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懂我的。我想会是这样。
我在育特尔曼上学,那是个好学校,但那里的人并不友好。似乎并不待见我,至少感觉的出,他们并不愿意跟我交朋友或是谈话交流之类的…
这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站到了学校的天台上去。实不相瞒,天台是禁止学生出入的,并且我一直是个很遵守规矩的人,向来不会做学校不允许和违规的事。而这一天我破了例。
我站在并不算高的天台上,也就足有六层那么高,我的双脚双腿止不住的颤抖,风并不是很大,至少它不会把我刮下去,但这样的离去似乎也不错。
我是恐高的,从小河边石桥阶上被人推下去过,水凉透了,水并不深,站稳后也才到半腰上。但那次落水无疑是增加了我的恐惧。
残风吹掀衣摆,冷极了。我的目光向着地底看去,一阵眩晕袭来,一下跌坐在栏杆旁侧。心跳的飞快,可能是人天生对死亡的畏惧,让我对自杀的意识又减少了几分,后劲足够大,深吸了几口气,站起身。
回到教室后,我仍心有余悸,心想如果刚刚就那么结束了生命,现在大家是不是慌作一团(哦~或许看戏的更不少),不过这和我关系似乎并不大,相反我认为我做了一个对的决定。我现在要去做一件美好的事情,没错,吃午饭。
莫莉小姐是学校公认的校花。没错,我钟意她。
这很正常,她是每个男生都梦寐以求的对象,不过这放在我这个被众人调侃的傻子身上。“喜欢,爱意”就变了味。或许正如同他们所说,我是一个废柴,不识字,学习慢,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够背下几个字的比划。。这是伴随我出生而来的一种怪病,学不会东西……举止怪异,行动缓慢。
很显然,我无法改变一些什么,至少我无法改变身体的现状,也无法改变他人对我的敌视。爱一个人,对我而言,是有多难,我不清楚。只知道我喜欢的人不会给我一个正眼。
我会为她画上一万颗爱心,我很笨拙,只会画这个,不过学了三天的笔画才算得熟练自如,不比我爱她几年爱的熟练。在我有限的精力里,她就是我愿意付出的一切。尽管在她看来,这种示爱方式蠢得一塌糊涂。
中午饭时间安排的妥妥当当,我会在她的后侧坐着吃饭,当然是吃饭,绝不是为了看她,绝不是。我是爱食物的,你说对吧,尼希尔?
尼希尔:“我认为这类说法足够愚蠢”
没错,这是我迄今为止第一个知心朋友,尼希尔陪我度过了十四年,他现在正在帮我追莫莉小姐……尽管最后没有追到哈哈哈。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