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理了三两个才刚刚入圣的强盗,奏毫不客气地接管了他们的遗产,便欢天喜地地拉着洛魂继续上路了。
她还是不舍杀人,所以人是洛魂杀的。
她并非迂腐到对于杀人一事抱有成见,只是还不愿沾染这些。身为魔域圣女,这般性子,不得不说是有趣的。不过洛魂并不在意,她不愿杀人,那他就当她的刀,当那把最好用的刀。
昨夜当是下过雨,而今岛上还残有积水,在不经意间踏过积水时,天穹便在水中漾成了无数碎片。
怀念过去并非在记忆长河刻舟求剑,展望未来亦非在前行道路望梅止渴,既然路还在往前延伸,那便,走一走吧。
洛魂视线沿之而上,望天,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那笑是很美的,他生得那般标致好看,本就应该多笑笑,以免看上去太过生冷。
奏撇过了目光,没有丝毫承认他好看的想法。
走过了僻静的林间,便来到了一处镇子。这镇子更像是个集会所,不少人在此叫卖着各式各样的物品,药材,灵果,成品丹药,玉盒,武器,甚至还可见得灵妖幼崽,琳琅满目,可谓应有尽有。
在此,绝大多数人都是修者,入圣者自然大有人在。毕竟,四大陆的说法皆是不入圣元不入无尽,但耐不住有人就出生在无尽海域当中。第二纪元初至今已有九千多年,无尽海域定居者,已经流传了一代又一代,自然不算什么稀奇事。此外,也有些人是随同宗门而来,有宗门前辈坐镇,自然也无需担忧什么。只有如洛魂这般的散修,必须自身实力过硬,才会有自信跻身于此。
——其实自不自信也无所谓,洛魂是疯子,从不需要自信二字。而奏身为初生牛犊,自然神鬼无惧。
即使是在这般有众多才俊仙子出没的大镇,洛魂与奏的样貌,在此也算得上是出类拔萃的。男子俊朗,又有着冷淡的魅力;女子娇媚,却还带着少女的青涩,任谁见了,不得说上天造地设的一对?
就比如这位卖药材的才俊,踏出摊子便以手肘拱了拱洛魂,挤眉弄眼道:“这位小兄弟,不妨买上几株仙品杜仲,保证能让你与娘子美满更甚……”
广告词还没掰扯完,他就已经被气急的奏拿剑指着了——学了剑之后,还是拿剑比较有气势。音修少见,抱琴并不一定会让人明了你的气恼,婉约有余而压迫感不足。
洛魂不动声色地压下了她的月华剑,低声道:“集会禁武。”
的确,刚进入这镇子时,就已经有告示牌写明,集会内禁止私斗。要打可以,人迹罕至之地随处皆可自由发挥,但不能在集会当中动手,否则将受到连舟群岛势力的联合制裁。
奏还不至于忘性那么大,只不过方才显然是动了点火气,便莽撞了些许。她素来无拘无束惯了,而今洛魂也由着她,一时没适应过来,倒也正常。
而那卖家被剑指了,自然心中也有火气,可不会因为奏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而多作退让。他收敛了嬉笑,挑衅似的说道:“既然仙子对严某有意见,不妨镇外一战?”
嚯,倒也不拐弯抹角,话也是挑明了说。是无尽海域风气如此,还是单就是他本人如此?
“有妨,没空!”奏理直气壮地回复道,转而便拽着洛魂的胳膊,往里走去,留下惊愕的卖家与一众看热闹的行人。
卖家自是微恼,但也便只是多看了两眼,便就此作罢。连舟群岛的规矩他也不好坏了,此地虽然没有大宗大派,但一水的本地小门派联合起来,也算是一股不小的势力。人家内部的摩擦归摩擦,但牵扯到岛外势力,一致对外的优先级显然是要更高一些。那小姑娘,一看便是被宠坏的大宗子弟,咄咄逼人,并无益处,做好生意交易到自己心仪之物才是关键。
离开了那一片区域,奏松开了拉住洛魂手腕的手,看他他一眼,便道:“别用这种表情看我,我又不傻,那人的实力比曲弦还高,真拉出去打,一分胜算也不会有。”
——实际上洛魂依然是平静如水的神色。
“比我强。”洛魂道。
“那是,你是笨,我这叫审时度势,自然比你这么个愣头青强。”奏轻哼了一声,再一次从洛魂这没头没尾的话中品出了他的意思。相处了这么多时日,他那简单纯粹的心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难猜,只是偶尔思维会有些跳跃罢了。
“既如此,方才又怎会拿剑指他?”
提着剑的奏忽然就说不出话了,她下意识地想要反驳,但想了想,又似乎无话可反驳。如何与他说?就说不喜欢听见什么相公娘子这些暧昧的词?但若是如此说,那笨蛋必然会应一句,清清白白何惧人言。就像曾经在杏园村,不少村民也对他们二人有所误解,但这混蛋真是一点要解释的意思都没有。呸,又笨又呆,哪家姑娘能瞎了眼看上这夯货!
生着闷气的奏决定对这家伙不予理会,转而思考起了另一个终极问题——
所以,他们二人之间,究竟算是什么关系呢?
洛魂自然很难理解少女变化莫测的心思,他只是安静跟着她闲游,目光也顺便在外游曳,搜寻可能需要的物品。
无尽海域的修者,并不怎么看重世俗的金银。作为入了圣的高阶修者,所需之物,绝大多数已经很难用金银买到了,而那些持有的卖家,也几乎不会接受金银俗物的开价。自然,金银与外通商尚可使用,但很难在无尽海域修者之间成为通货。除此之外,其他没有直接受用价值的东西,都几乎难以成为通货,故而,货币这一套交易体系在无尽海域的修者当中,皆是失效了——当然,无尽海域本地居住的寻常人,交易依然是以金银为主。
那么,无尽海域修者如何进行交易呢?
很简单,回到以物易物的古典交易方式便可。至于如何衡量交易双方是否等价,这一步也并非必要了,只有双方你情我愿大家都满意是否完全等价,也便没有那么重要了。
而洛魂,手上还是有些对他来说没什么价值的东西,比如说两次给邵允的买酒钱——一枚丹药与一部剑谱,对他来说都是非必须之物,用不上,那便没有价值。拿去交换些什么所需要的,便是最大的价值。比如洛魂第一次的无心之举,算是收获了邵允的淡如水的交情,不说要多少深刻,但总归是不赖的。
秋意的凉,在海上还是稍稍敛去了几分,不过待到晚间与第二日清晨,那刺骨般的寒风便能让人体悟到与陆地不同的冷意。
洛魂出手了三次与人易物,但有一次不成,那卖家不肯接受洛魂开出的价码,便就此作罢。奏似乎还想与卖家理论几分,但在那之前便已经被洛魂拉走了。
以物易物的弊端便就在此,你的筹码即便再珍贵,在他人眼里或许并不值钱。或许他可能应许这场交易,把到手的物事再度转手,但总有脾性古怪的老顽固是不肯松口的。交易失败是常有的事,既然不是特别迫切需要的,也没必要多做纠缠,一走便是。
奏自然不认同他的观点,与他据理力争,有些东西,既然想要,错过便很难再遇见了。尤其是天材地宝,生长条件苛刻,此时不拿下,待到往后所需追悔也无用。
洛魂安静道,筹码就这些,人家没有需要,这是客观事实,再论也无所意义。况且,这并非必需品。
奏恣意惯了,自然不肯输阵,便道,莫要谈什么必需品,依你的性子,真有什么物事对你而言是必需的?需不需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得有,在用到时才不会恨少。
再后来,又交换了几句意见,自然是以奏的胜利告终。但她也没有完全赢,毕竟他们交易不到那件天材地宝,这是事实。奏临时起意出门,身上也还真没有太多好东西。
再然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物事被人买走了。
买家是一位仙子,戴着斗笠,垂着面纱,一身白中点黑、似宣纸水墨一支竹的的素裳,如画中走出来的人物,风采胜却九天之上。
如此风格的装束倒也寻常,但倘若那支竹上纹了黑金的绣线,绘就成带着影的简笔剑,那便不一般了。再加上她手中握着的纤细的剑,得出的答案只能是——流影剑派。
流影剑派,无尽海域“三宗五派八方岛”的五派之一,由数千年前的江湖第一美人、洛水剑仙翎尘所创。其师尊,是无隐,老剑神的五弟子,一位素来低调,但实力无疑是其所在时代的翘楚的强大修者。
而奏在隔着面纱观察那位仙子、苦思冥想之后,终于反应了过来,在她离去之前,试探性地唤了一声:“鱼仙子?”
那位正欲离去的仙子顿住脚步,回身望来,似是也愣了片刻。而她开口之前,见到那小姑娘慌忙作噤声的手势,便也明白了什么,淡笑道:“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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