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欢失算了。
让虎儿与她一间房,哪里是方便行事,分明是引狼入室!
此刻,虎儿霸占了整张床,在床上翻来滚去,一会儿用被子把自己裹成蚕蛹,一会儿又把被子蹬成一张面饼,在上头做凫水的动作。
余欢坐在窗边,等他睡着。从子初等到子正,又等到将近子时末,虎儿仍精神奕奕,竟还好意思问她怎么还不睡?
余欢瞥了他一眼,冷笑:
“你这么吵,你看我能睡着吗?”
“嘿嘿,我高兴嘛。”许是对余欢的主动邀请很是受用,虎儿难得不同她斗嘴,“第一次住客栈,你不高兴吗?”
“谈不上高兴不高兴。”余欢道。
“你肯定高兴,只是想装大人。”虎儿笃定,“我早就发现了,你今天和平时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我们赚了那么多钱,你应该要比现在开心才对。”
“我挺开心的呀。”
“屁。”虎儿裹着被子从床上坐起来,学着她神情淡淡的模样,露出一个标准但僵硬的笑容,阴阳怪气开口,“我挺开心的呀——”
“虎儿!”余欢瞪着虎儿,佯装恼他,“我的样子哪有那么渗人。”
见虎儿还要再嬉皮笑脸,余欢凶道:“不想跟你说话了。你睡不睡?不睡你去找大哥去,我要吹灯了。”
“我才不跟他一起睡!”提到余才周,这小霸王还不解气,皱着鼻子哼哼两声,“吹灯吧!”
话音刚落,灯便熄了。房内并不昏暗,只因窗还未关,圆月洒落的银辉泄入房中,如霜明亮。
天气还不算冷,客栈的被也不薄,既然虎儿未开口,余欢就未把窗关上。
——恰合她的私心。
躺在床上,余欢睡在床外侧,背对着虎儿,并未闭眼。
等虎儿睡着,借着月光,她要给林千宴写一封信。
余欢知道,此刻给林千宴写信并非理智之举。
一来,尽管已将那封信上的字学了个七八成,可即便如此,她认得的字不多,如何能将她所欲言落在纸上?再者,就算写了,她如何绕过旁人将信寄出?
二来,若今夜夺得头筹那人真是林千宴,即便她将信寄至徽州,还有谁会接到这封信呢?除非,林千宴只是短暂回到这里,不日返回徽州,如此才能收到她的信。
但林千宴怎么可能会如她所设想般来回往返?好没道理。
如此想来,若作画人是林千宴,信便到不了他手中。
可若不是林千宴,那……
余欢叹了口气。
她宁愿自己写的信是白用功。
“呼—— 呼—— ”
身后,虎儿细微的鼾声响起,余欢轻轻勾起嘴角。
再等一会儿,再等他睡熟些。
等待中,她不由想到虎儿方才的话。
虎儿说,她本应比现在开心。
余欢并非不开心,只是有些遗憾,遗憾不能同林千宴分享这份欢喜,如同夜幕被月光稀释,她的欢喜亦被心底的遗憾冲淡,融化成难形于色、但仍然存在的欢欣。
毕竟,他们今夜总共赚了四两又三百文钱呀。将钱平分,又把大伯家先前买风筝垫付的钱划去,现在的家当,已是一两七钱有余了!
从前,她哪里想过,有朝一日,竟也能为家中赚得这么多钱!
她哪里想过,能在灯市上出那样的风头,又在城里过夜?
想到这里,心头的欢欣一下子膨胀成狂喜,让她呼吸都滞重几分,只是一想到能让她赚这么多钱的另一位功臣是谁,情绪又跌了回去。
林千宴啊,林千宴。
她在心底默念着他的名字——
世上怎会有这样的人?不,她应当问,这样的人,怎么会让她遇上?
非但遇上,他们还成了朋友。
她与这么出众的人是朋友。
对了,秦三儿叔说过,他与她很像……
虎儿已经睡熟了。
余欢止住思绪,轻手轻脚地翻身下床,来到窗边的桌旁。
她将一直藏在怀中的信封拿出,小心翼翼地抽出其中信纸,在桌上展开。
动作之间,时不时回头去看虎儿,好在虎儿一直背对着她,从头到尾都未有任何动静。
倒是那鼾声一阵响过一阵。看来,今日将这小豆丁累坏了。
其实余欢又何尝不累?因为久站,她的两只小腿酸痛僵硬,身子也疲乏,只是胸中一股情绪不吐不快,非要她将之化作笔痕落于纸上,才肯善罢甘休。
说来,哪怕她在邀虎儿同住时便笃定要行写信之事,可自始至终,写信就实在不是一件是她现在就该做的事。
且不谈先前就思及的谁人收信的考量——单看写信的用具吧,除了一支毛笔,她什么也没有。
没有信纸,便只能拿出林千宴的信来,想着在空白处写些什么。
没有墨条,那么以剩下的颜料充作墨汁呢?正好,颜料在她手边。
可即便如此,她用什么来安放颜料?摆摊时,他们用竹节的底部给客人们临时充当用来调取、盛放颜料的色盏,因不花钱,带回去也无用,已收拾整理一并扔掉了。
月光下,余欢忽然抬起手来,五指并拢,掌心微微屈起,形成一个平而浅的凹陷。
大不了,在手心里放点水,应该也可行吧?
将一切办法想尽了,甚至已在手心里调了一抹石青色,临到落笔,余欢又犹豫了。
她用林千宴给他的信作信纸,岂不是对他太不尊重?
而且,将这封信寄出去,林千宴见了,恐怕也要觉得她是个怪异之人了。
或许不仅觉得她怪异,恐怕还要觉得她自轻身份,像只狗一样摇着尾巴朝他迎上去。
余欢皱起眉头,忽然深深厌恶起自己,觉得自己蠢透了,怎么想得出这样的点子?又怎么真的把这点子做出来了?
长时间保持蜷曲的手掌发酸,稍微一倾斜,掌心里的颜料便四处流淌,汇入指缝,那湿黏的触感即刻便要流出指缝,侵向手背。
余欢连忙起身,拿起一杯早就倒好的凉开水,走到房间角落的一小盆绿植前,蹲下身,将手冲净。
清凉的水流带着颜料,滴在泥土上,不一会儿,便往下渗透,只残留一点淡灰的颜色,倘不细看,是发觉不了什么的。
“唔……”
背后,床上的虎儿梦呓一声,将盯着盆栽发呆的余欢惊回了神。
余欢借衣摆内侧胡乱擦干了手,小心翼翼回到桌前。
目光落在纸笔上,静静凝视几息,余欢终于泄出一口气,将信收好,重新放入怀中。
而后,躺回床上。
侧身蜷起,抱住手臂,这次,她再不允许自己胡思乱想。
不知不觉,神思如一条不被河床约束的河流,无端无尽地随意泛滥、交汇、分离、干涸,余欢是河中一叶飘摇的小舟,随着流水起起伏伏,不知所踪。
-
翌日。
余欢醒得很早。
客栈的床很舒适,可她并不习惯。楼下铺子的开门声一响,人声一起,她便再也睡不着了。
天色才微微亮,身侧的虎儿睡得很香。
躺在床上,昨夜做的蠢事丝丝缕缕的涌来,明明才过了几个时辰,却是恍如隔世。
此刻,余欢能够清醒地审视,清醒地旁观。
静静的,在清晨微凉的空气中,余欢轻轻觉察自己的吐息。
在纯粹的吐息中,在空气经由鼻腔充盈她的胸腔,在身体内延展又汇聚,再经由鼻腔吐出时的一次又一次循环中,一切都变得不是问题。
余欢忽然想找小己说说话。她想,以她当下的状态,一定更能体会小己平时对她所说的深奥道理吧?
只可惜,铜镜不在身边。自然,她是不敢将铜镜带在身上的。
窗外渐渐起了吆喝声,有包子的香气自外头飘来,余欢觉察出胃部的紧缩。
她饿了。
做出这个判断时,余欢已经翻身坐起,趿拉了鞋,站在窗边往下望。
街市上果然已有不少人,两侧的吃食摊子开了张,吃食摊子与吃食摊子的空地间,被新鲜菜蔬的摊子占领。来来往往的,大多是手挎竹篮的妇人。
“肉包子,大肉包子,两文钱一个,两文钱一个嘞!”一声吆喝将余欢的目光引去稍远处。
那是一家不大的铺子,门匾上书有“闻记包子”。
铺子前已经排起了一小队长龙,生意极好。
味道一定不错。
只是,两文钱……
一位妇人在店小二手里接过两个包子,放进篮子中,朝客栈这边走来。
余欢追随着她的脚步,待她到了楼下的位置,她便将目光直直落进她篮中——
好大的两个包子!
如此看来,两文钱也很值当了,难怪那么多人排队。
看着想着,余欢已咽了好几次口水。
她收回目光,坐到凳子上,将鞋穿好。
原本想洗漱,但第一次住客栈,不知道去哪里打水,一想到要问客栈伙计又觉退缩,犹豫了好一会儿,用房间里的凉开水对付着净了手、洗了脸。
虎儿还是没起。
余欢轻轻打开房门,站在走廊里,侧耳对着左右两个房间细听。
还未有动静。
余欢有点遗憾,旋即又松了口气,捏了捏藏在手里的十二枚铜钱,她往楼下走。
一面走,一面说服自己:她是饿得受不了了,又不敢叫醒大人们,这才自己出门买包子的。昨夜娘又给她分了三百文钱,既然钱是她的,那么她用来做什么都合情合理,况且,她又不是乱花,是买肉包子!
都进了城,在城里过了夜,第二天总不能为了省钱连早食都不吃。既然都要吃,那她将早食买回去,不正是贴心之举吗?说不定,大人们还要夸她呢。
如此安抚着心头的一点焦躁,余欢已经来到了包子铺前,站在了队伍后方。
前头的人很多,但包子铺的小二与掌柜动作极快,不一会儿就轮到了她。
“我要六个包子。”人声吵闹,怕小二听不见,余欢尽量提高声音,却因为紧张,声音并不响亮,反而比平时更尖细,险些破音。
“你要几个啊?”
“六个,我要六个。”余欢只好手口并用,又说了一次。
放在别人身上,这对话简直是平常到不值一提的事。
可那一瞬间,余欢却觉如芒在背。生怕别人觉得她奇怪,买个包子扭扭捏捏;生怕后头的人嫌她动作慢,占用了时间;甚至,她还怕正在拿包子的店小二讨厌她。
在买包子的一众人中,在这热闹的街市里,她只觉自己格格不入,不由得后悔起来。
她不该擅作主张下楼来买包子,她真的有那么饿吗?
为什么,她总是会做些没有意义的蠢事。
其实,就算真如余欢所想,就算旁人觉得她奇怪,旁人与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更何况,这只是她的臆想罢。
然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聪慧如余欢,也往往陷在自己的思绪中,直至外境的人事物将她推置到下一个场景,才会猛然醒神。
与林千宴再逢时,她便是如此。
彼时,她手里捧着两个油纸袋,里头是热乎乎的包子。自觉买包子时表现不好,余欢还沉浸在懊恼中。
“余欢?”
她听到有人唤她。
她听到熟悉的声音唤她。
——是林千宴在唤她!
怔怔的,她抬头,照入视野的,果然是那一张俊美的脸。
天边是橙红的霞,浅金色的曦光洒落,将余欢的心境也渲染得蠢动。
噗通,噗通,她听见自己的心,跳得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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