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幕亮了一天一夜,其实早在后半夜笔记本便因缺电濒临关机,要问裴景声为什么知道,要问罗闵的尾巴为什么敲得那么用力。
聚精会神钻研了一天一夜《猫和老鼠》,黑猫终于抵抗不住倦意,沉沉睡去。
这一觉又是一天一夜。
裴景声几次想提起它清醒清醒,手抚上背毛,临到了提的阶段,又松了手。
罗闵醒来时,房间内空无一人。
他起身,棉帕落下,通体赤/裸,皮肤接触空气沁凉,他变回了人形。
罗闵意识到,这或许是他离开的最佳机会。
他第一时间锁上房门,在衣帽间翻凑出一套不出众的搭配,白衬衫黑裤,除非贴着袖口看刺绣,才知道这属于裴景声。
罗闵解开领口两颗扣子,头发向后抓露出凌厉眉眼,对镜露出几个不耐烦的表情。
像个纨绔的公子哥。
除了衣服外,他没碰任何东西,仅在打开门锁后,小心擦去了把手上的指纹。
虽然想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以稳妥点的方式离开,他看向电脑又移开视线。
一丝痕迹都不能留下。
没人会想到他会与一只猫有任何关联。
在脸上泼了捧水,罗闵从卫生间的窗离开。
落地,在石子路上踩了又踩,直至脚心磨出细小的伤疤,沾上尘土。
他贴着墙根走,直到走到后院,都好运气地没碰见人,想来裴景声不在,他们也过得轻松些。
不过,罗闵还是跑进了密林,做戏做全套。
他遇见的第一个人,是高胜。
那日找到黑猫,高胜额外得了嘉奖,却始终心神不宁,梦里始终飘荡着一抹白色的魂。天亮后他再问最先惊叫的同伴,同伴却咬定了只是天太黑看错了眼。
他每日寻空便去密林站在那颗树后,一遍遍回想那夜。
天那样黑,他也绝不会看错,可除了他,谁能证明那抹白魂存在过?
在密林发现人影时,高胜险些惊喜地叫出声,压住心中那份诡异的悸动,他开口喝道:“谁?站住!”
那人穿一身白衬衣,转过身来,皮肤白得发冷,映衬眉眼格外深,带着疲惫的怒火、被冒犯的不快,但似乎见到他又是值得庆幸的。
因为他扯起嘴角,“终于找到人了。”
高胜的眼睛几乎无法移开,他想,错了错了,他要找的是随时可以消散得无影无踪的鬼魂,绝不是一个狼狈却不掩风姿的少爷。
可他还是死死盯着,“你是谁,从哪儿来的。”
眼前男人十分警惕,罗闵压着眉头很是不快地解释:“和人开车上来转转,吵了一架,不小心留在这儿了。”
高胜视线落在他光裸的脚上,那少爷又恼怒地挤出几字:“打赌输了。”
看他一身衣服料子不错,却穿得没个正形,应当是寻摸地方打赌飙车,输得凄惨连鞋都被人脱了,丢在这荒山野岭绝地求生呢。
“你怎么走到这儿的?”
眼前青年努力压着火气,“还能怎么走的,靠我两条腿!”他指着树木空隙间透出的别墅一角,“就那一座房子,我不往那走我找死么。”
说着话,青年额间滴下水珠,大概是走了太久凝成的汗珠。
“你……”
“还问还问,你不帮我就算了,有什么好问的,我是什么不法分子你拿枪崩了我!”
高胜消了声,换作往常他早呛声回去转身便走,可他牢牢盯着那颗水珠沿着青年冷透白皙的脸颊滑落,最终只是点点头,“我知道了,我送你回城。”
罗闵的脸上恰时浮现喜色,但他又尚存狐疑地问道:“真的?你是这家的主人?”
注意到罗闵舒缓脸色,高胜不禁露出笑容,没直接回答:“我有车。”
“切。”罗闵对他翻个白眼,小声嘟囔,“我也有。”
罗闵一双脚尽是划痕,却也倔强地没叫人背,跟在高胜身后,踩他的脚印,高胜也有意避开枯木碎石,走得稳又慢。
出了密林,罗闵一屁股坐倒在一块平顶石上,“我走不动了,你去把车开来吧。”
高胜点头,走出几步回头叮嘱:“你就留在原地。”
他看到罗闵又臭了脸,似乎在说:废话,我都这样了,还能走哪儿去。
日头高悬,大概正午。进入深秋,气温降了,沐浴在阳光下终于不似火烤,罗闵闭着仰起脸,呼出一口气。
继而他又站起身,望向高胜远去的地方,这个男人是意料之外的因素,他做好了被佣人盘问的打算,就算闹到裴景声眼前,他也有应对的策略。
但有高胜这个意外之喜,能省去许多麻烦。
高胜告了假,启动他平日舍不得开的越野,拿了双拖鞋放在副驾,在转角处接上青年。
“我叫高胜。”他主动开口。
罗闵坐在后座,靠在椅背上。没有如他所想落座在身旁,却让高胜松出一口气,他尽职尽责做这位少爷的司机。
“嗯。”少爷冷冷淡淡应声。
后视镜映出青年的侧脸,线条干净利落,别样的优美,他偏头看沿途的风景,眼尾上挑带着年少傲气,应当是逍遥落托永无忧。
与忧郁苍白的憔悴鬼魂毫无相似之处。
可高胜仍旧忍不住看他,“副驾有拖鞋,我拿给你穿?”
罗闵转过来看向后视镜,他又补充道:“新的,没穿过。”
罗闵说“好”高胜又停下把拖鞋拿给他,还搭了瓶碘酒和棉签。待人收拾齐整,才缓缓开上路。
青年没有搭话的兴致,高胜也不知道如何开口。他想问他是不是第一次来,问他的朋友怎么狠心把他落在山里,问他怎么绕过关卡闯了进来,还想问他叫什么名字。
然而最终将车停稳,在繁华的商业街中,青年俯身下车,他才来得及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罗闵顿了顿,告诉他,“我姓周,周珏。”
脑海里凭空冒出来的名字,他顺嘴说了,“你等我一下,我找到人给你拿点钱。”
高胜摆摆手,“不了,再见,周珏。”
罗闵目送他驱车离开,转入纵深巷道,祈祷东西还在。
杂物堆凌乱,篷布不知所踪。罗闵不死心蹲下身翻找,果然,一无所获。
或许是被拾荒的捡走了,或许有人经过无意发现,直接报了警,认定自己发现惊天大案。
他决定回去把门撬开,希望没人先他一步。
转身,一条黑犬站在不远处歪着脑袋看他。
是一只耳。
罗闵不该在这里逗留太久,但仍旧蹲下身,等着一只耳一步步挪过来,用鼻子在他身上嗅闻。
最终得到确认后,欢快地用鼻子嘴筒拱他,舌头蹭过罗闵的手背,脖子,距离脸颊还有一寸时被无情推开。
太好了,是它的小猫,它没事!它长大了,还变成了人。它不用再担心一只小猫该如何自保,那天之后它一直很后悔……
善良的小猫变成了善良的人类。
一只耳的尾巴摇得起劲,打出破风声,一个劲将自己往罗闵身上贴,尽管这才是他们第二次见面。
动物的感情好纯粹。
一只耳泄了兴奋劲,小心叼起罗闵裤脚示意他跟着,罗闵并不熟练地摸了它的脑袋,注意到它身上的毛都结成一绺一绺。
“我跟着你,不用叼着,走吧。”
一只耳听懂了,它是只聪明的狗。
可它还把罗闵当小猫,每走两步就回过头来看,用尾巴圈起罗闵的小腿,时不时抬头确认他的神情。
“汪。”绕过众多小道,一只耳叫得小声,示意罗闵到了。
一只耳不知道从哪里叼来的破烂都堆在一起,它摇着尾巴走进堆叠在一起的破布间,用不灵敏的右前腿扒拉开,露出藏在底下的宝贝。
是罗闵的书包、衣服和鞋子。
罗闵没有贸然上前,一只耳疑惑地发出嘤气,又折返回去邀请他进入。
打开书包,里面的东西放得好好的,手机也在,罗闵尝试开机,但显示电量不足。
他坐到那堆杂物中间,换上不知道沾了一只耳多少口水的运动鞋,一只耳就贴在他大腿一侧,好奇地看着他动作。
罗闵将衣服留给了一只耳,背上包,准备走了。一只耳大概是希望他多留一会儿,挡在他身前不肯挪动,但罗闵一摸它的脑袋,它就让开,跟在他身侧。
他们又像第一次一样,走过街道小巷,来到城中村的入口。
这次一只耳依旧停下了,但罗闵也跟着它停下脚步。
“你要跟着我吗,我不会养狗,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
至少你不会流浪。
罗闵说话时,一只耳蹲坐在他腿侧,它体格大,在城市里流浪更不讨喜,短硬的黑毛显得凶恶。此时靠在罗闵身边,却似一个忠诚的骑士。
它用头拱了拱罗闵的小腿,扭头离开,跑出几步后发现罗闵还站在原地,停步,吠声催促,直到罗闵背身离开。
罗闵快步走过熟悉的巷道,想着应当先去和陈啸打声招呼,虽然打了招呼,但陈啸向来是个大惊小怪的人,还不知道给他打了多少电话。
小卖部拉了卷帘门,人不在。罗闵皱眉,自从增添了批发水果的业务,陈啸每日风雨无阻开店,生怕果烂了白忙活一场。
走到小卖部后头的平房张望,后门也是落了锁的。罗闵没法,只好先赶回家。
还没待拐进楼道,一声惊诧先至:“罗闵?!!”
裴景声:我猫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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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 1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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