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百万米高空握紧他的手的时候,我忽然希望飞机能在此时坠落。
父亲发来微信,说南宁的木棉花开了。然后他给我发了一张照片。木棉花是大道花圃中的木棉树,照片里,两边的车道都排起了长龙。我摁住语音,笑着问他:“去哪呢,那么堵?”他很快也用语音回复我:“前面沙江桥修路,后面追尾!”然后,又一条:“你和子鹿明天几点的飞机呢?”我听了两遍,放下手机,不再答复。
西安的花还没开,树叶也还没绿,只有阳光是暖和的。南城的三角梅想必开了吧,待到惊蛰过去,桂花也该开了。或许还有栀子。不过南城那里我已经不住了,屋门前的树长了新叶没有,我又怎会知晓?父亲询问我的语气没有多大情绪,我倒觉得他是在催我回去。南城我是早住不惯了的,回去也是一个旅客。在外面看到一条路,想起的只是南宁的样子。
在西北住是住得惯,吃倒没法吃得下。一碗羊肉泡馍,汤被辣椒搅得亮红,吃着便流眼泪,嘴上说“好辣”,心里却是想家乡菜想得要哭。找着一碗粉,加了牛肉,但不是想要的那个味道,人就不禁想起南城新街口的花溪牛肉粉来。烤羊肉是好吃的,可总忍不住拿去和南宁夜晚街头的烤生蚝比较。出门在外的旅人总以为哪样都是不及家乡好的,实际上只是如适应了母语一般,人们的胃适应了一方水土。以前在大学的宿舍里有一个北方人,吃了几天饭堂便开始往西餐厅里跑,两眼发着青说:“中国那么大,吃的东西那么多,可是我第一次发现,竟然只有外国菜才能抚慰我这个游子。”一些人背地议论他的矫情,“就好像是在本地人面前说当地不好似的”,然而,不过是乡愁。
成年前在南城住久了,总是向往更大的都市;到南宁以后,也未曾觉得以前的家有怎么好,回忆起来,只记得街头粗俗的小混混和素质不高的乡下人。可当自己离开它几千公里远之后,才记得起那座小镇也不尽是这些人,才记得起曾经在公园里打群架的人也有子鹿一个。离远了之后,就想起满城的桂花,秋蝉于树根下的遗骸,夏日夜晚昏暗的球场,冬日清晨腾着热气的卷筒粉和豆芽汤;就想起子鹿曾经骑着自行车穿过它的大街小巷,风把他套在短袖外的衬衫灌得鼓鼓的,扬起来。
诚然我对南城里外来务工的人们及他们的儿女都没有什么好感,甚至一度把它视作泥沼,但我最深爱的那个人,他的少年时光,是永远地留在了那里的。在情感最纯粹、彼此都仍是少年的时候,可以在夜里开一盏灯,肩并肩看同一本书;对未来没有任何的担忧,觉得可以就这样一直走下去,甚至趁着爸妈不在的时候亲吻彼此的眼睛——只因为那很美,彼此眼里都只有自己的模样。成年后有了分离,有了许多事情,当爱情中掺杂了**、占有与控制、支配与臣服,爱情就变得只是爱情,失去了它原本的美了。它就成为了弗洛伊德或是德波顿一流所认为的**满足映射的“美”,可子鹿的“美”是要抛开一切欲念才能看到的,正如他在南城尚是少年的时候。
但,抛开一切对他的欲念,我又怎么做得到呢?清清朗朗的少年是美好的,却也无法接近,任有一些想法都是玷污着他,只有子鹿,偏激又专情的林子鹿,才让我敢于触摸他,亲吻他,求他的爱抚,求他双唇贴着我的背说他爱我胜过所有人。
说来我也好笑,我喜爱年少的子鹿是由于那时的他只属于我一个人却不敢爱他;待到我敢于用全部身心爱他时,他却已不仅仅属于我,更属于这个社会的世俗了。我曾抱怨过他为什么要生为我的哥哥,最后也只好用站不住脚的理由安慰自己:这样会比他人拥有更深的羁绊!可心里还是期盼能够和他在阳光下牵手漫步。他人极易实现的事,于我只能是梦中奢求。
刚毕业的那几年,南宁于我还是陌生的地方,于是便可以和子鹿共住一处,下班后一起去超市也没有人管。后来二叔和他的两个孩子搬来了,我开始觉得这座城里是不那么自由的,我的背后是一整个家,一整个家的眼睛都在看着我们,尽管他们毫不知情——知情可还了得?又后来子鹿开始做生意,具体怎样我是不知道的,子星刚刚大一就趁着假期跟过去,我跟在子鹿身边的理由就变得越来越少。子玉小了我十四岁,上初中那年不巧差我一届,便拜托要好的同事调进他的班里,晚修放学顺道载他回二叔家。到子玉进了高中,子星也毕了业,我一抬头才发现,身边已经净是熟悉的人,南宁也类如从前的南城,仿佛牢笼一样将我困住了。
子鹿被押着相过几次亲,有一个姑娘原是双方家长都很满意,快要成了的,子鹿和她没见过几次,对面倒是不介意,似乎认定了就是这个人。两家开会,商量什么时候订婚,他到了门口,又转身逃似的回了我俩的家里。他说,出门前还没吻我,就又回来了。他给姑娘和她的母亲写邮件的时候,我问他以后怎么办,他才慢慢地停下来,双手有些颤抖。“我不知道,我抗拒不了。”他望着我,眼里是少见的悲怮,“如果要结婚,我就得放下你。我现在做不到。”然后我们亲吻,上//床,他一遍一遍地念着:“子陵,子陵。”
能逃到哪去?以前我们的房子是不允许其他任何人踏入的,是一处“庇护所”,后来也只能改造,偶尔接待父亲和其他亲戚。我从南城到南宁,南宁之外又哪里有一方天地供我们二人栖身?我们固然可以到远方生活,可对于故土的想念,那是怎样都无法斩断的啊!
出门远行,于他人是换一处土地看风景,于我却是在子鹿和故乡的牵扯之间偷得几日喘息。在远方定居的生活是不可能的,当人要选择逃避的时候,单纯的离开根本没用,更何况世上原本就不存在可供逃民居住的世外桃源。唯一的办法,只有以旅人自居,在不同的地方辗转罢了。曾经写过一篇小说,题是要求定的,名为《流放百年》,当时并不理解题意,便写了两个永生之人游荡于世的故事。如今一想,若人只能与挚爱一并以旅客居于世间,那么“永生”也未免太过残酷!
前几日在华山,人生第一次碰到雪天,高兴得不行。同个一日团的游人多数从西峰上,攀到北峰再下,中间要走很多的山路,似乎将华山整个儿看一遍才不虚此行。子鹿和我只爬了北峰便下了,因为我望着两边茫茫的雪雾,吓得有些腿软。太高了,气压低,耳朵不舒服。他和我坐在北峰的亭子里,拧开装热水的保温瓶递给我,而我望着半空中盘旋的飞鸟出神许久:那或许是鹰吧。
下了雪之后,连续几天都是晴好的。我天生怕冷,冬天一晒着了太阳便不想挪窝。回程那日正好是艳阳天,子鹿将一顶帽子扣在我头上防风。机上有新一期的杂志,主题关于爱情。我问子鹿以后还能不能出来,他正在用电脑赶PPT,听到我的声音便笑了一下,说:“你想什么时候?我都行,你定个地名就成。”我望着他的屏幕不作声,心想,他这几天耽误了多少工作呢?至少我看得出,重要的会议已经因为决策人的缺席而推迟了好几个了。他见我不作声,便拍了拍我的手背,在页面上打了一行字:I was born for you, and live for you.
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一句话,倒使我想起了他在大雁塔下找到迷路的我时的样子。阳光将他整个人笼住,眉眼间隐约还是当年少年意气风发的精神气。他找到我,见我在晒太阳,也不恼,像是习惯我离开他就会走丢似的,只站在我面前笑笑,说:“走吧。”我起身往前,他却忽然将我往他身旁一拽,五指扣住了我的左手。
后来父亲又说,栀子花也开了,香得很,我便回他:“我们明天就回,三点的飞机。”
在日光下牵手,已属难得的幸福。
这是最接近原型的一篇,前阵子的行记。有新的小短篇,虚构成分比较多,在后面补上。
单薄文字,望博君一笑。
1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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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0310: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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