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十二月第二个周末,名单上最后一个出资方终于核实完毕。比约定的会面时间还早了十天。
陈伯发来的最终版核查报告厚达百页,但顾霆琛只翻了前面三页就合上了。明天是周几,后天飞哪一班航班,什么时候出发。这些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是——该带什么去。
周六清晨,沈默醒得很早。他轻手轻脚地做了早餐,摆在桌上,用保温罩盖好。然后他去敲顾霆琛的卧室门。
“六点半了。”
里面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是顾霆琛闷闷的回应:“知道了。”
二十分钟后,顾霆琛走出卧室。他穿的不是西装,是一身深色便装,简单的黑色长裤和深灰风衣。但沈默注意到他袖口上别着那对银色袖扣——刻着“顾”和“沈”的那对。他没有说出来。他只是把豆浆推过去,说趁热。
去机场的路上,顾霆琛一直很安静。沈默开车,他就坐在副驾驶看窗外。这座城市正在从清晨的薄雾里醒来,早餐摊冒着白气,环卫工人在扫落叶,学生骑着自行车从路边掠过。一切都跟平时一样。
到了机场,楚临在值机柜台等着。他把登机牌和入境文件交给沈默,低声汇报了一句:“金边那边的安全屋已经准备好了。老爷子那边还没通知——按你的意思,到了再说。”
沈默点了点头。
登机之后,顾霆琛坐在靠窗的位置,沈默坐在他旁边。飞机滑行、起飞、升空。广州在舷窗外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片灰白色的城市剪影,消失在云层之下。
顾霆琛看着窗外,忽然开口:“沈默,你第一次去东南亚是什么时候。”
“十五岁。”
“怕吗。”
沈默沉默了一会儿。“怕的不是去,是回不去。”
顾霆琛转过头看着他。飞机正在穿越云层,舷窗外白茫茫一片,舱内的灯光把他的脸映得很柔和。
“这次你回得去。”他说。
沈默也转过头看着他。两个人对视了一秒,然后各自移开目光。但顾霆琛的手——他放在扶手上的那只手——往沈默的方向移了一寸。
飞机继续往南飞。云层之下,东南亚的热带海岸线正在向他们靠近。
三个小时后,飞机降落在金边国际机场。
舱门打开的瞬间,热浪扑面而来。金边的气温比广州高了十几度,阳光炽烈而直接,空气中弥漫着热带特有的湿润气息,混杂着飞机燃油和远处摊贩烤肉的香味。沈默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个味道他太熟悉了。十年。他在这片土地上呼吸了十年。
顾霆琛跟在他身后走下舷梯,眯起眼睛适应了一下过于刺眼的阳光。沈默注意到他做了一个很小的动作——把袖扣又紧了一下。
“怕热?”
“不怕。走吧。”
他们走的是普通通道,没有特殊待遇。金边机场入境大厅里排着长长的队,各色人种混杂在一起,有背包客,有商务人士,有回乡的本地人。一个柬埔寨小孩在人群里钻来钻去,手里举着一串茉莉花环,用英语喊着“一美元”。没有人多看他们一眼。
出了机场,一辆银色丰田越野车停在路边。楚临坐在驾驶座上,冲他们招了招手。车里开着空调,座位上放着两瓶冰水。
“安全屋已经准备好了,在老城区。老爷子那边还没通知——等你话。”楚临说。
“先安顿。”沈默说,“今晚休息。明天通知。”
楚临发动车子,驶入金边嘈杂的街道。摩托车、突突车、小货车挤在一起,交通毫无章法但有一种混沌的秩序。街道两旁是密密麻麻的店铺招牌,高棉文、中文、英文、法文混杂在一起,像这座城市的历史一样层层叠叠。
顾霆琛坐在后座,看着窗外陌生的街景。他来过很多次东南亚,但都是出差——五星级酒店、商务车、空调会议室。这是他第一次像普通人一样穿行在金边的街道上,看路边小贩用炭火烤鱼,看穿着橘黄色僧袍的小沙弥排队化缘,看殖民时代遗留的法式建筑被热带藤蔓裹得严严实实。
安全屋在老城区一条小巷子里,是一栋三层小楼,外面看起来很普通,跟周围的民房没有任何区别。但沈默知道这栋楼的历史——它是阎王殿在金边最早的安全屋之一,建于九十年代,外墙经过防弹加固处理,地窖里有两条不同方向的逃生通道。
楚临帮他们开了门就离开了,说去外面蹲点,有任何风吹草动第一时间通报。屋子里很干净,显然提前打扫过。客厅不大,但布置得很有东南亚风情——藤编家具、木质吊扇、墙上挂着一幅吴哥窟的拓片。厨房里已经备好了食材和水,冰箱里甚至放了几罐啤酒。
顾霆琛把风衣脱了搭在沙发上,走到窗边推开百叶窗。外面是一条安静的小巷,对面人家的阳台上种满了三角梅,开得轰轰烈烈。
“这就是你以前住的地方。”
“类似的。”沈默把行李拎进来,“比这个小,比这个破。”
顾霆琛转过身来看着他。午后强烈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切成一条条横纹,印在他身上。
“今天晚上干什么。”
“休息。明天去见人。”
“我问的不是任务。”顾霆琛靠在窗台上,双臂交叉,“我问的是——你回金边的第一个晚上,想干什么。”
沈默沉默了一会儿。
“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傍晚,沈默开车带顾霆琛出了城。
他们沿着洞里萨河往北开,路越来越窄,从柏油路变成碎石路,最后变成土路。路两旁是成片的稻田和棕榈树,夕阳把整个天空烧成了橘红色,水牛在田埂上慢悠悠地走,远处村庄里升起袅袅炊烟。
车停在一个小镇的河边。镇子很小,只有一条主街,街边有一排木屋,其中一间挂着褪色的招牌,上面用高棉文和中文写着“阿婆粿条”。
“粿条店。”沈默熄了火,“我十五岁第一次到金边的时候,在这家店吃了第一顿饭。当时身上一分钱没有,阿婆给了我半碗剩的粿条,说不要钱。”
他推开车门下去。顾霆琛跟在他身后。
木屋还是老样子,木板被岁月浸成了深棕色,门口摆着几张塑料桌和矮凳。一个佝偻的老妇人坐在门口的竹椅上择菜,头发全白了,编成一条细长的辫子垂在肩头。她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了沈默几秒,然后整张脸都亮了起来。
她站起来,用高棉语说了一大串话,语速快得像炒豆子。沈默用高棉语回了几句,声音比平时说话时低一些,语气也软一些。然后阿婆走过来,伸出枯瘦的手拍了拍沈默的脸,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进了厨房。
“她说什么?”顾霆琛问。
“她说——‘你这死孩子还知道回来,我以为你死在外面了’。”
“……你回什么了。”
“我说——‘带了个人来,别骂了’。”
阿婆端了两碗粿条出来,放在最大那张桌上。汤底清澈,米粉雪白,上面铺着几片叉烧和一把烫得翠绿的青菜,旁边还放了半碟自家腌的酸萝卜。她指指沈默,又指指顾霆琛,用蹩脚的中文说了句:“你朋友。吃。”
顾霆琛坐下来,拿起筷子,吃了一口。然后他抬起头看了沈默一眼。
“怎么样。”沈默问。
“……好吃。”
沈默弯了一下嘴角,低下头吃自己那碗。阿婆坐在旁边的竹椅上择菜,嘴里絮絮叨叨地说着高棉话,偶尔夹杂几个中文词。顾霆琛听不懂,但沈默听懂了。她在说:这死孩子小时候瘦得像根竹竿,现在终于长肉了。他带人回来,以前从不带人。
吃完粿条,阿婆从屋里拿出一个塑料袋塞给沈默,里面装着几包用旧报纸裹好的东西。沈默低头闻了闻——是柠檬草的种子。
“她说你在城里种不好。”顾霆琛说,“让你带回中国种。”
沈默把种子装进口袋。临走的时候,阿婆拉着顾霆琛的手,用高棉语对沈默说了一句话。沈默没有翻译。
回程的车上,顾霆琛问:“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沈默沉默了几秒。
“她说——‘这个好看,别弄丢了’。”
顾霆琛转过头看着窗外。洞里萨河上,渔民正在收起最后一网,夕阳把河面染成一片碎金。他的耳根被夕阳照得发红,但嘴角是弯的。
他们在金边的第一个夜晚,空气里弥漫着茉莉花和河水的味道。回到安全屋之后,顾霆琛洗了澡,换上一件薄棉衫,赤脚踩在藤编地毯上。沈默从厨房里端出两杯冰柠檬草茶,递给他一杯。
“明天上午通知老爷子。”沈默说。
“他知道我们到了吗。”
“可能已经知道了。这里是他的地盘。”
顾霆琛端着杯子靠在窗边。窗外,金边的夜色正在苏醒。远处传来突突车的马达声和夜市摊贩的叫卖声,空气温暖而湿润,跟广州干燥的冬夜截然不同。
“我十六岁的时候,有一次半夜失眠,爬起来翻我爸的旧通讯录。里面有一个号码,区号是柬埔寨。我拨过一次,通了,但没人说话。响了很久,然后挂断了。我以为是空号。”
“那就是老爷子的号码。”
“我知道。后来我查过那个区号——是金边。我一直以为是拨错了。现在才知道,不是我拨错了,是他在电话那头听着,没有出声。”
沈默没有说话。他知道那种沉默的重量——老爷子在东南亚隐了二十多年,守着一条不能跨越的边境线,连电话都不能接。
“明天,”顾霆琛说,“让他当面跟我说。”
他把杯子放在窗台上,转过身来。屋里没有开大灯,只有一盏藤编落地灯亮着暖黄色的光。沈默靠在沙发扶手上,姿态随意而松弛,正低头看着手机上陈伯发来的最新情报。
“沈默。”
“嗯。”
“你会紧张吗。”
沈默抬起头:“紧张什么。”
“明天。带我去见老爷子。”
“不紧张。”沈默把手机放在茶几上,“我最紧张的事已经过了。现在只是把人带回去见他。”
顾霆琛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来。两个人肩并肩靠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上那盏慢悠悠旋转的木质吊扇。
“你回金边之后,”顾霆琛说,“有什么想做的。”
“想带你去吃粿条。”
“还有呢。”
“想带你看湄公河。想带你去边境那个旧码头——我在那里站了十年岗。想带你去看看我是怎么长大的。”
“那就去。”顾霆琛说,“等你办完事,我们多留一天。”
沈默转头看着他。顾霆琛靠在沙发上,眼睛已经半闭上了,睫毛在灯光下投出一小片阴影。他看起来比在广州的时候放松了很多——也许是因为离开了那座他守了十二年的城市,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
“你说的,”沈默说,“多留一天。”
“……嗯。我说的。”顾霆琛的声音已经含混不清了。
几分钟后,他呼吸平稳了。
沈默把他从沙发上扶起来,半扶半抱地送到床上,盖好被子,然后退到客厅沙发上坐下来。他把手机调成静音,最后确认了一遍明天的安排——楚临在外围,安全屋周围三个路口都有阎王殿的人,老爷子那边会在明天上午接到通知。
一切就绪。
他关掉手机屏幕,闭上眼睛。
窗外,金边的夜晚嘈杂而温柔。洞里萨河的水流声和远处寺庙的晚钟混在一起,像一首不会结束的摇篮曲。
他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不是新的决定,而是一个已经做了很久、只差最后一步的决定。
明天,把该说的话说完。
然后,带顾霆琛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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