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是下午,阳光正好,他们在房内谈事,但古代是不隔音的,所以也怕隔墙有耳,所幸他们刚回来,此时过来串门,邻居可能觉得还得帮忙打扫,所以并没有人过来,谢衣一直盯着外面,顺便听宋恪的说词。谢衣并不是一个擅长拐弯抹角的人,他们这一行,永远都是追根溯源。他与宋恪这种成功人士,有着本质的区别,听着刘琼主动接过了担子,他反而舒了一口气,毕竟别人花钱,他做官这种事情,过于考验人性了,未来事谁说的准呢?
宋恪觉得可以,毕竟刘备在袁绍身边,那个时候他们反而更安全,刘备又逃亡荆州的时候,袁绍也已经跟曹操干起来了,那个时候他们完全可以趁势吞下幽州。那个时候就会跟曹操对上,但如果他们渔翁得利,拿下几州,刘备肯定会过来,他手下的猛将如云,那时曹操大本营还出事,根本不可能硬碰硬,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
那么,到时候,天下一统的速度就很快了,毕竟他们有足够的粮种,不说别的,土豆番薯一上来,什么都是弟弟,他们可以养活天下人,那么天下人就拜服,这就是天命,他们只需要一个前期的苟且期。
“你肯出面就好,但前期我们必须打上你的名字,而不是刘皇叔的名字,这样我们拥有绝对的主动权,百姓也会拥护你。”
“好。那我们什么时候去呢?”
“尽快动身吧,不然天寒地冻去那里有个什么万一,我们去就要赶在大雪之前。”
刘琼点点头,她毕竟是个资本家,行动力很强,“那明日就走吧,反正我们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收拾,谢衣你说呢?”
“行,金主爸爸说了算。”
刘琼等谢衣脱下斗笠,洗漱换了身衣服,才知道谢衣到底长什么模样,他剑眉斜飞入鬓,眉梢微微扬起,有几分不羁。双眸犹如深邃的寒潭藏着星辰。鼻梁挺直而坚毅,线条流畅地勾勒出他立体的五官。嘴唇微微抿起,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一头乌发束于脑后,几缕碎发垂落脸颊。他身形修长,身姿挺拔,在月光下犹如玉树临风,举手投足间散发着独特的魅力,让人移不开眼。
谢衣是女人时,也是回头率很高的大美女,虽然是记者,但是粉丝数量特别多,那时刘琼是柔弱白月光似的美人,那么谢衣就是那颗浓烈的朱砂痣,他们红白玫瑰偏偏玩得特别好,谢衣对她很照顾。
没有想到谢衣变成男人时,会长在她的心巴上,宋恪太小了,且长年过于打工人,刘琼一直觉得,与宋恪呆久了,会传染他身上的班味,所以她向来是很少与宋恪接触,也就是现在轮到她自己创业,宋恪是她最需要的人才。
“相公,喊什么爸爸,以后喊娘子。”
于是谢衣学着白蛇传许仙的语气,“娘子。”
刘琼也扮起了白素贞,“官人。”
宋惊受够了这两二货,“够了,请你们尊重一下未成年人。”
“相公,今晚咱们一起安寝如何?”
“那不行,”谢衣还想悍卫清白,“男女授受不亲,我们还没有三媒六聘呢,我多吃亏呀。”
刘琼白了他一眼,搞清楚,她才是女孩,他怕个鬼,“你在想什么?我们一路住客栈在夫妻俩要分开住吗?”
“咳,倒也是,我还是没有习惯现在的身体,我缓缓。”
刘琼轻哼一声,“放心,朕不会非礼你的。”
谢衣装模作样的拜了拜,“谢陛下,陛下深明大义,洪福齐天。”
“那爱妃等我去洗漱,咱们就寝吧。”
他们都是回归少年,只有宋恪,直接回归童年,他仿佛那个变成小孩的柯南,稚嫩的脸上满是无奈,“你们两个能不能正常点,我先去睡了,小孩的身体容易困,明天见。”
远处山峦起伏,云雾缭绕。夜幕降临,繁星点点。村舍的灯火渐渐熄灭,整个村庄沉浸在一片静谧之中。
乡邻的孩子也不再吵闹,此刻也被母亲哄着睡下,他们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盖着补丁摞补丁的被子,在冷风瑟瑟发抖里,钻进母亲的怀里,哆哆嗦嗦的睡了过去。
刘琼看着身边的谢衣,沉沉睡去,他们奔忙了一天一夜,心惊胆颤的,终于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被子是她出来的羽绒被,明天再收着放回去,他也可以把一些物资拿出来放在马车上,不然他们走一路什么东西都没有,还活得好好的就很引人注目。
当第一缕晨光照在山尖,公鸡打鸣,此起彼伏的鸡鸣声打破了夜的最后一丝寂静。农舍里,村民们纷纷起身,炊烟袅袅升起。
村头的老井边,一位农妇正汲水,木桶的绳索在井沿磨出了一道道痕迹。男人们已在院外整理农具,准备去田间劳作。孩子们在院子里准备跟着去,虽然乱世惨淡,但大梁是现代的开封,河南中原之地,在古代算是极富的地方了,如今正是秋收,由于曹军治下,只要税交上来,村民们生活也过得去,只要没有征兵征役,就是好日子。
刘琼起来的时候,已经天亮好久了,换好衣服从房里出来,她捆了个麻花辫,她早晨翻出镜子,看见了自己现在的模样,身材修长一米七左右,和现代的时候差不多,但是又要年幼很多,似春日初绽的花朵,精致而白皙。她柳眉如黛,弯若新月,那一双灵动的眼眸犹如清澈的湖水,明亮而有神,朱唇不点而红,青丝如瀑。她还是很满意的,如今的样子补足了之前气血不足的模样。
刘备的长相很好,史书上也说是龙凤之姿,天日之表。他的夫人们长得就更好了,都是出了名的美人,刘琼又是长女,这是基因最好的时候,所以也遗传了基因。
她在现代的时候,与谢衣是红白玫瑰,在谢衣的容貌下,她丝毫不逊色,只道是各有千秋,到了古代,他们的容貌更是佳偶天成。而谢衣那桃花很旺,村里的小姑娘们都过来看他,然后看到刘琼走出来,便唤了声谢夫人,就笑着一起走开了。
谢衣与邻居们打着招呼,说有事要出远门,让邻居们顺便帮帮看看家,乡人们自然应着,也不怕他们进去住,毕竟房子久了没人住是会坏的,有人进去反而有了人气。
“相公——”
刘琼的声音传来,谢衣就在向人们打趣的眼神下,硬着头皮回去了,谢衣容貌很盛,媒婆很多主动找上门,说某某千金看上他了,他都一一拒了,结果突然带回来一个媳妇,乡人们自然很是八卦,但也不好多问,人家新婚燕尔呢。
“夫人可有事?”
“自然是吃早食了。”
谢衣待着这村里已经两年,在熟悉的地方很是放松。“已经午食了夫人,不过确实可以吃饭了,宋恪都准备好了,我们也可以吃完就走了。”
刘琼看了看自己收藏的武器,“甚好,相公,此去千里迢迢,可得有防身之物呀,你说是刀合适呢?还是剑合适呢?或者是枪?”
谢衣越听越懵,“哪种枪?”
刘琼看了看他,谢衣以前可是很爱往战区跑的,“那当然是手枪了,我当时特意出国买的,空间里好拿,但是也不能买多,那会引起注意,就买了两把,然后买了些子弹,竟然刚好。”
宋恪抢过话头,摇摇头,这是底牌,没必要现出。
“这种东西不能拿出来,不然会天下皆惊,汉末的总人口不过五千万,这几年兵荒马乱下来,估计只剩三千万了,有什么事情很容易被人知道,尤其是武器这种让人敏感的东西,我们没有能力守住,反而会祸及自身,还是不要拿出来。”
宋恪看了两不靠谱的,“我们可以扮成世家子弟,我有崔氏的随身符,我们出了曹操地盘就可以买一辆豪车,路过袁绍的地盘时,世家子是无往不利的,这样也可以直接到幽州,你的剑放在这个时代已经很是豪华了,我们去开刃就可以了。”
刘琼接过话,她以为会来到末日,怎么可能不去开刃,“是开好刃的剑,很利。”
“就我们每人拿着剑的派头,是不会又不长眼的过来的,这还没到晋,盗贼还不会杀到世家上,怕踢了铁板。况且我们还可以招壮汉,我们去当铺,当一些红酒,现代完全无杂色的琉璃瓶,装的酒,可以当的很贵的。”
刘琼点点头,“其实暂时不用,因为我买了很多的金银,可以用银子,或者金子,等到了袁绍的地方,我们再当一些。”
“可以,我们走吧。”
他们吃完午饭就准备起启程,这个时候走,还可以今晚就到安邑找个客栈住下。然后明日置办些行头。
在马车的车厢里,刘琼坐在窗边,手轻轻搭在窗沿。她眉头微蹙,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紧张。车窗外,山色连绵,树木葱郁。偶尔有鸟儿从枝头飞过,发出清脆的鸣叫声。
车厢里,宋恪坐在刘琼对面,双手抱胸,他望着窗外,两人相坐无话。他们在现代也只是老板与打工人的关系,宋恪满世界的出差忙着,刘琼只关心与谢衣的出行,或者去珠宝首饰新款大牌时装。两人最多的交流就是公司效益,如今他变成了个十岁小孩,刘琼更不知道怎么相处了。
马车继续前行,山路愈发崎岖。谢衣一边驾车,一边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突然,前方出现了一个泥坑,谢衣连忙拉紧缰绳,马嘶鸣一声,车身猛地晃动了一下。
刘琼紧紧抓住车窗,刘琼与宋恪脸色发白,古代的晕车可不是那么好玩的,由于路不平而晃得更厉害,但是他们都强忍着,刘琼还好现在的身体健康,不然换做以前的,她都得凉。
山路曲折蜿蜒,犹如一条盘绕山间的巨蟒。两侧青山高耸,树木葱郁,阳光透过枝叶间隙洒下斑驳光影。马车沿着蜿蜒的山路前行,车轮碾压着地上的枯枝败叶,发出簌簌声响。
“天色快暗了,我们的路线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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