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满庭芳 江湖一梦,风雨半生

严飞阳的马转上了大路,地面顿时变得平整宽阔起来。

欢闹的曲调演奏过一遍又一遍,丝毫没有倦怠的迹象。

而严家庄里的老老少少们,约莫着迎亲队伍下了山,也都准备着要动身了。

走在最前头的,是一辆敞亮的骡子车。

上面坐着花老伯和几个年龄相仿的老街坊。

往后是几辆大小不一的驴车和牛车,是庄子里人自发凑的。

为的自然带腿脚不便的老人、妇女们下山。

一起去传闻中京城最好的酒楼——杯莫停里,讨杯喜酒喝。

当然了,绝大多数庄里人还是跟在车辆的周围,结伴步行而去。

进城的路算不上近,可对于庄稼地里长起来的人们,这些距离还算不得什么。

孩子们自然是高兴的,一边吃着娃娃包里的糖果点心,一边呼朋引伴地跟在大人们后头。

活像群穿着花衣服的小猴子,简直没有一刻安静。

制造出来的声响,一点儿也不必前头的锣鼓队小。

微风习习吹过,摇动着道路两旁的树枝,将凉爽送到抬轿的楚一巡面前。

他微微眯起眼睛,感受着这拂面的清风,只觉身心舒畅。

额头上的汗珠都变得凉起来。

“过几天,去师父坟前看看吧,陪他老人家聊聊天儿……”

他在心里盘算着,自己已经多久没去看过,他老人家了呢?

似乎飞骑营搬进卫信苑之后,他就再也没得空前去。

一方面是因为卫信苑远在城郊,另一方面则是骑兵训练比先前更加艰苦严格。

大家伙没日没夜地苦熬苦练,只为能早日派上用场。

“得先去买上只酱油鸭,再来上两个猪蹄子,拎上壶好酒,才能去啊——”

楚一巡边想边笑。

“也不知隔了这么久才去看师父,他老人家会不会生气?”

“是会说我没良心,把他一个人晾在一边儿,还是会让我安心办差,说他自己一切都好呢?”

他回想着刚才那老汉的声音和面孔,心里满是无尽的遐想。

“嗯……应该是先拿拐棍打我两下,骂我是个不孝之徒。”

“然后乐呵呵地接过酒肉,告诫我好生当兵、好生训练,他那儿一切都好,用不着我操心吧?”

想到这里,楚一巡乐得愈发厉害。

“是啊,能不好吗?反正人都没了,黄土一埋,墓碑一立,再不好都好了……”

哎,师父要知道现在的自己这么会顶嘴,不知要气成什么样子?

对了,以前遇见这种情况时,他都是怎么做得来着?

哦,哦,想起来了——

过去凡遇上这种嘴犟的时候,师父都会用手拍打自己后脑勺。

边拍还边说:“小毛孩子,真是翅膀硬了!”

随着脑海里话音落地,楚一巡的脑袋竟真不自主地向前点了一下。

直接惊动了另一侧的周迹杭,赶紧往他那边望去。

还以为楚一巡是被什么东西绊了脚。

可就在两人转过头,四目相对的刹那。

多年生死之交所形成默契,在这一刻化作无言的了解,流转于彼此之间:

“我没事儿,就是想我师父了,我想去看看他。”

“嗯,我也想家了,我想回家看看我爹娘,还有弟弟妹妹。”

“是啊,飞阳都娶亲了,咱们这些人也是时候,再往前走一步了!”

“可不是嘛,的确是时候了!”

与轿子后面,那俩人的内心激荡不同。

回程路上的谭鸢,心里竟比去时还要平静。

或许应该这么说——

自打他来到这个世上,有了记忆起,他的心就从未如此平静过。

过去的他,虽然行走在江湖中,看似来去自如,浑身是胆。

可只有谭鸢自己清楚,他的心比铁还硬,比冰更冷。

那并不是一种宁和坦然的状态,甚至算不上冷漠。

而是一种介乎于生死之间的游离,说生不是生,说死又谈不上死。

如果非要在谭鸢有限的词汇表达中,筛选出一个与这种状态相近的词。

那恐怕就只能是“麻木”了。

所以,他习惯杀戮。

看着上一瞬还活蹦乱跳的生命,下一刻就流着血倒在自己脚边。

谭鸢才能捕捉到一丝存在的价值。

别的生命已经消亡,但自己却没有,这就是价值……

有,却也仅仅到此为止。

其实,加入暗卫以前,谭鸢在江湖上就已经混出了一定名声。

那些怕他的人和恨他的人聚在一起,给他起了个“血牙”的外号。

从此,这个外号伴着四处散播的追杀令,一直跟随着谭鸢。

拜这张赏金不菲的悬赏令所赐。

江湖上怕被他杀的人和想杀他的人,总算一样多了。

但谭鸢从来都没有躲藏过。

他杀人,也等着被人杀。

这似乎就是他天生的命数。

没人知道他打哪儿来,谭鸢自己也不知道。

或许,真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

不然为什么,自己会对前尘往事,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他最早能回忆起的画面,就是染血的人头,和空洞的双眼……

追杀漫长而持久,无止无休。

可谭鸢还是没弄明白,自己的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

只不过,他的对手显然不这样想。

悬赏的金额就是谭鸢的价值——

他的性命,能让人买房子置地。

他的头颅,能供人天天换新娘、夜夜做新郎,

这就是意义!

可惜的是,梦想虽然很美好。

但到头来却成了每一个挑战谭鸢的人,临死时脑海里闪过的五彩碎片……

花轿进入了市区,路反而更不好走了。

严飞阳骑着白马在前面,也不得不放慢步伐左右挪动。

以闪避路上或采买、或赶路、或闲逛、或围观的行人。

他颀长的影子投到地上,如一片随风摆动的巨大树叶。

来来回回、零零碎碎。

如果有人盯着看一会儿,包管会觉得头晕。

这拥挤让谭鸢很不舒服,他厌恶人多的地方,尤其是集市。

每个人看起来都那么开心,充满活力。

似乎都有着明确的目标和可奔的前路。

汇聚在一起的火热生命力,会让谭鸢疑惑,更会让他恐惧。

而今天,很神奇的,那种恐惧感消失了,多年疑惑的答案似乎开始浮出水面。

谭鸢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刚才想到哪儿了?

对,是“血牙”!

他这颗嗜血的尖牙,不但狠辣阴毒,亦永远独来独往。

曾经的谭鸢是没有朋友的,一个都没有。

他不能理解那种照过几次面、喝过几顿酒、说过几次话。

就能把命交给对方的感情。

他不喜欢有人在身边,毕竟他连自己都不喜欢。

“喜欢”这个词对谭鸢来说,是一种既强烈又脆弱的情感。

他不需要。

他的生活里只有鲜血和杀戮,别的什么也没有。

一路从北往南,再一路从西到东,谭鸢逐渐厌倦了这种杀与被杀的游戏。

谁让每次,他都是胜利的那一方呢?

游戏一旦缺少悬念,就失去了继续下去的魅力。

游戏中的人会迅速熄灭热情,只留下无尽的嫌恶与疲倦。

只是,当严飞阳找到他,邀请他加入暗卫。

并顺手帮他解决掉两个偷袭者时,谭鸢还是犹豫了。

虽然那份新差事的确很具有诱惑性,充满着未知、残酷、阴谋和不定。

天生就对谭鸢这种人的胃口。

可他一来怕受拘束。

二来不愿与人产生过多交集,因此他提出要和严飞阳比试一场。

如果严飞阳赢了,自己二话不说就跟着对方走。

任凭差遣、至死不叛。

但如果自己赢了,严飞阳就得把命留下,做他手里的下一个孤魂野鬼。

谁知严飞阳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就应下了这个要求。

并说让谭鸢来定比试内容,自己自会奉陪到底。

那是他第一次看见,不带半点儿恐惧的眼睛!

谭鸢兴奋起来,一如多年后在鹰喙山演习时,面对郑星辰那样。

他从怀中掏出两枚边缘布满尖刺的圆形暗器,说要一招定胜负。

三步之后,两人同时回身出手,谁的暗器碰到对方,就算谁赢。

严飞阳答应下来,看都没看谭鸢,就拿过那枚黑黑小小的利器。

较量随即展开,但开始和结束都只有一瞬间。

当谭鸢看清严飞阳的脸时,两枚飞奴儿皆掉在两人中间的空地上,深深扎进了土里。

严飞阳的那枚,显然比自己的还要深上两分。

按照约定,谭鸢当即就加入了暗卫,并第一次对旁人产生出了好奇心。

据后来严飞阳自己说,他的反应能力也只能挡住谭鸢一击。

如果当时谭鸢反悔补刀,或者定规矩的时候不是一枚定胜负。

自己,恐怕早就命丧黄泉了。

可这不重要。

谭鸢深知,即便自己能将暗器耍得出神入化。

速度最快、准头最好的依然是第一发。

能抵挡下那样狠厉的进攻,足以说明严飞阳超群的功力。

面前的白马转进了巷子口。

周围的谈话声里,有了越来越多熟悉的口音,是飞骑营那些人。

他们齐齐聚在街巷周围,时刻准备着用自己的一腔激情。

来为这场婚礼,添上更加火热的颜色。

锣声、鼓声、钹声和唢呐声纠缠在一起,从后面赶了上来。

如浪潮席卷过沙滩,由后往前推着一行人,涌进那条并不算宽敞的巷子里。

谭鸢看见王成思裹在一身暗红色长衫里。

头上戴着圆顶小帽,颇有些账房或主簿的模样。

只听他沉了两口气 ,响着迎面而来气势如虹的迎亲队伍唱道:

“下马——落轿——”

话音刚落,严飞阳便用力勒住缰绳,翻身下来。

将马匹,拴在门前临时安置的吉木旁。

与此同时,花轿亦稳稳落地,没有半分颠簸摇晃。

但花向晚悬了一路的心,并没有因为这一下而安定,反倒愈发紧张起来。

这种心情,她从来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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