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3神舍:棺材

兔子是月光族,太阳一高高挂起,它们就集体钻回了土里,消失无踪了。

天微微亮起,今安从船舱翻着起身,裹上羽绒服,钻出头,迷迷忽忽的往前看,见到了明栖朝她的脑袋来袭的大手。

她睡得乱发蓬松的,不修边幅,衣服蜷成一团,像个野孩子。明栖嗅着她身上芳冽的气息,不胜怜爱地给她梳理头发。爱情爱情,他喜欢对她的爱情。

晚上偷窥他的心虚,今安乖乖没有动弹,任由他在她的头顶捣乱,她好奇地伸长脖子,往他鞋边装满鱼的桶看,惊叹道:“好多鱼啊。”

“我钓的。”明栖面色不改地揽功。

“啊,喂,咱们回去看看。”陶慈吉交叠着两只手,打断两人不分场合的亲密。

三个人收拾完备,原路返回小花旅馆。

兔子肆虐一晚,场景大变样,土地似被翻烂的蛋糕,建筑似东倒西歪的蛋糕插花。

农村起的早,这才六点多钟,学员们都起来了,也可能是一夜没睡,现在也不想睡。

学员被兔子刺激的不轻,脑子有些抽抽,变得想解放自己的天性。

他们没有遵守今安昨晚定下来的界约,不少人在院子内逛悠悠,有的还出了院子巡逻张望。

即使看到今安拿着枪回来,闲逛的人也不回到他们的界,而透出淡淡的死志,对今安歪嘴挑衅,恨不得让今安把他们的脑浆崩出来。

难以想象,一个晚上,居然会对一个小群体,产生这么大的影响。

今安比在7分自由区更深刻地意识到,[寿神居]是一场战争,无恶不作,损人神志。

或许,他们要造的,是会让他们迎来灭顶之灾的邪神。

今安生了点气,一部分是生[寿神居]的气,一部分是生这群不把她的话当一回事的人的气。

擒贼先擒王,她率先冲到抱着婴儿撂高玩的大胡子跟前。

“咋了?发生啥事了吗?”大胡子爽朗地问,宛若忘记了所有的仇恨。

今安更气了,两个软腮帮一陷,吸了一口气,架起枪管子,说:“没有危险的时候,我就是危险。你们越界了。”

大胡子将婴儿交给身边的一个人,他正要与今安商量着什么,突然,一个戴棉帽子的男人,二十不到,举着自制的火药激动地大喊:“我要炸棺材了!”

一喊完,戴棉帽子的青年就朝昨晚死过人,而今早被扒倒的墙冲去。

他踩过还没收拾完的土砖瓦,冲到的棺材边上,打火机一响,点燃了一指长的炸药引线。

咚——他把乱呲花的炸药,抛给棺材黑黑的口中,笑容满面地跳着往院中跑。

轰隆一声,火光还没点到炸药处就爆了,同时,天空轰来一道惊心动魄的闪电,击在戴棉线帽的青年身上。

呲呲呲——电闪雷鸣,火药冲天。

院中的学员们鸦雀无声,等了约三分钟,土尘消失,云开雷散,棺材完好无损,但戴棉线帽的青年消失了。

而在棺材边上,多了一个花岗岩墓碑,左上角阴刻着戴棉线帽男人笑容满面的半身像,栩栩如生。

他死得让人心里一凉,但还有点价值,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了一点:棺材不可破坏。

【哈哈,安安傻眼了,有人比她还危险。】

【但没安安杀伤力强。】

【我不信她敢开枪。】

这次大胡子貌似具有了领袖的淡定,他没有大呼小叫,颇冷静地注视着今安和明栖,玩笑般说:“你们的脚印都没踩出来呢,人就死了一个了。哥们儿,姐们儿,你们是带着诅咒回来的吧?”

“还带了鱼。”明栖从桶里捏出一条快结冰的鱼,他的嘴唇咧开一点,头微微往肩膀偏着,好似在思考怎么杀人。

大胡子捏着鼻子推让道:“我不喜欢鱼。”

“不是给你吃的,让你临死看的。”明栖往后倒退几步,退到今安之后,驱使今安般,吐出清楚的字眼:“开枪。”

【天作地和的一对阴鬼夫妻。】

【这俩多登对啊,要是安安没男朋友就好了。哭。】

大胡子自己遇到危险,他不能淡定了,挥着手喊:“别别别,别开枪!我与陶姐定了约定,今后你们干什么事我都不管!”

今安仰仰脑袋,嘴快怼:“我杀了你的事,你当然没法管啦。”

“不不不。那个、那个……什么界线啊,都没有生死界线分明!我们得合作。你看又死一个人了,这都是咱们不合作造成的。”

大胡子吹着胡子,愁得满头满眼冒汗,汗遇到冷气,又结成一层冰霜,这两句话的功夫,他的棕黑色胡子都被染成白的。

见今安没有动,大胡子觉得稳了点,又离得近点,无奈地哀求道:“咱要完成任务的心是一样的。我该怎么做,咱们能重归于好?快放下枪,你也不想开一枪,让整个阵营分崩离析吧?”

今安老实人,摇了摇头。

“那我们还是朋友。嘿嘿,朋友。”大胡子躲开了枪,来到今安正面,朝今安递出一只手,余光看到面色不善的明栖,再嘿嘿笑着把手一转,转给明栖,等了三秒钟,明栖没握,一手多用,他又转给陶慈吉。

但陶慈吉也没给他握,大胡子是会给自己找台阶下的人,抬起另一只手,自己握了握。

今安周全考虑,没什么气了,要求道:“有一个条件:不要把你自己当成这里的主人。”

“欢迎!”大胡子点着头,退后一步,他把自己当成了司仪,兴高采烈地大声喊:“他们是英雄!我们的神!!鼓掌,为英雄的归来!!”

一群人看热闹不嫌事大,配合着围了上来,鼓了鼓掌,大喊着英雄英雄,好像今安他们真的做了什么伟大的事。

文秀对近处的粉毛说:“有人比你还中二。”

粉毛啃着酸黄瓜吃馒头,说:“在某些时刻,中二是男人维护自尊的面具。女人没有吗?”

文秀说:“女人有化妆品。”

陶慈吉受够了被人当猴子围观的热闹,叫骂着翻了个白眼,把今安和明栖手里的肉块拿到,推着人离开。

她来到刮肉的绳子跟前,在花大爷虎视眈眈的注视下,将肉块重新挂在绳子上。

挂到最后一块,陶慈吉对旁边碍事的眼睛男说:“让让。”

眼镜男跟昨日相比,宛若变了另一个人。

他阴柔而做作地望着他的肉块,绕着他的肉转悠悠,像是跳钢舞,动容含泪地说:“这块肉是我的,我永远都不会认错。我本人看着它还真奇怪,好像在照一面穿越过去的镜子,看着另一个我。”

眼睛男张开嘴,似要含一口他的肉,他不够高,他只含到一丝肉气。

“我要感激那老大爷了,我肉最漂亮——在所有的肉中,它最漂亮。跟着我,它是不会有得到这种价值的。它好像是我飞黄腾达的孩子。你有过这种经历吗?”

陶慈吉敷衍点点头,说:“我来例假时会有这种感觉,血液带着我,流进了下肮脏的水道。”

“真难得你懂我。”眼镜男用右手的手掌,怜惜地捧住侧脸。

“的确不可思议。”陶慈吉哇哦一声,进而闭了嘴,省得吐出来。她拴好了肉块,转身快速躲着眼镜男离开。

【桃子姐不想跟傻逼对话。】

【戴眼镜的这人疯了吧?】

明栖不耐烦地冲人群喊了声滚,将闹哄哄的人都赶走,他提着鱼,来到干净整洁的厨房。

他记得兔子最讨厌的是鱼的荤腥,便找了个不锈钢铁盆,把几条鱼开肠破肚。鱼肠子扔盆里,加水弄碎。

他端着这盆令人闻味而逃鱼肠子水,绕着小花旅馆浇了一圈儿。

浇罢,他又弄了一盆鱼肠子水,以备不时需。

今安扛着枪,蹲在棺材侧边,发呆般地对着棺材。她缩抱着的影子在地上蔓延,渐渐与棺材投下的阴影融为一体。

约半小时后,她被冻得吸溜了下鼻子,回过神来,挪动着蹲麻的两条腿,小心翼翼地更接近棺材,探出一只柔软的手,抚摸了几下棺材表面。

光滑滑,冰凉凉的,就像是不会融合的坚冰,很有价值的一具棺材。

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梦中的小精灵告诉她的,她总觉得棺材上是有花纹的。

虽然没有看到和摸到,可她还是对此坚信不疑。

说不定到晚上才会显现,就像兔子一样。她抓了抓莫名发痒的右眼尾的红痣,望着鸡蛋花色泽而没暖意的太阳想。

*

炸棺材的青年被雷劈进了墓碑,一群人都不敢再对棺材造次。

但在院子里干坐着,不动手动脚又很难受,所以就“考新”,对青年的墓碑动了手脚。

几个男人换着用两把铁锹,不大功夫,把青年的“新家”挖倒,拜访了青年。

一圈儿的人在坑外沉默着,盯着黑焦色的尸体,凝视了片刻。除了人死的丑陋,什么都没有看出来。

“愿安息。”

“保佑我们吧,大兄弟。”

“愿你的灵魂安息,你的笑容在墓碑永存。”

献完这些话,给青年的尸体埋好,墓碑重新竖好,左上角的遗像还擦了擦。

一个扎着辫子的女人弯下腰,从埋葬的土里扒拉出一个七孔笛子,惊喜地喊:“look,神的启示——音乐!”

“你试试?”

辫子女人攥着七孔笛子,洗了洗,试着吹了两下,但就听个响,屁用没有。

辫子女人不服气,让三个孩子甩着毛巾当牛尾巴,哼着“玄鸟食草木,五谷敬天昌”的句子,在她吹奏的笛子的伴奏下,跳着魔性的舞蹈。

她说这是葛天氏之乐,专门用来敬爱神灵的。

一群人无所事事,蹲在墙角晒太阳看表演,其中一人很有文化地说:“葛天氏之乐源于河南。”

今安跟一颗嫩豆芽似的,混在其中,蹲坐在一个轮胎上观看。她像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漏网之鱼,愣头巴脑地问:“河南是什么啊?”

被她问的人都不吃惊,都以为今安问的是河南一词的历史解释。

唯一吃惊的是在屋顶上坐着的明栖,他差点滚下来。

“黄河以南称作河南。”一个大叔感叹着给今安说,“咱民族的发源河就是厉害,别的河都是水,咱河是土!生命的起源得是土,不能是水!水稀稀的,哪有土健壮。”

今安的一双又大又圆的眼不眨了。

她觉得奇怪,什么黄河?什么土?还有什么水?

好奇怪的论点。

他们是在说什么虚构的书吗?

今安脑子中冒出许多的小问号,她记得她上学学到的,生命的起源是一场大爆炸,人人和动物都是从爆炸的碎星中获得了□□。灵魂是由爆炸产生的火,烤着人的脑袋顶点燃的。

灼热的火才是生命的起源,什么时候成了土和水?

她还想问什么是黄河,这时,一个围着蓝围巾的男人石破天惊的一句话,把她还没出口的问话打得烟消云散的:“朋友们,我们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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