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汉家的马种毛色漂亮归漂亮但和西域马种比起来可就显弱不禁风。二者差得太远了。记得几年前有位大宛牧马人送给巴赛木老爷一匹贰师宝马也是枣红色,身高至少三尺五,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蹄大如碗,却又不失步伐轻盈。
“累了吧。没关系。你来听我说几句就有精神了。”黎帕那先是稍微安抚枣红马一番,把脸凑到它耳朵前轻轻说几句,很快奇迹就发生了,只见马耳朵转动几下黯淡的双眼蓦地迸射出锐利光芒,“嘶~”发出高亢嘹亮的嘶叫,同时抬起两只前腿精神振奋,甩着尾巴踏沙飞扬整装待发。她笑吟吟地对韩不害说:“现在可以走了。”
少年欲言又止:“等等,我。”黎帕那回头看他,问怎么了吗?少年眼巴巴看着她系在腰间牛皮水囊,由于干渴多时嗓子里冒着烟,浑身好像血管里的血液干了一般难受至极。“我想喝一点水可以吗。”
“当然可以。”黎帕那爽快地解下牛皮水囊递给他:“我带你们走出沙漠,”再看看每个人都嘴唇干裂了,又说“然后去找水。”
少年接过水囊,望着楼兰姑娘,心想楼兰人也不全是传闻中那般不讲仁义的嘛。他拧开木塞仰头大口大口地灌水,喉结快速滚动喉咙里咕咚咕咚地响像是在连续咽下一个个小铁球。
黎帕那抓着缰绳,驾驭马儿往前走“丁当丁当”铃铛随着马步互相撞击所发出的声音清脆悦耳。略微金黄的阳光映照在鬃毛上,反射出耀眼光芒;其柔顺程度似乎只有吐火罗人插在尖顶毡帽上的鸟类羽毛装饰能比拟。
韩不害端详着她□□的小栗马许久忍不住发出赞叹说真是漂亮,头小,五官清秀,眼大明亮,颈直额宽,鬐甲高,背腰短而有力,骨细质坚肢细长腱部发达呈干燥体质被毛柔软如丝,体型结构匀称优美。
黎帕那拍拍马头得意地介绍说:“它是纯正波斯血统的马,在沙漠的严酷中演化成长,一般马有二十四节脊椎骨,它只有二十三节。少见吧?”“它生养犊子的能力强,寿命长,在波斯国可是王公贵族才拥有的高级骑乘呢,均长程速度不如贰师宝马但短程速度良好,外形也好,西域许多品种的马都靠引入此马来改善外形,提高能力。”
“波斯人把它视为珍宝,经常带到居家帐棚中安置保护,因为与人有紧密的朋友关系造就了性情和蔼、聪颖及乐意讨好的性格,同时也俱有高度凝聚的精神与警觉性,适用于袭击和战争,由于它们这种复合自发与敏感的特性,养马人必须付出足够的能耐与尊重来驾驭它们。”
黎帕那介绍完自己的马又反过来问韩不害:“你们是冲着大宛贰师城的宝马而去的吧。”
韩不害感到惊奇,因为此前只和她说去大宛而已,并没说去大宛干什么,结果她瞎猜也猜中了:“你怎么知道?”
黎帕那津津乐道:“大宛还能有什么出名的物产?不就是那种流汗如血的贰师马?”
贰师马又称“汗血宝马”、“天马”或“大宛良马”,传说在茫茫西域大漠中一个孤独的旅人牵着自己心爱的宝马在漫无边际的沙漠中走了七天七夜没有吃一口粮食没有喝一口水。旅人虽然口干舌燥,满脸沙尘历尽沧桑后却更显沉稳。放眼望去,大海一样宽广的沙漠似乎没有尽头而水源却依然没有找到。
旅人回头看了看忠实的爱马,心里在痛苦地挣扎着。突然他从包袱里拿出了一把长刀。爱马似乎明白了主人的心思,眼中全是哀痛滴下了泪水。但它没有反抗也没有逃跑更没有惊恐只是伸出干燥的舌头舔了舔主人的手背。它在与主人告别。刀终于挥了下去……划出一道美丽的光弧鲜血飞溅了出来。但是旅人的刀没有挥向爱马却砍在自己的手腕上。
马呆呆地看着主人所做的这一切,终于舔了舔主人的手腕仰头一阵悲嘶。最后他们没有死在沙漠上,马像发狂一样用尽最后的气力带着主人冲出沙漠。旅人忽然发现马奔跑的身躯上渗出了一片血色的汗珠。从此,这匹马的后代在狂奔之后都会在肩胛部位流出血色汗水……
当然,传说只是传说。
真实情况其实是这样的:大宛国附近有一座高山,山上有一种野马,野性十足且不易捕获。大宛人在每年春天把母马放入山谷中让它们和野马结合再带回来,所生的马驹子出汗时殷红如血,马蹄生风日行千里而且非常耐渴,一日只需饮一次水便足够,擅于长途跋涉故而谓之“汗血宝马”。
汉人来到西域目的多样,有的想领略不同风光;或则学习不同异域文化;或则做买卖挣钱发大财;甚至是为促进东西方交流,甘愿经受大漠风沙洗礼,酷暑与寒冷的煎熬。可以说丝绸之路完全是靠着人马和骆驼的牲口足迹踩出来的,即便是碰到很多困难,但也没能阻挡汉人向西前进的脚步。韩不害想到从长安到西域一路上长途跋涉历尽千辛,何不借此机会向楼兰姑娘宣扬大汉威武之风?他说:“姑娘果然冰雪聪明。我们一行人此程正是为向大宛国王毋寡求取贰师宝马而来。”
马匹是重要的战略物资,不仅是后勤的劳动力,也是骑兵的武器所以优秀的马匹固然是影响战局的重要因素。当年楚汉争霸结束后,中原大地可以说已经疲惫不堪,天子出行居然没有同一种毛色的马匹拉车,其它贵族出行则只能乘牛车,可见汉建国初期马匹资源有多匮乏。毕竟才经过秦末战乱,战马、壮男死伤无数所以最缺就是马和壮男。那时侯汉和匈奴不是不想打,确实没法打啊。难道派一帮老弱病残上阵对抗匈奴铁骑?开哪门子玩笑。
高祖刘邦是心怀大志之人,欲功盖秦始皇而亲率三十二万大军北击匈奴。同时期的匈奴单于冒顿也是一个东灭东胡,西灭月氏,征服西域楼兰、乌孙、呼揭等二十余国,向北征服屈射丁零、薪犁等国占领河套肥沃之地,控弦之士三十余万带领匈奴走向强盛的牛人。
高祖就曾历过一次极为屈辱的白登之围:他率领三十万汉朝大军北征匈奴,结果被匈奴骑兵诱敌深入,汉军先锋被围困在白登长达七日,最后还是重金贿赂匈奴阏氏求和才解的围。这次战争中匈奴骑兵的强悍机动力极大地震动了高祖而机动力的基础就是拥有大量战马。因此在汉朝天子心目中要想真正击败匈奴必须要有良马才行。
四十多年前武帝刘彻登基之后,汉土国力虽然大增,但战马仍然是软肋,汉军在马邑欲围歼匈奴十万骑兵,结果却只能在匈奴骑兵后面吃土,眼睁睁看着匈奴远去而无能为力,刘彻由此更加觉得战马的必要性,于是乎大宛就这样进入了他的眼中。大宛实力并不强,国家兵力还不到十万人,但是他们拥有一种特殊的马匹比匈奴战马更优秀,此马就是贰师马,即汗血宝马。
韩不害的话让楼兰姑娘觉得万般不可思议:汉人暴打匈奴?只知道汉人飞扬跋扈贪婪又猥琐,肆意抢楼兰人的驴马粮食还肆意欺负楼兰人,他们还能暴打匈奴?真有这么厉害吗?
其实也勿怪楼兰姑娘孤陋寡闻目光短浅,无知得如同井底之蛙般可笑,自从张骞出使西域以来尤其是霍去病打通河西走廊之后西域就成为汉朝与匈奴竞争的角斗场,各小国被迫在双方之间选边站队,其中楼兰地理位置比较特殊正好处于汉与西域诸国往来的要冲之地距离汉朝和匈奴都不算远,悲催地成为两国抢夺的香饽饽。
楼兰只是一个豆腐大的小国,总共一万四千人口,还不及汉地的一个郡呢,城邑易攻,军事力量非常薄弱,面对北方凶悍的匈奴与东方向气势汹汹的汉朝,只能往两边妥协。
四年前楼兰王陀阇迦受匈奴挑唆出兵攻杀汉使引发震动西域的“楼兰之战”被汉将赵破奴率七百轻骑攻城俘获、遣送两个儿子分别在长安和漠北王庭作质,实际还是比较偏向于匈奴。
道理很简单,汉朝太远了嘛,匈奴近在身旁特别是漠北决战后匈奴西迁之后离西域就更近了而且更重要的是西域诸国都见识过匈奴人的血腥残暴——大月氏国就曾被匈奴军队攻破连国王的头颅都被做成了大单于的酒器此事震动整个西域所以普遍认为匈奴比汉朝厉害至于汉朝军队在漠北草原狂揍匈奴这样的消息,相信是真,可没亲眼见识过啊。
“你们,”黎帕那惊讶地问:“还能打匈奴。真的吗。”
“嘿嘿嘿嘿!”汉朝使者看着楼兰姑娘如此不谙世事,便得意忘形起来,异口同声地回答:“当然!”
韩不害便继续说,天子为了和匈奴竞争极其重视战马的储备;战马数量多了又开始要求提质,也就是希望找一些体格优异的战马来改进中原马匹的体格。这时从大宛回来的使者向天子禀报说:“西域大宛国的贰师城有一种优秀的马名叫汗血宝马,又叫天马。”
帝王大都爱马尤其是罕见的良马。武帝自然也不例外,他听了使者的话便兴致勃勃地问:“为何不给朕带几匹回来?”
使者回答:“大宛人把天马当成宝贝珍惜得不得了呢,藏在一个叫贰师城的地方,我们想用贵重物品和他们交换,他们不换啊!”
武帝听罢既高兴也不高兴。他高兴是因为张骞早在第一次出使西域归来就曾经禀告说,在大宛国曾见过一种好马,此马的耐力和速度都十分惊人,不但能日行千里更会从肩膀附近位置流出像血一样的汗液。故称汗血马。据说是天马的后代。
武帝崇尚武功,深知宝马良驹是威武的象征,是让骑兵纵横驰骋的基础。
听了张骞的禀告,武帝就曾想得到这种好马但因为当时正与匈奴开战,他顾不上考虑马的事情,所以索求天马的事就此搁置起来,渐渐被淡忘了,直到从西域归来的使者重提汗血马才让武帝想得到大宛马的心愿愈发强烈了。
武帝不高兴,是因为小气的大宛人竟然把好马藏起来不肯献给自己,他不免会想:难道我堂堂大汉的天子还不值得你们西域小国贡献几匹好马?人越不容易得到的东西越是想得到,天子也不例外。当年张骞出使西域以后汉土就不断派出使者和西域互通往来不断赏赐给西域各国使者金银财宝,同时也从西域各国得到了不少中原没有的稀罕玩意。
这么多年来汉朝与匈奴虽然还在拉锯战,但局部已经占有优势,对西域的控制力也有所加强。只要拥有汗血宝马,汉朝骑兵与匈奴骑兵的差距将进一步缩小,为日后击破匈奴收服西域奠定基础。
武帝经过琢磨,觉得一个小小的使者能带什么贵重的东西?肯定是东西不够贵重,人家才不换!干脆再派个使节带上更贵重的物品前去交换吧!
武帝这次可是下了血本,韩不害一行人不仅带了千金,还带了一匹足足有真马大小的鎏金马用以交换大宛的汗血宝马。
嗯?鎏金马?黎帕那猛然想起方才那一口差不多有自己个头这么高的大箱子,原来里面装得就是鎏金马?她心头痒痒,想见识汉土的工艺,嘴上却说:“贰师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其实它根本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神奇。”
汉使们惊讶地问缘故,她回答:“贰师马只可用于观赏,若论打仗,它根本不实用。”跟在后面的少年忍不住问:“你怎么断定它不实用呢?”
黎帕那说:“我在西域长大,什么珍奇稀罕马种没见过?西域各国包括大宛人本身并不使用贰师马参加实战。”
“贰师马最大的特别点是皮薄,在跑动后可以看到血在皮肤里流动,所以流出的汗看上去像血。”
“可惜它脖子太长,头小,腿也太长虽然一天能跑个四万五千丈,但优势也只限于速度快,如果是大范围骑兵作战,它根本不堪一击还不如那些粗皮黑刷膘肥体健蹄大如碗口的普通马呢。”
韩不害嫌弃楼兰姑娘不体面,嗤之以鼻道:“懂马术也无妨。打仗是汉子的事,不是女流之辈应该懂的。”
黎帕那不服气地反驳道:“我们西域女子哪个不懂骑射?才没有你们汉家女子那样娇生惯养。”“胡说八道。”汉使们纷纷发起声讨:“本来就应该呆在闺房里学习琴棋书画。只有匈奴女子那种没规矩没教养的才在外面乱跑!!”
“嘿嘿,蛮夷就是蛮夷,说再多她也不会明白的!”
“姑娘此言差矣。”韩不害听到楼兰姑娘谈及军事已经不痛快,再听她评论汉家女子娇生惯养,语气大有歧视意味,更加不痛快:“我汉家女不能随便出门因为儒家礼制的约束使然。并不是什么娇生惯养。”黎帕那坚持己见,拿出强而有力的证据:“几年前你们选了一个叫细君的皇女嫁给乌孙昆莫对吧。她是假的!根本不是真皇女。”
韩不害正要说话,□□的马似乎踩到什么东西受了惊,鼻子里发出哼哼还打着颤音,脖子使劲往后仰,前蹄蹭着高高往上抬,双眼向上翻还瞪得老大,“舅舅你怎么了?”少年见状慌了神,立刻跳下马和几个人上前试图将马制服,黎帕那也跟着跳下马,将他们一个个推开,并大声说:“都离他远点!都离他远点!”
黎帕那从随身携带的羊皮包里取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对韩不害说:“你在马身上一只手抓着鬃毛,另外一只手用力提着缰绳,让它停下来。”
少年看着她手里的小盒子,好奇地问:“你拿着的是什么。”她说是香粉,汉使们惊奇不已:“莫非你打算用这玩意治马惊?!”“对。”黎帕那不以为然地说:“香粉治马惊,有什么奇怪的。”
好吧。让你们这帮孤陋寡闻的汉人见识见识!黎帕那把香粉往马鼻子前慢慢洒一点,说在此时最好不要靠近,因为马的情绪未稳还有攻击性。汉人惯用治马惊方式是安抚,轻触鬃毛或用指尖轻按或挠挠就可以让马和骑马人都平静下来。原来在西域,香粉这种玩意不只是姑娘妇人家用来打扮的,还可以用来治马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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