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荒缪之墓

十年后,司珩在课堂上百无聊赖地转笔时,窗外正下着一场不大不小的雨。

讲台上,教授在讲古代神话与民间信仰。他的声音单调而持续,像一台老旧的空调,嗡嗡地响着,偶尔被人调一下风速。

“金乌,又称三足乌,是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太阳之灵。《山海经·大荒东经》载:‘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意思是说,太阳是由金乌背负着运行的——”

司珩的笔掉在了桌上。

他弯腰去捡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指在发光。

不是真正的光——在别人看来,他的手就是一双普通的手,二十岁男生的手,指节分明,中指上有写字磨出的茧。但他看到的不是这样。他看到自己的指尖正渗出一层极淡的金色,像是有人用最细的毛笔在指甲边缘描了一道边。

他直起腰,不动声色地把手插进口袋里。

这种“幻觉”已经持续了快一个月。一开始只是偶尔——比如地铁里看到一个女人,她的肩头笼着一层灰蒙蒙的雾气,第二天他就在新闻上看到那个女人死了,死因是心脏骤停。比如经过医院门口,看到一些人的身上亮着不同颜色的光,红的、灰的、暗绿的,像是某种他读不懂的密码。

他一度以为自己精神出了问题。他在网上做了各种自测表,又偷偷挂了精神科的号。医生说他压力太大,给他开了安眠药。药吃了两周,幻觉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清晰了。

他不再吃药,也不再试图解释。

他在网上搜索过类似的症状,在一个只有十几个人的冷门论坛里,有人提到一个词——“瞳者”。说是极少数人天生拥有异于常人的视知觉,能看到情绪的颜色、疾病的预兆、甚至死亡的影子。

那个帖子下面只有一条回复:“如果是真的,别看太久。看久了,会被看见的。”

他不确定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最近他“看”到的东西越来越多了。多到他已经开始习惯——习惯在地铁里避开那些身上笼着黑气的人,习惯在下雨前闻到空气里一种说不清的焦味,习惯在梦里看到一个他从没去过的地方。

那是一片漆黑的空间,不是夜晚的黑,是纯粹的、没有光的黑。在那片黑暗中,有一个声音在喊他的名字。声音很模糊,像是隔着水,但他认得那个语气——平得像在陈述一个事实。

“你迷路了。”

他每次醒来都想不起那个声音属于谁。他只觉得胸口有一个洞,不大,但很深。风从那个洞里穿过去,发出呜呜的响声。

下课铃响了。

司珩从座位上站起来,把书塞进背包里。窗外的雨还在下,不大,但很密,像是有人在天地之间绷了无数根透明的线。他走到教学楼门口,撑开伞,正准备往食堂走。

手机响了。一条短信。

陌生号码,没有署名,没有标点,只有一行字:

“荒谬之墓开了潭朝进去了”

他把这行字看了三遍。雨水从伞沿滑下来,打在他的帆布鞋上。他的手指在那两个字上停住——“潭朝”。不是“谭朝”,是“潭朝”。发件人要么打错了,要么根本不知道这个名字的正确写法。

他不认识这个名字。但从他离开那座山的那天起,他枕头底下就一直压着一块手帕。白色的棉布,绣着一个“朝”字,上面有一片早已洗不掉的、暗褐色的血印。

他收起手机,没有回短信。他撑着伞站在雨里,一动不动地站了很久。

然后他转了方向,没有去食堂,走向了校门口。

那条短信没有说荒谬之墓在哪里。但司珩知道。就像他知道地铁里那个灰蒙蒙的女人明天会死一样,他就是知道。

那种知道没有来由,也不需要来由。它就在那里,像一块被吞进肚子里的磁铁,从骨头缝里往外指着一个方向。

他在校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

“去哪?”司机问。

司珩沉默了两秒。他确实不知道那个地方叫什么名字。但当他闭上眼的时候,那片黑暗中有什么东西亮了一下——不是光,是一种比黑暗更深的颜色,像是有人在黑布上用墨笔画了一道门。

他睁开眼,对司机报了一个他从未听过的地名。

车驶入雨中。雨越下越大,天色暗得像傍晚。

出租车在城外三十公里处把司珩放了下来。

司机接过钱的时候欲言又止,最后只说了句“小伙子,这地方不太对劲”,就关上车窗一溜烟开走了。红色的尾灯在雨雾里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两个针尖大的光点,被黑暗吞掉。

司珩站在原地,把背包往上拽了拽。雨已经小了,变成了细密的毛毛雨,打在脸上像无数根冰凉的针尖。他面前是一片荒地,杂草长到膝盖那么高,远处能看见几座低矮的土丘,像是被遗忘的坟包。

什么都没有。

没有门,没有标识,没有任何看起来像“入口”的东西。他掏出手机,那条短信还躺在收件箱里,发件号码是一串乱码,回拨过去是空号。

他把手机塞回口袋,闭上眼。

雨声消失了。风声消失了。他自己的呼吸声也消失了。脑海里只剩下那片纯粹的黑暗,无边无际,像是有人用最黑的墨汁涂满了整个宇宙。

在那片黑暗的深处,有什么东西在动。

不是用眼睛看到的“动”,是一种更原始的感知——像是皮肤感受到气压变化,像是舌头尝到空气里的铁锈味。那片黑暗中有一个不规则的轮廓,比黑暗更深,比沉默更静。

司珩睁开眼。

他面前什么都没有变。荒草、土丘、毛毛雨。但他的脚已经开始往前走了,不是他自己决定的——是身体自己知道往哪走。像是胃里有一根线,另一头系在某个看不见的地方,正在被一点一点地收回去。

他走了大约两百步。脚下的地面开始变化——杂草越来越稀,泥土从深棕色变成灰白色,踩上去不像是泥土的质感,更像是干涸的河床,每一脚都发出细碎的脆响。

然后是气味。

一种他说不清的味道钻进鼻子里。不是臭味,不是香味,更像是一种“不存在的气味”——不是闻到的,是脑子里自己生成的一个信号。如果非要形容,就是旧书翻开第一页的味道,加上雨后的泥土味,再加上一丝若有若无的铁锈味。

他低下头,发现脚下的灰白色地面上出现了一条裂缝。

很细,大概只有手指那么宽,但笔直得像用尺子画出来的。裂缝从他脚尖前面开始,一直延伸到远处的黑暗里,看不见尽头。

荒谬之墓。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这四个字,但它们就这样浮了上来,像是有人把一张写了字的纸片塞进了他的脑子里。荒谬。墓。荒谬的墓。墓里埋的不是人,是荒谬本身。

他蹲下来,把手指伸进那道裂缝里。裂缝边缘很光滑,不像是自然形成的。他的指尖触到一股凉意,不刺骨,反而很温和,像是有人在裂缝下面轻轻吹了一口气。

然后裂缝开始变宽。

没有声音,没有震动,地面就这样无声地裂开了。裂缝从手指宽变成了巴掌宽,从巴掌宽变成了手臂宽,灰色地面向两边平滑地滑开,露出一条向下延伸的石阶。石阶很窄,只容一人通过,两边的墙壁上嵌着某种发光的物质——不是灯光,不是荧光,更像是墙壁本身在发出微弱的暗金色光芒。和谭朝当年站在树林边缘时眼睛里那一闪而过的颜色一模一样。

司珩看着那道石阶,心跳开始加速。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他感觉到了——在石阶的最深处,在那片暗金色的光芒照不到的地方,有一个他认识的人。

他不认识“谭朝”。短信上写的名字是“潭朝”,他记忆里那个男孩叫“谭朝”。但此刻站在这个地洞入口,他知道这两者之间没有区别,就像掌心里的记号不需要用眼睛来确认。

他深吸一口气,踩上了第一级台阶。

石阶很长。司珩数到第五十多级的时候就放弃了计数,只知道自己在不断往下走。两侧的墙壁越来越窄,最后窄到他的肩膀几乎要蹭到墙壁。暗金色的光芒一直伴随着他,没有变亮也没有变暗,像是一双永远不会眨动的眼睛。

空气没有变得更闷,反而越来越清爽。这不是地下深处该有的空气——地底下应该是潮湿的、腐朽的、带着泥土和霉菌的味道。但这里的空气干燥而清冷,像山顶的秋天,每一口都带着微微的刺痛。

他走了大概二十分钟,也可能更久。在这个没有参照物的空间里,时间的流速变得不可靠。他手腕上的电子表屏幕变成了一片乱码,时针和分针各自往反方向旋转,像是在互相追逐。

然后石阶到头了。

司珩的脚踩上了一片平坦的地面。他面前是一个巨大的空间——有多大他看不出来,因为暗金色的光芒在这里变弱了,只能照亮他周围几步的范围。头顶上是完全的黑暗,脚下是平整的石板,空气中那股铁锈味变浓了一些。

他不是这里唯一的活物。

司珩能感觉到。不是听到声音,不是看到影子,而是一种更底层的感知——他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告诉他,这片黑暗中潜伏着什么东西。不是人。是比人更古老的东西。

他往前走了一步。脚下的石板发出轻微的响声,在空旷的空间里被放大了好几倍。回声传出去很远,很久才返回来,像是这个空间的边界在几百米之外。

他站住不动,让自己先适应这片黑暗。暗金色的光在他周围形成一个半径大约三米的微光圈,但那些光穿不透更远的地方。他索性闭上眼睛,把注意力从视觉切换到那种奇怪的“感知”上。

黑暗中浮现出了轮廓。

最先出现的是墙壁——不是普通的墙壁,是刻满了纹路的墙壁。那些纹路不是装饰,更像是一种文字,笔画扭曲而陌生,每一个字都像是活的,在石壁上缓缓蠕动。然后是地面上的东西——碎骨。零零散散地散落在地板上,有些很小,像是鸟类的骨头;有些很大,大到他不愿意去想生前是什么。

最后,在空间的另一端,他感知到了一个人类的形状。

蜷缩着。靠着墙壁。膝盖抵着胸口。一只手臂垂在地上,手指半张着,像是刚松开什么东西。

司珩睁开眼。他不需要感知颜色就知道那个人是谁。那种知道是身体层面的——是胃先收紧了,然后才是大脑。

他开始往那个方向走。越走越快,最后变成了跑。脚步在空旷的空间里激起一连串的回声,像很多人同时在他身后追赶。暗金色的光芒跟不上他的速度,黑暗从两边挤过来,但他的感知已经锁定了那个蜷缩的身影。

他跑了大概两百米。

然后他看见了。

谭朝靠着石壁坐着。他穿着一件深色的外套,上面全是灰,左肩的布料破了一个口子,露出下面缠着的绷带——绷带上有暗红色的渗血。他的头低垂着,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裸露的脖颈上青筋凸起,像是正在用力对抗什么东西。

他没有睡着,也没有昏迷。他的手指在发抖,嘴唇在无声地翕动。有人在跟他说话,但说话的人不在这个空间里,而是在他的脑子里。

司珩在他面前蹲下来。距离近到能看见他额头上细密的汗珠,能闻到他身上那股淡淡的皂角味——和十年前那条手帕上一模一样的味道。

“谭朝。”

他喊了一声。声音不大,但在这片绝对安静的空间里像一块石头砸进了水面。谭朝的身体猛地一震。他缓缓抬起头,像是脖子上的每一块肌肉都需要单独下达指令才能运作。他的头发滑开,露出一张和十年前相比已经变化了很多的脸——下颌更窄了,颧骨的线条更硬了,嘴唇干裂,嘴角有一道已经凝固的血痕。但那双眼睛还是那双眼睛,黑得几乎分不清瞳孔和虹膜,正用一种司珩读不懂的复杂神情看着他。

然后司珩看到了不对劲的地方——谭朝的左眼瞳孔里有一道裂缝。不是眼睛受伤了,是瞳孔本身裂开了,像是一块黑色的玻璃被人用锤子敲了一下,裂缝从中心延伸到边缘,缝里透出幽暗的暗金色光芒。

和墙壁上那些蠕动的文字同一个颜色。

“你来这里干什么?”

谭朝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刮过铁板。这不是疑问,是质问。不是感动,是愤怒。司珩没有回答。他伸手去碰谭朝肩上的绷带,谭朝躲开了——幅度不大,但很坚决。司珩的手悬在半空中,停了两秒,然后收回来。

“你的眼睛。”他说。

“我知道。”

“那道裂缝——”

“我说了,我知道。”谭朝打断他。他试图站起来,但后背刚离开石壁就晃了一下,左手猛地撑在地上才没有倒。司珩这次没有伸手扶他,只是看着他。那种眼神不是担忧,不是心疼,是一种更冷静的东西——他在分析。

谭朝被那个眼神刺了一下。他不确定自己为什么会被刺到,也许是因为太冷静了,也许是因为十年前在山里,司珩看他的眼神还不是这样的。

“你不该来这里,”谭朝靠着墙壁喘了口气,“这个地方不是活人该来的。”

“你活着。”

“我不确定我算不算。”司珩没有接这句话,而是转头看了看四周的黑暗。那种被什么东西注视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不像是有一个具体的生物在盯着他们,而是整个空间本身都在看——墙壁上的文字在看,脚下的石板在看,头顶的虚空在看。谭朝似乎感知到了他在想什么。

“你也感觉到了。”这不是问句。

“从一进来就感觉到了。”司珩转回头,“这里是什么地方?”

谭朝沉默了一会儿。他低头看着自己摊开的手掌,掌心里有一道刚刚愈合的伤疤,形状像一个不规则的圆,边缘泛着隐隐的暗金色。在来这里的路上,他从一本古籍上读到过,荒谬之墓是夜影一族试图通往隼鸷星的通道入口,墓中沉睡着历代守墓人的残骸,任何试图擅闯的外来者都会被守墓人的残识拷问,尤其是人类——几乎没有人能活着走出去。更糟糕的是,在一年前,这里曾被“白塔”的人短暂开启过。白塔是夜影族的宿敌,他们触动了墓中的防御机制,从那以后,任何进入者都会被当成入侵者对待。

但现在,司珩就这样站在他面前。一个人类。活着的人类。没有经过任何仪式,没有携带任何信物,就这样走了进来。墙壁上的守墓人文字没有攻击他,地上的碎骨没有重组,虚无中的凝视没有变成实质的威胁。就好像荒谬之墓认识他,或者说,认识他身上的什么东西。

“荒谬之墓,”谭朝说,“夜影族的圣地,也是监狱。通往隼鸷星的通道就在这里,但没有夜影王族的血脉,谁也打不开。”

“那他们为什么关你?”司珩问。他注意到谭朝说“夜影王族”这四个字的时候,语气里没有骄傲,只有疲惫。

“你进来多久了?”司珩又问。

“不知道。可能是两天,可能是三天。”谭朝闭上眼睛,后脑勺靠在石壁上,“洞里的时间和外面不一样。我来的时候天还没黑。”

“你是说——”

“我是说,你在外面收到消息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面待了可能不止三天了。”司珩沉默了两秒。

“三天。你为什么还活着?”

谭朝听到这个问题,嘴角动了一下。那个弧度太小了,不算是笑,更像是脸部肌肉的痉挛。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突然睁开眼睛,盯着司珩,眼球上血丝密布,瞳孔里的裂缝在扩大。暗金色的光从裂缝里渗出来,像是在他左眼里点亮了一盏极小极暗的灯。他的瞳孔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向外窥视。

“有东西在跟我说话。从我一进来就在说。它不在这片黑暗里,它在这外面——”他抬手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动作很轻,但声音很大,在空旷的空间里炸开。他把手放下,盯着司珩。

“它说的是真的吗?”

“什么?”

“夜影族的通道打开,隼鸷星就会降临。人类会灭亡。而我——夜影王族最后的血脉——是打开通道的钥匙。”

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来,语气平静得不像是被囚禁了几天的人。那种平静比恐惧更让人害怕,因为它说明他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去修饰自己的情绪了。司珩看着他,没有说话。

“它说,我生来就是为了毁灭人类。”谭朝的声音越来越轻,“它说,我应该感到骄傲。”

然后,司珩做了一件两个人都没想到的事。

他在谭朝面前坐了下来,把背包放在一边,像两个高中生在操场边闲聊那样自然地坐下来。然后他说:“你不会。”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为这句话哭了。”

谭朝猛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手指触到眼角的时候,他愣住了——那里是湿的。他没有感觉到自己在哭。他以为自己早就不会哭了。他看着指尖上那一点水光,嘴唇动了一下,想说点什么,但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就在这时,司珩抓住了他的手腕。

“你在发抖,”司珩说,“一直在抖。从我看到你的那一刻就在抖。”

谭朝低头看着自己被握住的手腕,没有挣脱。也许是没有力气,也许是不想挣脱。

“你不怕我吗?”他问,声音小到几乎听不见。

“怕什么?”

“我是夜影——”

“你是谭朝。”

“你根本不记得我——”

“我记得。”

司珩松开他的手腕,从背包的侧袋里掏出一件东西。白色的棉布,已经发黄了,边缘起了毛边,上面有一片洗不掉的暗褐色印记。角上绣着一个“朝”字。针脚歪歪扭扭,已经被水洗得有些褪色,但依然清晰。

谭朝盯着那条手帕,右眼里有什么东西碎了。不是瞳孔,是某种一直撑着他不让他倒下的东西。

“你留着。”

“嗯。”

“十年。”

“嗯。”

“你都不认识我。”

“我认识。”司珩说,“你叫谭朝。你洗手洗很久。你说我的眼睛不一样。”

谭朝不说话了。他垂下头,肩膀开始颤抖。不是刚才那种对抗体内声音的颤抖,是一种更彻底、更放松的颤抖。像是有人终于放下了举了十年的重物,发现自己的手臂还有知觉。

司珩没有去安慰他。他只是坐在旁边,安静地等着,手里还攥着那条手帕。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而是他知道,谭朝不需要安慰。谭朝需要的,是有人看见了,但不尖叫,不逃跑,不害怕。

他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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