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狗神

不出月余,草原便铺了一层薄雪,放眼望去茫茫接天。

牧草已经收割完毕,牧人们就开始猫冬休息,大冷的天谁也不想出去,草原因此愈发地寂静。

就在这时,一道大叫响彻云霄。

“小混蛋快跑!”

叱奴邪坐在干草堆上高呼,身边四五个小孩拍着巴掌随他大呼小叫。几条狗在赛跑,已长成一条威风凛凛小狗的小混蛋一马当先,甩了其他狗一丈远。听到主人呼喊的小混蛋加一把劲,猛蹿出去,第一个跑到以石头为标记的终点。

叱奴邪兴奋地高喊:“我赢啦!”说着摊开手掌对几个小孩子道:“都拿来,都拿来。”

小孩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直到一个小孩子低声说阿娘说做人要守信用,这才不情不愿地从小皮袋里拿出一把炒豆给叱奴邪。叱奴邪高兴地抓了一把塞嘴里,鼓囊鼓囊嚼得嘎嘣脆。

小混蛋这时也跑回来,跳进叱奴邪的怀里使劲摇尾巴,示意自己很厉害。叱奴邪抱着小混蛋狂亲两口,从袖子里掏出一根肉干塞进它的嘴巴,小混蛋撅着屁股就开始啃。

崔珏听到外边的动静掀开门帘走出来,笑道:“你还抢小孩子的吃食。”

叱奴邪的脸皮厚得出乎意料:“我这不叫抢,叫勇士间的比拼。是吧?”握起拳头和小孩们一一碰拳。

小孩子被忽悠得乐开了花,挺起胸膛:“对,我们这是勇士间的比拼。”

“你是不是忘了有点事没做?”崔珏抱臂瞧他,眼睛眨了两下。

叱奴邪使劲一点头,跳下干草堆,抄起地下的拐杖就急速向穹庐里奔。崔珏指指叱奴邪,对小孩子道:“你们的小狗不算什么,我这个才跑得快。”

小孩子们笑得直打滚。

崔珏慢步踱步回穹庐,把叱奴邪放在门口的拐杖拿进室内,铰下一块牛皮一圈圈缠拐杖。高车熟练工匠甚多,不仅造车一流,造日常用品也是一流。

只不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也成了他们悲剧的根源,因为技艺好,经常被柔然征召随军修造器物,或者干脆被柔然贵族掠为奴隶从而失去自由。

这拐杖是阿伦部的一个木匠造的,他量了叱奴邪的身高又量了他手掌宽度,依据这些才制作了一根适合本人的拐杖。又给了崔珏一块牛皮,让他随时替换裹缠手柄的旧牛皮,免得撑拐杖的人不舒服。

自从有了这根拐杖,叱奴邪健步如飞,再也不用崔珏背。能造出这种器物的工匠却右手只有半个手掌,也正是这半个手掌,让柔然人觉得他是个废人没有征走他。

崔珏坐在一旁一边缠拐杖一边看叱奴邪满地乱爬地收拾衣服。叱奴邪拉过一件皮袍塞进包袱:“这次咱们得走几天?”

“至少五天。咱们走去副伏罗部需要两天,婚礼一天,回来又是两天。你多带点衣服。”

叱奴邪抱怨:“副伏罗部可真有意思,大冬天娶媳妇。这么冷,还得赶路过去。”

“权当出去散心了。不仅阿伦部,还有两个高车部族右叔沛部俟分部也会去。阿伦右叔沛部俟分部都与副伏罗部有亲戚关系,大家相熟,应该很热闹。”

“也好,大冬天窝得人关节都生锈了。我把你的衣服一并收拾了吧?”瞧见崔珏给他缠拐杖,叱奴邪投桃报李。

“好,反正衣服都放一起,你看着收拾。”

第二天一早,阿伦部家家驾上篷车准备出发。叱奴邪也踩着石头坐上篷车,崔珏一甩鞭子随篷车队伍出发。

在莽莽雪地行进了两天,终于看到成片的穹庐群。其中一座穹庐极为高大,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叱奴邪半个身子钻出篷车,搭着崔珏的肩膀道:“副伏罗部不愧是实力教强的高车部族,连穹庐都这么阔气。相比之下,阿伦兰部就寒酸多了。怪不得他们娶媳妇,其他部都来庆贺,想来婚宴的饭菜一定很好吃。咱俩可有口福了。从入武川大营到现在,也就破六韩做得那几顿好吃。忽地延那做的连小混蛋也不想吃。”

小混蛋三个字一出,小狗就汪地一声钻出来在二人身边又叫又跳。叱奴邪抱住小混蛋,笑道:“乖,别闹。一会儿下车给你好吃的。”

崔珏低叹一口气:“不知道忽地延那他们怎么样了。”

“肯定没事。虽然他们天资不高,但心眼好,懂怎么团在一起求生。”

“武川大营这一遭,你有什么除弊革新的想法吗?”

“当然有。”叱奴邪挠着小混蛋的下巴道:“武川大营的新兵操练不仅注重个人武艺外,还要加进阵型操练。新兵中除将官子弟个人能力较强外,其余新兵你也看见了,都是牧子村民出身,资质平平,单靠个人精进远远不够。首先得保证他们活下去,他们才能为武川建功立业。还有是楼高阿伯,我相信军中仍有一些跟是楼高阿伯一样情况的老兵,他们已经为武川奉献了一辈子,到了晚年他们应该颐养天年。我想等回去后命军曹探查这类人的情况,如果家中没人奉养,便由武川按月出钱赡养。”

说完他就不再讲话,继续跟小混蛋玩。他故意等崔珏开口,他认为崔珏既然提起这个话题,必定是想借机说高车人的问题再进一步劝自己倒向皇帝,出乎意料地,崔珏什么也没说,只是继续挥鞭赶路。叱奴邪本来已经打了一肚子草稿等着崔珏开口,结果现在只得硬生生憋着,难受极了。

这时副伏罗部驻地奔出来两队人马,分列两边,引吭高歌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歌声真情赤诚,质朴悠远,犹如野狼呜嚎。

崔珏笑道:“这歌声真是奇特。”

叱奴邪道:“高车人唱歌就是这个调调。高车人自称是匈奴单于的女儿与狼的后裔。匈奴单于有两个非常美丽的女儿,单于不知道这么漂亮的女儿嫁给谁好,就筑造一个高台,把两个女儿放上去由上天决定。有一天一只老狼在高台下一直呜呜嚎叫,其中一个女儿认为这就是上天的指示,就嫁给老狼了,生下一个儿子。那个儿子就是高车人的始祖,所以高车人都喜欢引颈大声歌唱,非常像是狼嚎。”

“你懂得真多,我都不知道。”

叱奴邪揶揄:“那是自然,我毕竟和高车人一样是胡虏,自然知道得更多。”

崔珏没想到叱奴邪还记得刚见面时的话,不由得轻笑一声:“你可真记仇。”

“彼此彼此,你也挺记仇的。”

副伏罗部的首领副伏罗林亲自出来迎接,对阿伦部的首领一抚胸,微微弯腰笑道:“老姨母亲自来贺,就像那慈祥的母羊来舐犊她的羊羔。”阿伦部的首领是副伏罗林的表姨母,嫁给阿伦部的首领,后来阿伦部的首领死后就统领起阿伦部。为此,副伏罗林即使发须灰白也得对阿伦部的首领愈发尊敬。

阿伦部首领笑道:“起来吧,我的孩子。你的孩子娶新娘,我这位祖母必须来献上我的祝福。”

副伏罗部首领笑着把阿伦部首领迎进他自己的大穹庐。

阿伦部众人下马下车休息,副伏罗部提供热腾腾的马酪和烤肉供他们吃喝。在他们休息的功夫,右叔沛部俟分部族的人也到达了,一辆辆篷车几乎连成了片,人喧马嘶,热闹非凡,将地面的薄雪都踩化了。

就在叱奴邪撕下一块烤肉塞进小混蛋嘴里时,一头大声呼和道:“快来,新娘家选马啦!”众人一听,连肉都顾不上吃就跑去马场。

叱奴邪放下小混蛋,一把挽起崔珏的手臂,扯着他往外走:“快走,快走,去慢了就赶不上好位置了。”

崔珏从未参加过高车部族的婚礼,闻言好奇心大起,随叱奴邪一并快走。马场已经围了不少的人,目光皆指向马圈。只见马圈外站了七八个人,围栏门口也站了一个人。只见马圈外的人在马圈里指了几匹马,守在围栏门口的人打开木栏让这些人进去骑上指的那几匹马。马无马鞍缰绳,人直接跨骑上去,将马骑出马圈。

这时,守门的人挥动双臂大声怪叫,马一下子受惊狂奔乱跳,把马背上的人甩得剧烈摇摆!

崔珏奇怪:“这是干什么呢!”

叱奴邪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求我就告诉你。”

崔珏转身问身边一个高车人:“请问这是在做什么?”

叱奴邪:“......”

叱奴邪一把将崔珏拽回来,勾住他的脖子,生怕他去问别人:“咳,我给你说。骑马的是新娘家的人,守门的是新郎家的人。按习俗,新娘家要在新郎家挑马,挑完就骑上去,新郎家的人负责吓马,要是马没把人摔下来,这匹马就归新娘家,要是摔下来就换一匹再挑再骑,一直挑到约定数量为止。这次是副伏罗部莫弗的儿子娶妻,估计要送出去的马挺多。”

崔珏扭脸道:“婚俗与中原迥然不同,很有趣。”

崔珏的脸贴得极近,口中喷出的热气一下一下地拂在叱奴邪的面皮上,像是有小猫爪挠似得痒的不得了。叱奴邪赶紧抓两把,却把脸皮抓得更红了。不知怎地,铁打的脸皮第一次觉得臊得慌,赶紧别开脸,生怕崔珏瞧见。

噗通!一人栽下马,顿时引起一阵惊呼。崔珏也踮起脚看情况,把叱奴邪晾到了一旁,这正好给他凉脸皮的时机。他把头扭向空地,让无情又冰冷的西北风狠狠鞭挞他的大脸。

真舒服!

黄昏将至,大穹庐前燃起熊熊篝火,主人宾客上百人围坐成一大圈,不分主次,相杂而坐。如果不是新郎新娘穿了一身艳丽的衣衫又挂了许多金饰品,简直都找不到他们了。一盘盘白水加盐煮的羊肉牛肉端上来放在宾客的小案前,肉仅用斧头简单地劈砍分拆过,众人徒手拆去骨头就吃。崔珏叱奴邪也客随主便,学着高车人的样子吃起来。随后每个木案前上了一壶酒。

叱奴邪眼睛睁大了:“高车人可不会酿酒,这酒哪里来的?”

身边一个高车人闻言道:“是为婚宴专门找了一个贩酒的柔然商人运来的。”

主人家派三个美丽的姑娘端着酒壶轮流劝酒助兴,她们唱起欢快的祝酒歌,微笑着给宾客倒酒,热情如此,宾客们也不得不喝了。

轮到叱奴邪这里,他连喝了三大杯,这酒辛辣浓烈,挑动得唇齿刺热。见姑娘们又给崔珏倒酒,知道他不胜酒力,叱奴邪急忙阻拦,却没想到眨眼间崔珏已连喝四杯。

叱奴邪自己的脸被烈酒激得都有点泛红却没想到崔珏脸色如常,还能正常与人闲聊,急忙斜了身子过去,低声耳语道:“你挺能喝的啊。那次在武川的妓院,你装醉的?什么都知道?”

崔珏也斜身贴过去,低声道:“当然什么都知道。包括你捏我脸。”

“......”叱奴邪干咳一声,又道:“那你干嘛装醉说头疼骗我花钱住旅肆?”

“谁让你屁股太大占了大半个马鞍,把我挤得只能坐马鞍沿子上,很硌。”

“我屁股才不大!”叱奴邪急忙反驳,说着说着不知怎地突然思绪滑向了莫名其妙的地方:“诶,要是那天我在旅肆真对你动手动脚,你会不会把我杀了?”他扭头看向崔珏,只见火光蜿蜒勾勒出崔珏脸颊的曲线,从挺拔的鼻梁曼延出的曲线顺嘴唇、下巴、脖颈一直收束进领口,叱奴邪突然起了一个古怪的念头,他想顺着那条曲线一直看进去。想到这里,他猛地打了一个激灵。

崔珏目不转睛地注视前方,装作闲聊的样子:“当然不会杀了你,会一刀煽了你。”

“......”

酒足饭饱,欢乐的音乐奏起来,主人宾客纷纷起身围绕篝火跳起舞,口中呼和,脚踏鼓点,腾挪旋转宛如矫健鹞鹰。众人唱跳不疲,将气氛烘到快乐的极致。

不时有人邀请崔珏一同跳舞,但都被笑着婉拒。叱奴邪问道:“你怎么不去?”

崔珏笑笑:“不会跳。”

“我教你。”叱奴邪起身,朝他伸出一只手:“我一岁会走路,从那时候起,只要我翁翁举行宴饮就把我拉出来给长辈跳舞。我就这么从一岁一直跳到前几个月我翁翁离开家。”

崔珏犹豫片刻,最终握住叱奴邪递来的手站起来:“原来你翁翁不是我见到的那般不苟言笑。”

“你竟然见过我翁翁。诶,不过也不奇怪。什么时候我介绍你给他认识,你就会发现我翁翁是个很好玩的老头儿。”

叱奴邪握着崔珏的手带他进到跳舞的圈子里,一板一眼教起他:“左手拍肩膀,然后甩,换右手拍肩膀,再甩。”他握着拐杖在肩膀随鼓点啪啪拍起来,随后撑起拐杖一踢腿:“再朝反方向踢!”

崔珏学了几下便学会了这个简单的舞步,随着众人一道跳起来。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快氛围将他的情绪冲到了极点,如湍急而来的洪水冲破了名为理智的堤坝,他终于卸下了一切重担与矜持,一边和叱奴邪跳舞一边开心大笑,肆意挥洒快乐带给他的热情。篝火越燃越旺,点点火星顺夜风盘旋飞扬,将原本幽暗的夜空染得绚烂璀璨。

鼓点越敲越快,叱奴邪撑拐杖愈发跟不上,便对崔珏大喊一声:“你接着跳。”崔珏已跳在兴头上,笑着点点头,待叱奴邪退出后,补齐他的空位继续跳舞。

众人手臂挽着手臂疯狂地转起圈,崔珏的手臂也被一条手臂勾起来,众人时而弯腰时而仰身,口中嗷嗷狼嚎。随着最后一个鼓点落幕,大家仰头长嚎一声,纷纷大笑起来。

众人撤开胳膊,拍手道别。崔珏也照例撤开胳膊,可身旁那人却没半点撒手的意思,紧紧勾着崔珏的手臂。崔珏只道这人还在兴头上忘了,笑着扯了扯,意思可以松开。但那人依旧勾着,愈发有加紧之势。就在崔珏皱眉之际,只听那人道:

“那个蓝眼睛的是你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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