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40

40

有人送过来木剑。

这是一个精悍却克制的年轻人,看着比赵毓小不了几岁,却恭敬的双手递过沉木剑,“赵叔。

赵毓拿过木剑,横在手中,“萧则,你回来了。”

萧则点头,“是,我活着回来了。”

赵毓,“我听薛宣平说过,你现在是定国公麾下的精锐,六品游击。”

萧则,“五品。”

赵毓有些意外,“真好!萧将军再进一步,就可以世袭了,那可是子孙几辈子的福气,等这边的事情了了,回雍京我挖几坛子老窖请你喝大酒。”

萧则,“多谢赵叔。”

此时,他像是才看见自己的对手,——赵毓身后的文湛。

明武堂点燃了牛油大蜡,明如白昼,有光就有影,这些烛光照不到文湛所站之处,只是,他站在那里,就是一盏明灯。

萧则以子侄辈的礼数见了文湛,随后问了一句,“先生可是姓裴?”

文湛,“不是。”

此时,薛宣平拿过来两条布带子,让赵毓帮文湛裹一下衣袖。今天他们出门穿的全是文人长衫,宽袍广袖,不适合挥剑。

文湛忽然问,“那个人,为什么说我姓裴?”

赵毓见薛宣平站远了,才将木剑立于腿边,低头帮文湛整理衣袖。

他说,“他见过裴檀。”

文湛,“那又如何?”

赵毓,“我听说裴檀与你有三分相似,他毕竟是你舅舅唯一的儿子。”

文湛,“听说?你看不出来?”

赵毓,“我与裴檀是相看两厌。他长成什么样子,我怎么知道?如果你想要让我仔细辨认一下,等咱们回到雍京我请裴檀喝酒,到时候我坐他面前仔细看,好吗?反正多少年前崔珩就说我喜欢你这个相貌,就算是裴檀,只要他和你有一分半分的相似,我估计我强忍着应该也能看得下去。”

文湛,“……,还是算了,……”

赵毓将他两个袖子全部扎了起来。

文湛问,“这个萧则,……”

赵毓,“裴檀收复绥靖时调用了萧则所在的宁州军,萧则阵前英勇被裴檀看中,调入自己麾下,此时已经是五品武官了。”

文湛,“他是大郑的战将?”

赵毓点头。

文湛,“我知道了。”

至此,明武堂前清场,周围登时点燃一百火把,围成一个圆。

文湛从赵毓腿边拿起木剑,从明武堂前一步一步走下,一直到那个火把围成的圆中。

薛宣平眼睛一瞬不瞬的盯住文湛,他感觉到怪异。

文湛就站在那里,没有任何杀气,像是一座被冰封住的山峰。

然而薛宣平知道自己握住剑是什么感觉,——血都在烧!

当年他在赵毓麾下做百夫长,每次战争之前赵毓都会给每个人一碗酒,而他自己则手持海碗装满烈酒阵前誓师。

赵毓与别的将领不同,那些人只会空谈“为了江山社稷,万兆黎庶,大郑的明君圣主而战”!

他则不会。

这个人有迷惑人的天赋,他可以把普通的话说的极其富有煽动性。

那碗烈酒下肚,一股火从喉咙一直烧到肚腹,那个时候,在场的所有人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血开始烧。

他们有一种幻觉,他们来到这里不是为了军饷,而是,他们天生就应该在这里。

因为,他们就是大郑坚不可摧的城墙。

他们打仗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妻子儿女,他们脚下的土地,每向前一分都是为了自己的子孙万代。

血烧到沸腾!

这才是对阵时应该有的样子,而不是像此时正与萧则比剑法的文湛。

文湛的剑法异常怪异。

萧则是真正经历过战场,见过死亡的人,这与普通人最大的不同就是那股无所畏惧的杀气。

文湛身上没有。

但是。

文湛却不畏惧,似乎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人与事可以使他畏惧。

他的剑法是以杀戮止杀戮,没有任何的防御与退让,似乎他眼中,对手并不是活着的人,而是一棵树,一根竹,一块山石,一汪水或者一朵花。

他对萧则没有敌意。

萧则感觉每一次的对招,他都要承受崇山峻岭般的压力,雷霆万钧,却冰冷宁静。

文湛让他想到了自己曾经遥望过的慕士塔格峰,——昆仑的西端。

那里是雪线之上,那里是冻土,没有生灵,仅余下一片荒芜,永生永世。

对战之中,萧则却隐隐感觉到文湛开始指导他的攻击,虽然只有三次,却令他受益匪浅。

最后,文湛的木剑当头砍下,而萧则横剑阻挡,啪,瞬间,双剑碎裂,成为齑粉,萧则腿一软,竟然直接双膝跪地。

赵毓赶忙过去,拿起文湛的右手,发现只是微微发抖,虎口有些酸疼,却没有任何伤痕。

“我没事。”

“看不出,你力气不小。”

文湛不是武人,也不是天生神力的人,但是他知道,无论身边有多少御林军,禁卫军,影卫,最后一道防线终究是自己。

他的命太沉重,那不仅仅属于他自己,那还属于大郑千年的基业,祖宗传的江山社稷。

他的这些剑术与力量,都是经年累月,一点一点炼出来的。

文湛看着他忽然低头,声音很轻,“回去我教你练剑,体力好一些,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连前半夜都撑不过去。”

他的眼神,似乎被火把的光照到可以燃烧起来。

赵毓,“……”

白苑门外,文湛已经上马。

薛宣平手中拿着一封地图追了出来,“老赵,这是羡云飞的全图。萧老大说了,这次的事情他不插手,西北道的人也不插手,都是你的。你真行,这位小哥也厉害,人看着斯文,出手真狠,萧呈儿子的手现在还抖,虎口都裂了。哈哈。不过那小子皮实,过两天就好。”

赵毓没拿那封地图,让薛宣平装起来,“走,咱们去羡云飞那里看看去。”

“我也去?”薛宣平有些意外,“你等我一会儿,我去接匹骡子来。”

赵毓,“不用,你骑我的马。”

文湛伸手,用力扣住赵毓的手指,直接将他拉上自己的马,就坐在自己身前。

薛宣平爬上马,“老赵,很少看你这么开心。”

赵毓,“我一直很开心。”

薛宣平,“拉倒吧,很多时候看你皮笑肉不笑的。走,哎,你们等等我!”

他们三个人,两匹马,一前一后从白苑离开,向羡云飞疾驰而去。

这里有一高地,立马于此,可以俯瞰羡云飞千顷良田。

已经是深夜了,皓月当空,清冷却明亮的月光照下,垂垂的稻穗被夜风微微吹过,一重一重,像波浪一般。

赵毓,“玉碎珍珠。”

薛宣平冷不丁的听赵毓说了什么,没听清楚,“什么?”

赵毓,“有一种米异常昂贵,新米蒸煮成米饭稀粥,颜色是淡绿色的,像是一粒一粒碎裂的玉,但是它的颗粒却比一般米圆润,晶莹剔透,又像是一粒一粒珍珠,所以,这种米就叫玉碎珍珠。”

他又问文湛,“你知道吗?”

文湛,“嗯,知道。”

薛宣平,“我怎么没吃过?”

赵毓,“它的米价是一般米价的十倍,只供雍京权贵,当然,也许扬州的盐商也能拿到一些,不知道十三行的周熙吃不吃这种米。”

薛宣平用马鞭一指眼前,“就是这些?”

赵毓点头,“是。”

薛宣平又啧啧,“贵成这样,老百姓肯吃才是活见鬼!”

赵毓,“有一年,它的米价甚至是普通米价的二十倍。”

薛宣平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用马鞭指指眼前这波浪一般的千顷稻田,又指了指赵毓,“你,这个,……就是,那年,……”

赵毓点头,“是。”

薛宣平,“我的天啊,这么多年,你一直惦记着它?”

赵毓摇头,“不是,我也是到绮镇才想到的。”

文湛却不明白,“什么事情?”

薛宣平回答道,“这位小哥你不知道,当年老赵在敦煌带兵,我是他的伙夫。那一年黄河水患,南方的粮食运不过来,关中的粮食已经征调一轮了,怎么也得给老百姓留点,可是匈奴王阿提拉兴兵,又不能不打。当年老赵自己来过绮镇调粮,没弄到就回去了。结果战备不足,老赵还让人给抓了,据说带到漠北王庭。”

“这里的地是随侯府的,不纳粮,不缴税,不被征调,就算镇守将军燕遂宁来了也白搭。再说,那年黄河发大水,南方的米过不来,本来普通米的价格已经比往年高出三成了,结果这边玉碎珍珠的价格愣是那年高价米的二十倍。看样子,不管贵成什么样,总有人出的起这个价钱,只要东西好。”

“老赵来绮镇,征粮,没办法,买粮,没钱,最后只能空手回西北了。”

文湛不说话,只是听着。

世家豪族兼并土地,战时发国难财,这些事情他听得多,见得也不少,只是,没有想到,赵毓曾经,……

薛宣平对赵毓说,“说实话,我当时以为你肯定死在须臾沙漠以北了,真没想到你还有今天。”

赵毓,“祸害遗千年,我且活着呢。”

赵毓没有听见文湛再说话。

只是,他感觉到揽住自己腰间的手臂极度收紧,像鞭子一般缠绕着自己。

薛宣平则说,“老赵,我话说在前头。咱们都是平头百姓,不是世家豪族,征地这活儿咱们可干不了。你看十三行的周熙那么厉害,他们做的是货通天下的生意,可从来没有学那些权贵们囤地,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因为没权。”

夜里回沧琳园,文湛一直不说话。

赵毓,“我,……那个,……”

文湛帮他把束发的玉环拆下,“这十年我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你有时间也有心情的时候一点一点告诉我,我承受的住。”

随后,他轻轻拥住他。

赵毓却感觉,皇帝在微微颤抖。

第二天,周熙到了。

从清晨开始下雨,本来周熙想要请赵毓在茶庄吃饭,不过赵毓让人告诉他,“既然惦记着十三行的银子,还是我做东,不然显得太不够巴结了。”

赵毓请周熙吃饭的地方是羡云飞一个佃户的家中。

稻田旁有一条古栈道,直接向前走则是一条三百年的松木长廊,尽头有一个亭子,赵毓让人将饭菜摆在亭子中。

周熙骑马到长廊的时候,看见赵毓手中撑伞在那里等他。

赵毓,“本来想着等你一个回信就好,没想到周老爷就亲自过来了。”

周熙下马,将马匹拴好。

他不接赵毓的话茬,也不说生意上的事情,只是拿出一个小食盒,递给赵毓,说,“我刚才让茶庄的厨子包了一些猪油汤圆,黑芝麻馅的,又带了些自己酿的桂花酱。这是我们永嘉的口味,不知道你吃的习不习惯。”

周熙总是这样,上门见人从来不空手。

赵毓接过来,道了谢,“习惯,我就爱吃这个,一会儿让他们煮了,咱们饭后吃。这边请,先喝口茶。”

赵毓帮周熙撑伞,而周熙则向外让了半个身子。

周熙总说赵毓客气,其实他们之间还是周熙客气。

亭子那里已经有人。

那个人站着,看着亭子外面的烟水与稻田。

石桌上摆放一套很简陋的茶具,盛着清澈的茶汤。

赵毓并没有为周熙引荐那个人,周熙只是冲着那个人拱手,而那个人则连还礼都没有,却用眼睛看了他几眼,勉强算是个还礼。

生意做到周熙这个地步,看人不是本事,而是本|能。

赵毓身世极其复杂,与他来往的人也是形形色|色,上至王公显贵,下至贩夫走卒。

十三行有今天,就是周熙清楚的明白,只做自己能做的生意,只挣自己能挣的钱,只结交自己能结交的人,其余,一切都是虚妄。

赵毓收了伞,将食盒放在桌面上。

周熙说,“今年应该是丰年。”

赵毓点头,“对。这些米珍贵,老百姓拿出去兑些粗粮,应该能喝上稀粥了。”

周熙只是微微摇头,“没办法,地租太高。”

赵毓,“这里盛产玉碎珍珠,周先生的陈掌柜常驻绮镇,做的就是这个生意,不知道这种米,周先生是否吃的习惯。”

“不怕你笑话,我没吃过。”周熙笑着说,“我们碗中是永嘉的糙米,一年两季,比这个便宜的多。”

周熙说的是官话,却带着吴音,清冽缠绵,显得异常儒雅。

赵毓,“卖油娘子水梳头,我当年听崔珩说过。”

周熙,“是。”

赵毓,“周先生,既然您来了就不能白来一趟。羡云飞的全部土地,它的庄园,还有后山以及果园,我可以七成拿下,然后七成半卖给你,你看可以吗?”

周熙也没有王顾左右而言他,直接说,“这件事情,可不可以等崔侯爷回雍京城再说?”

赵毓,“这事与他没有关系。”

周熙,“有没有关系,他在这里,我心里有底。”

赵毓,“你我的交情也蛮好,未必比崔珩差吧。”

周熙摇头,“这件事与我同侯爷,还有我同你的私交没有关系。宁淮侯是圣上下旨亲封的三等侯,位列大郑三十二侯府名碟上,我要的,是他这个身份。”

赵毓也笑,“我在这里不行吗?”

周熙,“您原来行,现在不行。”

雨中,亭子中的三人安静的像是飘渺的烟水之气。

赵毓身后那人,忽然泼了茶水,重新倒了一盏热茶,放在赵毓手边。

周熙说,“周熙一介商贾,身上没有功名,征地,天大的事,周熙担不起。”

赵毓,“十三行财雄势大,……”

周熙,“永嘉子弟命苦,生下来就知道,家乡七山二水一分田,如果不出外讨生活,饭都没得吃。原本我们做的都是小买卖,利薄,缴税,风险大,万一哪个不对付,家底就亏,慢慢的,这些家乡父老就组成了十三行,大家好歹互相照顾。我们就在江南,但是织绸,瓷器,这些真正赚大钱的买卖都在江南制造局手中,我们也拿不到,更不要说征地了。赵先生,您看看,当今天下,凡是能持有大片良田,有庄园,有佃户,不用奔波劳累的,可以顿顿吃玉碎珍珠的,哪个不是权贵?”

赵毓忽然笑了,“我还以为,大郑的土地皆是天子的,那是列祖列宗南征北战打下的江山;这些土地也是百姓的,生于斯长于斯,每日辛苦劳作,收获粮食以养家活口。”

周熙喝了一口茶,已经凉掉。

赵毓,“好了,老周我不跟你兜圈子了。这次咱们只赚钱,不征地。这些土地在手中只不过一时半刻,转手就可以出去。你给我七成五的钱,我以七成的价格征地,总要让我也赚一些,随后我将土地质押在你这里,利息你照算,不用和我客气,最后我给你卖地。我给你以市价卖地。你不用费心,仅仅借钱就能拿走羡云飞二成五的利,可以吧。”

“再说,这里的玉碎珍珠这么好,你又没有做粮食霸盘的野心,官府肯定放心,羡云飞的粮都是你们收,也是你们卖,其中的利润更客观。”

闻言,周熙仔细看了看赵毓,又看了看他身后人。

那个人似乎对于他们的话没有一丝半分的兴趣,他看着雨幕外的稻田,还有远处的树木,极目之处的山峦与青峰。

周熙,“这里,……,有可能会成为逆产。”

赵毓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拿起刚才那个人给倒的热茶喝了一口,“不怕,要的就是这个。”

周熙,“如果一旦成为逆产,一切银子化为乌有还是小事,卷入巨案可能是抄家的祸事。”

赵毓,“不知道周先生有没有听说’五亩地’法令?”

果然,周熙摇头。

赵毓,“凡是世家豪族的土地,无论是否是逆产,当然逆产居多,可以化整为零出售。以五亩地为准,可以以市价出售给那些无产的佃户雇农。如果以这种方式卖掉土地,则不再追究手持逆产的罪责。这是七百年前圣主鹤玉王颁布的天子令,直到现在依然有效,却很少人听说过。

法令的本意是以重利诱世家豪族出手土地,防止土地兼并过甚。

总有不肖子孙,总有人贪图金钱,总有人守不住祖业,总有人在大难之前需要银子做最后一搏。”

周熙不解,“既然是逆产,那官府收回直接分拨不就好了吗?”

赵毓,“直接分拨,这些土地永远到不了老百姓手中。据我所知,现在就有人盯上这里,那个人可不像咱们布衣之身,人家身份贵重,胃口大,想必是要一口吞下整个羡云飞。说实话,要是被另外一个权贵豪门吞下羡云飞,事情与土地在随侯手中没有不同。这里一样不缴税,不被征调粮食。”

周熙,“怎么保证随侯世子一定会将羡云飞卖给你?”

赵毓,“如果你应了我,除我之外,石慎别无选择。”

饭菜酒水摆了过来。这里清苦,赵毓自己带来的玉碎珍珠,另外让主家炒了青菜,蒸了一条从稻田抓上来的草鱼。

周熙看着桌面上绿莹莹的米饭,终于点头,“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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