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十二年,帝送一秘方,差孙太医每日煎煮亲送永平郡主服,不可缺一日。
太医院查之,所用之药少见且药性霸道,并无滋补之用。多服或成离魂症。
——《永安·太医院录》
第二日一大早,我便得起床同沈暮去见长辈拜见祖宗。
我起床时,发现身上多了好多青青红红的印记,尤其是脖颈处,遮都遮不掉。
我只好在这秋老虎中穿上了高领的衣裳。
偏偏那始作俑者竟然笑得十分得意,像是做了一件好事似的。
气得我想动手掐他一掐,好让他身上也有这难看的印记。
但我龇牙咧嘴地刚伸出手,便被宁夏握住了手掌。
我不解地望一眼沈暮,又看一眼宁夏,宁夏责怪地看了我一眼,“夫人可不能对将军动手。”
沈暮的笑微顿了一顿,从宁夏手中抽出我的手握紧,对我说:“这儿就是你的家,你以前是什么样子,如今也可以是什么样子,不必拘着自个儿。”
说完后又冷了脸色,牵着我的手朝外走去,头也不回地道:“我这将军府里,从未有下人教训主子的先例。”
宁夏脸色“唰”一下褪了色,扑通往地上一跪,像是被吓到了一般,双目迅速溢满泪花,她颤着声道:“将军,宁夏知错了!”
我倒不觉得有什么,以往在宫里,宁夏也经常不许我干这个不许我干那个,若是没有她,我估摸着每日都要因着触犯宫规被罚了。
其实说来也奇怪,若说我是打小在宫里长大,可我对宫里的规矩竟然丝毫都不知晓,得靠宁夏来明白。
“我觉得她说得挺对的。”我替宁夏辩解道,“毕竟我打不过你,若是同你动手,也是只有吃亏的份儿。”
沈暮像是被我的话逗乐了似的,偏头一笑,只反问了我,“是吗?”
尾音轻轻扬起,带着调侃,“郡主殿下身份尊贵,我哪敢同你动手呢。”
他这样一说,我便想起这大热天穿高领衣裳的原因,这难道不叫动手吗?!
我狠狠扫他一眼,竟然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哪想这厚脸皮的人并不觉得羞恼,反而笑得更欢了。
我真是无言以对,只想赶紧两步远离他。
但我二人还未走出房门,便见一个丫头便端着一碗汤药过来了。
那丫头见我们正要出门,她连忙福身,恭敬地道:“将军、将军夫人,药煎好了,是否现在服用?”
沈暮看着那碗黑漆漆的药,神色一怔松,没了笑意,握着我的手也紧了一瞬。
我知道那药。那是陛下差人送来的方子,说是给我调理身子的,需要每日服用,万不可欠一日。
其实我觉着自个儿身子是极好的,无病无痛,宫里太医每日来请脉也是说极好的,但我的药就是得每日清早空腹服用。我曾问过陛下为何要喝药,陛下说,因为我前些年生了场病,正是这药才让我如今同常人无异的。
我不大明白其中缘由,但这药我也喝了近一年了,并未出现什么事,便只能信了陛下的话。
沈暮好似知道我要吃药,没有一丝疑问,只是从那丫头手里端来药递到我的嘴边,神色略微有些紧张,“喝完它,我们再去见母亲。”
我也不知道他在紧张什么,接过碗如同往常一样一股脑儿地灌了下去,且因为想在他面前表现出“不过区区一碗药”的态度,我连眉头都没敢皱一下。
这药其实极苦,从舌尖到舌根泛出的苦意半晌也消不下去,连带着吞下肚里后,肠胃都像被苦着了似的,绞着不舒服。
我豪爽地将碗往后一放,给了那丫头,顺手抹了把嘴,带着略微得意地神色看向沈暮:“好了,走吧!”
沈暮没有笑,也没有动。他的眉心渐渐蹙起,喉头滚动一下,像是有些艰难地问道:“苦不苦?”
他的眼神复杂极了,复杂到那时的我无法看懂,只能将之理解为“对苦涩的药难以接受”。
怕他堂堂一个大将军会对喝药留下阴影,我咂巴了两下嘴,很是郑重地摇摇头:“丁点儿都不苦!”
我看到他的喉头又滚动一下,眼底泛起微红,但他仿佛不愿意被我瞧见眼底的神色,头一侧转向另一头,低声道了句:“抱歉,阿朝。”
这是我第一次听闻有人喊我“阿朝”,一直以来,除了陛下会唤我“宁安”外,其余人从上到下都只叫我郡主。
于是我诚实地表达了我的喜悦:“我第一次听有人叫我’阿朝‘,有些好听。”
沈暮一直侧着头,我瞧不见他的神色,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只听得他在我说完那句话许久之后,才低声问我:“那你喜欢我这样唤你吗?”
我点点头,又怕这轻飘飘地颔首不能表达我的喜欢,于是跑到他正前面,直瞧着他重重地又点了点头:“我是极喜欢的!”
他忽地舒缓了眉目,不再是那一副苦涩的模样,“喜欢便好。”
我笑着拉拉他的手,“那我们现在便去给母亲敬茶吗?”
按照惯例,新妇进门第二日,都要去给公婆敬茶拜会祖宗的,如今这个时间点,沈暮的母亲该是等着了。
沈暮点点头,也握住我的手,嘱咐道:“阿朝,不管待会儿我母亲是如何态度,说了些什么话,你都不必放在心上。”
我听了这话,便忧愁起来。
瞧这模样,沈暮的母亲或许不大满意我呢。不然沈暮也不会先给我做好心理预防,以免我待会儿难堪难过。
沈暮又说:“旁人的话你都无须放在心上,只需记得,我永远站在你这边。”
话音刚落,又补了句:“不管如何。”
我略带忐忑地去见了我的婆婆,她端坐在主位上,没有一丝笑容,目光沉沉地看着我。
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了对我的不喜。
我有些委屈,也不是我非要嫁给沈暮的,是陛下赐得婚,若是沈家不愿,明明可以同陛下说明的。
她无端端便对我生了厌恶,让我没法不委屈。
可礼仪还是得照着规矩走。我小心翼翼地端着茶敬给沈暮母亲,她只淡淡扫了我一眼,一个字也没有说,只将一个红包放在托盘上,接过茶微微润了润唇。
沈暮无声地握了握我的手,安抚地朝我笑了笑。
沈暮父亲早些年殉国了,他十七岁起便开始领军打仗,整个沈家全靠沈母操持。
我虽委屈她对我无缘由的不喜,却也敬佩她。中年丧夫,守着独子撑起沈家。沈暮的父亲是大和的英雄,沈暮的母亲,是沈家的英雄。
我给沈暮回了个笑,表示我不介意了。
同沈暮母亲拜完祖宗,我们便回了屋子。
沈暮得了半月的新婚假,也不用上朝不用去疆场,可以一直待在家里。
日子是过得极快的,我总觉着过不几个时辰,却已经过去了七八日了。
这七八日,沈暮总同我一块儿窝在屋子里,整日无所事事,东想西想,东玩西玩。仿佛将军府里没有规矩,也没有人管一般。
其实,我是极喜欢这样的。
在宫里总是被束缚着,不许做这个不许做那个,成日闷在宫殿内,我甚至都开始思考“我存活在世上究竟是为什么”这等问题来了。
且自打第二日见过沈暮母亲后,我这七八日来,再也没见着她了。
沈暮说,我不用去请安,也不用一块儿吃饭。
沈家是武将家,规矩没有一般高门重,沈暮母亲不喜我,我便也乐得不去给她添这个堵,整日待在自个儿院子里,快活极了。
我原以为,作为武将,沈暮该是跟朝廷那些我见过的武将一般,粗枝大叶、不拘小节,说起话来像是同人吵架,脾气也极差,动不动就爱骂人。
但他不是那样。
他极有耐心,也很温和。他还懂许许多多奇怪的东西。
比如他能靠声音分辨出各种鸟类,能听出风的声音——在我还没有感受到风的时候,他还能认出各种动物的脚印。
我其实有点儿不大明白,他明明是征战沙场的将军,为何会懂这些听着就极需生活经验的事情。
秋日的京都雨水极少,这些时日一直是烈阳高照,热得人直冒汗。到了傍晚时分,才稍稍凉快些。
同沈暮过了十来日,我逐渐适应了“将军夫人”这个身份,也逐渐期待以后有他的每一个日子了。
我们用过晚膳,便躲在自个儿院子里偷闲。
他搬了张躺椅在院里,我趴在他身上。
三四十载的银杏树在我们头顶,正值落叶时节,满树金黄,随着偶起的秋风洒落。
趴得久了,我的肩上、背上都落了银杏叶,沈暮仍闭着眼,双手枕在脑后,嘴角挂着笑,像是极享受眼下一般。
有鸟雀在我们头顶鸣叫,沈暮忽然问我:“阿朝,猜猜是何鸟在叫?”
我总觉着我也能听出鸟儿的叫声,可我也确实不知眼下正叫的是什么鸟。
我双手搭在沈暮的肩上撑起上半身,抬头想看清楚那是什么鸟。
银杏叶一层叠一层,层层叠叠往下,将树干遮挡得密不透风,丁点儿也瞧不见到底是什么鸟叫。
“是什么鸟?”
我只好又垂下头看向沈暮,期待他给我答案。
可他像是走神了,许久许久都没说话,只一只手搭在我的腰上,盯着我目不转睛地瞧着,目光悠远绵长,像是透过我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
我不大喜欢他走神,尤其在同我一块儿的时候走神。
我正想表示我的不快,却忽见一片银杏落下来,刚巧砸在沈暮的眼睛上,将他那复杂的目光遮住了,也将他砸得回了神。
“大漠没有银杏。”他忽然没头没脑来了这么一句。
“你说什么?”我疑惑地问道。
“你喜欢银杏吗?”他这样问我。
莫名其妙,也不说鸟儿了,也不讲他刚刚走神的事,又讲到银杏身上了。
“不知道!”我没好气地答,眼下真是见着他就烦。
我手一撑坐起身来,就想自个儿回屋,又气不过他莫名其妙惹人不快,猛地往他胸膛上狠拍一掌,然后迅速跳下躺椅朝屋里跑去。
不料我都还没跑出一步,就被沈暮扣着腰又将带回了他身上。
“打了人就想跑?”他一手扣在我的腰上,一手搭在我的脑后,声音带着笑意,懒洋洋又漫不经心。
我靠在他的胸膛,微微喘了几口气,听着他胸膛传出来闷闷的笑声,忽然觉着不生气了。
我也不明白我的气从何而起,又因何而消。我十分不解自己的心情为何会如此多变,从心烦到消气再到快活,不过短短一瞬。
明明沈暮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说,也没有哄我。
见我不说话,他又问:“想知道那是什么鸟?”
嘴里问着问题,扣在我腰上的手指尖却轻轻点着,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那似有若无的触感让我腰间一麻。
“知道什么呀!”我轻哼着躲开他的手,“闹了这一场,鸟儿早飞走了。”
“没有走。”沈暮说,“是旋木雀,还在树上。”
“嘘——”他低头凑近,手指停住,微微用力让我不再乱动,在我耳边轻轻道,“你听——”
我屏住呼吸,鸟儿的叫声一瞬间奔进我的耳朵里。
不只鸟儿的叫声,还有沈暮轻轻浅浅的呼吸声,以及我自个儿稍稍有些快的心跳声。
日头西垂,将整片天染成红色,昏暗从另一头漫过来,沈暮靠在我的耳边,鸟雀不停地鸣叫。
我想,这一刻我怕是得记住一辈子。
是的,鸟儿没有走,它还在这棵银杏树上,不知遇到了何事,正不住地鸣叫着。
叫声轻快悦耳,像是遇到了什么好事情,止不住地快乐,快乐到只有叽叽喳喳地叫出来才觉着好。
如我眼下一般。
架空,全都是私设。
文中的乌桓国同历史上的乌桓国没有任何关系。本文全都是私设。
离魂=失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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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奚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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