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消失的五十万
本卷主线:温玉离开后,屠刚从意识到受骗到主动追债的过程。
本卷暗线:温玉回归自己的世界,继续调查幕后黑手。
转折点:从被动的“提供庇护”转向主动的“我要找到你”。
第六章:他什么都没留下,除了半包火腿肠
“温和”说要回学校办手续。
“港大那边,有个实验报告要补交,导师催了。”他坐在床沿上,手里端着屠刚给他煮的泡面——今天是红烧牛肉味,加了一个蛋和两根火腿肠。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非常自然,表情非常真诚,眼神非常清澈,像一个真的在担心实验报告会被挂科的普通大学生。
屠刚靠在门框上,手里端着自己的那碗面。他今天没穿那件掉字的灰T恤,换了一件深蓝色的,胸前印着“某某建材城开业纪念”,字迹完整得让人不习惯。想着他这是又要演哪一出。“几天?”
“一个礼拜。”
“不会跑了吧?”屠刚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轻,像在问“今晚吃啥”。但他在碗后面拿筷子的手比平时攥得紧了一些——筷子尖对准碗沿,没往下夹。这是一个站着的、端碗的、看起来在吃面的人;这也是一个正在等待答案的人,只是他用吃面的姿势把那句问话的后劲挡在了碗后面。
温玉抬头,筷子夹着一截火腿肠停在半空中,冲他笑了一下:“绝对回来。你等着。”
屠刚看了他一眼。这张脸在晨光里白得发光,嘴唇被泡面的热汤烫得微微发红,嘴角沾着一点汤汁。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屠刚自己的——旧T恤,领口大得能露出整个左肩,锁骨上的那个印子虽然消了,但肩窝处又多了一个新的,颜色还很新鲜,像盖了一个刚蘸了印泥的私章。这张脸和这副肩膀在晨光里搁在一起,理直气壮,毫无羞愧,像一只占了别人的窝还觉得窝是自己挑的猫。
“行。”他说。
他不知道的是,温玉在说“你等着”的时候,右脚大拇指在拖鞋里抠了一下鞋底,同时把剩下那截火腿肠整个塞进嘴里,多嚼了四下才咽下去。塞火腿肠是因为接下来要说“我会回来的”,多嚼四下是因为这句话比他预想中更难被胃酸溶解。
温玉是早上走的。
屠刚出门上班的时候,他还躺在床上,裹着被子,只露出一个后脑勺。头发乱得很有层次感,每一缕都朝着不同的方向,后脑勺有一撮翘起来,像一根没按下去的天线。屠刚站在门口看了那个后脑勺两秒,然后轻轻带上门。
等他下午收工回来,院子空了。
严格来说,院子没有空。石榴树还在,折叠桌还在,两把塑料椅子还在,橘猫还在树下睡午觉。空的不是院子,是院子里属于另一个人的痕迹。
床单叠了。叠得整整齐齐,直角,平边,像是用酒店标准折出来的——不,比酒店标准更仔细。枕头拍松了,放在床单上面,正中间,端正得像是在展示。桌上没有杯子,没有筷子,没有纸巾,没有任何不属于这个房间原主人遗留的物品。洗手台上的半块香皂不见了——那是屠刚上周在超市买的,柠檬味,买一送一。温玉用的是他的洗脸毛巾,那条毛巾现在挂回了原来的钩子上,已经干了,闻上去没有柠檬味。冰箱里的火腿肠剩了半包,用夹子封了口,放在原来的位置。
就好像从来没有一个白皮肤的年轻人在这里住过。
就好像那些“腰疼”的早晨、赌场侧门的对视、五十万的转账、“十三年半”的掰手指算术,全部都是他蹲在货车厢里被中午的太阳晒出的幻觉。
屠刚站在房间里,手里还拎着大婶今天的爱心便当——红烧鸡翅和香菇油菜。他把便当放在桌上,在床沿上坐下来。床单很平,没有任何皱褶能证明今天早上还有一个人裹在里面赖床。他伸手摸了一下枕头,凉的。又摸了一下旁边的位置,还是凉的。
他在那个位置按了一下,手掌在上面停留片刻,好像还能从棉絮的孔隙里挤出半个温热的回弹。然后他站起来,把便当放进冰箱。今晚不太饿。经过洗手台时他低头看了一眼空出来的那半个香皂盒,又伸手从柜子里摸出一块新的补了进去——柠檬味,和上次买一送一另一块一模一样。拆封时塑料膜在他指间响了一下,很轻,像一声被掐掉了后半截的回答。
一个礼拜过去了。温玉没回来。
屠刚每天晚上下班还是会绕到巷口多站一会儿。歪脖子路灯还是老样子,明明灭灭的,把他一个人的影子投在地上,短了又长,长了又短。如果有旁观者,会看到一个魁梧的男人每天晚上准时出现在同一个位置,什么也不做,就是站在那里,然后转身回家。像一个忘了带东西但永远想不起来忘了什么的人。
一个月过去了。温玉还是没回来。
屠刚终于确定了一件事:自己被骗了。不是“可能被骗”,不是“大概率被骗”,是“板上钉钉地被一个自称港大学生的漂亮骗子用一碗加了溏心蛋的泡面和其他一系列不可描述的支付方式骗走了五十万”。
但他发现自己心里最在意的不是那五十万。
五十万没了,心疼是真的。但那是一种清晰的、可量化的、有边界的疼,像搬货时被箱子角磕到胫骨——当时嗷一声,然后过几天就青了紫了就好了。而现在胸口这个感觉不像被箱子角磕到。像被一件不知什么时候搬进来的、形状奇怪的东西一直搁在心脏旁边,想挪开时才发现这东西已经在那儿放了太久,棱角都嵌进了肉里。不致命,但每次往左翻身就想起它;每次泡面加两个蛋就想起它;每天晚上习惯性地往旁边伸手,摸到的只有凉席。
凉席。新加坡四月的凉席,不凉才怪。但他连续几晚都觉得凉席特别凉,凉到影响睡眠质量,凉到他需要把一个枕头放在旁边才能闭眼。他的床是一米五的,以前一个人睡觉得挺宽敞。现在忽然觉得有点大。空出来的那半边像一块未经批准的施工用地,本来规划图上没有它,可每次量尺寸都多出那么一截。
阿坤在第四十二天的时候拉他去喝酒。
还是那家小酒馆,还是那张木头桌子,还是墙上那台永远开着但没人在看的电视。阿光今天没来——据说是老婆不让他出门,因为他前天喝多了在小区门口的保安亭认错了家门。阿坤一个人坐着,面前摆着两瓶青岛啤酒,一盘花生米,一盘拍黄瓜。他今天穿了一件墨绿色的修身Polo衫,领子立起来,露出半截锁骨和一条细细的银链子。头发换了新发胶,味道比上次更冲,但定型效果确实好——屠刚伸手在他头发上方虚抓了一把,什么都没碰到,但感觉空气被发胶分子顶了回来。
阿坤上下打量了屠刚好几眼,像在鉴定古董。自从上次他说漏嘴带屠刚去过gay吧之后,他在屠刚面前的自我审查机制就彻底下线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反正你也知道了我就不装了”的松弛感。“你最近不对。”
“哪不对。”屠刚倒酒,杯子满了也没停,酒液在桌面上漫了一小摊。
“你以前喝酒不说话但至少会笑。”阿坤把花生米推过去,“现在你连笑都不笑了。你那张脸本来就不擅长表达情绪,现在就剩一个出厂设置——我称之为‘停止服务’模式。”
“累了。”
“不是累。”阿坤把一颗花生米准确地扔进嘴里,“是你心里有人。”
屠刚没接话。但他看了阿坤一眼。这一眼很短,短到阿坤如果低头吃花生就会错过。但阿坤没低头。他接住了这一眼,并且在心里做了翻译:那个意思大概是,不止是有人,而且还有人跑了。
“没事。你不想说就不说。”阿坤把杯子端起来,又放下了,犹豫了片刻——他在掂量这句话的分量,“不过你要是想换个环境散散心,我可以再带你去——”
“不去。”屠刚说。
“我还没说去哪。”
“不去。”
“你怎么知道不是正经地方?”
“你上次说‘见见世面’也说是正经地方。”屠刚喝了一口酒,“结果是gay吧。”
“那是你自己要跟来的。”阿坤心虚地把花生盘往屠刚那边推了推。
屠刚确实去了。
不是因为阿坤的推销——阿坤的推销话术翻来覆去就那两句“开眼界”“见世面”“反正你也没事做”,听多了像路边的促销喇叭。是他今天确实不想一个人回家。那张凉席太凉了。
但进了门他就后悔了。
这是他第二次踏入这个gay吧。上次来的时候他全程面无表情地坐在角落里喝了三杯啤酒,对任何靠近的人都用同一句话打发:“等人。”等的人当然没来,阿坤在舞池里被一个戴耳钉的调酒师撩得差点把五金店钥匙都给出去了。那次之后他以为这辈子不会再来了。但今天他还是来了,因为他发现,比起在gay吧里被陌生人搭讪,更让他烦躁的是一个人躺在那张凉席上,数石榴树影子里有几片叶子。
但这第二次比第一次更糟。他开始挑剔了。
不是刻意的。是下意识的。像一个不太想购物的顾客被朋友拽进了商场,然后对着每一个陈列品吹毛求疵,其实心里清楚的只有一件事:他不在这儿,所以看谁都不像他。
那个穿白衬衫的推门进来时,屠刚的视线自动扫过——肩膀太窄。白衬衫在他身上是挂着的,不是撑着的。白衬衫靠的是肩膀,肩膀不够,白衬衫就不成立。那个在吧台边上等着买长岛冰茶的侧影偏瘦,但锁骨太深,骨架偏窄。锁骨不是越深越好,是刚好能养两条小鱼又不至于见底。这个人没有养鱼的打算。另一个从卫生间方向走过来的人穿了一件淡粉色T恤,圆领,但腰线不够流畅——也不是线条不好,是屁股不够翘。牛仔裤的版型选得不算差,但他总觉得缺少某种弧度上的说服力。严格来说,他其实不该把每个路过的陌生人都从头到脚经历一轮无声的质检——他自己也知道这不对。所以每审视一个人,他就在心里多做一遍自我检讨:你是在找人吗?不是。你是在找人。不是。那你为什么把每个人的肩膀、锁骨和屁股都看一遍?
“你在看什么?”阿坤凑过来,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舞池里人来人往,灯光乱闪,他根本分不清屠刚在看谁,“穿白衬衫那个?还可以啊。鼻子挺,皮肤也好——你不觉得?”
“衬衫不合身。”
“什么?”
“肩宽不够。衬衫要肩膀撑得起来才好看。他的肩太窄了,袖窿也松,不贴身。”屠刚收回视线,喝了一口啤酒,语气平淡得让人听不出他在挑一个男人的身材。
阿坤盯着他看了三秒。这三秒里他的大脑飞速运转,把屠刚刚才说的“肩宽”“袖窿”“不贴身”这些词和上个月在巷口偶遇的那个白T恤男孩做了比对。他见过温玉的正脸确实一眼难忘,而那个人的背影和屠刚刚才挑剔的这些参数高度吻合。
“你在找人。”阿坤说。这次不是问句。
“没有。”
“你在拿尺子量人。”阿坤的声音压低,“而且你心里有把现成的尺子。肩宽多少,锁骨深度多少,腰线弧度多少——你连裤子的版型都开始挑了。你什么时候学会的版型?”
屠刚没说话。他把啤酒杯放在桌上,杯底磕出一声闷响。阿坤看着他的表情,忽然觉得这个问题不用再追问了——答案已经写在屠刚刚才那番专业挑剔里了。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开始对男人的肩膀和屁股有审美标准。除非他曾经近距离地、反复地、以极高的精度观察过某一个特定的男人。
“你就当我今晚拿错尺了。”屠刚站起来,把酒钱放在桌上,“我走了。”
阿坤没有留他。他只是看着屠刚推门出去的背影,然后把剩下的半盘花生米一颗一颗地吃完。吃到最后一颗的时候他掏出手机,给阿光发了一条消息:“你说的对。他心里有人。”
阿光秒回:“我老婆说的对,不是我说的对。具体情况?”
阿坤打了几个字又删了,最后只发了三个字:“人跑了。”
阿光那边显示“正在输入”了整整三十秒,然后只回了一句他老婆的批示:“那还不去追?”
阿坤盯着屏幕愣了一下,把手机翻过来扣在桌上。他忽然觉得今晚这趟gay吧之行的意义至此已经足够了——屠刚不是没找到人,是在找同一个人。而且他连衬衫的袖窿松了都能看出来。这人的尺子永远不会拿错,他只是还没出发。
屠刚走出酒馆的时候,老街正在慢慢收摊。
卷帘门一扇接一扇地拉下来,水果摊老板娘蹲在地上把泡沫箱里仅剩的几个苹果往纸袋里拾掇。他穿过这条每天都走的巷子,路过那盏歪脖子路灯——它今晚倒是很给面子地一直亮着,没闪。
走到院门口时,他忽然想起什么。他弯下腰,把门前水泥地上一个烟蒂捡起来看了看——不是温玉抽的牌子,温玉那根始终没点燃的烟是他从加拿大带过来的,烟嘴上有一圈金色的线。他把烟蒂丢进垃圾桶,推门进了院子。
石榴树下的橘猫正等在门口,看到他就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朝他走过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只猫每天晚上都会蹲在折叠椅旁边等他——不是等喂食,是等另一个人。它刚开始只趴在温玉坐过的位置,后来那人一直没回来,它才退而求其次挪到了屠刚脚边。今晚它在椅子上干坐了整夜,尾巴搭在扶手上,耳朵一直朝着院门的方向。屠刚在折叠椅上坐下来,猫跳到他膝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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