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过宽敞的道路,拥挤的人群,两个人的视线在空中相撞。
这样的对视看上去像是某种挑衅。
一直分神观察这边动向的谢杳杳,忍不住有点紧张。
——这位叫做陆离的大哥可是从头到尾都写着危险两个字啊!
——荀南雁这边态度好转了,季朝怎么又去惹另一个杀神,他这是嫌弃自己的生存难度不够高吗?
想到这里,谢杳杳站不住了,让季朝保住小命可是她的首要目标。
她匆匆绕过吹捧不休的人群,往季朝那边靠了过去。
刚好在这时候,荀南雁也动了起来。
她好像觉得季朝这幅模样很有趣,看了半天,然后低头,发出轻笑。
笑声打断了两人的僵持,陆离平静地移开目光,看向她。
“我去与乔三公子叙叙旧,大哥自便吧。”荀南雁没有对季朝的存在多做解释,自顾自地说。
然后也不再理会陆离,径直向对面走去。
这边,贺老先生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原本他与季朝正说得好好的,怎么季朝突然就不吭声了,还一直看北荒的陆公子?气氛感觉不大好,难道是以前便有嫌隙?
他刚想问问,就看见谢杳杳走过来。
“小殿下。”
贺老先生弯腰,向谢杳杳问好,同时不动声色地碰了碰旁边的乔三公子。
“哈哈哈,小殿下,好久不见。”乔何方也赶紧带上满面笑容。
若不是贺老先生先说出了对方的身份,乔三公子都记不得这个年轻姑娘是何许人也——当时在北荒的宴会上,他光顾着看雁小姐去了。
谢杳杳也一样,看对面的两个跟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似的。
这会儿她想不出什么场面话,只好祭起荀南雁告诉她的法宝,不说话,点头,微笑。
很好,很有风范。
贺老先生察言观色,知道小殿下是专程来找季朝的,便不再啰嗦,带着乔三公子后退两步,给他们腾出空间。
谢杳杳这才有机会和季朝小声说话。
“你一直盯着陆离做什么?”她语气埋怨,“我可跟你说过,他也是个脑子有毛病的,而且比荀南雁还有毛病,到时候惹着他,把你给——”
谢杳杳抬手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陆离确实是个危险人物。
不需谢杳杳提醒,季朝也能感觉出来。
但他说不上来自己为什么在明知危险的情况下,还要做出那番挑衅般的动作。
“他的眼睛让人不舒服。”季朝含糊道。
其实不是眼睛,而是眼神。
看荀南雁时的那种眼神。
谢杳杳闻言翻了个白眼,“受不了你,这是什么东北老大哥打架的原因啊?你们待会儿是不是还得来几句对话——你干啥瞅我?瞅你咋滴?哈哈哈哈哈哈哈。”
想到这个场景,谢杳杳被自己逗笑了。
“小殿下。”荀南雁的声音突然出现。
“哈哈哈嗝唔——”
谢杳杳笑声都被吓成了打嗝儿,她转过身,才发现荀南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旁边,而原本和她交谈的陆离却不见了人影。
“怎么不多与温陵的人说说话?这些偏远势小的城池,都很盼望能与北荒未来城主多联络一番呢。”荀南雁问道。
“哎,我,他们说来说去都是车轱辘话,听得我脑袋发晕。”谢杳杳挠头。
“原来是这样,若是小殿下不喜欢,就不用和他们浪费时间。”
“也没有这么严重啦......”
谢杳杳打哈哈,想帮这群人说几句好话,结果荀南雁已经转而望向别的人了。
“乔三公子,贺老先生,许久不见。”
“雁小姐,近来可好?”贺老先生抱拳。
“一切都好。”荀南雁点头。
乔三公子也浑水摸鱼,说着都好都好的言辞。
“同行人增多了,不知道温陵为我们准备的船只够不够用?”荀南雁寒暄过后,转头问着旁边默默等着的温陵孔家。
“尽够的,尽够的,”一个中年蓄须男人朗声回答,“我们前两天便得知陆公子,并朔方城的乔三公子要一道同行的消息,一应物资都备得齐全。”
“那就好。”荀南雁微微颔首。
这不过是一句话,这中年人却像是受了莫大夸奖一般,忍不住漾起满脸喜色。
“不知小殿下可要往城中稍事休息再出发?”中年男人殷勤问道。
谢杳杳瞥了眼荀南雁,轻轻摇头。
温陵孔家人都显出失望的神色,那中年男人轻咳一声:“既然如此,那我等便送诸位去沿岸吧。”
*
南方群岛,顾名思义,是由许许多多零散的小岛屿组成的。
近的,站在温陵岸边都能瞧见;远的,行船都得花上将近一月。
南岛领主赫舍氏居住的岛屿取其中间,风向好的时候要在船上待足五天功夫。
为这趟行程,温陵孔家狠花了一番心思,航船不但大,且配备齐全,船上全是经验丰富的老手。
领航人被唤作葛老头,留着凌乱的胡须,头发花白,已经五十好几了。
这个年纪,换做平常老翁,定是在家中含饴弄孙、颐享天年。
他却是雷打不动两月出一次船。
因为常年往来南岛,经验丰富,且能够安全活到这个岁数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证明。出船做生意的大商户都愿意请他。
孔家人出了一笔重金,让他务必把北荒的贵客安全送到南岛。
在海上,安全这事儿哪有人能说得准的?
老葛头领航了三十年,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一去不回了,每次出海都是吩咐好后事再走的。
他先收了钱,然后把原话照说出来,险些把孔家人给气得背过去。
但是没法子,温陵再没有比老葛头更有名了,还得请他!
——以上这些事都是出自乔三公子口。
他们先到两天,乔三公子就先听了两天的八卦,此刻站在甲板上说得不亦乐乎。
“太损啦这人,哈哈哈哈。”谢杳杳笑得没心没肺。
很显然,谈话的两个,无论是乔三公子,还是谢杳杳,都没把葛老头话中的危险放在心上。
虽然他们是队伍中最没有自保能力的人,却不知从何而来一种强大自信。
“我也觉得,他有趣得很,先把钱拿到手再说。”乔三公子自己也在笑。
他原本是来和季朝说话的,最后捧场的却成了谢杳杳——和雁小姐相反,乔三公子发现这位北荒的小殿下,是个看着可怕身份大,实际上却很好说话的普通人。
他们两个一唱一和,聊得上头,也就没空注意季朝在干什么——季朝正用眼角余光注视着船尾方向。
贺老先生登船后便进了船舱休息,荀南雁也是。
而陆离却不声不响地走到了无人处,季朝这个地方正好能够看到他投映在甲板上的一点影子。
登船的时候,谢杳杳悄悄告诉他,陆离杀过好几个鹤山宫里的人,这些人不约而同,都是玄烛殿的侍女侍从。
——还有荀南雁养的白虎,听说她原本可喜欢那只白虎了。
——搞不好那些传闻就是这样冒出来的,说什么荀南雁喜欢杀人,其实明明是这个叫陆离的做的嘛!所以鹤山宫的人才会这么害怕荀南雁。
“……哎哎,季朝,你说对不对?”谢杳杳兴冲冲地喊他。
“对。”虽然没听见在说什么,但是季朝还是果断回复,他不再看陆离那边,转而问乔三公子:
“跑到南岛来,你父亲放心吗?”
季朝现在已经知道,因为鬼患的缘故,大人物们通常都不会离开城池。乔何方好歹是城主的亲生儿子,上回去朔方一群人护送,这回却只跟着贺老先生。
乔三公子笑嘻嘻地说:“知道是要和你们汇合的,我父亲非但没阻拦,反而很高兴我来。可能是看我长进了?”
这话由他自己说出口,显得很厚脸皮,但乔三何方确实比此前长进许多。
回到朔方后,他再没去什么红颜诗会,反而跟着演武场的炼起了刀兵。
虽然没什么效果。
毕竟他那身板子,从小就没锻炼过,早就错过最好的时机,而习武之事,也非一朝一夕能成的。
“那你这是主动走进毒圈啊。”谢杳杳啧啧称奇。
“什么叫做毒圈?”乔三公子不太懂。
“就是进入危险地带,还不带几个保镖——哦,就是说护卫的意思。”
“小殿下这话说的,现今这世上的方法可没什么危险和安全差别,哪怕是围墙重重,也拦不住鬼怪,”乔三公子回答,想了想,又补充道,“当然,城里确实比外面安全,而北荒则是绝对安全。”
“我这回出来,就是想多见识见识,多锻炼锻炼,以前日子过得太安逸,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自己傻。”
“原本我谁也不带的,但是贺老先生也想一起来。至于护卫,”他叹了口气,“还是算了,平白害了别人的性命。”
谢杳杳也跟着叹气,当然和乔三公子不同,她纯粹是哀叹自己罢了——如果她像乔何方这样有得选,一定呆在鹤山宫,呆在北荒。
那里可不会有鬼怪,也不用担心自己性命。
“但你不会真言道,路上再遇到鬼怪怎么办?”季朝问,“光凭贺老先生恐怕护不住你。”
这回没有城主的命令,荀南雁不会管他,那个叫陆离的更不会。
听了这话,乔三公子反而来了精神,他兴冲冲地跑进船舱,从自己的房间拿出一个绘有金纹的长匣子,又跑回甲板,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给季朝和谢杳杳展示。
“什么东西?”谢杳杳好奇地问。
乔三公子面色神气,煞有介事地推开匣子,将里边的东西一寸一寸地露出来。
那是一柄通体漆黑的长刀。
样子和北荒的陌刀有些相像,直上直下,一侧开刃,顶端也并无弧度,比起刺更适合用来砍。
谢杳杳瞪大眼睛,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物。
而季朝则反应平平,看这漆黑颜色,他就知道这又是一把附灵之兵。
能够锻造附灵之兵的并非金铁,而是某种矿石,经过灼烧和锻打后,有堪比金铁的硬度——当然这不重要,因为它们要砍得东西并不坚硬。重要的是,只有这种矿石能够附着灵力,就像是把真言道中的‘破’字诀有形化了一样,直接地砍伤鬼怪。
无法反射光照的黑色就是它们的特征。
这种矿石只在南岛某处岛屿有产,开采量一年有定,因此无法普及,除了南岛,就只在西十三城各大家中有见,起辅助作用,有时候也给不会真言道的子嗣防身用。
乔三公子主动要去南岛,乔老城主为奖赏他,把自己最为珍爱的附灵兵送给了他。
“之前那把小刀就当我送给你了。”乔三公子笑嘻嘻地说。
他提到的小刀,是护送回朔方时,荀南雁拿走的那把匕首状附灵兵。
“怎么是你送给我?明明是荀南雁给的。”季朝皱眉。
“啊?”乔三公子傻眼了,“可那是我的,是雁小姐从我这里拿走的。”
严格来说,应该是抢走。
季朝明明是个刚刚开始念书的半文盲,这会儿却开始咬文嚼字起来,“不管荀南雁怎么得的,都是她亲手给我的,所以要说送,应该是她送给我。”
“这,这是什么道理......”
乔三公子委委屈屈,不明白为什么季朝也变得如此强盗行径——难道雁小姐当面抢的东西也算作她?明明是增进情谊的玩笑话,为什么季朝好兄弟这么不留情面?
“小殿下,你评评理。”他转向谢杳杳,希求一个公道。
可惜谢杳杳完全没听他们刚才在说什么,眼神完全落在匣中长刀上。
——这刀,不是漫画里季朝拿着的刀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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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南岛之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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