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第七十三章 谢礼

“东家,您想好要送宁公子什么礼物了吗?”

荷花与陆元珍一同往楼下走。

陆元珍在锦泾镇的时候就想着要答谢宁亭钰的帮助,为其挑选一样别致的谢礼,虽然不指望这个富家公子能够多喜欢她的谢礼,但至少要传达她的谢意,不能太过敷衍了,只是后来各种事情接踵而来,竟拖延到了伶雅城。

不过,按理来说,伶雅城稀奇的物件应当比锦泾镇的多些才是。

“我还没想好,不过最好今天就选出来,我们可能要在外头耗上一天了。”

这次锦绣会复赛落幕,决赛需要去都城参加。

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陆元珍自然没有理由退缩,会在两日后启程。

但宁亭钰不同,他此次同她一起来伶雅城,是因为有生意在这里需要处理,顺路观看比赛。

眼下赛事收尾,他们也到了要分开的时候了。

“宁公子会缺什么吗?”

荷花这一路便看出了宁亭钰的奢靡作风,出远门的日子怕是比普通人家节庆时日还要享受,而这一切在宁家人看来,似乎只是稀疏平常的不起眼细节罢了。

荷花的问题正是陆元珍所苦恼的,但她若是当真什么表示都没有,又实在是过于木讷和不近人情了。

要知道,宁亭钰可不仅仅是个公事公办的顶头上司,更是个多次试图帮助她的朋友了。

“东家!”客堂里,汤书巧的嗓门在一瞬间将陆元珍的注意力强行拉扯了过去。

她有些无奈地看着这过分有活力的护卫快步朝她走来,面上是灿烂的笑容,往日的忐忑一扫而空,说话精气十足:“东家!您要出门吗?您放心,您交给我的丝线我一定会好好保管!就算是丢掉这条命也绝不会让丝线有分毫受损的!”

陆元珍轻轻推了他一把:“别挡在楼梯口这儿。”

三人往边上让了让。

随着身形的转动,陆元珍一眼便同楼梯口附近的客桌对上了视线。

陆忆曼不知道坐在那里多久了,她那名奴仆此时正一脸鄙夷地看着他们。

如果眼神也能给人造成伤害的话,陆元珍相信这个婢女绝对会不吝于用眼刀将她千刀万剐的。

陆忆曼在同陆元珍对上视线的一瞬低下头去,又迅速抬起头来,若无其事地朝她点头示意。

陆元珍点头回礼,不再继续逗留。

“忙你的事情去吧。今日放假,你可以趁出发前在这里多转转。”

“诶!”

陆元珍将汤书巧热情的目光丢在身后,领着荷花出了门。

外头不分时节的热闹劲还没有散去。

听说近来还有铃枉宴,聘请伶雅城里有名的掌勺做出一桌符合主题的席面,还是弘玉翁主局,里头似乎还有不少取乐的环节,可惜并不向平民开放,参宴的都是些达官贵人。

“听说这次铃枉宴是为这次洪灾筹款呢。”

“外头翁主给办的粥棚到现在还开着呢!里头还有肉沫哩!”

陆元珍一路走来,听到不少改变了风向的舆论。

当初在民众口中贪图享乐,挥霍无度的弘玉翁主,眼下则成了爱国爱民的城主了。

虽说流言不可尽信,但在这里却多少反应了上头的风向。

陆元珍眼前恍惚间再次出现了弘玉翁主那时候在裁判席上的笑容,不知道是不是她多想了,总觉得那笑容意味深长,内里的野心和张扬涌动着,随时可能发动攻击。

.

“这可是友成时期就传下来的古杯,无价之宝!您再仔细瞧瞧。”

“这是明彻祖亲笔所画,千金难买!”

“这是榴玉翡翠!百年都难得见到这么大一块!”

“……”

陆元珍领着荷花在路边某个食肆坐下了,她这会儿比绣上十张帕子都疲惫。

这种疲惫不仅仅是奔波带来的身体倦怠,更是同那群滑不溜秋的市井商人打交道留下来的备受磋磨的精神损伤。

“选谢礼可真难啊……”

陆元珍单手撑着脸,精神已经出走了,在她身旁的荷花也不遑多让,但她更多的是被那一件件昂贵到从不曾出现在她生命里的价格数字所惊吓到的。

“东家,我们还存有回家的盘缠吗?”

陆元珍听到这问题,嘴里的茶水不上不下的,半天才反问道:“什么?”

荷花看上去有些恍惚和担忧:“如果百两黄金都没办法买到令宁公子满意的礼物,那我们……”

陆元珍听明白了她的话,一时有些哭笑不得:“话虽如此,但你东家可不会让你流落街头的。”

“啾啾啾——”

陆元珍的轻笑声同另一道清脆的鸣叫重叠在一起。

这声音听起来婉转动人,自成曲调,让陆元珍下意识望了过去。

那是一只鸟雀,周身灰褐色,眼尾带着一抹白,此刻正在笼子里跳上跳下,似乎心情愉悦,不时发出清脆的鸣叫声,吸引着旁人的注意。

坐在笼子边上的是个胡子拉碴的壮汉,那笼子在他壮硕的身形映衬下,几乎成了一个稚童手中的小玩具。

跑堂冲过去招呼他,听口吻,这还是个常客。

“您老有段时日没来了,忙着做啥呢?”

跑堂随口问了句,却听那壮汉的声音如铜锣震响,自带低音嗡鸣的效果。

陆元珍差点没能听清楚这低音炮说了什么。

“……跑生意,哪里能像你们这样……,遇到的都是群孬货,我……”

这人说了好一段长话,旁边凑过来一人,随口便搭了两句。

跑堂便借机忙去了,这头两桌人凑到了一块儿,先喝起酒来。

陆元珍看着那鸟笼出神。

在锦泾镇遇到那只画眉后,陆元珍对鸟雀的好感度无形中变高了。

它们似乎远远比她想象中的聪明有灵性。

那双竹签似的小腿到底是怎么做到支撑起那圆鼓鼓的身子,还如此灵活的四处蹦跶的?

“东家?”

或许是陆元珍过于专注的视线,在荷花紧张地小声呼唤时,那桌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将目光落在她的身上。

“……抱歉,我没有恶意。”

陆元珍顿觉失礼,连忙道歉,见那壮汉低声嘟哝了句什么,又将身边的鸟笼朝陆元珍的方向推了推。

“……眼光好,这可是手养的,用上好的米面养出来的,亲人。”

陆元珍听到这话,隐约品出了内里的含义:“的确是只有灵性的,我一看便合眼缘,却不知道您愿不愿意转手?”

.

“东家,您确定宁公子会喜欢鸟吗?”

荷花稀罕地盯着那笼子里活泼的鸟儿瞧,不时因为对方自觉啄米喝水的动作而惊叹两声。

不知道是不是陆元珍的错觉,那只鸟被频频夸赞,看着都自信了不少,小胸脯鼓鼓的,喝水啄米的频率都增加了。

陆元珍:“没事。要是宁公子不喜欢,我们就自己养着。”

陆元珍对宁亭钰的了解实在算不上多,她自个儿都不确定对方喜欢什么,对这些个古玩玉珠的见识也远远比不上自小金贵养出来的,那能挑出令对方满意的物件,可能性是微乎其微。

要是单拼物件的价值,那今日陆元珍逛完所见之物,就没有能与宁亭钰身上佩戴的物件相媲美的,而文画,据陆元珍所知,就连她在宁霄绣庄做活的屋子里,都挂着前前前朝出名的山水画。

她一个外行人,要是寻摸到了假的文物,就更不美了。

而时间紧迫,这份谢礼再拖延下去,怕就只能等年礼了。

不如就挑她也中意的并想要拥有的,也算是某种程度上的推己及人,传达她那微乎其微的谢意。

“陆娘子,我刚刚有看到宁少爷回三楼了。”

筠盼倒是对鸟雀并不热切,她在乡野长大,摸鱼抓鸟不知道多少次了,后来又经过灾害流亡,饿狠了,现在看着鸟只能想到烤鸟蛋和烧鸟肉。

“是吗?那就择日不如撞日了。”

陆元珍准备两日后启程,届时养好伤的吴喜也该到了。

送礼宜早不宜迟。

去都城的商队多,要是稳妥起见,明日还可以去物色一番,与别人同行,队伍足够大无形中就足以吓退许多宵小了。

陆元珍边想边往宁亭钰的房间走,在敲响房门后,才后知后觉地感觉到些许紧张的情绪。

要是你被嫌弃了,就得跟着我吃糟糠了。

陆元珍看着里头不明所以的画眉鸟,自嘲地笑了笑。

房门很快便被应声打开,朱胜从里头探出头来,一见到陆元珍,登时双眼放光。

“您怎么来了?!快请进!”

反倒是陆元珍被这热情的阵势给吓到了。

不用先通报宁亭钰吗?

陆元珍的问题卡在了那里,稀里糊涂便被朱胜给请了进去,荷花紧跟其后,伸手帮忙将鸟笼接了过去。

“谁?”

宁亭钰皱眉从内间转出来,声音阴冷,可在看到来人之后,神情出现短暂的空白,一声不吭便动作迅速地回转身子,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就重新回到了内室,让陆元珍甚至有了出现幻觉的怀疑。

刚刚他出来了没错吧?

陆元珍看向朱胜,朱胜脸上的笑意堆作一团,和和气气地说道:“您担待,我这就进去通报一声。”

内室的帘子扬起又放下,里头小声的说话声朦朦胧胧,听不真切。

“你怎么一声不吭就把人放进来了!我这副模样成何体统!”

“我不是怕陆娘子跑了吗?爷,您这身虽然是年前的旧衣,可料子和裁剪都是一等的,就穿过两次,哪里就这么不堪了?诶,是,我这就帮您把头发挽起来,换今年新出的玛瑙冠……”

窸窸窣窣的换衣声后,是宁亭钰压低的威胁声:“我回头再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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