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痛......
身体仿佛被撕裂一般,剧痛使得他意识渐渐回笼,大脑也恢复清灵,可清醒地经受这剧痛倒不如直接死了。
薄暮痛得在地上翻来覆去地打滚,将下唇咬得血肉模糊,他从喉咙里挤出一串如野兽般破碎泣血的嘶吼,双手掐住自己的脖子,恨不能将自己活活掐死。
太痛了,像是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将体内的每一寸脉络、每一块血肉生生扯断,又一针针缝补上去,四肢百骸仿佛被一从从熊熊业火燃烧,烧成灰烬。
“啊......”
他在自己脖颈处和胸前挠出一道道血痕,却发现伤口竟然已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快速地愈合,他简直要疯了,却痛得喊不出来。
这场触及魂魄的剧痛持续了不知多久,薄暮始终保持着清醒。
体内似乎充盈着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某一个节点剧痛瞬间退去,他完全是下意识地抬手一挥,只听一声轰隆巨响,方圆数十丈内的树木被一道粉色的光刃劈开,尽数被拦腰斩断。
每一寸骨骼像是被马车碾成碎末,薄暮颤抖着抬起手,却双目大睁,惊恐地喃喃开口:“不......”
左手手腕内侧赫然出现了一片黑色的繁复纹样,那是由浓郁的恶意化成的实体,烙印在他手腕上,他脑子里蓦地冒出一个念头:魔纹!
他身上凭空出现了一片魔纹!
当年潮汐讲述青絜耕的时候他就在旁边听着,他听得真真切切——魔纹乃是魔物身份的象征。
“为什么......”
为什么他会变成魔物!
他猛地反应过来,濒死前最后见到的那片刺目的光!
那光救了他的命,却又将他推至深渊。
他踉跄着站起来,身上似乎滑落了什么物件,掉在地上发出叮当的脆响。
——是他一直贴身收着的花镯,此刻摔在土地上,碎成了几块玉段,嵌进肮脏的泥土里。
碎掉的花镯黯淡灰败,完全不似平常那般温润柔和,薄暮讷讷地蹲下,意识到了什么。
拂晓......你又救了我一次。
他跪下来,捧起那堆碎玉,虔诚地垂下头,一一吻过。
眼泪夺眶而出,他无声地哭泣着。
天地为笼,荆棘遍地,花飞玉碎,白衣少年垂首静默,心中情愫如深院蔷薇,无人在意,却悄无声息地疯狂生长、蔓延,直至遮住整片青空。
他以掌为刃,拉起衣袖,露出烙有魔纹的手腕,生生削去片片皮肉,他额上滴落颗颗汗珠,咬着衣领,面色苍白,手上动作却不停,地上很快聚起一滩滩血洼,直到手腕上裸露出森森白骨。
“对不起,拂晓,”他惨笑一声,“我变成了你最痛恨的魔物。”
“不要讨厌我......”
他撕下一块衣摆,草草地包扎好,跌跌撞撞地上了马,却踟蹰在原地。
风吹过来,他不禁瑟缩了下,茫然望向四周。
他像一条被主人遗弃的大狗,四处流浪,却永远回不了家。
—
这些法术来得突然,但薄暮似乎无师自通,自然而然地脑子里就出现了这些法术的用法。
不,甚至它们没有特定的规则和秩序,就像点头招手一样随意,似乎这法力天生就刻在他的骨血里。
“你不得好死!”
不等狐妖说完,薄暮瞬间掐断了她的脖子。
“你说得对,”他对着狐妖的尸体轻笑一声,“我本就不得好死。”
他一只手扣住狐妖的天灵盖,运气凝神,只见他周身围绕着青绿色的丝丝荧光,约莫半柱香的时间,荧光一点点的变暗,最后消散在空气中。
真妙啊......薄暮暗暗运转着体内的法力,吸取了狐妖的力量后法力又充盈了不少。
出于拂晓的缘故,他本就痛恨妖魔,堕魔后更是对所谓“同类”大开杀戒,那镯子赋予他的法力格外霸道强悍,他鲜有敌手。
不过最重要的是,在一次偶然的机缘下,他发现自己竟可以吸取其他妖魔的法力来化为己用。
“我始终不愿承认自己是魔,却又依赖魔的能力,”他手指抚过一块块碎玉,小声道:“拂晓,你会不会很讨厌这样的我。”
“可我就是没办法将自己和妖魔混为一谈,我甚至,杀了很多的妖魔。”
他顿了顿,“你也很讨厌他们不是吗?当时我们在瑶城的时候,你还说过凡是作恶多端的妖魔,你要见一个杀一个呢。”
“你放心,我也没有滥杀,我现在游走各地,不单单是为你拜神,”还四处寻找作恶的妖魔,我今天就杀了一只吸取凡人精气的狐妖,她说我以后肯定不得好死。”
薄暮蹭蹭碎玉,叹了口气,“她说的不错,我手下既有无数无辜的凡人性命,又有无数‘同类’的性命,像我这样的人,注定就是要不得好死的。”
“可是我希望我能死在你的手下,我现在也算作恶多端了,如果能被你亲手杀掉,那真是最幸福的一件事了。”
他没忍住,还是掉了泪,“我好想你......”
惨淡的月光从破庙残缺的屋顶处照了进来,四四方方的庙堂内,白衣少年只缩在一隅,将自己蜷成一团。
流离失所的流浪狗不敢高声语,只有在重逢主人的那一瞬才会摇尾轻吠,诉说雨打浮萍般的委屈。
花事悦春,柳槐满夏,古藤盈秋,枯草藏冬。
两百年的时间似乎一眨眼就流逝了,九十两走后,薄暮也逐渐习惯了一个人生活。
他走过这片大陆的每一块土地,拜过这片土地上的每一座神像。
有很多时候,不是他有意想要猎杀妖魔,而是妖魔主动找上前来,决意与他一战。
几乎每到一个新地方,都会有诸如此类的事情发生。
这大概就是一山不容二虎的道理吧。
薄暮抹掉脸上蛇精的血,听着原本蛇精麾下的小妖要奉他为王的呼喊声,悟出了这么一句道理。
“大人!咱们一向是按武力立规矩,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您有如此强悍的实力,一定要当我们的首领!”
原来妖魔还有这档子规矩,这倒也符合他们的习性。薄暮摸摸下巴,摇摇头:“不,我不会留在这里。”
“属下懂了!您是要为属下们开疆拓土,打下更大一片天地!”
有只小妖激动地大叫,不等薄暮开口,他就转身向众妖宣布:“新首领向咱们承诺了!他会带领我们侵占更多的城池!”
如此一来,数百小妖更是坚定了要拥护薄暮成为新首领的决心,薄暮虽有些无奈,但转念一想,若是手下有些可供调遣的小妖,来日若有什么事情也好帮得上忙,便只好道:“如此也罢,只是我四处游......四处征战,必不会在这里久留。”
他观察了一下这帮小妖,随手点了一位,“我不在的时候,就由你来统领并治理此处。你叫什么?”
那被点到的小妖恭敬地低下头,“回首领,属下名曰明镜。”
“好,明镜。”
他点点头,既然妖魔以武力论阶级,他便点了这帮小妖里修为最深的一位,也好叫诸妖魔心服口服,“莫要叫我失望。”
“是!”
明镜微微抬首,“属下斗胆,请问首领的名讳是......”
薄暮顿了顿,他似乎有那么一瞬间陷入了回忆里,但很快便回神,勾起唇角:“我叫向晚。”
薄暮二字,唯她能唤。
托这帮小妖的福,他的名号算是打响了,无论他走到哪里,该地域的首领妖魔第一句话必是“早已听易城的人说起过你,休想夺我地界,拿命来吧!”
易城便是原先那蛇精的地盘,“开疆拓土”一词似乎深深扎根在妖魔的血液里,“侵占”成为了它们的本性。
他这才理解,当年拂晓为何说“凡妖魔者,必嗜血成性,残忍当道,不可留”。
他是实力强盛,是所向披靡,但究其根本,他毕竟是人,只要为人,就会有牵绊;只要为人,就会有弱点。
故在陷入幻境的那一瞬间,他就意识到,这一局,他输定了。
明明上一秒还是在幽暗的洞窟里,下一秒眼前却一片明朗。
三月里,千花昼如锦。
暖阳隔着窗棂透进来,印了一地的碎金。
白裙少女坐在檀木制的玫瑰椅上,对着菱花镜,细细涂上粉桃色胭脂。
“咦,好像有些重了......”
她小声地自言自语,有些懊恼地歪歪脑袋,“算啦,这边也涂重些吧。”
向晚呆呆立在原地,呼吸一窒。
他动也不敢动,生怕惊醒了这样美好的梦境。
“拂晓......”
他不可置信地轻轻嗫嚅着,瞪大双目。
有多少年没有见过她了?
——两百零三年又四十五天。
心脏跳动得好像下一刻就能蹦出来,眼眶胀痛非常,向晚捂住了自己的心脏。
神啊,如果这是一场梦,我愿以生命为代价,永远不要醒来。
有风吹来,粉色的珠帘晃动,发出铃铃的声音。
白裙少女背影一顿,忽而转过头来,笑盈盈地对着他招手:“你来呀。”
珠帘被风高高吹起,她的面孔出现在向晚视野中。
那是他朝思暮想的人。
那双杏眼宛若两汪天底下最干净澄澈的池水,此刻脉脉含情地望向他,面若桃花,轻笑道:“快过来呀。”
年下不喊姐,心思有点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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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落红乱逐东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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