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晴波

“孟家那个小子,是在追你吧?”钱晶晶满脸八卦,不忘往嘴里塞了一块果脯。

晴波不得不提醒她:“这包果脯过期了。”

而且是她的祭品。

钱晶晶想说话,结果把自己呛到了,不由一阵剧烈的咳嗽。

晴波只好放下手里的CT片子,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背,给她顺气,又顺手打开冰箱,从里头掏出一盒巧克力,“吃这个吧。”

即使是在美女如云的D大,晴波也极受同学们的喜欢。她家境优越,多才多艺,性格却十分平易近人,活泼可爱。

钱晶晶是她高中时的同桌,又一同考进了D大,只是晴波就读的是D大分数最高的医学院,钱晶晶则是外语学院的。

两年前,钱晶晶本科毕业,幸运地在离家不远的小学谋得了一份英语老师的教职,周末双休,还有寒暑假,就是新老师要兼任班主任,一群小皮猴怪折磨人的。

为此钱晶晶没少和晴波吐槽。不过正在读博士的晴波显然比她更忙,一周要上六天班不说,还时不时要熬夜跟着做手术。

钱晶晶嘿嘿地笑道:“每次觉得我已经很惨的时候,就会想想宝贝你,然后心情就好多了。”

晴波不免横眉怒目,斥责她没良心:“把巧克力和牛□□还我!”

说完这句话,不知怎么却神游天外了一刻。钱晶晶顾着大快朵颐,倒是没有发觉晴波的异常,一口牛□□一口巧克力吃得不亦乐乎。末了,才擦擦嘴,无比真诚地道:“只能在厕所里还你了。”

晴波说:“她也说过这样的话。”

“他?谁啊?那个姓孟的小子吗?”钱晶晶满脑子粉红泡泡,立刻联想到了最近总在晴波面前献殷勤的年轻男人。据说孟实孙和晴波青梅竹马,从幼儿园到初中都一直黏在一起,后来孟家举家移民去美国,快上飞机的时候,孟实孙还抱着晴波痛哭,让她等自己回来。

这情节跟偶像剧似的,钱晶晶心里不免有些酸溜溜的——她毕业之后就留在D市,还住在家里,虽然房租水电全免,一日三餐俱全,却难免要遭受父母催婚的压力。

晴波又富有、又漂亮,还讨人喜欢,本来追她的人就能从德国排到法国,现在还天降一个帅气温柔的竹马小哥给她,还让不让别人活了嘛!

想到这里,钱晶晶跳到沙发上,一把搂住晴波的脖子,哭哭啼啼地道:“亲爱的,就算你谈了恋爱也不要忘了我好吗?以后我还能来你家蹭饭不?”

晴波有一手好厨艺,钱晶晶周六日不加班的时候常厚着脸皮到晴波家吃饭。

晴波却有小半日没说话,直到钱晶晶发现不对劲儿,慌忙撒开手,这才发现晴波的脸色有些发白。

“对,对不起啊,”钱晶晶感觉自己的手脚都快不会摆了,连忙关切道,“你这是怎么了,晴波?”

晴波缓了一会儿,骂了她一句:“知不知道现在博士生的颈椎都是很脆弱的?”

钱晶晶刚才真是被吓坏了,一溜声地道歉,“哎唷,看我,对不起,对不起啊。”

“不过,”钱晶晶不解,“你这年纪轻轻的,颈椎就不行了,那还得了?有没有去医院看一下啊?”

说完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晴波是医学生,虽然是泌尿科的。

“没什么,”晴波的神色却淡淡的,和往日的甜美张扬截然不同,钱晶晶有那么一霎那都觉得自己不认识她了,“小毛病而已,不用专门去看的。”

“这怎么是小毛病!”钱晶晶急了,骂她,“哎唷,你一个医学生怎么还讳疾忌医呢!”

“不要嘛,”好在不过片刻,晴波又恢复了原本明媚娇憨的模样,像只波斯猫一样懒洋洋地抱着沙发靠枕,嘴里抱怨道,“现在去医院看病总觉得是在加班,而且遇到教过我的老师怎么办,肯定会让我自己开药方的。”

钱晶晶完全不明白晴波说的这些和她不去医院看病有什么关系,但晴波就是咬定了只是小毛病。

“待会儿我和叔叔阿姨说!”宛云意外逝世后,周父周母对每一个来家里做客的同龄女孩都十分慈爱。钱晶晶和晴波快十年的情谊,周父周母早已将她视作了半个女儿。

刚才还在撒娇打滚的晴波神情却又冷淡了下来,眼神中有种钱晶晶看不懂的莫名的情绪。

“不会的,我爸我妈也觉得这是小毛病。”

钱晶晶不由道:“晴波,我觉得你今天怪怪的。”

“啊?”晴波一愣,看向她,笑着反问,“哪里奇怪了?”

“说不上来,但感觉很奇怪。”钱晶晶还在喃喃自语。

不过这一天晚上,钱晶晶还是没能留在周家蹭饭——晴波有约,孟实孙开车载她到海边吃私房菜。

孟实孙来接她的时候,钱晶晶还不忘在边上念叨,“那个谁,你别忘了带我们家晴波去看看颈椎,她脖子不舒服。”

没想到,孟实孙脱口而出的却是:“我记得宛云颈椎也有小毛病。”

钱晶晶知道晴波有个早逝的姐姐,也知道这个姐姐叫宛云,不过她没有和宛云接触过,并没有什么感情,所以听到这话,下意识的反应是:“双胞胎嘛,就连生病,也是相似的。”

孟实孙第一次和女生约会,有些紧张,刚想问晴波要不要听他的车载CD,坐在后座的晴波却先问他道:“你怎么知道宛云颈椎不舒服?”

孟实孙有些诧异,“这不还是你告诉我的吗?哦,对了,你失忆了。”

晴波抿了抿唇,接着追问:“我确实不太记得了,我当时怎么和你说的来着?”

乖宝宝孟实孙虽有些不解,但还是一面认认真真地看着眼前的路况,一面努力地在自己可怜的15岁之前的记忆里搜刮——

“不是你和我说的么?你姊姊每天都趴在书桌前偷偷写她的小说和诗歌,把脖子都熬坏了。”

晴波说:“我不记得了。我还和你说过其他的什么和她有关的事吗?”

“啊?这个问题就太大了吧,”孟实孙愣了一下,“那时候你很喜欢和我说你姊姊呀——哦,我发现了一件事。”

孟实孙故意卖了个关子。

“什么?”晴波沉浸在往事中,并没有抬起头。

孟实孙道:“我发现,回来这些日子,你每次提到你姊姊,都坚决不叫「姊姊」的。”

不过很快,他又接着道:“你小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不肯管宛云叫「姊姊」。这些年过去了,一点变化也没有。”

晴波觉得自己不过比宛云晚出世十分钟,又比宛云聪明许多,仗着父母师长的宠爱,从来不肯管宛云叫“姊姊”。

两人点了几个菜。菜单上有一味白灼海螺本是店家的招牌菜,老板娘也向两人大力推荐,孟实孙却想起一事,“宛云好像就对螺肉过敏,会不会你也不能吃?”

到底是分隔了许久,孟实孙也有些不大肯定晴波的口味了,但想到刚才钱晶晶说的“双胞胎就连生病也是相似的”,不免多提了一句。

晴波看了他一眼,笑了笑:“你还记得宛云对螺肉过敏啊?不过晴波是不过敏的,而且很爱吃,每次外出聚餐的时候,都喊着要点这道菜,一家人只有宛云吃不了。”

“啊?”孟实孙不意晴波会这么说,一时半会把握不住晴波的想法,小心翼翼地道,“你小时候这么坏啊?”

晴波的瞳孔是纯正的黑色,像一眼望不见底的海底旋涡,她微微勾起嘴角,笑容娇媚,语调慵懒:“对啊,我就是这么坏。”

孟实孙看着她的脸,有些羞赧地垂下眼,过了片刻,才问道:“那……要点吗?”

晴波本来跃跃欲试,最后还是作罢:“算了。”

她的语气不无寂寞:“唉,再没有一家四口人一块儿吃饭的时候了。”

孟实孙也不免为这句话感到伤怀。

他竭力回忆着宛云在自己脑海里的印象,却只能得到一个沉默的影子。

晴波太耀眼了,夺走了所有的光芒,所以安静冷漠、又不如妹妹优秀的宛云不可避免地活在了影子里。

“我还记得,”孟实孙回忆道,“小时候长辈们给我们**家和儒家的区别,问我们如果抓到小偷要怎么处理,你说把他们关起来教育他们,直到他们答应不再犯错,但是宛云说——把他们杀了,因为一个人如果犯错是不会真正的悔改的,至多只是伪装。”

“哦还有一次,我们在看电视剧。女主小时候救了男主,男主就此爱上女主,给了她一个绿光戒指,承诺长大之后会娶她,但是戒指被坏女二偷走了,还和男主订了婚。订婚典礼上,女二还问男主,娶她是因为喜欢她还是因为从前的恩情,男主说当然是因为喜欢她。但是宛云说男主说谎了,明明就是变心了,过去的记忆那么久远怎么比得上眼前活生生的人呢?”

“宛云一直有很多奇怪的道理。”不过大多数时候她说出这些都会招来父母的责骂。绝大多数父母都更喜欢天真活泼会撒娇的女儿。

晴波好似也在回忆着宛云,片刻后她问:“如果那个女二事事都模仿女主,她和女主的区别究竟在哪?”

孟实孙不解,反驳道:“那怎么一样?”

晚饭之后他们又去海边的酒吧喝了酒,听了驻唱歌手弹吉他,孟实孙鼓起勇气提出:“要不我们就在酒店睡一晚吧?明天早上好起来看日出!”

他前两日回忆起了晴波小时候的一句戏言,决定践行一番,只是到底没有经验,一直拖到最后才忸怩说出自己的念头。

晴波看了这男孩一眼,笑道:“好啊,不过——开几间房?”

孟实孙的脸瞬间变成了麻辣小龙虾的尾巴,比当红炸子鸡更红,呵斥道:“周晴波,你这个女流氓!”

晴波从小就非常活泼,甚至有点男孩子的皮,没少捉弄孟实孙。不过他也被欺负得心甘情愿就是了。

冬天的日出很晚,两人接近六点才等到了东升的旭日,晴波迷迷糊糊地,听到旁边的男孩背诵演讲稿一样大声地向她表白:“晴波,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晴波当然会同意的。在十四岁的日记本上,周晴波写道:以后男孩子如果不是在日出的时候和我表白,我就不答应!

没头没脑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世界的宠儿就是如此娇蛮,不需要讲什么道理。

十年来,宛云认真地扮演着这个宠儿,替她考上了她梦寐以求的医学院,如今自然也要替她答应喜欢的男孩的表白。

就这么淡淡的变态,嗯。

走过路过给个营养液吧,孩子没吃晚饭好饿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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