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一百二十三

魂玉催促我赶快离开,说家族里的人马上就来了。

后来我是怎样回到神殿的,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焱仙带我去了一个无人的空屋,让我在里面休息。

这间房子有一个机关,从影壁背后进去是一个封闭空间,在那里可以隔绝外界的动静。

之后我就到了这个黑色的空间里。怎么进来的也忘了,来这里之前和谁说过什么话也忘了。

来这里是要做什么呢?我也想不起来,只是觉得想躲开,谁也不要见,什么都不要想。

其实并没有什么想不通的,也没有值得伤心的,我觉得我应该能够接受现实。

但我却像是死了一样,连讨厌自己软弱的力气都没有。

忽然从黑暗里探出来一张脸。

来的是焱仙,他说,“到处找不见,果然你在这里。”

他自顾自走到我身边,坐下来,说,“神把黑阎龙拉过去,叽叽咕咕不知道在说什么,我没人聊天好无聊,就来找你啦。”

“神叫我看着魂族的动静,担心你重创虚无吞炎会破坏他们的计划,不过看起来他们没怎么受影响。”

“你也是很乱来啊,从来没有一次按神的意思去做,这么自在,真叫我羡慕。”

“好啦,别闷在这里,人会闷坏的。我带你出去玩玩?”

“唉,那我也小小地违背祂一次吧。给你看个东西。”

焱仙把我从地上拉起来,让我坐着,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镜子。

他扒拉一下镜子,镜子里反射出的光在他脸上不断变换,似乎是他在找什么。

他很快找到了,然后把镜子对着面前的黑色虚空照了一下。

周围的黑色迅速被光影填满,重新构筑出了一个奇异的景象。

这是一座混凝土建筑内部,整个空间分割为两个部分。后面部分是一排排长椅连凳的座位,坐满了人。他们形色各异,穿着不同的衣服,有t恤短袖,有西装革履,有休闲常服,有端庄礼裙。

前面部分则是审判庭,坐在最高位上的的人面前摆着三角立牌,上面写着“审判长”,旁边二人则是审判员。正中间一个被半圆形木栏杆围起来的基座。左右两方是原告席、被告席。

原告是一个年轻的男性,很面熟,我却想不起来他的名字。

被告席上坐着的是一个中年男人,我竟认识他。

那是……我曾经的父亲。

我身处这样一个诡异的场景之中,左右环顾,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似乎我只是以观影者的身份在观看一出正在上演的戏剧。

审判长敲响手边的法槌,说,“湖汉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茗予山被控诉故意杀人罪一案,第三场审理开庭。”

“上次闭庭前,被告律师指出,记录了被告人和其协助者黄永华交谈内容的录音笔还未得到充分调查,未确认其合法性和真实性。检察院提出申请暂时休庭,继续调查,本庭同意。请双方就最后的物证进行发言,如能够证实该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本案将不再有疑问,本庭将作出判决。”

原告席上的年轻人拿出一摞文件和一个用透明塑封袋包装起来的录音笔,刚要说话,被告席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打断了他的动作。

“不用了,我承认这个录音是真的。”

被告人茗予山站在席位上,非常坦然自得,完全没有身为嫌疑人该有的紧张和惶恐。

当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他时,他继续说,“录音的事情黄老板也知道,他还想从我这里偷走录音笔,但是没得逞。这东西本来放在我的保险柜里,后来被小检察官作为证据扣押了。”

审判长看向年轻的检察官,检察官脸上还带着有点不知所措的茫然,但他职业素养并不差,非常理性地回答,“被告所说,与检察院调查结果一致。1月7日,在对茗予山的家里进行搜查时,将其卧室内保险柜作为证据之一进行扣押,其中有多项纸质文件与一支录音笔。经核查,其他文件与本案无关,暂时交由检察院进行保管。经请示同意,我昨天与黄永华在市监狱会面,黄永华本人承认录音内容及录音笔的真实性,有本人签名笔录为证。”

审判长听完以后,说,“根据双方发言,控辩两方均承认该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检查通过,本庭予以采纳。”然后他从手边的几份纸质文件里找了一下,拿出了另外一张,开始宣读,“根据前期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结果,案由清晰,控辩双方均表示无异议,本庭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下面由公诉人出示《认罪认罚具结书》。”

坐在控方的年轻人站了起来,拿出了一份文书。

“请法警将公诉人刚刚出示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交由被告人辨认,辩护律师可以从旁协助。”

法警走到控方面前,接过文书,又来到被告席前,将文书交给他。

茗予山低头看了一眼,轻蔑地笑了笑,什么都没有说,也没有接过那张纸。辩护律师走到他身边,接过文书仔细阅读。

律师看完以后,低头跟茗予山说了几句话,茗予山没有回话。

审判长提示,“请被告人确认文件内容,如无误,在结尾处按要求签字。”

茗予山拿起手边的笔,随意地写了几个字。

审判长问,“被告人茗予山,刚刚公诉人出示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其中内容你是否已完全确认了?”

“是。”茗予山回答。

“是否是你真实意思的表示?”

“是。”

“辩护律师已经完全阅读了文书内容,并依法提供了应有的援助。请问被告人茗予山,你是否知晓认罚认罪的法律后果?”

“知道。”

“你是否自愿认罪认罚?”

“是,都是。”茗予山笑了,笑得满不在乎。

审判长继续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被告人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茗予山,请作最后陈述,有什么希望或者请求可以向法庭提出来。”

茗予山看向控方的年轻检察官。

他依旧笑得很轻蔑,完全不像我记忆里那个温和有礼的父亲。

“楚检察长,很荣幸,由你这样年轻有为,又受领导看重的人来负责这场官司。”

“客气了,茗老板。”年轻人绷紧了脸,严肃地回答他。

“我倒是有一个问题想问问你,你……”他拖了个长音,微微皱起眉,压低了声音,“为什么这么在意这桩案子?因为宏大这几年好不容易生意做起来了,你想借办好这个案子,挣几分名利?”

年轻人冷着脸,“我要的是把真相公之于众,让无辜的人不再背负罪名。”

“真是血气方刚。”茗予山嘲讽地笑了,“可你不过是在为长风做嫁衣,诶,又或许,你就是在为长风平反呢?你说,你这么年轻就进省高检,还能负责相当多大案,你这么聪明,难道想不明白,年轻人太出风头,其实是置自己于危险?”

年轻人回答,“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茗予山又笑了,“装糊涂,也好。我记得,你跟我女儿是同学,她经常跟我提,说她有个很聪明的同桌。我还想,要是真有这样优秀能干的人,将来让他进公司,做的好呢,就接我的班,正好成全你们小儿女。怎么想到会有今天?你坐在那,跟我成了敌人。”

年轻人面色一沉,“你没有资格再提她,是你亲手把她推进地狱!她本来没有做错任何事!”

“地狱?哈哈哈,你们唯物主义者还信这个?我们这样的人才信,生意做得大了,谁知道藏着什么风险呢?长风为了吃下宏大,你知道他花了多少心思吗?我当然不能坐以待毙。如果宏大没有了,茗家就什么都没了。湘琳、音儿一样会是这个结果,甚至更加辛苦。”

年轻人锁着眉头,带着一丝嫌恶,“没有人会像你一样亲手把妻女推出去牺牲,就为了诬陷竞争对手,好铲除他!”

茗予山摇了摇头,“你太年轻了。你知道你毁了什么吗?她们本来作为‘被仇家谋害’的牺牲者,她们的死有绝对的正义,任谁都会同情怜悯。可你这一‘平反’,确实把真相公之于众,却也让她们变成了可笑的笑话。她们从牺牲者,沦落为被亲人谋害的可怜人,别人怎么看她们?所托非人的糊涂妻子,被利用着毒死了母亲的糊涂女儿?哈哈,这就是你的正义?你的正义给了她们第二次死亡。”

年轻人忽然暴怒,冲出控方席位,就要向茗予山扑过去,但被法警死死拦住。

“冷静!楚检!别上他的当!”旁边的控方律师也慌忙起身拦住他。

年轻的检察官咬着牙,双目圆睁,两手紧握,即使被两个人拦着,也恨不能扑上去撕碎面前这个冷血的中年人。

“看看,又急。这就是年轻的表现。”茗予山一边笑一边摇头,“你对我发火没有用了,我已经认罪伏法。可你应该明白,要是没有长风先发起的那次恶意并购,我又怎么会被他逼到如此地步。”他说着,面容也跟着狰狞起来,像是要把牙齿咬碎,“不过是资金周转出了一点小问题,他林家禾就到处宣扬唱衰,大举做空,才让宏大一夜之间崩塌……湘琳带着音儿每天吃粥菜度日,那是她们应该过的生活吗?我茗家被他毁到如此,难道设法反击也是错?!你们这些高高在上,坐在这里审判别人的家伙,哪里懂人间的疾苦!好好擦亮眼睛,看看谁才是你该审判的人。”

年轻人怒喝,“住口!你这个……厚颜无耻的混账!”

茗予山双手一摊,“小检察长,你还太年轻了。你保护不了任何人,不过是朝着她们的坟墓再扎上一刀。没有人会花钱买正义,正义从来一文不值,只是用来利用别人的工具。就像你,以为遵循着正义去审判罪犯,却连自己究竟是在为谁做嫁衣都不知道。你怀抱着结果自我安慰,其实你什么都改变不了。”

年轻人又要奋起,被法警和律师死命抱住。

审判长的锤音打断了这场争吵。

“好了,与本庭无关的争吵不要放在这里。”

年轻人被法警按回了座位,心有不甘地锤了一下桌面。

审判长问,“辩护律师有无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回答,“被告人茗予山主动承认罪行,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视为有自首情形,应对其减轻、从轻处罚,根据本案情形可以适用无期徒刑或十年有期徒刑。”

审判长于是宣读,“经过本次庭审,法庭充分听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审查了案件证据,认为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一致。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茗予山谋害其妻李湘琳,触犯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法庭不认可辩方‘自首’情形,予以驳回。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判决如下——”

审判长说到此处,全体起立。

“被告人茗予山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全体坐下。”

众人重新落座。

审判长看向被告人,“审判内容被告人是否听清?”

“是。”

“被告人是否选择上诉。”

“不上诉。”

“闭庭后被告人应当阅看庭审记录。如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要求补充或更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被告人听清楚没有?”

茗予山点了一下头。

“法警,带被告人退庭。现在闭庭。”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

画面开始变得模糊。茗予山起身,跟着法警离开,从始至终都没有作出任何反抗,只是带着轻蔑的笑,仿佛眼前一切都只是一场闹剧。坐在控方席位上的年轻检察官狠狠地锤了一下桌子,一直瞪着茗予山,直到他消失在画面中。审判长冷眼看了一眼茗予山,朝着他的方向啐了一口。

画面到此结束,周围重新落入黑暗。

我仍未从那巨大的信息量中挣脱出来,还在费力理清思绪。

怎么回事?为什么父亲站在了被告席上?为什么被指控为谋杀妻女?

我一直以为,是父亲的生意对手陷害,让我们家道中落后,还要斩草除根,这才有了我“毒害”母亲的一幕。

可为什么凶手成了父亲?为什么?

焱仙凑过来盯着我,“想不通吗?”

他拨了拨镜子,又投出一片影子,“看看这个。”

这次出现的不是场景,而是一份文件,封面写着编号和文件名,是茗予山故意杀人一案的判决文书,盖着省高院的印章。

我伸手翻开文件,发现文件抖得厉害。不是文件在晃动,是我的手在发抖。

“不要紧张,慢慢看。”焱仙翻开了封面。

我翻到案件描述页,仔细看里面的内容。

案件记述非常长,也非常详细,读之遍体生寒。

被告人茗予山,男,建国14年11月15日出生于湖汉省舞阳市,本科,宏大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住舞阳市江阴区拐子山街道敬业小区x栋x室。建国69年1月9日被捕,现在押。

根据《茗音故意杀人复核刑事裁定书》,茗予山之女茗音于建国56年5月14日在黄永华经营的“小华文品”店铺中购买一个白色塑料水杯。被害人李湘琳使用水杯后,发生呼吸困难和昏厥,事发当时茗予山在河间市。茗音通过电话告知茗予山情况,两小时后茗予山回到家中,将其送往就医,经湖汉省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身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湘琳体内检测出过量□□,死于□□急性中毒。经鉴定,有毒物质来源于茗音购买的白色塑料水杯。同月23日,茗音被认定为凶手,由湖汉省中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根据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人身检查笔录、DNA鉴定书、物证检验报告、证人黄永华、曾某某等人的证言、茗音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于6月12日下达颚刑终23号刑事判决,判处茗音死刑立即执行。

建国58年2月,黄永华主动自首,并向江阴区公安局提交黄永华与长风金融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家禾通话录音、“小华文品”店内监控录像视频、林家禾和黄永华多次会面照片、附有林家禾秘书武某指纹的手提箱等证据,自述与林家禾合谋策划了恶意并购宏大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并构陷茗音故意杀人。经审理,林家禾采用伪造信息、不当披露等方式导致宏大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股价下跌,意图恶意收购宏大证券有限公司。后黄永华提议,林家禾同意谋害李湘琳并嫁祸茗音,并委托秘书武某交付黄永华现金50万。黄永华和武某供述情况属实。湖汉省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3日以颚刑初8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林家禾伙同黄永华共同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犯故意杀人罪、教唆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判处林家禾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建国60年11月21日,鉴于林家禾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积极悔改,死刑减为无期徒刑。

建国59年1月18日,对“茗音故意杀人”一案重新审理。经审理,茗音未触犯任何罪行,撤销有罪判决。

建国68年1月,茗予山就黄永华涉嫌职务侵占提起诉讼,湖汉省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经审理,黄永华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报债券价格、挪用公司资产等手段,侵占宏大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服务费等业务款共127万,湖汉省中级人民法院于建国68年7月19日下达颚民初42号民事判决,黄永华职务侵占罪成立,判处其归还侵吞款项,并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月23日,黄永华提出上诉。同年12月4日,湖汉省中级法院第二次审理“黄永华职务侵占罪”一案中,被告人黄永华供述,自己系受茗予山胁迫指使,于建国56年的“茗音故意杀人罪”一案中,故意向茗音出售了内含剧毒的水杯,并且贿赂负责办案的公安机关,以求迅速判处茗音死罪。后黄永华依照茗予山指使,于建国58年伙同秘书武某构陷林家禾故意杀人。建国67年12月,黄永华因经济纠纷与茗予山发生矛盾,二人关系破裂。经审理,黄永华所述情况属实。湖汉省中级人民法院于建国69年1月3日下达判决,就“黄永华职务侵占”一案维持原判。

建国69年1月6日,湖汉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茗予山故意杀人”予以立案,由湖汉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对茗予山提起控诉。经调查审理,林家禾主动结识黄永华,设计恶意并购宏大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黄永华在茗予山指使下,配合其完成收购,并主动提出谋害李湘琳、嫁祸茗音,林家禾同意并支付酬金50万。黄永华向茗音出售含剧毒物质□□的白色塑料水杯,李湘琳使用水杯后死亡。黄永华又在茗予山指使下行贿公安及检察机关,判处茗音死刑立即执行。审理完成后,黄永华在茗予山授意下指控林家禾。后黄永华与茗予山因经济纠纷发生矛盾,主动供述罪行。经复核,根据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有关案卷文书、物证检验报告、证人黄永华、林家禾等人的证言、被告人茗予山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湖汉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建国70年3月17日下达颚刑终9号判决,茗予山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读到此处,我放下了判决书。它在我手中化作光点飞散,这只是镜子投射出的影像。

我终于理清了思路,也明白了真相。

杀死我的,不是法律的判决,是父亲的恶意。那个叫茗予山的男人策划了一切,亲手将自己的妻子和女儿送上绝路。

而我,作为受害人,作为他的女儿,直到死了,直到在另一个世界生活了十八年,都从来未曾怀疑过他。

焱仙拍了拍我,“英鸾,还好吗?”

我没有回答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叹了口气,又拨弄了一下镜子。

“那个年轻人,好像是认识你的。自从你被执行死刑以后,他一直在追查这个案子。”

我扭头看向焱仙。

“我不懂你们那个世界的规矩,不过他一直在收集证据,想要抓到真正的犯人。”焱仙一边说一边拨弄镜子。

紧接着,镜子投射出了新的画面。

那是在学校里的大广场上,高考结束以后放榜。有些青涩的男孩站在榜单前,看清了自己的分数,就转身准备离开。旁边一个美丽的少女立刻走上前,挽住他的手,问他,“你真的要读法律?你不是答应要和我一起学生物吗?”“以前……我是想学生物。”男孩起初有些迟疑,但很快就坚定地说,“但我已经决定了,我要读法律。”

画面迅速破碎,又重新组成了另一处陌生的校园。男孩站在一栋建筑外面的公共电话亭,手里抱着一大摞书。他正在打电话。“你说什么?……我知道她是无辜的,昭雪是迟早的事情。但我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我想考检察院,已经在准备了,约到了初检实习……嗯,这周没有办法陪你,对不起。……下个月我……”电话传来挂断的嘟声,他低头看着已经挂断的电话,默默将话筒挂在了电话机上,抽出电话卡,什么也没有说就离开。

画面再次破碎,这一次换成了钢筋水泥的建筑物。已经参加工作进入社会的男孩褪去了稚气,衬衫西服相当合身,但他大步跨上楼梯,走得步履匆忙,一点也不顾及形象。他走到一间办公室门前,停下来深呼吸几口气,然后敲门。门里传出声音后,他迫不及待地开门走进去,“刘院长,我……”

没等他说完,桌子后面的中年人就抬手做了个下压的手势,“楚明啊,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刚刚开完会,要安排人去负责长风老总那个案子。你这几年一直在追查,你也知道,这个案子经年累月,很多证据和案底都丢了,一来办案难度太大,办不好,会给你留个污点,影响你以后发展;二来,你还很年轻,这案子影响太大了,牵涉面也太广,做起来要得罪人,没这个必要;三来,你这几年很努力,也连办了几个大案,我知道你心无杂念,只想好好做事,但其他人不是。我话说到这里,你还可以再考虑考虑。”

年轻人摇头,“刘院长,我知道您是为我好。但我坚持到今天就是为了查明真相,现在机会就在眼前了。就算很难,我也没想过要退。”

中年人笑了,“都成家立业的人了,还在为高中时候的事情耿耿于怀。年轻人坚持正义是好事,尤其是我们公检法这块。但是退让两分,交给其他人主持,你打个下手,也好过出头嘛。”

“刘院长,可以的话,我真的想亲自打这一场仗。”年轻人依旧坚持。

中年人于是不再劝,“你也是个实心眼子,算了。我跟赵局长打个电话,让他安排一个得力的警官来帮你。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要急,有困难就跟我说,既然要办,就把这个事情办漂亮一点,不要留辫子给人抓。还有,哪边轻哪边重你心里要有杆秤,不然后面麻烦不小。”

年轻人露出如释重负的笑,“我知道了。谢谢刘院长!”

中年男人叹息,“你啊,平常看着蛮稳重,这会子这么着急。结婚两年了吧?这事了了以后,好好顾下家,该要个孩子了。趁着还年轻,要抓紧啊。”

话音才落,画面又飞快地破碎,重新组合成了下一幅画面。

这里是一处墓园,一个个墓碑彼此紧连着摆放,有的前面摆着蜡烛香炉,有的种了树,还有的孤孤单单,什么都没有。年轻人站在一个墓碑前,捧着一束洁白的雏菊。他将花放在空无一物的墓碑前。

墓碑上刻着几个字,茗音,生于建国三八年十月十八日,亡于建国五六年七月五日,年十八岁。

看着墓碑,年轻人喃喃自语,“真相终于大白,你看到了吗?你没有罪,你没有做错任何事。”

他还想说点什么,旁边一个捧着隆起腹部的美丽女人捂着口鼻走过来,“这里烧纸的味道太呛了。”

她低头看了一眼墓碑,有些怅然,“你不觉得你对我不公平吗?她已经不在了,却一直活在你心里,停留在她最年轻美好的时候。我不得不没日没夜地和这个影子斗争,一点点变老变难看,她却可以永远保持美好。”

年轻人看向她,她便靠在年轻人怀里,虽然嘴上说着怨怼的话语,可彼此的恩爱不言而喻。那番抱怨也不过是日常撒娇。

年轻人搂住她,说,“她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我们还有未来,还有孩子。我们比她幸福太多了。”

美丽女人抚摸着肚子,笑了,“这周还加班吗?休息一下吧。”

年轻人点头,两个人便搀扶着离开。随着他们走远,画面也跟着模糊,直到重新落入黑暗。

焱仙收起镜子,凑过来看我,“英鸾,你不高兴?”

我不高兴吗?没有,我感觉不到任何情绪,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我眼见的一切。

人总是要活下去,要向前看的。逝者已矣,活着的人才需要考虑未来。

茗音已经死了,已经从那个世界里消失了,有关她的一切都已经终结。无论她知道真相与否,她都无法再影响活在那个世界里的人们,她的开心和悲伤都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这就是死亡。

是的,死亡。我本该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焱仙还在盯着我,似乎在等我给他一个回答。

“焱仙,我想一个人静一静。”我说。

焱仙叹息一声,“英鸾,你总要学会放下,不然以后日子怎么过啊?”

以后?什么以后?以什么后?

“好吧,我先走了,如果神有令了,我再来找你。”

焱仙钻进黑色的虚空中,消失不见。

我看着他离开的方向,脑海一片空白,心里像是有一个漩涡,所有的血都在沿着漩涡向下翻涌,直到流失得一干二净。

我早知道,早知道学神会和会长在一起。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学神那么聪明,想要出人头地根本不用费吹灰之力。会长家世良好,三代为官,能够给他提供广阔的平台和丰厚的人脉。如果放在古代,他们就是宰相之女与新科状元,是人人称道的良配。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执着于茗音的案子,为什么要为了这件事花上十几年的时间去追查,直到真相大白于天下,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到茗音的坟前告诉已经离世的茗音这个消息。

也许他喜欢茗音,也许茗音是他心中那个“正义”的象征,但那对茗音这个人来说都不重要。因为他没有给过茗音过去,也不会和茗音有现在与将来。他的过去属于他自己,他的现在和未来属于他和会长共有。茗音是他生命中的过客,是和他人生没有交集的NPC。

这一点我明白,学神自己明白,会长也明白。所以会长会介意学神一直为了茗音的冤屈奔波劳碌,但不会因此就放弃追求学神成为他的妻子。学神会坚持十几年去追查一桩和他毫不相干的冤案,但不会为了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就连自己的人生都抛弃。所以他们走到了一起,或许有隔阂,有别扭,但最终他们会像一对寻常夫妻,携手相伴,琴瑟和鸣,儿孙满堂,白头偕老。

从始至终,困在过去的阴影无法走出去的,只有我一人。

焱仙说,我要学会放下。

可是放下的前提是拿起,我从来没有拿起,怎么能叫放下?

至多,只能叫做放弃。

我从来不曾豁达,只有悬崖撒手的无奈。

为了写这章,我翻了好几份判决文书,还在网上找庭审记录当参考,完全看不懂,恨自己没学法律。写的不对的地方就忍了吧,谁让我不专业呢。

有关茗音过去的这桩案子,从开始写这个小说起就已经有雏形了,但是一直压到现在才完成,就是想看我能忍多久不说(笑)。就像萧红是穿越者,却一直到三十多章才吐露,萧红的母亲身份有问题却到迦南学院过了一大半才揭示,我还挺喜欢这种把真相藏到老后面才公布的感觉,哪怕真相未明之前萧家人对萧红的态度差劲到被读者吐槽不合理也没关系。

有一段茗音和学神的过去写了但是删掉了。茗音问学神想考哪个大学,学神反问茗音想去哪。茗音说想读本省某师范,和妈妈一样当老师。学神就说想考本省某校生物工程。茗音问为什么不去首都读最好的大学,学神回答说首都太远,本省就好。

茗音的世界是捏的中部某省,某211师范和某生物工程很好的985,俩学校大门隔着一条街。

学神得知茗音出事以后,转去了法律专业。

不过这都和萧红没关系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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