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不允许拒绝群众,周先生以遗失三只鞋为由报警后,民警还真出警了。
作为公共区域的实际管理人,岑雁难免需要向警方提供客观视角。因为周先生不仅声称自己的鞋子价格昂贵,还向民警暗示,极大概率就是隔壁邻居因不满他在门口摆放鞋柜的事情而生出的失窃案。
双方矛盾的前情是这样的。
周先生是上个月搬入的小区,在他家门口即楼道的公共区域放置了鞋柜。除此之外还发生鞋子乱飞,偶尔会出现鞋子躺在邻居家门口的情况。周先生的邻居吴晚和他交涉过,周先生口头答应,实则屡教不改。没等吴晚再次找周先生,她就又被公司指派出差了。
吴晚不希望回来还在楼道看见那个占地方的鞋柜和四处散落的鞋子,就联系物业管家岑雁,让她帮忙处理。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本就规定公共区域不让乱占,岑雁上门与周先生沟通,阐明法律规定和消防隐患,好声好气地请他把鞋柜和鞋子挪回家中。面对物业,周先生的态度很强硬,表示自己家没有位置安置鞋柜,只能放在门口。
吴晚的诉求合情合理,岑雁也在停车场见识过吴晚的战斗力和较真,丝毫不敢对她的诉求掉以轻心,因此难得强势地告知周先生,这一次是通知他清理,下次巡楼还发现,就会带着保洁直接将占用公共区域的物品清除。
周先生丝毫不畏惧岑雁的通知,表示公摊部分他出了钱,她作为物业没有执法权,更无权处理属于业主的物品。她要是真的清理了,他将报警追偿他的损失,并拒缴今后的物业费。
业主是上帝,但上帝也不能违法啊!
被业主威胁的岑雁为难,只能联系消防,消防上门和周先生交涉,周先生短暂将鞋柜和鞋子挪回了家中,没过两天又故态复萌。
岑雁只好再次联系消防,消防对这种屡劝不改的惯犯也有些麻木了,让岑雁直接警告对方并扔掉鞋柜。
话说到这个份上,岑雁当然不可能强制执行。她已经竭尽所能,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将自己在这一过程中所做的事情,以及目前的结果告知在外地的吴晚,并建议她起诉周先生。
吴晚得知后,倒是没有是非不分地职责她办事不力,而是主动感谢了她的付出,这让岑雁对她的印象更好了些。
随即吴晚又和岑雁确认,小区楼道是否有监控。得到否定答案后,吴晚似乎短促地笑了一下,很快就挂了电话。
岑雁总觉得以吴晚的性格,不可能坐以待毙,放任周先生继续霸占公共区域。尤其是她还特地问询楼道是否有监控的事情。
看起来,吴晚是准备使些手段治一治周先生。
为此岑雁还很认真换位思考过,如果是她,会怎么处理低素质的邻居和他无处安放的鞋柜。想到最后她挖空心思想出的办法有:出门时把鞋子当足球,踢得七零八落,灰尘扑扑;拎着垃圾让汤汁“不小心”滴落在鞋子上。
不管是哪种办法,都不是岑雁物业管家的身份和立场能够使用的,因此岑雁也就暂时放下此事,去忙别的了。结果这一等,就等来了周先生家的鞋子的遗失。
说实话,岑雁也怀疑这事儿是吴晚出差回来干的。
不过,她也不太担心吴晚。她对周先生家门口的鞋子品质有数,无论哪一双都达不到立案金额,不至于被警察强制调取吴晚家门口监控。况且,吴晚真要做贼,也不至于蠢到不关掉监控再行事。
岑雁只能把自己知道的,挑拣出能说的和民警说了。
民警了解完情况之后,心中已有判断,就向周先生表示:鞋子的金额未达立案标准,现有的监控条件也不支持查找鞋子,并且楼道作为消防通道本就不允许堆放个人物品,叮嘱他今后收拢好个人物品,避免再发生浪费警力的行为。
周先生当然不服,要求民警排查与他发生过龃龉的邻居的作案嫌疑。
民警拒绝,并提醒周先生谨慎发言,这样说话很有可能会被他的邻居告诽谤。
民警离开后,周先生还是不服气,认定作案的就是吴晚,遂向岑雁要求要调取电梯监控,逐一排查。
岑雁对于这种一根筋的倔驴也有些无奈,只能把他领到监控室,教会他查询方法后,任由他在监控室浪费时间。
监控室和保安室一墙之隔,揭锐乐得看热闹,还时不时向群里转述周先生无能狂怒的焦躁状态。
几个小时过去,周先生终于死心,近几日的监控视频中根本没有吴晚光明正大出没的痕迹。但受到家人启发,他在小区群里根据房号备注,成功找到了吴晚。
他存心把事情闹大,不只添加吴晚的微信,还在群里@吴晚并发送了一段茶里茶气的话。
[尊敬的邻居你好,我是1栋701的业主,添加了你的微信未通过,只能在群里和你沟通。
情况是这样的,我摆放在家门口的鞋子,今天被人恶意偷走了三只。三只都是单边鞋,导致我三双鞋没办法穿,所以此人绝对是恶意的!为避免危害小区其他住户,必须要将此等恶劣之人绳之以法!
为此,我找了物业调取监控,但物业管家竟称楼道没有监控!!!没想到小区的安防简陋至此,我真担心自己哪天被杀了,警方去物业都调不出监控!
没有办法,我只能请邻居你帮忙,使用你家门口的监控视频,找出偷窃之人。你我之前的误会,是我不对,此事还请你伸出援手,万分感谢!]
岑雁被柯颂提醒,在群里读到这段春秋笔法的文字的时候,心情万分复杂。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能把自己侵占公共区域的行为美化成维护全小区安全的正义之师,周先生也是个人才。
小区群内其他住户不明前因后果,但纷纷就楼道没有监控此事发表自己的见解。
有的住户被带节奏,开始@物业群内的工作人员,质疑起小区的安全性来;有的住户比较理性,表示住过的小区基本都只在主要干道装设监控,鲜少有在楼道装监控的;有的住户直接问周先生是不是得罪了人,被挟私报复了,否则不必这么儿戏地偷三只鞋……
岑雁只好赶在事情发酵之前,在群里做出回复:[为了确保住户的**,楼道和住户家门口我们是没有设有监控的。但请各位住户放心,电梯、大堂、门口等主要位置的监控铺设齐全,24小时可查。
另外,1栋701业主家三只鞋子失窃的事情,我们也已经配合警方的调查,此事属于偶然事件,请各位住户放心。]
群内的话题又开始往失窃三只鞋报警算不算小题大做,报警却没下文算不算警察玩忽职守等方向发散。
岑雁此刻正拿捏不准到底要不要给吴晚打去电话。于公,这事她应该中立,不应该通风报信;于私,这事她妥妥地站吴晚。
犹豫片刻,岑雁还是决定拨出这个电话,但只做客观事实的论述。
刚挂断电话,扭头就撞入一道探究的视线。
岑雁不知道柯颂对通话内容听到多少,但煽风点火这事归根结底不是她该做的,有种当场被抓包的心虚。
她勉强笑了笑:“柯颂,我是怕701的住户继续在群里歪曲事实,想说通知另一个当事人,尽快结束事情,避免在群里闹大。”
“嗯。”柯颂点点头,没有像以往一样骂她管太宽,只说,“以后群信息还是要抽空看,免得让我们陷入被动的境地。”
岑雁松了一口气:“好的。”
吴晚那边似乎是挂了电话就开始上线查阅信息,不多时就开始在群内大杀四方。
[不好意思,邻居,我人正在外地出差呢,所以没能及时看到你的信息。
添加私人微信就不必了,大家都是敞亮人,有事在群里直接沟通就好。反正之前的交流也只局限于我让你把你家门口的鞋柜和踢到我家门口的鞋子收回去。
很遗憾听闻你家鞋子丢失的消息,不过我以为你家鞋子天天踢得满楼道都是,早就丢了呢!
监控我这边是无能为力了,我在外地出长差,临走的时候为了安全,拉了电闸,可能帮不上忙了!听说你已经报警了,还是耐心等待警察的好消息吧!]
吴晚深谙如何一招制敌,特意附上了图片,一张是打了马赛克隐去重要信息的出差申请,能够证实她近段时间都在外地出差,把她从嫌疑人行列摘得一干二净;另一张则是吴晚之前拍给岑雁,用于投诉的楼道满是鞋子的图片。
好家伙,岑雁在心中默默给足够敞亮的吴晚点了个赞。上一次她见到这么敞亮的人,还是真的“敞亮”,裸睡在楼道里的袁伯。
这下群内的风向一下子颠倒,仍然坚持站周先生那边的也只有和周先生一样把鞋柜摆出楼道侵占消防通道的低素质人群了。
人家都给出确凿的排除嫌疑的证据了,哪怕周先生打心眼里仍然怀疑是吴晚,但也只能偃旗息鼓,说了些场面话敷衍过去。
次日岑雁巡楼的时候发现,吃一堑长一智,周先生已经把鞋柜和鞋子全都收回家里了,楼道干干净净的,看得她神清气爽。
不过,岑雁还是有疑惑,这件事真的是吴晚干的吗?可是她人不是在外地?
晚些时候,孟嘉欣那边有所发现,小区监控死角的草地上发现三只鞋子,都是不成队的单只。经过岑雁辨认,就是周先生家的鞋子……
三人自然不会把此事告知周先生,而是排查死角附近的监控。最终,他们怀疑到其中一位全副武装的男人身上。
揭锐对此人有些印象,翻查了出入登记表后确认他进入小区的名目是送外卖,打过去的电话也是空号,显然是有备而来的。
这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揭锐却对此事有了头绪:“怕不是和上次吵架那件事一样,上网找了个胆大的陌生人干的。就算东窗事发,也能说是不小心把鞋子带出来的,没法构成偷窃。”
综合现有的证据,岑雁和孟嘉欣都认同这一猜测。
事实上,真相确实就像揭锐猜测的那样。除此之外,吴晚还额外让人在周先生一家的鞋子里倒入活性极强的安琪甜酒曲,酵母在炎热天气培育出大量真菌,极其容易导致穿鞋者患上脚气病。
风波既然已经平歇,就没必要再自找麻烦,三人一致认同隐瞒此事。岑雁还在犹疑要不要把此事汇报给柯颂,把他拖下水,避免哪天东窗事发责任只归集他们三人的时候,爱憎分明的孟嘉欣就直接把鞋子扔进了垃圾车里。
孟嘉欣拍拍手:“鞋子我扔了,你通知柯颂吧!”
揭锐倒是圆滑:“没事,不影响。妹妹你汇报的时候就正常请示,柯颂99%会让你把鞋子偷偷处理了,不要声张。万一是那1%情况,你再告诉他鞋子已经被扔了。”
岑雁点头,按照揭锐的说法回办公室和柯颂汇报。工作时间长了,她也逐渐摸清领导的脾气,知道他并不喜欢听废话,因此三言两语就把事情解释清楚,等待他的决断。
柯颂修长的指节轻叩桌面,一下又一下:“你是不是漏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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