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及到沈清淮的眼神,叶昭微微愣了下,两人视线一触即分,少年的身体便稳稳落了地。沈清淮转而收回手,自然地退后两步,再与叶昭并肩同行。
叶昭也没多在意,只是衣袖相碰时,突然想起方才在公堂上的称呼,自己并未以侍卫自称,他口中的自己竟也成了“朋友”。是了,如今经历了这一遭遭,不说是深情厚谊,但也远胜过萍水相逢的点头之交。
进门时,墨竹正巧候在宅院内,望见两人身影时着出来迎接,眼神微妙地扫过两人靠在一起的衣袖上,语气有点复杂:“公子,你可算回来了。你就是为了这个人,这几天才把我发配到医馆去?”
沈清淮神色淡然:“发配?从何谈起?”
过了这么些时候,马车路上又与身边人说些闲话,叶昭心情好上不少,见着这小书童顿时逗趣的心意又起来了:“我不是原先早就说过,你家公子只是欣赏我为人光明磊路,仗义好施,所以才乐意帮扶我一二。”
“你!”墨竹一口气不上不下,怎么想也不通,自家公子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个人呢?说是当侍奉左右的侍卫,实则就是带着自家公子到处乱跑,还美名其曰“行侠仗义”。
叶昭自然看出小书童神态,权不做理会,依旧一幅吊儿郎当的样子,又三言两语将如何发现荀良死因与今日报官情形这小书童说道说道,末了还加句:“怎么样?这案子我们破的如何?”
乱葬岗,尸体,下毒,情杀。明明几个字都认识,怎么合起来又是另一回事呢?
墨竹一个激灵,压根没想到,自家公子与这姓燕的竟莫名其妙卷入了这么一场糊涂案,顿时说不出话来,捕捉到关键信息后反问:“你带我家公子半夜去乱葬岗?就在前天晚上?”
“也别怪我没带你去啊,你还是个小孩子呢,怎么能看那么血腥的东西呢?”叶昭语气轻浮,说完又拿手戳了戳身边人,“我说的对吧?”
墨竹气道:“我不是小孩子,我都十四岁了!”
至于沈清淮,则是静静听着,仿佛已然成了习惯一般。
忽而微风袭来,风中飘来淡淡的桂花香。叶昭不禁神色一动,上前几步后便抛下那主仆二人,自顾自向前跑去,又绕过一处回廊,闻得芳香更郁,只见几株桂花树的枝桠间缀满细碎的金粟,嫩黄的花瓣藏在墨绿的叶隙间,正是丹桂飘香之景。
叶昭几步上前,凑近一嗅,深吸一口气,便觉得肺腑间都染上了几分甜意。但与此同时,她又好像闻到了一股说不出的淡淡的味道,不是花香,倒像是檀香。
那股檀香是哪里来的呢?她心里突然这样想道。
此时,沈清淮与墨竹二人才刚来到此处,见到的便是这样一幕——一位藏青色衣袍少年立于桂花树下,凑近树枝轻嗅,发间还藏着一两朵金色花瓣,像在思索着什么。
沈清淮上前两步,仰头望着枝桠间的花瓣,没说话。
叶昭也没说话,她忽地觉得那股檀香味更浓,兀自转了个身,慢慢地走近沈清淮,又试探般后退几步,再低头闻了闻自己的衣袖,顿时恍然大悟。
原来,那股淡淡的檀香味竟源于自己身上,不禁暗自思忖:“自己与此人接触久了,便不知不觉也染上了几分檀香,真是应了那句什么来着,‘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
沈清淮微微侧目,注视到她有点反常的动作,倒也不觉得奇怪——毕竟,任谁经历了晚上被叫起来去乱葬岗观月的事儿,恐怕也不会轻易“少见多怪”了吧。
他只是轻轻问道:“怎么了?”
“啊?”叶昭猛一抬头,老实回答,“你好香。”
“……”沈清淮微微挑眉。
叶昭赶忙找补:“我的意思是,桂花好香。我们站在这桂花树下,也染上了花香。”
沈清淮点点头,说道:“我幼年时,家中也曾种有桂树,可惜没多久便砍了。”
叶昭疑惑道:“砍了做什么?”
沈清淮淡淡一笑,却不像是喜悦的样子:“有人不想看到罢了。”
这时候,有个家仆又过来传递消息,说是家主叫叶沈二人共用晚膳,两人便又止了话头,缓缓向正厅走去。墨竹则被沈清淮吩咐不必伺候,先行同管家及家仆那边用膳去了。
不多时到了正厅,只见那紫檀木餐桌上,八珍玉食应有尽有,色香味形俱全。两人落座闲聊,一时倒是好得很。
这数十天的光景,三人共用晚膳还算是头一次。照理来说,叶昭名义上算是个侍卫,其实并不有资格上桌,只不过陈禾本人随和,加之明眼人也能看出沈清淮对叶昭的态度,众人心里便也没将叶昭当作个下人,甚至看那关怀程度抵得上半个主子。
瞧见吃得真香的叶昭,陈禾便问:“燕公子吃得可算习惯?”
不同与北方,江南以稻米为主食,又多水产鲜果,口味鲜少厚重浓烈。叶昭起初还有些不习惯,现下对江南已适应得差不多了,忙道:“习惯习惯。”
陈禾颔首。
叶昭深思片刻,又看了看身旁的沈清淮,突然好奇开口:“世家大院里,不都讲究个人丁兴旺。陈叔如今看起来也都四十的人了,居然未曾娶妻吗?”
陈禾听了这话,倒也不恼,反而温声反问道:“普天之下,倒也没有哪个道理规定,人一定成亲吧?”
闻言,叶昭先是一愣,想起自己当时逃婚时的壮志豪情,又想起荀良那一桩丧命的亲事,不由觉得心下惭惶,心道:“我竟也是个迂腐的。”
便客气回答:“先生说的是,是晚辈唐突了。”
陈禾道:“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不必惊慌。我年少时曾有心悦者,只可惜她嫁为人妇,我便至今未娶……这些年过来了,倒也好得很。”
闻言,沈清淮眼眸一闪,却也未曾说什么。
叶昭听得乍舌,心想这陈先生还真是一位痴情人,又想着成不成亲,不也都是一样的过活。
陈禾微微一笑,复又对二人道:“两位好不容易来一次江南,平日里也可出去逛逛。同济医馆经营这么多年,其实也并不缺什么人手。城外的施粥棚,已有家仆帮衬。若是,有什么缺的少的,尽管跟曹管家或者我说就是。”
两人便点点头,一一都应了。
三人吃了半晌,陈禾却突然想起什么,叫家仆拿来一壶好酒,递到叶昭面前道:“上了年头的月白酒,不如尝尝?”
叶昭道了声谢,也不拘礼,一把接过,发觉这酒还是温热的,喝下后顿时一股暖流涌动,心道果真是陈年美酒,不由得惊呼一声:“果然是好酒!”
又扭头问沈清淮道:“这酒比前日的好多了,你要不要也试试?”
陈禾与沈清淮对视一眼,帮着回答道:“他如今在服药,不宜饮酒。”
叶昭目光在沈清淮白净的面皮上扫了扫,只得“哦”一声。
且说叶昭了结一桩糊涂案,又有美酒佳肴在前,不自觉多喝几杯,渐渐入了佳境,面上爬上薄红。
陈禾与沈清淮谈话一二,忽而见叶昭神貌,问道:“燕小友,你可是喝醉了?”
叶昭摇头晃脑摆手道:“没有没有。”
这样子可不像是没醉的样子。也是,哪有醉鬼说自己醉了的。
沈清淮早已放下碗筷,此时收敛心神,对陈禾道:“我扶他回房歇息去罢。”
陈禾应了。
叶昭人高马大,比沈清淮只矮上丁点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故而身体可不算沉。
沈清淮在她耳边喊了几句,叶昭终于回神配合,应合着他的搀扶,慢慢抬腿向客房方向走去。
只是又经过那一片桂花树下时,这醉鬼忽而又挣脱开来。
沈清淮还没能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见燕十七跑去那桂花树下,忽然长笑一声,随即手腕轻转,身形舞动,又恰逢此时四下风起,落英缤纷,那人肩头尽是碎花点点。
再仔细一听,这醉鬼嘴里竟开始喃喃唱起来。唱的是什么词?念的是什么诗?
且听道:
“飞燕飞燕,胡不归?”
“夜光夜光,马上催。”
过了一会儿,这人换了个姿势动作,继续唱起来,不过唱词却是换了: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沈清淮立于一旁,见其身形灵动,带着三分醉意、七分疏狂,无剑似有剑,不免得暗自叫好,心底忽地生出股意气来,高声问道:“燕十七郎,你在舞剑吗?”
叶昭动作一顿,隔空与沈清淮对视,微微眯起眼,眼前朦朦胧胧如雾迷离,身形竟有几分不稳。
沈清淮大步走上前去,趁着这醉鬼起码还站得稳,又扶住了她的手,低低道了声,像是自言自语:“从前,倒是我偏见了。本以为,你只是莽撞之人。”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身旁的醉鬼却听进去了这话,伸出一根指头,在他面前晃了晃,开口道:“你说的跟我爹一模一样。小时候被我爹逼着读那些个什么孔孟之道真是脑袋瓜子都疼得不行。我呀,我就喜欢李太白的诗……”
“哦?”沈清淮轻声问道,“为什么?”
这醉鬼忽然“嘿嘿”两声,像是突然间傻了般,看着沈清淮原地发愣,呆呆道:“你说什么?”
沈清淮微一挑眉,重复道:“我问你,你为什么喜欢李太白的诗?”
叶昭吃吃笑了一下,凑过去慢慢在沈清淮耳边说,声音轻飘飘:“因为……他喜欢喝酒呀。”
说完,又迷迷糊糊闭上眼,醉意入骨的样子。
这回答既出乎意料又理所应当,沈清淮不禁失笑,紧接着他突然感受到一股温热气息在皮肤上扫过,回神时才发现叶昭已然醉得不轻,眼睛一闭,脑袋一歪,将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了,顿时有点儿沉甸甸的。
刹那间,他心中升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忙伸出手扶住醉鬼的手臂,叹了口气后将人缓缓地挪进客房里。
叶昭来临江城本就是一时兴起,没带多少东西,客房布置的也简单,和衣倒在柔软的床榻上,一沾绣枕,便舒舒服服地脸一歪,腿一伸,顷刻间便酣然入睡的模样。
沈清淮在原地站立片刻,视线在少年人俊俏的眉眼上一扫而过,打算悄悄出门。只是,他的手刚一触及木门时,却听见身后人翻身的动静,与此同时带着醉意的声音响起。
“别走!”
“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孔子家语》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李白《山中与幽人对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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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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