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书芳斋

【姓名:梁琦

性别:男

年龄:18

健康值:86

服装:素影布衣(麻)

图鉴解锁:2%

剧情解锁:1】

右上角积分显示1586,专属十连抽,有用的、没用的、鸡肋的服装若干,再算上床底下那二百五的银子,家当确实比之前的乞丐开局好了不止一点两点。

可这些对普通百姓而言绰绰有余 ,梁琦的目的却不只是在这个世界活下来这么简单。

这段日子他也琢磨透了,破系统就是个算盘珠子,拨一下动一下,得依照他的行动才会发布对应任务,若是一直摆烂那系统也跟死机没两样。

观这尿性要想接任务他就得不停搞事,还得搞大事。

梁琦认命地从床上下来,走到那摇摇晃晃的桌前取出早就准备好的文房四宝。

早先他就说过,来这儿的第一份赚钱计划就是写小说,只是后面因着查案的任务才耽搁下来,现在倒是万事俱备,只欠一套合适的衣服——

梁琦打开系统商城,眼神犀利地选了几样缎级衣物,分别是外袍、下裤、发带和布鞋,扣除了他986的积分,还是有些肉疼的。

这些衣物并不是一套,但都有一种儒雅朴素的感觉,就像那些寒门书生常做的打扮,并且,它们自带的技能也与读书有关,比如穿上后字写得又好又快,提高记忆力和思维活跃度,能增强熬夜能力等等。

然而光这样还不够,他选这些的目的是想要测试系统的另一项功能——搭配。

开头也介绍过,搭配功能是允许他选取任何在商城里的单个配件再重新搭成一套服装,跟着在评分前给系统一百积分许愿,希望这套衣服具有的功能偏向哪个类型。

如果系统评分超过80,则许愿成功,获得对应能力的套装,甚至级别还有可能提升;反之则失败,积分也不会退还。这系统跟它的公司一样都是吸血鬼属性的。

梁琦虽然骂,行动上还是老老实实地划了一百积分,随即向系统许愿希望得出来的套装是落第秀才属性。

别说,这写故事尤其是写那种酸倒牙的爱情故事,还真就那些寒门书生、落第秀才最合适,就算来个状元,这方面都未必有他们厉害。

试衣间里的角色已经换上了新衣,为了书写出来的效果好,他相当于把之前任务的大半收获都投了进去,内心祈祷一定要成功!

等了一会儿后,系统面板显示的评分是——83!

长长地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只要及格就是胜利。

新出炉的套装命名为「妙笔生花」,以淡雅的色调为主,青衫飘飘,衣摆处绣着精致的竹叶图案,既彰显了文人的风骨,又平添了几分雅致。

梁琦穿上这套衣服后,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变化,变成了一位俊俏、温文尔雅的白面小书生,放在故事里绝对特招女鬼、女妖怪喜欢的那种。

「妙笔生花:缎级全套服装,使用期限三个月,可以提高宿主100%的文笔、100%的字体美观度、100%的熬夜力和200%的码字速度,但请注意,穿着此套装时会降低体质,需注意及时补充营养,否则容易晕厥。」

这数据梁琦挺满意,虽然词条没有歪到“灵感”,但熟悉现代网文的他一肚子都是梗,灵感于他并不刚需;而缎级的期限制比绸级的次数制更加实用,因此就算没有升级,他也没觉得多可惜。

话不多说,换上新衣的梁琦提笔就开肝,夜晚降临正是灵感爆发的时候,配合着服装的能力就像一台人工打印机,用适合这个时代的文笔将故事写出,字还写得又好又快,纸张一页一页地消耗。

照这个速度下去,不出七日他就可以带着自己的作品去书芳斋投稿了。

——六日后·书芳斋门外——

梁琦是被书芳斋老板也就是之前聊过天的书商送出来的,态度别提多热情,完全不见刚开始的怀疑与警惕。

他的第一份书稿完成的比估算时间还要提前一日,直接就登门去了书芳斋,那位书商也在,还把他认了出来,跟着眼神就又变得怪异。

梁琦虽然摸不着头脑,但也没多深究,直接告知对方他如约来投书了。

没想到这位书商就是负责赋江城书芳斋的老板,姓胡,叫胡三。之前他以为梁琦是别的书坊来挖墙脚的所以眼神怪异,现在见人抱着厚厚一沓纸,字写得密密麻麻,其他没多问也没多看,似乎真的只是来投书,脸上的警惕也少了一半儿。

梁琦看着这位胡老板就跟变脸似的,或许搞文字的就是心思活络吧?

他先前粗略打听,书芳斋作为话本、小说成交量第一的书坊,知名度仅次于皇室官方所属的天虹书局。只要能在这里过稿出书,那后面事基本不用烦,书坊会一手搞定,包括版印、宣传和售卖,而他们这些笔者不出意外只需坐等稿费分成便好。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书芳斋的审稿过程非常复杂,作为仅次于皇家书局的梓行商可不是什么文章都要的,对剧情和文笔都有着极高的要求。

书芳斋每年底下收到的书稿多达上千本,需要通过至少三层筛选,故每年成功在书芳斋出书的寥寥无几,打个有些僭越的比喻,相当于书本界的科举一般。

当然,作为负责的老板肯定是不用出面的,梁琦完全是运气不错,近期有批书版印出了问题需要胡三处理,这才被他撞上,省去了层层筛选的时间直接同当地最高负责人谈。

而胡三这边见小公子面善又有缘聊了几句才答应看看书稿,实则想法还是同上次一样,并不认为这位看上去有些跳脱的年轻人能写出多有深意的文章或别具一格的剧情,内心已经在措辞待会儿怎么礼貌又不失委婉地拒绝对方了。

然而没想到的是这一翻就停不下来,眼神从随意到专注,越看越被故事吸引,最后竟不知不觉地看完了整篇第一卷。

故事设定梁琦已经列好了:女主是一位出身官宦之家的小姐,因耐不住整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无聊生活,女扮男装入国子监学习,与隐瞒身份查案的王爷相遇,从欢喜冤家到日久生情。

小姐凭自己的努力考上科举走入仕途,同王爷一道上打奸臣下踹反贼,身份暴露后排除万难,推行女子新政,最后成为一代女相,与男主喜结良缘,共治天下。

第一卷只写到小姐与王爷在国子监的日常趣事,但情节诙谐有趣,引人入胜,结尾的伏笔也留足够,令人等不及想看接下来的发展。

胡三意犹未尽,啧啧称奇,夸赞此书想法新奇,剧情安排大胆出人意料,更令他赞赏的是梁琦的文笔。许多大文豪写的书没有普通学子受欢迎的原因之一便是太过深奥,客人根本就读不明白何谈花钱追买?但眼前这位就没有这个问题,行文语句优美连贯又不会太过晦涩难懂,读来令人印象深刻。

看着眼前的这位年轻人,胡三暗道没想到自己这回看走眼了,还好没有直接拒绝。现在胡老板的神情与之前大不相同,满是和蔼道:“梁公子写得如此精彩实在难得,可否问下之前是不是写过?”

梁琦微微一笑,恭谦地道:“老板谬赞了,只是初次尝试,兴趣使然,图个糊口而已。”

胡三摆摆手,说道:“若是如此,公子这第一本书就能写得如此精彩,可见更加天赋异禀,说糊口就妄自菲薄了,只是……”他顿了顿,继续道:“只是……女子在外拼搏的情节过于新奇,再者如今买书之人还是以男性居多,公子何不调换一下,将主角设为男性,另一半为公主或郡主,更为保险一些。”

梁琦听后摇摇头,解释道:“看故事嘛,都难免有一种代入感,那写男人爱看的故事当然男人买的多,问题是现在这个市场已经接近饱和了,我们需要开辟新的思路。”

胡三听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公子的意思是……”

“我这本书的主要目标群体就是像女主角一样,有银子、会读书、又闲着没事的大小姐们,你看看那些卖胭脂水粉和珠钗翠环的店就知道了,可别小瞧她们的购买力。”

“可胭脂水粉毕竟是日常刚需,书的话……”

“你以为那些成天不出门的姑娘们在家不无聊啊?男女都是人,也需要刺激需要解闷的,况且有个词叫‘文好可破’,连您都忍不住想看后面的情节了,我相信只要书能出来就一定能引得大小姐们追更!”梁琦自信道。

胡三:“追、追更?”

梁琦:“额……就是追着买下一卷的意思。”

“哦哦……”胡三点头,梁琦的见解确实独到,问题也是一语中的,说的他越听越觉有戏,口中大为赞赏:“梁公子果然有远见,好,你这本书我们书芳斋收了,再商讨一些细节改动就可以立契,之后的版印和梓行就全部交由我们,公子只管写书就可。”

梁琦感谢:“老板爽快,不知有何处需要改动?”

“首先是这个书名。”胡三指了指开头,“会否太过露骨?”

梁琦露出一脸深意道:“这叫吸引眼球,最简单的,把这本放你现在的书架上,在一堆诗词命名的书里是不是能让人一眼就注意到?做买卖嘛,能吸引到客人眼球就是成功的第一步……”说着说着发现胡老板一直盯着他,表情不动也不开口,“您怎么了?”

只见胡三一脸认真诚恳:“不知公子现下何处高就?可否有意来我们书坊做事?”

梁琦:“………”

剩下问题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虽然设定是虚构的,但毕竟内容牵扯到了朝堂和皇室,天虹的陛下虽然在文书言语方面不那么苛刻,但此类书籍还是能免则免,一般的小书铺根本不敢收这种,即便是书芳斋也需要去办一些手续。

梁琦:“手续?”

“人情世故嘛。”胡三一脸你懂的表情。

他会意地点头,心想真是无论哪个世界都免不了这四个字啊。

但胡三又道这个人情世故的地方不在赋江,需要梁琦亲自去总店一趟,出书的后续事宜也由那边负责。”

问总店在哪儿?胡三表示绝对比赋江好!

“天虹皇城,盛安。”

“………”前不久才拒绝人家的梁琦感觉脸有点疼。

——太福酒楼——

「好像有人跟踪哦。」1412看着周围鬼头鬼脑装作吃饭的可疑人士提醒道。

梁琦却一脸没事儿人的样子,坐在太福酒楼里该吃吃该喝喝,“很明显是梁伟的狗腿子,不慌,会有人帮忙解决的。”

「恭喜宿主开启创业面板——写书;第一阶段:初出茅庐,奖励积分200;下一阶段:小有名气。」

系统的电音在脑海中响起,果然,梁琦一动系统就跟着动了,1412鼓励宿主再接再厉。

梁琦嘴巴塞满不忘在脑子里呛道:都说了要补充营养了还再接再厉,合着后面风餐露宿的不是你。

水足饭包后,少年拍了拍肚子打算回去收拾东西,再给某人留封信就出发。然而,在他离开酒楼时,却无意间听到了另一桌食客的对话。

“哎,听说了吗?先前被抓的那批犯人,在押送去盛安的路上被劫杀了!”一个中年男子神秘兮兮地道。

“听说了听说了,”另一个人接话,“全是先前贪墨公银案的犯人,里边还有咱们之前的城令呢。”

“要我说啊,这就是活该,嫁祸咱城主不说,死了还要连累一帮官差……”第三人语气中带着几分幸灾乐祸。

看来这案子还有隐藏后续啊。

1412也好奇地问:「那你猜是不是劫杀啊?」

“劫的是命灭的是口,说不准幕后凶手还就是盛安的某位大人物呢。”

「那你不去刑察司问问?」1412提议道。

梁琦一脸莫名其妙:“关我什么事?就合作了几天而已,又不是真的加入了他们。”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你就不担心他们被追责?」

“其他人有可能,但那位沈司卿……”梁琦摇了摇头。

——刑察司据点——

“对方杀了我们准备好的几名死囚后立刻离开了,由于时间紧迫,他们没有时间仔细检查,应当不会起疑,只是……我们的人跟丢了。”

沈云端正在书写有关此案的卷宗,他并没有追究那些杀手的事,只是淡淡地问道:“真的王唯生和同谋的犯人都安顿好了吗?”

“都安顿好了,”逐风回答道,“待动身时将他们秘密押送回盛安受审。”

沈云端点头让逐风退下,而他走后,帘幕背后又走出一人。

那人头戴面具,身着玄袍武衣,腰间挂着一轮弯月银饰,单膝跪在地上朝桌前的人恭敬道:

“殿下,已经抓到那几个杀手了,可还没等问话他们就自尽了。”

沈云端头都没抬,“不意外,是他们的手段,那个报信的人查到了吗?”

“查到了,”黑衣人回答,“但…为何不马上缉拿他?”

刑察司有内鬼他一直都知道,这次案件行程泄密就是因着此人。

“不急,大将军在朝中党羽众多,贪墨案于他而言最多只是敲打,伤不到筋骨。这根钉子还有用,免得拔了他又派个新的来,那样还得费力气去找。”

“是,殿下想得周到。”黑衣人又问,“那宋威的事?”

这位宋城主是他们好不容易说服的赋江暗线之一,当初殿下料定王唯生贪生怕死手上肯定保存了一些证据,用以防备与幕后之人翻脸时对方不会轻易杀他,而宋威跟了一年发觉对方时常会去奇珍轩购买血蚁,这才顺藤摸瓜拿到了那件衣服,可惜临门一脚被发现了,还好已经提前将衣服放到了他们的交易地点,不然也要被一把火烧掉。

沈云端执笔的手停顿了一下,叹息道:“宋威的事我回去亲自说,你给他的家人多点安抚费,再派些人保护他们的安全。”

黑衣人答应着,却没有离开,沈云端看出他还有话要说,问道:“还有事?”

黑衣人犹豫了一下,道:“就……殿下先前交代要看好的那位公子,方才伍曾明来报说他……不见了。”

“不见了?”全程除了动笔就基本没动过的沈云端瞬间抬头:“不是让伍曾明看好他的吗?”

黑衣人感受到了沈云端不妙的情绪变化,低下头有些惶恐地从头复述道:“伍曾明说他出了书芳斋又去了太福酒楼,只是梁家那边似乎又派人来找麻烦,他们帮着解决之后人就不见了,去他家时发现屋里也少了许多东西,桌上放着一封信。”

“信?写的什么?”

“不知,似乎是给殿下您的,属下也不敢打开看。”

给我的?沈云端眼神一动,“拿上来。”

黑衣人小心翼翼地将写着一个“云”字的信封取出交给沈云端,说来殿下甚少有如此明显的情绪起伏,那位梁小公子究竟是……?

接下来的事更令他讶异——

看完信的沈云端,唇角忽然勾起一抹笑意,眸中闪烁着柔和的光芒,使得他平日里淡漠的神情在这一刻变得生动起来,如同初春的阳光悄然融化了霜雪。

一旁的黑衣人都看呆了,然而,当沈云端再次望向他时,那抹笑意已迅速褪去,又恢复了往日里的淡漠与冷静。

“叫伍曾明把人手都撤回来,不必再跟了。另外,再调查一下那个梁家的问题。”

这话说的,没问题也得有问题了。黑衣人领命,带着对那封信和那位公子的满头问号离开。

这封令霜雪开花的信上究竟写了什么呢?

依旧画着一个胖嘟嘟的小人,正拱手作揖,模样俏皮可爱,旁边指向小人的大圆圈里写着一句话:

「多谢云兄盛情相护~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有缘定会再相逢!」

本来以为这章不会写很多的,写完还删了不少……不过正好卡到十章,终于要换地图啦~前情提要结束,现在才算故事正式开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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