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第 18 章

第十八章哦,喝酒啊

普世来酒馆,比吃饭还勤快。

几个人被他带进来,不足为奇。

普世试过沈斯年的酒量,一壶下肚绝对脸不红心不跳。

想灌醉沈斯年,得拿出些功夫。

“幺儿,今日这顿就当是为师给你的接风宴,今晚一定要喝的畅快些,都不醉不归啊。”普世做庄,店家端来三大坛酒,足足有三斤。

秦桐急忙摆手:“公子不能喝酒,先生你自己饮吧。”

普世瞥过去一眼:“今日接风宴,哪有不喝的道理,不如你替幺儿喝?”

普世咬咬牙,先把秦桐喝趴下再说。

说着,塞了一坛酒给秦桐。

秦桐惶恐,抱酒向沈斯年求救。

沈斯年刚没听见,因为夹了一筷子小菜吃,辣的舌尖发麻正大口饮茶。

扶风的菜有个特色,不管是做什么菜,每道里头非得放点辣,干辣椒湿辣椒爆炒蒜麻椒,跟不要钱似的往里加。

沈斯年第一顿餐就没动几筷子,后背没痊愈的伤疤火辣辣的痛。

跟医馆的厨娘说了,第二顿果然少了红腾腾的辣椒,沈斯年还是吃的面红耳赤。

后来不得不分开炒,沈斯年还是觉得辣,跟秦桐玩笑,大概扶风的锅也是辣椒做的吧。

要是扶风人来柴桑,怕是清淡的想回家。

秦桐见自家公子自身难保,只好闷头抡起酒罐,强灌一大口。

在此之前,秦桐没喝过酒,沈斯年嚇他,喝了酒不长个,也练不成绝世武功。

秦桐见酒如见毒,从没碰一口,倒是沈斯年爱喝酒,每晚都饮上一小壶才能睡,酒量嘛,秦桐也不知道。

但是现在,秦桐已经不行了,喝半口吐半口,眨眼功夫醉了。

可不是,这是扶风最烈的酒,俗称闷倒驴。

沈斯年刚放下茶杯,看见秦桐也放下酒坛,瞬间从凳子上弹起,夺过秦桐手里的酒坛,喝道:“谁让你碰酒的!”

秦桐醉的东倒西歪,连沈斯年都分不清,咧嘴傻笑:“我已经喝完一坛了,先生该你了。”

沈斯年猛转头,瞪向普世。

普世摊手:“是他说要替你喝的,为师可没有为难他,你说是不是?”

普世捣了一下范子衿。

“啧啊~”范子衿抿了一小口酒,发出一声舒爽的咂嘴声,慢吞吞来了句:“我喝了十几年的酒,都没碰过这么烈的,有些人他菜还不自知,把自己喝醉了。”

“谁菜!”秦桐这句听见了,并且准确无误的找到范子衿,给了他一拳。

范子衿伸胳膊挡,原本以为是个小孩子,拍不了多痛,真拳头拍胳膊时,震得骨头发麻。

范子衿诧异收回胳膊,准备招式,不敢再小瞧秦桐。

“好了!”沈斯年急忙喝止住,“子衿,你带秦桐先回客栈。”

范子衿有些怵,沈斯年上前拍了一下秦桐后脑勺,小声道:“犯什么混,赶紧回去。”

秦桐浑身如受了重伤,狠厉的气势全无,一头栽向范子衿。

范子衿不情愿的接住,用酒囊提了小半壶酒,包了一碟烧鸡走了。

一顿晚宴还没开始就闹得鸡犬不宁,沈斯年扶额坐毕,惊觉想起,岂不是要独自面对普世!

转头,普世正笑盈盈的推过来一坛酒:“幺儿,为师精心为你准备的接风宴,你可要好好享用。”

沈斯年也是豪爽,秀手提起粗糙的陶瓷酒口,仰头饮了一大口。

许久未碰酒,早馋了。

这酒也是真的烈,还未入腹,沈斯年红了脸,赶忙夹一筷子五花肉压酒。

肉到嘴边就后悔了,想起扶风的红色菜系,被烈酒刮擦的腹部叫嚣起来。

“跟后厨说过,再上来的菜里没有放辣椒,锅也差人刷了几遍才炒的,放心吃。”普世早观察到沈斯年的不适。

从沈斯年提起酒坛开始,普世就在观察,上下撸动的喉咙亮晶晶的透白,上挑的小猫咪唇怎么能一滴不漏的收住大口的酒,若是流下几滴,从棱角分明的脸颊滑进修长的脖颈,又是一番什么情景。

普世想入非非,就那喝酒一会儿,把沈斯年觊觎个透彻。

沈斯年不确信,舌尖往肉上一挑,推动整块肉颤动,而后吞咽进腹中。

普世咽了口唾沫,空寂中喝了一大口酒,今夜邪了门了,像是被勾去魂儿一样,浑身燥热。

吃过肥肉,沈斯年胃里好受许多,脑子也清醒了,问道普世:“师傅也是扶风人吗?你口味好像不怎么重。”

沈斯年也观察过普世,菜都是挑清淡的吃,不吃米饭爱吃馒头,一咬一大口跟没吃过饭一样,跟北方口味倒是相似。

沈斯年本来没多想,直到来了扶风见识到辣椒的厉害,这才疑惑。

唯有的那次同桌宴,谁都不放过谁,非想把对方摸透彻了。

普世轻飘飘回道:“重口轻口都能吃,我不挑。”

一句话搪塞过去,跟没说似的,沈斯年堵得难受,又喝了一口酒,普世陪喝一口。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话倒是没停下聊过。

沈斯年问:“师傅,听闻你会八阵图,既然都是师徒关系了,能否教我一程。”

普世摇头:“你资质尚浅,还学不明白,等过些些些些些时候再教你,幺儿,听闻你儿时习过武,等明天给师傅耍一手,让为师看看你资质。”

沈斯年:“早就忘干净了,就算了解些,就我这身子,耍不起长缨枪了。”

沈斯年瞄了一眼普世,话中暗示,普世该上钩了。

“后背的伤好的差不多了,耍枪没太大问题。”沈斯年的伤,一直都是普世给配的药,他自然清楚。

上钩了!

沈斯年掩去所以笑意,神情抑郁的喝了口酒,不说话了。

普世纳闷:“后背还痛吗?”不应该啊,他妙手回春的称号不是白来的。

“后背的伤好了,开皮挫骨的旧疾限制了我的行动,稍一大动作,伤痕撕裂,四肢崩断。”沈斯年漫不经心的叹了一句。

普世妙手回春的本领他见识了,确实厉害,若是能借他之手重回常人之身,后顾之忧没了,往后倒是可以做些打算。

“你受了什么伤,可仔细与我说来听听。”普世也认真问道。

接沈斯年来扶风,就是为了治好他的虚病。他还在纳闷,外显的伤都要好了,沈斯年怎么还是一副虚容,原来还有隐疾。

“没什么可说的,就是四肢断裂,去找了位老神医,抛开皮肉,用铜钉把骨头接上,只是铜钉不能与身体很好相合,伸筋动骨皮肉就会翻裂,须得重新缝合。”沈斯年没往深了说,只给普世说了个大概的伤势。

普世还没心思了解更深层的事,仅是扒皮接骨这等疗伤手法就足够他震惊。

普世医术高明,看过许多医书,学过许多治疗手段,接骨这件事他自然清楚。

接骨既折磨伤病者,也考验医治者。

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如同重造一具新体,先用凿子钻开与铜钉大小一样的小口,再用锤子敲打铜钉,钻到另一节骨骼上。医治者不能有丝毫的分心,否则铜钉偏离轨道,伤者的肢体便废了。

对于伤病者,更是残忍的过程,虽有麻药克制痛疼,但接骨时间过长,肯定不到半日麻醉劲儿就过了,这时皮肉已经划开,不能再入麻醉,伤者只能生生忍到接骨结束。

接骨之术,死亡人数大过活着人数,往往就是忍受不了非人的痛疼。

沈斯年断的可是四肢,性子又执拗,莫不是跟个傻子似的忍受了四次接骨。

不知道还好,普世对接骨之术了解的十分透彻,对沈斯年的痛也颇为感同身受。

见普世出神,沈斯年以为没有法子,叹气说:“看来我这副身体,注定入不了武行。”

沈斯年还有一丝不甘心的。

“倒也不是,我可以医治,只是……”普世抬头,望向沈斯年,“需要重新扒皮接骨,把铜钉换成我在北洋取的鱼骨。”

沈斯年眼中闪过一丝光亮:“真的可以医治吗?”

望着沈斯年灵动的双眸,普世有些不忍,隔着面具弹了一个他的额头:“你可清楚,需要重新忍受接骨之痛?”

沈斯年不是神圣,提到接骨,他是四肢都在抽搐,可想到战场上与赤军并肩作战,想到不用行尸走肉般活着,他甘受接骨之痛。

“有了第一次,难道还怕第二次不成。”沈斯年故作轻松,“我可以忍受,也望师傅你费心,别把徒儿治死了。”

普世逗笑一声,举坛道:“让你见识见识为师的真本领。”

沈斯年也被逗乐了,普世他自己也知道他这个师傅平日有多么不正经。

和普世碰了一坛,两人又爽饮了一口。

普世全然忘了今晚留沈斯年的目的,又杂七杂八问了许多关于伤痕的事。

边喝边聊都有些上头,一直到戌时,酒馆中的客人逐渐减少,门外涌进来一帮身着学士服的学子。

普世识的这群学子流派,全为国子监门生,他当年提倡傅氏建立国子监,培养才子为朝堂所用,袍子上图案还是他亲手设计的。

这帮学子,不好好温书学习,这样晚的天还来喝酒。

普世怒气一哼,要是他还在国子监,定将他们抽的不见人形,给学子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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