?以你的本事,跟我们走,姜部踏平天下不过就是眨眼的功夫。”

金阳还是摇头:“该交代的给我都跟刑天交代过了,没有我你们也能扫平南疆,我并不重要。”

“蚩尤,小月,你们这个时候还要从我手上抢人不太对吧。”

姬云的出现打断了蚩尤的话,他将胳膊随意搭在金阳肩上,露着颗犬齿笑着说,“从今日起金阳归我,他得跟我和阿嫘回有熊老老实实的烧陶、种地,你们要是想他了就来有熊坐坐,我请你们吃饭。”

“姬云哥你别得意,你能半路把我哥哥拐走,我自然也能把他拐回来。”大姑娘说着仿佛就要跟姬云吵起嘴来。

蚩尤无意于嘴上争斗,此时已转身离去。金阳看着斗嘴的两人也不肯闲着,他拖了站在旁边一言不发的少昊下水。

“小月,少昊都站在这儿这么久了,你不跟他告个别?”

女孩子还没开口,就听见男孩子急忙道:“不用了不用了,她不喜欢我,不用专门告别的。”

他话音未落,女孩已调转马头,男孩儿低下头,却听见极清脆的声音响起:“少昊,若是他日在战场上重逢,可不要指望我手下留情,你自己得再厉害些。”

春日马蹄急,少年最喜欢的女孩儿,终归消失在了飞扬的尘土中。

姬侨寻到金阳时,他正坐在西面的城墙上看日落。

“你找我?”金阳问。

姬侨点点头,又摇摇头。

“看你许久不在,怕你走丢了,就出来看看。”

金阳笑道:“在这儿我怎么可能走丢呢。”

“你对这儿很熟吗?”姬侨问他。

“我看着这城起,在这里住了将近十年。”

金阳拍着城墙对姬侨说:“当年为了抵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结束的寒冬,大地上数百部族汇聚。其中有当时极为强盛的姜部,也有还是只是小部族的有熊部。

“等到寒冬过去,数百个部族只剩下寥寥数支。我以为我们还会汇聚在一起,可那时神农氏身死,群龙无首,我们不得不在阪泉分裂。我跟随有熊部到达这儿时哪里有城墙?可姬云说,部落周围用来防御野兽的沟渠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我们要建起高墙用来防御,这才有了这座城墙的根。那时我们日以继夜,数百人用夯杵夯打了几年,才建起了不到现在这墙一半高一半厚的土墙。”

姬侨站在他身边若有所思:“不是说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双方相争,战士连绵数月,打得日月无光,流血漂杵?”

“寒冬漫长,死去的人何止千万。”

“那黄帝战胜炎帝怎么解?”

“你的问题可真多。”金阳感叹道,“当时有熊部从姜部带走了许多作物的种植方法和使用方法,姬云是个很厉害的人,没有他种不活的作物,因为耕种采集的日子相对安逸,所以有很多的老弱妇孺都追随了姬云。”

“那相对的就是姜部保留了冶炼和制陶工艺?”

金阳一愣:“为什么这么说?”

姬侨托着下巴:“如今凡是流传着蚩尤一族传说的地方制陶工艺都要先进许多,你看见过齐鲁两地的蛋壳陶吗?陶器薄的仿佛蛋壳,精妙绝伦。而且古籍中记载,蚩尤部善兵。所以我想应该是他们在分家的时候带走了冶炼和制陶工艺。”

“不,制陶和冶炼工艺是各部共享的。”

“那为什么……”

“你哪那么多为什么?太阳都下山了,那个你很喜欢的兄长不是让你晚上去找他?你还不赶紧去?”金阳打断他的追问。

“我给忘了!”

姬侨大喊着拍着脑袋跑开了。

三个月后。

“批完了?”

“都批好了,您老人家看看有错没。”姬侨将批阅完的公文放回公孙夏案头,一副谄媚嘴脸。

“你放着吧。”

公孙夏连头都没抬,姬侨踌躇了半天,才鼓起勇气说:“子西,我想要跟司马大人去……”

“不行。”

他话都没说完就被公孙夏给否了。

“为什么不行?”

“你老实在我身别呆着不乱跑不闯祸不行吗?”

姬侨噘着嘴,气呼呼的在旁边安静了半晌。

公孙夏终于从堆山码海的竹简中抬起头瞪了姬侨一眼,正对上姬侨的视线。

他有不敢言明的私心,又哪里敢跟姬侨对视,不过一瞬的功夫他便将视线躲开,有些慌乱地低下了头。

看着公孙夏又低头看起公文,姬侨起身跑开,他边跑,边喊:“我不管,我就要去!”

“你敢去我打断你的腿!”

“随你!有本事来抓我!”

1.乐喜,宋国六卿之一,具体事迹可以问度娘。《左传》襄公十五年、十七年、二十七年、二十九年都有相关记载,子罕不受玉的故事即为乐喜事迹。

2.出自《左传》襄公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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