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星芒

F国。

枫丹庄园。

今日里入了秋,温度降了好几分,也吹了些冷风,院子里的橡树叶大多变了色,发黄枯败,最后被园丁捡起。

“默默。”

庄园里,一道蓝色身影追逐着淡金色的金毛穿过枯草坪。

那女人穿了件漂亮的蓝裙子,身披法式鹅白色小披肩,戴了双丝质白手套,白净脚背上已沾满草屑。

她容貌清冷白皙,乌黑秀发衬得肤色愈显透明,只是身子骨却有些瘦弱,没跑两步就喘起气来,弯着腰走不动了。

“默默!”

女人又喊了一声,实在是跑不动了,索性坐在摇椅上,双腿一弯踢走拖鞋,坐在了摇椅上,轻声抱怨起来。

“又是这样,每次让你别乱跑,你就偏要跑,弄得我脚上全是草。”

被称作默默的,是一只浑身淡金色的金毛,买回来的时候,商家说是赛级金毛后裔,不喜欢叫唤,总是沉默着,但尾巴却摇得欢。

它一看就是被特地保养过的,毛发顺滑靓丽,一双圆圆的眼睛总有种睿智感。

看到女人不跑了,它围着花圃绕了一圈,就跑到女人身边,静静爬了下来。

“默默,你真不乖,我追着你,你就要跑,我不追你,你也不动弹了是吧?”女人噘嘴,抱怨般用脚轻轻踢了踢安静下来的金毛。

默默睿智的圆眼睛眨了眨,尾巴在枯草上扫出沙沙声响,它也知道女主人脾气很好,这事很快就过去了。

但它就是喜欢这么跟女主人玩,也只有女主人愿意这么傻乎乎跟在它后面跑。

“夏夏。”

一道低沉嗓音自身后传来,女人正准备欢喜转过头去,却见一件带着松香味的大衣已经披在了她肩膀上。

一双骨节分明的大手轻按她肩膀,最后将那外套拢了拢。

她抬头的刹那,一阵秋风拂过,发丝迷了眼睛,男人的手指已温柔地将碎发别至她耳后。

秦思夏重新睁开双眼,抬头对上一双波澜不惊的黑眸,于是咧开嘴甜甜一笑,双腿悬空晃了晃:“阿书,你回来啦。”

被称作阿书的男人原名陆扶书,是这庄园里的男主人,他时常出去工作,偶尔忙完,会出现在院子里,总会给秦思夏带来些有趣的物件。

他今天穿了件绸缎法式衬衫,外搭黑色长外套,衬得近一米九五的身形愈发挺拔。

他头发蓬松端庄,五官略显秀气,但搭配着壮实的身材,倒有种有趣的反差感。

陆扶书眼中一片柔情,在看到女人笑容的刹那,他嘴角浮起一个甜甜梨涡,喋喋不休:“不是说你还没恢复好吗,怎么又跑出来玩了?”

秦思夏望着他笑起来时嘴角那个梨涡,不觉晃了神,没发现男人的手放在她下巴上,把她整张小脸都托了起来。

默默也发现男主人回来了,它先是站起身摇尾巴绕着男主人走了一圈,很快又趴了下来,守在女主人身边。

陆扶书变魔术般从身后拿出一束蓝玫瑰,单膝跪地递到她面前。

他的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手背上有条条青筋,别有风味。

但陆扶书的个子很高,哪怕单膝跪下来,也快和坐着的秦思夏差不多高了。

秦思夏接过那捧花的瞬间,鼻子里涌入一股香气,她正想感叹一番,脚踝却多了分温暖的感觉,却见男人低头,一把抓起她脚腕,大手很轻松就把她脚腕环了个圈。

她惊呼一声,慌乱中踢了他一脚:“阿书,怎么了?”

陆扶书被她的反应逗到,轻声一笑,指尖已然从她脚背上捻起一根草:“诺,帮你修剪一下,都长草了。”

秦思夏意识到自己脚上还有没甩干净的青草,脚腕还被他抓着,周围还有几个忙碌的园丁,顿时小脸一红,就要把脚收回去:“我自己来。”

陆扶书意识到她的小想法,摇头:“没事,我来,他们不会看的。”

秦思夏脚被他抓着,一时间收不回去:“痒。”

她慌乱蹬着腿,不敢睁看眼去看,等了一时半会,却发现他已经松开了手,面前多了一道阴影。

陆扶书已经站直了身子,一片阴影笼罩下来,眼里多了些说不明的情愫:“夏夏,过些日子,老爷子生辰要到了,我们得回趟老宅,回国,会有很多亲戚。”

见秦思夏面色一变,陆扶书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安抚道:“老爷子也想见见你,不过没关系,别怕,有我在你身边,什么都不用怕。”

秦思夏意识到自己不用眯着眼说话,她趁机抓住他手腕,眼睛眨得狡黠:“阿书,养伤这些日子好无聊啊,虽然我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还是失忆状态,但我想出去玩。”

陆扶书想说些什么,却听到她说:“我想一个人走走,这样有助于恢复记忆。”

陆沉舟对上一双水灵灵的眸子,那双眼眨了眨,紧紧盯着他,他沉吟片刻,还是说道:“好,把默默带上,不过,要小心。”

秦思夏雀跃地跳下摇椅,在他接住她的瞬间,忽然踮脚轻吻他唇角。

“阿书最好啦!”

做完一切后,她又推开他的手,随后匆忙穿上已经摆乱的拖鞋,飞快跑开。

只剩下陆扶书留在原地,怔怔抚过唇角,再抬眼望去时,女人已在远处的阳光下,对他挥了挥手。

默默跟在她身后,开心转着圈。

“阿书,我走啦!”

再低头间,陆扶书呼吸急促了几分。

这是两年来她主动落下的第一个吻。

……

一区。

星芒艺术厅,也是一家叫作Salle ?toile-Astrée的艺术厅。

它穹顶布满用水钻装饰的星空,墙面也都是星云壁画,进来的时候,黑白相间的大理石地板也像是穹顶星空落下的影子。

秦思夏还披着陆扶书给她的那件外套,急匆匆换了双舒适的鞋子就出了门,牵着默默,绕了几圈后还是在这家艺术厅前停了下来。

说起来,她对那些美食和漂亮衣服感兴趣,但仔细想起来,便没有那么喜欢了。

但这里似乎不一样。

以前秦思夏没来过这里,单在听到交响乐声厚,她不知怎的,就再也走不动了。

她想来这里看看。

陆扶书总说,她是他从海边捡来的仙子,被海浪卷起来的时候伤到了脑袋,导致失忆,他带她找遍了身世,却寻不到一丝线索。

秦思夏也不灰心,就这么和他相处了三年,渐渐被陆扶书的温柔打动,也就顺理成章和他走在了一起。

家里大多数东西都有,她基本上没怎么出过门,偶尔出来逛逛,都是陆扶书跟一群保镖陪在身边,大动干戈。

现在,她好不容易一个人了。

秦思夏走进去,门口的人先是把她拦了下来,但看了她外套上的胸针一眼,很快露出的笑容。

那个侍者是个浅棕发的男人,很快用一口流利法语说道:“原来是陆先生的人,小姐,请进。”

默默见到外人很高兴,摇着尾巴,秦思夏的力气快拽不住它了,不过她只能听懂一半,毕竟大半时候都是跟着陆扶书一起说中文。

好在很快走来一个金发碧眼的男人,似是这里的高层,先是用法语训斥了那侍者一句:“你吓我一跳,小陆先生不是陆总,陆总并没有来,小陆先生明显年轻点,下次别吓我了。”

他很快转过头来,面带微笑看向秦思夏,用流利的中文说道:“我是这里的负责人,安托万,这位小姐,您是小陆先生的朋友吧?有没有什么需求呢?”

秦思夏想了想,她对笛子的声音很感兴趣,于是说道:“我可以来你们这里吹笛子吗?”

安托万听到这话的瞬间明显愣住了,他第一次听到这要求,来这里的人大多都是找名家听曲或者谈生意的。

秦思夏觉得是自己钱不够,于是拿出一张卡,犹豫指向厅内:“我掏点钱,你们有没有新的笛子?”

安托万想了想,这毕竟是小陆先生家里的人,跟他们这里有合作,还是得妥善对待,于是说道:“您跟我来,我们这有个新运来的笛子,您拿去用吧。”

秦思夏雀跃起来,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好哦,谢谢你。”

安托万点了点头,带秦思夏来到那笛子前。

那是一只金长笛,还未组装,拿到笛子的瞬间,秦思夏就知道怎么组装了。

安托万正想说些什么,却被门外的某个侍者叫走。

“什么?你说陆总来了?你确定没骗我?是陆沉舟先生?”

见那侍者点了点头,安托万皱起眉头,急匆匆走了。

秦思夏回头,正想把这笛子买下来,给安托万付点钱,却发现那个男人已经离开了。

……

此时。

星芒艺术厅。

进来的是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他容貌俊朗立体,黑发碧眼,身着一件白色敞口衬衫,露出半截凹凸有致的胸膛,看到他若隐若现的纹身,还有前面挂着一个温润的白色佛牌,定制皮鞋落在地面上发出“啪嗒啪嗒”的节奏,如同鼓点。

他身后跟着约莫五六个左右的黑衣保镖,跟着男人的步子,步伐整齐,几乎寸步不离。

而在他们之前,也是在那男人之后,有一条半人高的纯种立耳杜宾犬,脖子上有一条花色老钱风项圈,它似乎保养很好,毛色在灯光下泛着油亮光泽。

它紧随着男人的脚步,双眼倒映出穹顶星光。

男人随手从保镖手里拿出根花纹漂亮的细烟,另一位保镖见状急忙上前,拿出一个似乎有些年头的复古黑色火机。

打开火机的刹那发出“汀”一声响,松手瞬间,蓝色的火苗窜到了一边的蛇头上,火苗愈发旺盛。

男人的烟被点着,修长的手指夹着烟,放在薄唇边,轻轻吸了一口。

他抬手抽烟时,袖口微微下滑,露出手腕上一圈覆盖十字纹身的狰狞旧伤。

男人毫不在意,用利落的法语说道:“负责人呢?我要的人跟曲子准备好了没有?”

话音落下的刹那,他吐-出烟雾,烟雾散去,眼神随之冷了下来。

他脚边的杜宾似乎感知到主人的情绪,虽未呲牙,但身体微微绷紧。

厅里工作人员都低下了头,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穿着黑西装的负责人急忙上前,一头金发,用法语回道:“准备好了,这次请来的都是顶尖的大师,绝对让陆总满意。”

“希望吧。”被称为陆总的男人随手在保镖递来的烟灰缸里灭掉烟,同时用指尖随意地轻点了一下杜宾犬的头顶,那猛犬便安静地坐了下来。

他甚至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留下一句:“巴顿,等孟泽。”

男人留下这句话后,迈开长腿向前走去。

只是没走几步,他步子停了下来。

“忘了说,今天我带了一个特别嘉宾来听曲,会适当发出点噪音……不介意吧?”

男人转过身,一双锐利的绿色眼眸对上负责人的双眼,让负责人觉得自己仿佛被一条致命毒蛇盯上,只要稍有不慎,被咬上一口,就会丧命。

负责人冷汗直流,急忙将头埋得更低:“陆总,您是我们的贵宾,想做什么都可以。”

听到这个答案,男人满意般微微颔首,转身离去了。

负责人在门口张望着,那条叫巴顿的狗似乎听懂了主人的话,依旧纹丝不动地坐在原地,只有胸口随着呼吸微微起伏,而不远处留下了两个保镖守在原地,形影不离。

没过多久,门口走来两道身影。

与其说是两道身影,不如说一道是站着的,另一个是被像条死狗一样拖着的。

巴顿的耳朵瞬间转向声源,它先站起身,确认了来人是认识的人后,才迈着轻捷步自上前,用鼻尖轻轻碰了碰孟泽的手。

“巴顿!”

站着的那个是个模样清秀的青年,他头发较长,盘成一个丸子扎在脑后,笑起来有两颗虎牙,对负责人一副熟络模样:“呦,安托万,我跟你说来大单了吧,陆哥虽然挑剔,但给的是真的多,哦对,这次过来,我带了个特别嘉宾,你不介意吧?”

说完,青年抓起地上那人头发,把那张血淋淋的脸对准安托万,撑起那人嘴巴,让那人微笑。

“笑一个,给安哥一个面子。”

但那人不笑,还吐了一口血沫。

青年一脸不悦,耸了耸肩,将那人扔回地上:“安托万,这家伙不给你面子呢。”

他边说,边笑嘻嘻地顺手拍了一下旁边那只杜宾犬的头。

那杜宾不耐地甩了甩头,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声,却并未躲开或攻击,显示出青年是与它极为熟稔的。

就在这时,地上那个血人似乎挣-扎着想要起身,一直冷静蹲坐的杜宾犬迅速站起,颈毛微竖,对着他发出了低声咆哮,暗暗威胁。

随即,它身体前倾,做出了攻击前的预备姿态。

负责人安托万被吓了一跳,急忙后退几步,连连摆手:“孟先生,您就别吓我了。”

孟泽见状,倍感无趣,笑容瞬间消失,他提起那人的头发,巴顿就起身,依旧保持攻击姿态跟在他身后:“安托万,我走了,希望这次你能让陆哥满意。”

安托万站在原地,冷汗直流。

这位陆总,可是个不好惹的主。

不对啊,那小陆先生的人还在里面呢!

阅读指南:

1.女主开局是失忆状态,想不起来男主,想起来就是恨海情天

2.男二只是男二

3.从第一章就可以看出来,男主真的很狠辣,所以,他是一只狼,所以名字叫《饲狼》,他会占据主动权,但不是在心灵上占据主动权

4.地点剧情全是我胡编的,请勿代入现实[狗头叼玫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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