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送长辈回去。”
“倒是没见过那样年轻漂亮的长辈。”
男人一笑,似乎在回味,却见对方的脸色越来越怪,心中懊恼,不应该招惹沈总身边的人,他有几条命?也真够贱,美女对他笑笑就飘到天上去了,什么都往外说。
立马补充道:“你比她更漂亮。”
明月笑笑,站起身往外走。
他不放心,追上来,见她的脸色白得像张纸,略带病气的神色,在她脸上竟是楚楚动人,让人忍不住怜惜,这才明白娇滴滴的林妹妹并非是臆想。
他道:“你要走吗?如果不嫌弃的话,请让我送你,可以吗?”
明月摇摇头,没等他回答,就走出房门。
他看着女人的背影,肩脖薄薄,像个无依无靠的孩子,不一会,融入暗蓝色夜色中,只剩一小点一小点白,漂亮却不失韧劲,他呆呆看着,心里独留怅然。
明月直走到宅院门口,才想起来思考该去哪,给沈兰泊打电话,却是忙音。
连打了两遍,不敢继续打了。
叹一口气,算了,想接自然会回电话,不想接打一百遍也没用。
这样想着,还是失落。
又没有地方可去,呆呆站着,门外穿着黑制服的保安时不时望过来,又低头窃窃私语,几双眼睛像探射灯。
再站一会,她就真成了被抛弃的二奶了。
顺着马路往下走,只想打发这刻的尴尬。
一阵凉风吹来,搓搓胳膊,就想起那个备注为b的女孩。
她竭力不往那方面想,可沈兰泊和别的女人的画面,时时浮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真是可悲,她尽管胡思乱想,伤害自己的精神健康,他却一无所知,依旧潇洒。
上帝给了女人敏感的天赋,也给了她们同等的折磨。
沈兰泊也许会回来接她,她在路边等他,她总还是他的妻子,他不能不管她。
可是腿却越来越软,越来越迈不动,心虚似的。
她憋着气一路往下走,没有叫的士,这里恐怕也叫不到。
道路两旁围绕着郁郁的梧桐树,种着红玫瑰,灼灼的红色,空气中弥漫着浪漫的玫瑰花香。
路不算陡峭,可一个人走在路边,实在显眼,一辆辆车在身旁呼啸而过,她觉得冷,冷得上下牙打战,拿手机的手几乎握不稳,心里也觉得缥缈地很。
其实她在沈兰泊的心里根本就不重要,当初如果不是有了孩子,他根本不会娶她。为什么不敢承认呢?
她摸摸小腹,现在那里平坦无丘,心里顿时一阵刺疼。
这些年这个部位总隐隐作痛,尤其是下雨天。去医院看过,是心理原因。
她没有一刻忘掉这个孩子。相信沈兰泊也是,不然要怎么解释,自从失去这个孩子,他就对她愈发冷淡。
明月抬头看见月亮,小小的一撇白,揉进迷离的树烟中,她从十几岁起就跟着沈兰泊,她喜欢他,他也已经成为她生活的一部分,她想象不出来自己离开他的日子。
背后传来一阵突兀的喇叭声,回头看见车灯耀眼的光圈,心里一喜,走到车前,先看见一双琥珀色的眼睛。
更加高兴,脚步也跟着虚浮,像踩在云端,她几乎在一瞬间原谅了沈兰泊。
她就知道兰泊不会抛弃她。
接着,车窗缓缓下降,车内人探出头来,看到对方脸的一瞬间,明月像被泼了一盆冷水,从头冷到脚。
她没有开车门,而是退到马路旁。
对方似乎对她的变脸毫不介意,大大咧咧地废话:“明月,上车。”
她摇头,“你小舅舅马上就来接我。”
陈澄一笑,抬头看看黑漆漆的天空道:“你确定?”
语气轻佻,好像在跟小朋友说,你爸爸妈妈不要你咯。
明月点头:“嗯。”
没有回应他的故意玩笑,面容平静,像一尊佛。
他挑眉,记忆中是第一次和女人调笑,他的话题落在地上,不由多看明月几眼。她虽看着他的眼睛,却目光飘渺,好像透过他看向别的地方。
他愈发莫名其妙,这个女人真是没有礼貌,不知道舅舅看中她什么,想到方才在鱼池,她也是呆呆的,难道舅舅喜欢这种傻傻的女孩?他百思不得其解。
“他不来的话,难道你要自己走回去吗?”
明月指着不远处灯火,“走到那里就有车了。”
“硬走?”
“我走习惯了,不碍事的。”
陈澄看她漂漂亮亮的小女孩,怎么也不像会吃苦的样子,还走习惯了,更莫名其妙。
但见她如此坚持,再问来问去就太殷勤了,干脆告了别,一脚油门开走了。
向前开出几米,她的影子仍留在后视镜上。
单薄的一个倩影,一头黑卷发,像绸缎,叫风吹得呼呼乱飘,眼睛太大,显得脸格外小,更加单薄。
突然心软,留女士孤身一人,不是他的作风,他暗暗道,在视线内,如果她抬头看他一眼,只要一眼,他立马放下面子掉头接她。
他盯着后视镜,手指轻敲方向盘,一下,两下,三下,直到转弯,人影消失不见。
没有。
一次也没有。
他轻笑,用力踩下油门。
明月没开玩笑。
跟着沈兰泊之前,她打零工,在酒店里当服务员,下班错过公交车,又舍不得叫的士,只好走回家。
穿的也是高跟皮鞋,天和现在一样黑。
走一段路就要心疼一阵皮鞋,看看鞋底磨坏没,后来把鞋脱下来,抱在怀里,光着脚。
脚扎破了,会自己长好,鞋坏了,却需要钱补。
就这样也回了家。
所以,她不怎么感觉吃力,只是尴尬,一种独自一人的尴尬,被抛弃的尴尬。
尽管如此,她也不愿坐陈澄的车,她不想和他有交集。
她讨厌他洋溢着自信的笑,讨厌两边唇角高高扬起,露出两排白牙,像狼崽子一样,无法无天,放荡不羁。
她不知道他和他的“嫂子”发生了什么,但在她心里默默画出一副地图,陈澄在离她很远的大陆,那里堆满阳光,雨露,五色的彩虹和云彩,生机勃勃。
不同于沈兰泊的控制欲隐藏在礼貌下,陈澄那样的人,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混蛋。
他胆大妄为,以为自己是宇宙的中心,缺乏道德观,因为,对他而言,任何东西都来得轻而易举,失去也无谓珍惜。
这或许来源于他从小养尊处优的环境,和优越的外表,可明月偏偏讨厌。
那种自以为能掌控一切的优越感,因为长时间处于领导地位,就目空一切的傲慢,就算藏在笑容里,也依然能被看穿。
真的很讨人厌。
正想着,有车调头,车窗内琥珀色眼睛很熟悉,明月却不会再次把他错认为沈兰泊。
车灯腾地照来,明月站着没动,也没有说话。
陈澄向后座转过身,一双平底鞋从车窗抛出来,掉在明月脚边。
明月摆摆手:“不用。谢谢。”
陈澄坐在驾驶座,看明月满脸的淡漠,眯眯眼睛,随即道:“我也不是故意调头给你送鞋子,只是落了东西,回去取,正好车里有双不要的鞋。放心穿,新的。”
没有停下脚步,依旧是礼貌的笑,礼貌但疏远,“谢谢,不用了。”
“抱歉,是我多事了。不过我认为,不合适的鞋子,还是早点脱掉好。”陈澄顿了顿,磨磨牙,一笑,“舅舅应该也会这么想的。”
就是这个样子。
高高在上的赐予,遭到拒绝后就会立刻反击。
让人讨厌。
“我知道了,我会注意的。谢谢,还有,提醒你一下——”明月转过身,抬起头,透过车窗看向副驾驶,“注意安全。”
她离开了,陈澄一愣,看向副驾驶,大笑起来。
那里有一只女人用的口红,金色的,闪着光。
好像被乖乖女笑话了。
他再次看着明月的背影,在后视镜。
心里浮现一汪汩汩的泉水,最柔弱最柔弱,可是最顽强,拍不碎,剪不断,不留神还溅你一身水。
不疼,
但是透心凉。
他下了车,捡起鞋子,拍拍灰尘,扔进后备厢。
-
张女士今日心情大好,准备了很多菜。
她的新男友在客厅看电视,一双儿女已司空见惯。只要是她妈领回来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一律叫叔叔。
高明月进门和老头寒暄了一会,便去厨房帮妈妈备菜。
张女士见女儿进来,放下菜就冲到客厅。没看见沈兰泊,又灰溜溜回到厨房。
明月已经围上围裙,洗干净手,她动作很快,三两下把排骨剁成一块块,装进盘里去腥。
张梅倚着墙,殷切问:“怎么一个人就来了,兰泊呢?”
倒料酒的手一顿,昨天晚上到现在,沈兰泊一个电话都没有回给她,仿佛将她遗忘。
明月没抬头,蹲下身在柜子底下找姜片:“他工作忙。”
张梅嘟囔道:“几个月前就约好了上家吃饭,买的都是他爱吃的菜。”
明月知道她的意图,没应声。
张梅找了个小板凳坐下,看明月转来转去忙碌,还是忍不住说:“我再给他打个电话呗,他在哪?叫你叔叔开车接他去。”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